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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资料(热门18篇)

时间:2024-01-23 10:18:09

公司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涉及到各种职能部门和层级关系,需要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来保持正常运转。以下是一些行业领先企业的经验总结,希望对你们的公司发展有所启发。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1、每日8:30-8:50为销售人员做早课时间(早课内容按培训计划内容进行),出访前将日程安排向主管汇报,9:00前须离开公司(除做方案及客户参观展厅外)。

注:凡留在公司的销售人员,9:00—16:00期间,不得高声谈论于工作无关的闲事。

2、每日16:30从客户处返回公司,认真逐项填写“销售人员日报表”等相关表格,并建立有望客户档案,交由部门主管审批,合格后方可下班(特除情况例外,例如出差或预约客户太晚等情形无法回到公司填写报表,但次日必须补填上)。

注:如无特殊情形月内达3次未填或填写不完整者视为自动离职。

3、每周6个工作日中,要求作初访、复访工作,每日初访工作量要求不低于6家,复访工作量要求不低于4家,每月末由行政人员统计其工作量,呈报主管,并计入综合评定成绩。

4、每周六下午例会时间,会议内容由主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制定,未按时到或未到者视同迟到或旷工处理(除与客户签订合同及交货外)。

注:会前需填好“一周工作总结表”、“下周行程安排表”等各类表单,并上交部门主管审阅。

5、每月末最后一天,全体销售人员需填写“本月工作总结及次月工作计划表”、“有望客户汇总表”;销售主管需填写“区域经营活动报表”;销售经理需填写“部门月经营活动指标表”并交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1、填写各类表单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不允许漏写、不填或马虎填写,填好后呈交主管批阅。月底由行政人员统计拜访量及有望客户数量,作为综合成绩评分参考。

2、每月进行不定时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行政及设计人员由于工作。

需要时也须参与),考核试题由部门主管命题,考核成绩将记入各自档案,作为平时综合成绩之参考资料。

3、有望客户管理:

a级有望客户:一个月内有望购买净水机的客户。

b级有望客户:三个月内有望购买净水机的客户。

c级有望客户:三个月以后有望购买净水机的客户。

4、签单存档要求:

与客户签订合同后,销售人员应将相关资料一并交于财务部存档。包括:合同、报价单、平面图、客户名片各一份及有望客户档案卡(填写记录详细完整)。

注:以上要求资料如缺任意一项者,均扣除当月浮动底薪部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需向财务部说明原因并及时补交)。

5、死单备档要求:

销售人员在跟单过程中,如遇客户与同业缔结或其他情况而中止接洽时,需向主管部门呈报,并认真如实填写“失败案例分析表”。

注:如逾期不报或未如实呈报均按辞退处理。

绩效考核标准:销售业绩占50%,各种报表管理和其它行政管理占50%,综合考评;考核以3个月为一个周期。

3、综合考评计算方法:销售业绩类:实际销售业绩/目标销售业绩x50%。

报表管理和行政类:报表管理综合分x40%+行政综合分x10%。

二者相加之总分为综合考评分。

注:

为鼓励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以下各项在综合评定中特定为加分项目:

1、带客户配置净水机加3分。

2、邀请客户来公司参观加3分。

3、拿回竞争对手相关报价加2分。

4、a级有望客户每增加一个加1分。

5、b级有望客户每增加两个加1分。

6、当月a级有望客户每成交一个额外加3分。

每月特定加分项目总分超过20分者,将向公司申请物资奖励,奖品由总经理批准核发。

1、销售人员如有办公用品需求时,应向行政人员签字领取,并妥善保管;如有业务费用需求时,应按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并交由主管批准(详见费用制度)。

2、销售人员与客户报价时须参照报价手册,未经主管或经理批准,不可随意降低或提升价格,不可以任何理由作托辞而擅作决定。

3、销售人员在产品方面有不详或需协助事宜,可直接询问部门主管,如遇主管不能答复之事,由主管请示总经理后给予答复。

4、销售人员如有签属合同意向,应提前向财务人员领取合同及相关票据。签属合同时注意合同的严谨性,重要条款须慎重(如:合同金额、产品折扣、付款方式、交货期等),如遇争议事项,需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签定。

5、收取客户货款(支票)后,应立即回公司交由财务,并填好“往来客户帐务表”(注:现金由财务人员代为收取)。

6、销售人员应注意客情的维护及巩固,并积极参与其他个案分析。

7、产品安装时如有需要,销售人员应到现场配合协调工作,并负责款项的及时回收,全款不到帐不得领取提成。

1、销售部招待费用来源于业绩的提拨,所提费用挂帐于财务部,由部门主管加以控制。

2、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维护关系时,必要时所需的费用必须事前向主管申请并填写“费用申请表”(包括事由、金额及可行性等),由主管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提款,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当关系型客户提取佣金或销售人员在适当时与其提及相关问题时,应及时与主管沟通,由主管视进展状况及成交额度给予相应回扣比率权限,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作主,否则公司视其无效。销售人员对公司造成的相应损失,公司将给予一定处罚。

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一、保证每季度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二、随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对驾驶条件不达标的人员,严禁驾驶车辆。

四、严把车辆保险关,对参营车辆必须要求参加车辆保险,建立保险登记,随时督促保险到期车辆续保,保证参保率达到100%力争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保小事故控制在3%以内。

一、公司将每周星期六上午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检查上周工作日志及有关事务,总结上一周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安全工作计划。

二、公司主管安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及职能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否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罚。

三、对每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报案,都必须有详细记录,并立即召。

开事故分析会,查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新的整改措施。四、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图,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间,地点,天气状况,进行分析,并建立事故档案。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部门对本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对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系数进行普查,抽查。

二、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系统是否合乎国标及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人员有无合法证件(驾驶证,资格证),年龄在不驾驶权限;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操作技能是否合乎营运要求;驾驶员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拉运禁运物资,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是否持有有效,合法的第三者强制性保险。

三、对以上查出的问题,要做详细的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的车辆驾驶员,要有详细的记录,什么原因进行整改,以及时间,地点,整顿后的详细记载。

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0最新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加强汽车销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xxx《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一)、准备:

1、当值员工必须在正式上班前将自己工作区域卫生做好,检查办公桌、茶、水、杯、地面等。

2、店长需做的准备:准备当天的工作计划,布置下属人员的工作内容;

4、以上工作必须在8点开早会以前准备完毕。

(二)、客户的拜访

1、销售人员首先致以问侯,递上资料和名片,并结合样品进行销售,在样品的介绍过程中,可探询客户需求(如满意的产品的品种、花色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随后推荐。销售人员应对产品的优势做重点介绍,并迎合客户的喜好做一些辅助性介绍。,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做解答并根据客户喜好做到有策略有力度有效推荐。

2、客户跟踪

准备好需要联系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如:姓名、电话、客户住址、产品资料、客户喜好习惯等,做到知已知彼。

每周至少给客户通话2次,尽量将客户约致公司,销售员在通过自身能力留住客户的同时,还可以请有经验的同事或销售经理与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加深客户对公司和产品的了解。

(三)、工作总结

每周星期四晚上,所有销售人员将本周周报表交致部门经理。周五9:00举行每周工作总结会议,各自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并以此进行项目和客户情况分析,此会议主要以汇报与讨论分析为主,集思广益。并确定下周工作和工作有效可行性计划。

在例会上,必须将在项目上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反映出来,及时在会上解决,如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当天必须向公司高层领导反映。

二、业务制度

1、客户登记制度

每位销售人员在拜访完客户应及时记录客户的联系方式,填写客户洽谈记录表或客户跟踪表,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料。

2、工作日记制度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衡量销售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领导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业务人员撞单时,销售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业务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好工作日记。内容包括: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业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明日工作计划等。

3、客户追踪制度

业务员在初次接待客户后应为该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填写一份客户跟踪表,并依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天)。

4、首问负责制

一个或一拨客户由首次联系的销售人员负责到底(直到签单收款),但未成交前与客户联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天。情况由销售经理酌情安排。

6、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

针对每个阶段及项目进展情况销售经理应随时依据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帮带,使得公司对产品与市场的政策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销售人员,以便传递给客户。

8、日报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业务员应该在每日晚上8点前将工作日志发送至公司邮箱,每周四晚8点之前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周报表。于每月底最后一天下午5点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月报表。内容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指标的达成,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销售指标管理

2.1 销售指标是评价销售人员业绩的主要参考依据,由营销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

2.2 营销部经理在设定销售指标时,需要参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销售量;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量;

(3)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2.3 销售指标可以因产品的不同而分别设定。

2.4 销售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变更必须经营销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正常销售指标核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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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销售人员管理

3.1 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销售纪律和规章制度。

3.2 销售人员应对公司的销售计划、营销政策等商业信息严格保密。

3.3 销售人员应努力维护公司形象,谨慎接待及招待客户。

3.4 销售人员应努力学习产品知识、了解产品性能;努力钻研销售、谈判技巧,提高自身素质。

3.5 销售人员对待客户的抱怨应忍让,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

3.6 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反馈。

(2)客户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3)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销售策略等。

(4)有关行业动态信息。

3.7 销售人员应定期了解产品库存,随时与客户沟通,提前预测并下达生产订单,保证产品的正常供应。

3.8 销售人员离职除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外,必须做好以下资料的移交工作。

(1)所负责的客户花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领用的公共物品。

第四章 销售合同管理

4.1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营销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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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拟定。

4.2销售人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营销部经理审批。

4.3 销售人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营销部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批准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4.4 销售合同签署前,应与营销部经理、生产部等联合做好合同评审,并报上级领导批准。

4.5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4.6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营销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并再次进行合同评审,重大合同款项应经上级领导审核后方可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章 销售回款管理

5.1 销售人员应做好所负责客户的对帐、结算、货款催讨,回款跟踪等工作。

5.2 销售人员收到客户的货款应当日缴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缴回,应电话通知营销部经理。

5.3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其责任。

5.4 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超过授信额度出货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5 销售人员应在与客户约定的结款日与客户结款。若因客户方原因造成延迟结款的,应提前告知营销部经理并积极跟进。

5.6如收取的货款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托收。

第六章 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

6.1 营销部所有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统一领取,建立个人账户后领用。

6.2 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营销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

6.3 销售人员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经营销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由营销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7.2 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2015年2月25日

一、业务流程

(一)、准备:

1、当值员工必须在正式上班前将卫生做好,检查茶、水、杯、空调。

2丶店长需做的准备:准备当天的工作计划,布置下属人员的工作内容;

4、接待人员需做的准备:检查电话线路,保证各条线路畅通;准备好来电登记表、来客登记表、客户跟踪表等表格。

(二)、现场接待

(1)客户接待制度

为了避免销售过程中因客户归属产生的争执,店面接待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应首先上前问候:然后询问客户是否曾与销售人员联系过,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客户说与某位业务员有过联系,则应及时通知该业务员。由该业务员进行接待。 2)

若客户说没有联系过或以前联系过但已忘记业务员姓名,则该客户应视为新客户,另外安排接待。对于新客户,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应设法问知取得客户正确有效信息,并在客户信息单内填写。

(2)电话接听与登记制度

—500元处罚。

二、非客户来电:必须登记所有非客户来电,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接电人,电话内容等,都要详细登记。

客户接待:销售人员首先致以问侯,并结合店面样品进行销售,在样品的介绍过程中,可探询客户需求(如满意的产品的品种、花色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随后推荐。销售人员应对产品的优势做重点介绍,并迎合客户的喜好做一些辅助性介绍。同时,销售人员也有维护店面样品完好、清洁整齐的责任。样品参观完毕后,可引客户至洽谈区,给客户资料及名片,同时询问客户需要茶水或纯净水,并提供给客户。此时,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做解答并详细告知项目的价格及付款方式,预付款等细则,并根据客户喜好做到有策略有力度有效推荐。最后,送客户出门并与之道别。

2、客户跟踪

准备好需要联系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如:姓名、电话、客户住址、产品资料、客户喜好习惯等,做到知已知彼。

每周至少给客户通话2次,尽量将客户约致公司,销售员在通过自身能力留住客户的同时,还可以请有经验的同事或店长与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加深客户对公司和产品的了解。

(三)、工作总结

每周星期六上午,所有销售人员将本周周报表交致店长,店长周报表则交致总经理。每周一9:30举行每周工作总结会议,各自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并以此进行项目和客户情况分析,此会议主要以汇报与讨论分析为主,集思广益。并确定下周工作和工作有效可行性计划。

在例会上,必须将在项目上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反映出来,及时在会上解决,如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当天必须向领导反映。

2、工作日记制度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衡量销售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店长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销售人员撞单时,店长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销售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好工作日记。内容包括: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销售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店长的批复。

3、客户追踪制度

销售员在初次接待客户后应为该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填写一份客户跟踪表,并依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天)。

4、首问负责制

一个或一拨客户由首次联系的销售人员负责到底(直到签单收款),但未成交前与客户联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天。情况由店长酌情安排。

6、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销售部确定间隔一周某日固定为例会日,由店长向销售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同时销售人员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店面给于那些配合向店长反映,由店长整理集中处理。销售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方可。

针对每个阶段及客户进展情况店长随时依据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帮带,使得公司对产品与市场的政策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销售人员,以便传递给客户。

8、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销售员应该在每周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工作周报表。于每月底最后一天下午5点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月报表。内容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每天详细填写工作记录,销售经理每天审核,给予协助与辅导;。

4、销售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相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二、部门例会管理。

(1)、各销售部:每日举行早夕会议,每周举行一次销售总结分析会。

2、销售部门应重视早、夕会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1)、早、夕会内容应提前准备,并列好早会行事历、计划表,预先公布;。

(2)、早、夕会经营要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保证质量,并做书面记录。

3、早、夕会经营应达成的目的:。

(1)、掌握业务人员工作进展,落实活动量管理;。

(2)、传授知识、研讨、演练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3)、交流工作经验,激励业务人员工作士气;。

(4)、重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教育,提高业务人员自身修养;。

(5)、宣导公司政策和企业文化。

4、其他会议管理工作:。

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天(初)。

2、销售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出勤;。

3、销售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获假;销售人员及销售经理请假需由销售经理核准,超过三天者,由销售总监核准。

5、销售人员如遇以下情况可申请请假:。

(1)、因事须本人亲自处理时可请事假;。

(2)、因病需休息或治疗时可请病假,但病假三天以上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3)、婚假、产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直系亲属或配偶身故,可请丧假七天。

6、关于请假期间的考核规定:。

(1)、维持、晋升考核不因请假而降低标准(产假除外);。

(2)、销售经理当月假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待遇不变;。

7、销售人员假期期满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销假者视同缺勤,超过规定时间按离职处理。

四、员工培训。

培训是公司为销售人员提供的最大福利,分为制式培训及非制式培训两大类。

1、制式培训如下:。

(1)、新人入职培训。

(2)、新人30天销售实务训练。

(3)、转正培训。

2、非制式培训如下:。

(1)、管理层级培训。

(2)、师资体系培训。

(3)、其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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