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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合同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5 02:33:20

服务月的举办,不仅是对社会服务的一次强调,更是对个人参与社区建设的一次呼吁和鼓励。以下是一些关于服务月的研究和调查报告,希望能为大家了解和参与服务月提供参考。

节能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北京_________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四川成都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北京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地点北京。

1.3项目描述。

1.3.1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目是由_____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高档、低密度、生态别墅区,地处北京顺义区,南依温榆河畔、东临北京国际学校,离首都机场仅10分钟路程,其周边地区开发条件成熟、配套完善、项目内规划布局合理、品质优良、产品多样丰富,被业内人士誉为北京中央别墅区的“代表作”。

1.3.2项目占地面积约为___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

2.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

2.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

2.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

2.2.2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

2.2.3每栋屋面布置图。

2.2.4每栋围墙门楼图。

2.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7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组合立面和典型双拼、联排街景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装饰选材及样品。

2.2.9以上所称“栋”为项目设计之独。

2.3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第三阶段)。

2.3.1景观方案总平面图。

2.3.2景观方案局部效果图。

2.3.3景观分析图(景区分布、功能设置、空间及场所分析)。

2.3.4重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及每种户型的两种庭院布置设计图(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点透视图。

2.3.6园林小品示意图。

2.3.7立意构思、重要植被选材和成长性说明。

2.3.8水系分布图。

2.3.9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图。

2.3.10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图、种植图、铺装图材料及饰面施工图。

2.4样板区及样板间的室内外设计、家居陈设(第四阶段)。

2.5施工技术服务(第五阶段)。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3.1费用及支付方式。

3.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理解为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设计费、咨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等。

固定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3.1.3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甲方按下表各阶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初审修改调整后,并达到甲方满意后。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关资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件。

4.2项目建筑效果图。

4.3甲方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说明第五条服务与承诺。

5.3乙方应派3-4名技术人员驻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便利条件;。

5.4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为产品推广、营销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七条其他。

第八条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北京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四川成都_________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万元,乙方共计分享节能效益万元。

4.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和4.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向乙方付款。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节能效益仍按。

5.2接受合同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4.2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仍需按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l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4.2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6.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30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消、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财产及资金享有第一位求偿权。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7.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的融资。

18.侵权和赔偿。

18.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因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9.保密。

19.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因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20.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含任何税款和费用,有关的税、费(如银行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21.不可抗力。

21.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21.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2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天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除外。然而,此种终止不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21.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21.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2.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3.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有关规定,就led日光灯替代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

1.1能耗基准: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1.2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用led灯替换高压钠灯对________区道路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项目预计投资约________亿元人民币,计划对____________区的约30万盏高压钠灯进行改造,预计led灯的安装调试期为一年,预计年项目节能量为____________圆(小写:________________)。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第3节项目期限。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效益分享期结束之日止。

3.2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1年。

3.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年。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3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第3节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

5.1甲乙双方同意以节能设备安装前甲方前三年的平均年耗电量作为能耗基准,原平均每盏高压钠灯的功率为200瓦,用于改造的led灯每盏功率为50瓦,改造前后日平均用电事件均为12小时,目前的电价为0.8元/度,每年预期节能效益为157,680,000元。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5.2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该确认单核定的项目节能量作为节能效益计算的依据,如一方对核定的数据有疑问的可以协商确定最后节能量。

5.3效益分成期为六年,节电改造后按核定的项目节能量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5.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1年后15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5.5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即九千万)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5.6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5.7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6节甲方的义务。

6.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6.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6.3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6.4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6.5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6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6.7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10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6.8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6.11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6.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3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6.1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第7节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7.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3乙方应当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4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7.5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8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第8节项目的更改。

8.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2月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8.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9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一之文件9。

9.2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3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9.4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或依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

10.1.1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10.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所有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10.1.4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10.1.5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如果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10.2乙方违约:

10.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10.2.2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项目验收相同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如果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与节电率复验,如果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的确低于附件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若乙方未实现其承诺的的项目节能量,可在一定范围内适当的减少分成的比例,具体数额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0.2.4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节违约补救。

11.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2节不可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13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3.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3.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3.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期间的担保。

第14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4.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4.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4.5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15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4.6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30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14.7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未得到纠正。

14.8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4.9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14.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乙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一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

如果甲方发生财务问题而导致本合同规定的收益金无法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时,乙方可以从该项目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补偿自己的损失。

第15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5.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5.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6节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17节费用的分担。

17.1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

17.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17.3受限于第18.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

第18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8.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2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8.3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18.4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8.5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

18.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18.7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会议室签订。

节能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帐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定义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手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1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2.3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13、免责约定。

13.1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知识产权。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16.2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16.4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乙方为甲方所做照明系统进行部分改造的书面方案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改造方案及甲方书面确认附后),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3、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3.1项目名称:公司照明改造项目。

3.2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保障现有照明状况的条件下,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照明用电成本的目的。

4、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4.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有效。

4.2项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后三日内,若无任何异常现象,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档。

4.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乙方安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截止日为年月日。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5、效益分享比例、付款方式。

5.1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节能效益的%,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节能效益计算以附件b的数据测算与以往经有关部门确认的电费账单金额为基准)。

5.2分享效益起始日,甲方拿到当月电费账单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5.3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

6、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2

6.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6.2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6.3在乙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后三日内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档。

6.4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6.5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和器材出现故障或失效,应及时通知乙方。

6.6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7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设备做好日常监管,如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

7、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7.1对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进行免费的安装、调试、维护。

7.2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7.3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7.4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7.5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7.6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7.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在接到甲方的维修、更换器材的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8、所有权。

8.1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

8.2本合同履约期满,甲、乙双方均正常履行了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所安装设备及照明器材归甲方所有。

3

9、提前终止。

9.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月内将已安装在甲方的设备全部拆走。若甲方未提前通知,则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顺延执行本合同两个月并在这之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拆走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及器材。

9.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将已安装在甲方的设备及器材全部拆走。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

10.1.1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10元/支灯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10.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并在30天之内仍不予以纠正,按本合同8.1条款办理且保有继续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10.2乙方违约。

10.2.1设备安装完毕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执行合同并责成乙方在商定时间内恢复原状。

10.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情节严重可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积极采纳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档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在本合同期内,损坏的设备和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出具的报修单后7个工作日内更换损坏灯具。如果是非自然损坏或甲方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和丢失,所产生的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4、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向一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5、合同的变更、接触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5.4本合同最后签字、盖章以后满30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5.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财产及资金享有求偿权并在知情后可随时拆除所安装设备及器材。

16、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5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在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7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因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9、税、费。

本合同中发生的有关费、税,按权利归属原则承担。即:双方应各自承担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20、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21、争议的解决。

条款应继续履行。

22、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2.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针对甲方的照明系统的改造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分析。

附件c。

22.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2.3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2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节能服务合同

随着能源、减排等问题在国内的日益白热化,节能服务作为一个战略新兴行业具有很大的潜能,对于节能服务。

合同。

你了解多少?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节能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见附件b)。

4.2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万元,乙方共计分享节能效益万元。

4.4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和4.3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向乙方付款。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节能效益仍按。

5.2接受合同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4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

规章制度。

12.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2.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2.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2.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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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元(大写:)。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

14.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

合同。

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4.2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1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仍需按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l5.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4.2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5.4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6.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6.4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30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消、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财产及资金享有第一位求偿权。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7.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的融资。

18.侵权和赔偿。

18.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因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9.保密。

19.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因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20.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含任何税款和费用,有关的税、费(如银行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21.不可抗力。

21.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21.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2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天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除外。然而,此种终止不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21.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21.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2.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3.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特定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目的。

2.1项目名称: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合同签字之日为合同生效起始日。

3.2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工作日。甲方应提供全面合理、适度的一切条件来配合本项目的实施。

3.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4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照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乙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甲方认可,如超过5天甲方不派人验收或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甲方按季度返还给乙方节能款;返还时间不得超过年,年内返还期限以乙方收回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为限。

4.2效益分享比例:。

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节能款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4甲方付款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5在效益分享期内,电费按元/kwh计算,照明时间年平均每天不低于22小时。

5、甲方的责任。

5.1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安全方案,应在乙方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5.2在改造前为节能改造所需相关材料、配件等,按乙方要求提供免费的保管场所,并为进出厂区提供通行方便。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三日内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甲方提供的电源符合国家电力标准。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做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乙方合理的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8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对乙方以书面形式列出、甲方确认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5个工作日,将设计、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

6.2确保设计、设备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维护说明等资料;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将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移交甲方。

6.6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定期补充备品备件。

6.7五年内免费提供配件,免费安装及调试。

6.8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按售后服务协议执行。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取得项目所有权属。

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以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付款且直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7个工作日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

8.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之前,如果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效益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臵费、运费、安装费等。

8.1.2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8.2乙方违约。

8.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违约补救。

9.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9.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的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与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有关。

规章制度。

11.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毁等风险。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设备的拆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或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视为对方的接受。对于因拆除设备所造成的节能量改变,将不做变更。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12.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在本合同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以后,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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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的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就本单位办公设备、耗材及技术服务需求,面向市场,对电脑公司资质及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经审议,濮阳市天逸电脑有限公司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现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维护服务体系。

根据甲方对于耗材、设备服务的具体要求,乙方对具体的服务做如下承诺:

2、乙方供应的设备合格率达100%,开机、安装调试后,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免费送货、安装调试。

3、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后,免费负责简单的操作和维护培训,以便使用者掌握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技能。

4、甲方的所有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及网络等办公设备),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并提供解决方案及终身维护。乙方在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在30分钟赶到现场即时免费维修。

5、乙方供应的办公设备在包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器。

6、乙方所供应的设备保证质量合格、安全,凡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7、保证随机资料用随机软件齐全,具体以开机验机时装箱单为准。且不含有任何病毒并对随机软件的合法性负责。

二、设备耗材价格、质量体系。

1、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所需的耗材及时向甲方供货,保证甲方的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应认真执行低于市场价格。若市场变化乙方不得单方面提高供货价格。甲方实标要求的特殊备耗材或配件,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市场价格。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价格来源的基本信息,供甲方参考。甲方认可的价格质量体系方可由乙方供货。

3、办公设备耗材为一次性逆使用,因此没有保修期,乙方承诺耗材在初次安装使用时出现问题,将免费更换新的耗材。

三、结算方式。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每月服务费700元,一个季度结算一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放弃对甲方的服务,上季度的结算款做为违约金,不予结算。

2、甲方应按季度乙方进行结算,特殊原因延迟结算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合同期限为壹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服务技术情况续签或取消合同。

六、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工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20___年月日20___。

技术咨询电话:

24小时开通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技术服务电话: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一般内容。

双方选择的合作方式类型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服务合同,通过系统投入前后双方测定认可的节能效益,双方按比例进行节能效益分成,分成比例为7:3,甲方分成比例为7,乙方分成比例为3。如果甲方的节能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经双方测试确定没有节能效果,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原来的控制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

(2)节能量保证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服务合同,改造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能源耗用测试,得出双方认可的结果。之后,甲方保证改造后乙方的能源费用可以减少一定的百分比。项目完成后,双方共同验收节能效果,如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乙方分期月支付给甲方节能系统工程费用。如果在合同期满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原来的控制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

(3)能源费用托管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服务合同,系统安装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能源耗用测试,得出双方认可的结果后对能源费用定价。甲方给乙方无偿安装节能系统,完成后,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乙方按期支付甲方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节能系统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emco节能系统安装及测试验收规定。

1、节能系统安装期间乙方要全力支持和无偿配合甲方的工作,保证以最短的时间安装完毕。设备按装期间锅炉需要停炉小时。

2、甲、乙双方派出各自负责人员负责测试和具体验收工作,完成相关测试验收协议和报告。工程安装完毕后当日进行设备验收,确认设备的所有权。

3、该锅炉节能系统安装运行前,必须先进行节能系统安装投入前的吨汽耗煤和吨汽耗电的指标测试,双方负责人、法人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生效。

4、测试期间需方必须保证该台蒸汽锅炉在同一工况、同一煤质、同一上水温度、同一压力、同一运行负荷、同一气象条件(气温差异不得超过10摄氏度)、同一排污量下进行。运行数据采集应该在连续运行情况下进行。

5、测试指标结果:该锅炉在同一情况下经双方共同测试认可,节能服务前后节煤百分比为:,节电百分比为:。任何一方认为测试结果有异议,需要重新测试的,由提出方负责承担测试费用,但是,双方在测试验收报告签字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提出异议。

第三条节能效益计算和付款办法。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成期限为个月,分成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节能系统的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提供技术和设备有偿服务。燃煤价格按照计算,电价按照计算。

根据双方确定的测试指标结果和锅炉一个生产月度月产汽量作为计算基数,分别计算出乙方一个生产月度所节约的资金数额,此节约的资金数额作为每月付款的固定数额,乙方既以此节约的资金数额从系统运行满一个月起开始按月支付给甲方,直至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的付款期限为止。乙方向甲方支付节能资金以月为结算期间,当月应付节能资金必须在结算日到期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清。

(2)节能量保证型:经双方测试后,甲方保证乙方的能源费用减少一定的百分比%,双方确定节能系统设备的价格为万元,乙方分个月付清设备款,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节能系统的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一年内甲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3)能源费用托管型:期限为个月,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节能系统的产权无偿转让给。

乙方,甲方提供技术和设备有偿服务。燃煤价格按照计算,电价按照计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能源费用以锅炉当月产汽量x吨汽单价作为当月应付资金数额,以月为结算期间,乙方每月分三次按期支付给甲方能源费,直至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的付款期限为止。当月应付节能资金必须在结算日到期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清。

第四条技术售后服务。

1、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偿技术服务。甲方承诺在接乙方电话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甲方应当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节能系统设备质量是良好适用的,由乙方验收时签字确认。

3、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管理操作节能系统出现人为损坏乙方自负。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如果甲方的节能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经双方测试确定没有节能效果,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原来的控制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如果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执行,节能系统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果确属甲方原因而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执行设备验收及节能测试,甲方应当付给乙方2万元。如乙方连续2个月不向供方支付节能资金,甲方有权拆除系统全部设备,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赔偿金10万元。

乙方:

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乙方应当付给甲方每吨2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有对甲方承担技术保密的责任,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赔偿甲方50万元违约金。不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执行设备验收、节能测试,乙方应当付给甲方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其他客户来乙方考察时提供方便。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给甲方节能资金,视为乙方单方违约,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该系统的使用,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5%的违约滞纳金。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停产或产权变更,乙方还没有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责任,甲方有权将本节能系统设备全部拆回,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并且损失自负,另外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5万元。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emco节能测试协议及其所有测试验收原始资料、报告,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效力。包括:《emco节能测试协议》;《emco测试验收报告(投入前)》;《emco测试验收报告(投入后)》以及双方的测试数据表格。

2、当双方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第一部分协议条款。

1.0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_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于__年_月日签订。

2.0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项目投资额及出资方式:本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由乙方承担。

2.5项目核心技术与节能设备:本项目所涉及节能改造技术由乙方提供,项目改造所依托的核心节能设备由乙方提供(详见附件:《投资清单》)。

3.0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

3.1本合同以双方签章生效之日为合同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后天。

3.2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设备试运行正常、甲方签收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自然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止。

4.0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双方预测项目的年综合节电效益按当前负荷、当前电价约为人民币万元,电价则以同期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为准。双方预测,在合约期内,共可产生人民币万元节能效益。双方同意按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2在效益分享期的个月中,前月乙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甲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后月甲方享有__%的节电直接效益,乙方享有%的节电直接效益。

4.3双方预计项目年综合节电率为,如实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如果双方确认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年综合节电率低于,则由乙方承担年综合节电率低于的损失,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起由甲方在乙方节能服务费当中扣除乙方承担的甲方损失的款项。节电效益按双方实测的节电率计算。

4.4每月日为效益分享金额结算日,即每月日乙方将与甲方就实际发生电费进行抄表并由双方相关人员核准确认;当期抄表数据减去上期抄表数据,即本月应分享效益款的电度计算依据。初始抄表数据以节能项目验收正式投运日起计算。

4.5每月日,乙方将提交“节能效益报告”及节能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给予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4.6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0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5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施工期间,乙方按照附件b提供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甲方予以配合妥善保管。

5.3对项目验收,及时签署设备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4按期向乙方支付节电效益。

5.5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运行操作,并向乙方提供运行记录。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项目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7项目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后,由甲方负责对项目设备的保管。

5.8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将配合乙方组织节能案例现场参观活动。

5.9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0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承担本项目全部投资,即对附件b所列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10个小时,保证其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另有约定外,承担本项目施工开始至合同终止期间,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空调设备造成的直接损失。

6.6在效益分享期间,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免费提供节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6.7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

6.8乙方将利用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得甲方的节能效果得以展示和公示。乙方将对甲方所取得的节能效果给予适当的宣传,从而帮助甲方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6.9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7.0使用权和所有权。

7.2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效益分享期内,乙方保留对项目的所有权。

8.0项目验收。

8.1项目施工完工后,项目进入为期天的试运行期,由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文件,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运行情况;检查合格后,签署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8.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于个历日内,履行检查、验收义务,甲方拒不接约履行验收义务,视为检查验收合格,效益分享期自项目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算。

9.0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损坏、丢失及停运、关闭。

9.1改进和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与本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改进、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身所受损失。

9.2损坏和丢失:本合同项目验收完毕后,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项目设备损坏和丢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外。

10.2甲方对其自有设备的改进、改造,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改进,因配合甲方自有设备改进而对项目设备的改进,乙方对项目改进而增加费用,甲方应相应延长乙方效益分享期或调整分享比例,以补偿乙方增加的改造成本。

11.0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11.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2.0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及有其它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合第2.4条约定的投资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投资额%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12.1.2如果甲方在付款到期日未能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且该行为在到期日起持续10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2.1.3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漏乙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须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12.2乙方违约:

12.2.1设备安装完毕1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节能设备的安装使用导致甲方空调设备的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但此种违约行为乙方在30日内得以纠正,此种行为并不属于根本性违约的,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的,甲方不得据此解除本合同。

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3.0保密责任。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0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0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投资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节能服务合同模板

(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特定立本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目的。

2.1项目名称: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合同签字之日为合同生效起始日。

3.2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工作日。甲方应提供全面合理、适度的一切条件来配合本项目的实施。

3.3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4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照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乙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甲方认可,如超过5天甲方不派人验收或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甲方按季度返还给乙方节能款;返还时间不得超过年,年内返还期限以乙方收回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为限。

4.2效益分享比例:。

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节能款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4.4甲方付款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5在效益分享期内,电费按元/kwh计算,照明时间年平均每天不低于22小时。

5、甲方的责任。

5.1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安全方案,应在乙方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5.2在改造前为节能改造所需相关材料、配件等,按乙方要求提供免费的保管场所,并为进出厂区提供通行方便。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三日内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甲方提供的电源符合国家电力标准。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做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乙方合理的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8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对乙方以书面形式列出、甲方确认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5个工作日,将设计、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

6.2确保设计、设备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维护说明等资料;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将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移交甲方。

6.6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定期补充备品备件。

6.7五年内免费提供配件,免费安装及调试。

6.8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按售后服务协议执行。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取得项目所有权属。

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以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付款且直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7个工作日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

8.1.1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之前,如果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效益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臵费、运费、安装费等。

8.1.2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8.2乙方违约。

8.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30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违约补救。

9.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9.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的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与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毁等风险。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设备的拆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或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视为对方的接受。对于因拆除设备所造成的节能量改变,将不做变更。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12.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在本合同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以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如果因为甲方停止或关闭设备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导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或分立,则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15.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子公司或有关联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无效的。的公司,此类转让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6.不可抗力。

16.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终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终止时间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超过60个工作日应终止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个工作日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16.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部分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执行。

16.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为乙方提供_________办公共享服务(以下简称办公共享)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2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在乙方选择区域并在此处填写为乙方提供办公共享服务。

2.3乙方根据选择的区域,在此处按区域逐一列明希望甲方在该区域内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施配置、希望达成的营业目标和特殊要求。包括仓储空间、样品演示空间等。

3.4乙方必须如实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进行讲解,特别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常见的操作故障、可预见的危险、对人身可能存在的消极影响等,要明确告知甲方。

4.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业务开展情况,要求乙方增加专业人员或提升办公共享服务级别。乙方提出的工作目标必须与选择的办公共享服务级别及相应的人员、设施配置相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或业务范围的无理要求。

5.4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技术、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秘密。

6.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费用、销售提成、激励奖金等,都必须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结合经济技术服务和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采购名称:黄山区粮食产业园150t/d稻谷加工生产线招标采购。

招标规模:总价值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150t/d稻谷加工生产线加工工艺流程设计、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服务等。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标业务。

(1)招标公告的编写与发布。

(2)主持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

(3)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售。

(4)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5)协助甲方到各施工单位现场考察。

(6)招标答疑文件的编写与发放。

(7)接收投标文件。

(8)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9)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内容有关的经济技术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并阐述对采购具体问题意见。

3、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委托内容所需的相关内容的书面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及服务。(如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等)。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受托内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及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配合。

3、乙方应保证受托内容相关的经济技术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合法性,及招标代理全过程中乙方工作的合法性。

4、其他。

按计价格20xx(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1、合同签定后,先预付__________元。

3、招标代理费用在招标工作结束后7日内一次结清。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完成协议之作,结清费用,本合同自行失效。

1、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

2、如协商处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a、任何一方因故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对方__________%违约金。

b、非双方原因造成违约,可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仲裁机关协调。协调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一致的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3.保洁面积:

4.约定时间:每月次,每次约定时间:甲方通知或。

5.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危险作业,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在保洁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我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做清洁,已满月再进行下次收费。

7.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约定服务期间内,乙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约定服务期满,甲乙双方再另行签约,服务费用按新的约定进行调整。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方式,甲方须用现金支付。

三、其它责任:

甲方在家政人员清洁前,需要确认和整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首饰、古董、字画、资料等)。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家政人员:古董、字画、高档用品及特殊物品的清洁方式,摆放地点。

四、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项目名称:_________;投资项目财务分析:_________

2、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及下列相关报表:销售收入估算表,设备购置清单,建筑土建工程费用估算,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固定资产投资分年度汇总表,满负荷外购原辅包装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计算表,满负荷工资福利计算表,销售税金的估算,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还款计划表,总成本费用计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损益表,申请贷款还本付息计算表,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资金来源及运用表,资产负债表,盈亏平衡分析,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敏感性分析,财务分析指标综合汇总表。

5、在甲方向乙方补充提供了全部数据、资料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完成财务分析的计算工作。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通报财务分析主要结果,并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意见重新进行调整以及打印正式报告及附表(该阶段结果称为中期报告)。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立即以印刷品或电子文件方式向乙方提供进行财务分析所需的各种基础数据或文字说明(见附件2)。甲方对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补充提供有关数据或资料。

2.在乙方通知甲方的2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将报告送交甲方:

(1)由甲方派人前往乙方领取;

(2)由乙方向甲方发送电子邮件;

(3)由乙方通过挂号信件寄送甲方;

(4)由乙方面交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中期报告后,可对乙方报告再次提出修改意见。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意见,乙方应尽快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报告视为最终报告。

1、经双方协商,全部咨询费用为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现金。

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或数据,或提供的资料或数据不准确,乙方免除按期按时完成合同的责任。若因此而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将没收甲方支付的履约订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订金的有效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2、乙方结清应付给甲方的全部咨询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乙方的指定联系人为:_________。

5、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器维修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为甲方服务器提供硬件维修服务:

(1)甲方单位服务器的除尘操作以及服务器保养安装。

(2)甲方单位服务器故障的诊断、排除。(需更换备件的费用有甲方承担)。

服务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硬件服务的服务器共___台,服务费每台元,总费用________元,机器详细配置以及机器序列号参见附件。

3、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协议即时生效。

1、协议生效之前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测机器工作是否正常。

2、检验机器工作正常后由乙方张贴机箱封签,由甲方进行现场监督确认。

1、故障报修时间为5(周一——周五)x8(早9点——晚5点)小时,在接到甲方报修乙方应于24个小时响应,如果需要更换备件,备件到达后24个小时内修复.

2、非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顺延,周末(周六及周日)报修按下一个周的周一早9:0报修.国家法定节假日报修按节假日后一日早上9:00报修。

3、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存储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数据、程序的完整与安全,即: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甲方应自行负责本协议项下it设备内甲方应负责前述存储内容的机外备份,以防止软件维护、安装过程造成丢失或被改动。

2、乙方在维修前需要向甲方声明数据安全,并提醒甲方进行数据备份,若甲方在乙方提醒后未作备份,造成数据丢失,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数据安全备份,但不负责数据安全责任。

4、乙方在维修中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甲方企业信息。

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后,即行开始向甲方提供本。

协议约定的服务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且本协议仅限于公对公。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盖章:盖章:

服务合同

4、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为_________公司后期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做前期培育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2、负责相关智能手机培训工作包括智能手机的使用,操作,软件的等;

3、负责其他有关技术的协调;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及相应应用操作程序的提供;

2、负责人员相关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外的宣传和推广;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四、代理折扣____市场收费

4、手机邮箱代理:发展一个用户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个。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