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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1 20:35:31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不仅要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还要具备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在这里推荐几份可供参考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思路和方法。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明令禁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一)重拳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有偿补课。

1、组织、要求、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重点强调退休教职工严禁在任何学校校园内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托管班等。

(二)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食堂账目务必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专帐管理。食堂饭菜明码标价,等值优质。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严禁在食堂账内报销前勤开支。要健全内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今后凡是收费都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都要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服务和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1、严禁代办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6号)文件精神,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立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2、规范校服征订工作。校服征订本着自愿的原则服务好学生,征订工作让家长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全权管理,全部负责。

3、规范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研学旅行活动费用支出仅限于门票、交通费(含保险费)和生活费。要事前准备充分,筹备周密,让家长充分了解相关事宜,让家长知道研学旅行并不是单纯的旅游,是专题性学习,是课堂知识的延伸,学校要把意义宣传传达到位。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安全预案,按程序签批。

(四)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x教幼高办函〔20××〕11号)要求,教辅材料只能在省定教育教学用书公告推荐的目录中选用。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执行“一科一辅”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按照规定发行途径为学生统一代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4号),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

(六)规范招生政策。严格执行《xx市xx区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禁以推荐学生上学名义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规范学校课后托管。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州教〔20××〕48号)的要求,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托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6日)。召开会议,将会议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方案》于7月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7日——15日)。各校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自查问题清单于7月9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16日——9月7日)。

1、建立举报制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心学校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或关注“xx教育”微信公众号投诉。

2、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

3、建立划片整治制度。按照划片整治的范围,各单位、学校也要采取包保措施,到人到责任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督学片区主体学校、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整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进户核实、巡查暗访、调查处理、上报材料等。

4、建立联合整治制度。教体局将邀请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电视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抓拍、现场验证、现场处理。

第四阶段:镇中心学校检查阶段(9月4日——9月30日)。镇中心学校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先停职,后进行问责。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二)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负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凡是由工作专班发现并属实的有偿补课(托管)、违规销售教辅资料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对行为人隶属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并问责;片区主体责任人、成员也一并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对教师违规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本校后再追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xxx、xxx、xxx、xxx、xxx等5名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xx省统计局印发《xx省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x统字〔2022〕xx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意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统计局有关要求,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为xx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专项纠治工作。

(一)查权力干预。

一是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二是检查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地方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三是检查产业园区、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统计数据等。

(二)“数据寻租”

一是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二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查执法不严。

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四)查入退库。

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入库退库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一是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二是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三、工作方式。

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四是结合落实国家统计局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专项纠治期间,国家统计局将组成检查组,围绕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严肃追责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工作目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

四、工作安排。

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等重点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弄虚作假等问题,对20xx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组织实施阶段(x月-x月)。

1.x月xx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xx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议有关精神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完成全市专项纠治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制定我市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部署纠治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x月xx日前,完成全市专项纠治自查工作。执法科牵头完成20xx年以来相关检查内容汇总整理,督促各部门、各县区上报统计督查整改后续工作情况;各专业科室按省局要求落实2022年度入库退库统计专项检查工作(“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的自查工作),负责完成2022年以来国家统计局下发查询的数据核查。

3.专项纠治期间,积极配合国家做好重点检查抽查工作、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工作情况调研检查等。

(二)整改报告阶段(x月-xx月)。

1.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认算总结梳理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整改等任务完成情况,x月xx日前形成专项纠治情况报告报送市统计局。

2.市统计局汇总全市专项纠治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专项纠治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x月xx日前报送省统计局。

3.市统计局加强同省统计局、市纪委监委和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专项纠治相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x、xxx、xx、xx和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革任副组长,局内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专业科室负责业务指导、完成相关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推进。

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加强对专项纠治工作的指导,及时报告情况实行信息共享,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整治成效。积极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自查,配合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做好抽查检查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纠治。

围绕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细化工作内容,做到立知立改、即行即改。及时向市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问题、纠治及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上报工作简报。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

根据侯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17大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10年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17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认真对照马彪书记在全市三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十种表现: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六是作风松垮,工作随便,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上网玩游戏、网上炒股、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公务用车超指标,公款吃喝一三五一小聚,二四六一大聚;九是处事圆滑,好人主义,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摸光墙,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当“铁匠”硬碰硬;十是喜欢当“太平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

以上十种表现是当今社会存在的通病,是腐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催化剂,只有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加以整改,才能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作风,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作风,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作风。

为交通营造一个勤政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和谐共享的新气象。

第三步,集中整改(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并进行集中整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对每个班子成员和干部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

在充分准备的基本上,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生活会,互相之间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集中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改进、纪律进一步严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影响全局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步,总结提高(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对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首先,进行自查。

党组织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过程中,各单位、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检查验收。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各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

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对未能自查自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建立问题督办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领导班子、各单位、各股室和全体干部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全面总结。

整顿结束后,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干部,集中处理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和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此次整顿活动中去,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整顿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要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有的放矢。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的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面貌要有新的转变和大的改观。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抓好2010年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进行,确保整顿活动和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四)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整顿活动期间麻木不仁、思想松懈、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并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停职、待岗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30号)和市委、区委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12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四风’整治主题年”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群组发[2014]7号)以及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七个着力”,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

1. 着力推进科学重建,整治干部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整治时限:2014 年6月

(1)严格政治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 严格三个时间节点、 三个开工一批,整治执行不力、 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3) 严守廉洁底线,整治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4)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5)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6)严格把好发文关,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代替“红头”文件。

(7)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8)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3.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9)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雨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区上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完善经费审核机制。

(11)2013年底前科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2)严控公务接待,整治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13)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整治超标、超编和公车私用的问题。

(14)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招商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整治不公开、不透明和“庸懒散、奢吃贪、蛮横硬”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17)严格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整治审批事项假下放的问题。

(18)规范政务公开,整治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19)严肃效能问责,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 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0)突出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集中整治。

(21)突出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部门作风集中整治。

(22)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职权滥用行为。

(23)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24)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25)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对“吃空饷”人员一律清退。

(26)坚决纠正征地搬迁、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7)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28)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9)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整治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职权滥用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整治幼儿园、 中小学违规办学、 收费的问题。

5.着力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2)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3)深入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开展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跨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收卡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4)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6.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5)对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灾后恢复重建、“十项民生工程”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36)坚决制止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7.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7)加强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等监督检查,强化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38)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整治不愿负责、不敢作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他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9)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整治不正之风。

(二)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活动”

1.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难,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活动时限:20xx年3月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班子成员要继续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与所分管联系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措施分工,规定整治时限。

(二)加强问题排查。

在前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各行业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查处典型案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

对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

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四)加强教育引导。

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注重建章立制。

在整治突出问题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碧峰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各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专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全镇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宜昌人。

组长:马惠平鞠宾。

副组长:韦亚丽马小茂李铁峰杨才运。

组员:葛永山黄江陈龙谢翼飞刘伯杰冯占军张逸刘敏于娟牛珊珊刘媛媛田杨阳马芳少先大队干部(20人)。

西子西环午小北三路北二路路路路。

一组:黄江陈龙刘敏葛永山。

二组:刘伯杰张逸刘媛媛冯占军。

三组:马芳田杨阳于娟谢翼飞五、活动任务。

1、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常识。

2、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等),要帮助他们安全过路口。

5、有行人问路,如有知道可直接告知对方,若不知应热情引导其询问交警或其他人。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部署准时前往指定区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能提前结束。各班认真学习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次志愿者活动各班对志愿者进行组织和培训。

2、保障活动安全:在活动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往返途中加强组织管理,注意交通安全;在责任区域开展活动时,师生只在人行道上活动,不得进入机动车道;注意防暑等。

3、志愿者要求:。

(1)所有志愿者佩戴志愿者标识(团市委配发的小红帽)。

(2)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请讲普通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出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志愿者服务式要注意文明礼仪规范。

4、及时总结,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信息资料)报至综治办。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根据省统计局《xx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x统〔2022〕xx号)和《xx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x统〔2022〕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层层落实的原则,围绕“四个必查”,结合重点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权力干预必查。

一是检查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是否以工作考核等方式干扰影响下级机构统计人员或调查对象独立填报数据。二是检查发改、经信、商务、科技、建设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等问题。三是检查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二)“数据寻租”必查。

一是检查是否仍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绩效考核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考核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二是检查是否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不到位,相关文件屡清不止的情况。三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的,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等。

(三)执法不严必查。

一是检查是否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职责,及时受理核查统计违法行为线索,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二是检查是否按照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是否存在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是否存在自查自办案件零处罚现象。三是检查是否按照《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材料是否按规定记入本人档案。四是检查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xx市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件。

(四)入退库必查。

结合省统计局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入库退库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一是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是否虚增规模、是否违规打捆上报等。二是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三是检查数据报送真实性。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瞒报或漏报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上年同期数,是否虚报当期数等。

(五)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检查
。

自查要结合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省与xx市级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在统计督察整改中,重点自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在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自查中,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依法统计、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中,重点自查省、xx市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在完成省、xx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二、工作措施。

(一)严肃查处。

市统计局将以迎接省统计督察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对工业、投资、能源、服务业、贸易等专业加大核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x月底前各安排至少xx家企业进行数据核查,确保数据质量准确可靠。对专项纠治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即时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二)严肃问责。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分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持续推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规范的程序移送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协助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工作抽查力度。

三、工作安排
。

(一)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仕栋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金晓彤、局副局长薛剑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兼任,统计(法制科)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时间安排。

专项纠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按照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要求,x月xx日前部署纠治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全市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同时做好迎接省和xx市统计局抽查。

四、工作要求
。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要紧盯整改处理进展,推动对存在的问题真改实改、对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到位。发现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约谈,并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梳理整改处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及时形成工作简报上报,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强化协同推进。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协作,及时报告情况、共享信息,按程序移送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沟通了解责任追究进展情况,在推进专项纠治各项任务过程中,形成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模式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年某县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上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切实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按照《北京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针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人为造成的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和执法过罚不当等风险点,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有效消除统计造假潜在风险,推动健全体制机制,维护北京城市副中心清朗统计法治环境。

二、组织实施主体。

区统计局、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各区局队)负责组织实施我区专项纠治工作。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队长刘宗刚和区纪委区监委第六联合派驻组副组长任副组长,局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落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纠治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副局长刘德龙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规科、执法队、及局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区纪委区监委第六联合派驻组相关同志为成员,承担相应职责任务。

三、

认真开展自查。

区统计局队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4项必查内容,结合重点工作,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查权力干预。

一是检查区委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二是检查各级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三是部门、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四是全面梳理检查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宽松软”,被追究的责任档次低于党纪政务规定的标准,未按时限要求追究责任的情况。(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队、局队相关科室)。

(二)查“数据寻租”

一是检查区委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是否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二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对行政干预不抵制、迎合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街道乡镇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三是检查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不严格,是否存在制定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放任默认其他机构和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科、农经科、工业科、城建科、服务业科、社会科、能源科、商调队)。

(三)查执法不严。

认真梳理国家、北京市各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检查调查单位“双随机”执行情况;筛选全部未立案案件,检查是否存在应立未立案件;筛选全部立案案件,检查处罚结果是否符合《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检查是否按照《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三是检查过程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以来的要求,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四是梳理举报案件并开展自查,检查受理的举报案件是否按流程进行登记,是否依法依规如期办理;检查国家统计局转办的案件,是否做到对转交的违法线索深挖细查并如期反馈。(责任单位:执法队)。

(四)查入退库。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并与统计巡查、统计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一是重点核实入库单位的真实性,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二是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三是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瞒报或漏报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上年同期数,是否虚报当期数等。(责任单位:执法队、数据中心、普查中心、相关科室)。

(五)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开展纠治。

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一是在统计督察整改中,重点自查督察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二是在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自查中,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地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三是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中,重点自查市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在完成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室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要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队、相关科室)。

四、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

纠治期间,国家统计局组建专门抽查组,选取自查中存在有关问题的地区开展重点抽查。市统计局将统筹全市自查自纠、统计巡查等相关工作,选取相关部门和部分区局队,就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缓慢、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同步检查和重点抽查。区统计局与区委巡察办建立了协作机制,制定了《区统计巡查办法》,区统计巡查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对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进行统计工作巡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落实。必要时向区党委政府反馈,请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三个一批”部署的有关要求,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对有关统计违法线索进行集中核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况,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任务布置及自查自纠(6月—8月)。

制定区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启动纠治工作,公布举报渠道。8月底前全区完成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及时报送市统计局。各相关科室于7月12日、26日,8月10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第二阶段:同步检查与重点抽查(6月—10月)。

第三阶段:整改及。

总结。

报告(10月)。

对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局队各相关科室9月中旬上报总结材料,区统计局法规科于9月底前形成专项纠治情况报告报送至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于10月底前形成专项纠治情况报告报送国家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问题是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专项纠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统计造假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领导班子要认真谋划调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纠治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区统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专项纠治工作情况和要求,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抓紧启动、有序开展专项纠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推进。

立足全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整改、数据核查、统计巡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运用自查、集中排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创新提出专项纠治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来信来访、公众举报的作用,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扩大线索来源。加强工作沟通,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区局队及时向市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等事项要充分纳入专项纠治情况报告。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关部门、街道乡镇要紧盯各项工作进展,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推动专项纠治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真查实查、查深查准,整改工作真改尽改、改实改好。

(三)立足长效机制、提高整治实效。

针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避免出现“宽、松、软”。通过查问题、纠偏差、治虚假,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各方面责任。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实践和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实施方案。

第二篇。

根据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和《xx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二、实施主体。

专项纠治工作实施主体为区统计局。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三、全面开展自查。

综合采取查阅会议记录和文件资料、现场询问、案卷评查、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围绕“四个必查”和四项重点工作,对2017年以来的相关情况开展自查。

(一)查权力干预。

1.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2.检查经信、发改、商务、城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3.检查园区、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二)查“数据寻租”。

1.检查区乡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2.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查执法不严。

1.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2.检查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3.检查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4.检查是否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四)查入退库。

根据《xx市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部署要求开展自查。

1.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2.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五)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自查。

自查要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

1.结合统计督察整改,重点自查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的通知》有关要求是否落实,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2.结合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落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3.结合年度执法检查,重点自查省、市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序时进度完成今年执法检查任务,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检查问题导向不够、针对性不强、查处“宽松软”问题。

4.结合数据查询,重点自查在完成上级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四、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

要将“三个一批”贯穿专项纠治全过程。区统计局将按照市统计局对各区开展的“三个一批”的方式,结合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入退库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等,对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组织开展“三个一批”。

(一)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对省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统计督察、数据核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和问题,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督察督办等方式真刀真枪查处涉嫌统计造假行为,迅速查清查实统计造假方式、统计数据失实程度和原因等违法事实。严格依法核查省、市统计局移交、转办、督办和主动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在纠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统计违法案件。

(二)严肃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立案机关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特别是要全面准确界定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类型和情节,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抓小放大。对唆使统计部门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要从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区统计局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报省统计局审核。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三)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

省统计局将选取2017年以来查处的,包括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将主要案情和责任追究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在省统计局和相关媒体平台上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四)强化专项纠治工作抽查。

区统计局将专门组建抽查组,对区直相关部门、局各专业股室、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开展抽查。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选取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不明显、造假案件频发、处分处理不力的县(区)开展重点抽查。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6月中旬,区统计局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纠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6月中旬印发全区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全面自查阶段(6—8月)。各县市区统计局6月底前细化各项任务安排,8月底前完成自查。

3.重点抽查阶段(8—10月)。省、市统计局部署重点抽查工作,市统计局对县(市、区)开展专项纠治工作重点抽查。

4.总结报告阶段(10月底前)。梳理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于10月12日前形成专项纠治情况报告报送市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区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各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各尽其责,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规范高效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

(二)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工作清单制。要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建立纠治工作台账,明确任务、责任、时限三个清单,定期对账销号,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纠治期间,区统计局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每周及时主动向市统计局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突出工作实效。狠抓整改落实。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等事项在专项纠治情况报告中要充分体现。局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和《x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二、实施主体。

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三、全面开展自查。

综合采取查阅会议记录和文件资料、现场询问、案卷评查、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围绕“四个必查”和四项重点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相关情况开展自查。

(一)查权力干预。

1.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2.检查经信、发改、商务、城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3.检查园区、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二)查“数据寻租”。

1.检查区乡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2.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查执法不严。

1.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2.检查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3.检查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4.检查是否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四)查入退库。

根据《x市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部署要求开展自查。

1.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2.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五)紧密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自查。

自查要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

1.结合统计督察整改,重点自查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的通知》有关要求是否落实,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2.结合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落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3.结合年度执法检查,重点自查省、市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序时进度完成今年执法检查任务,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检查问题导向不够、针对性不强、查处“宽松软”问题。

4.结合数据查询,重点自查在完成上级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四、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

要将“三个一批”贯穿专项纠治全过程。区统计局将按照市统计局对各区开展的“三个一批”的方式,结合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入退库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等,对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组织开展“三个一批”。

(一)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对省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统计督察、数据核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和问题,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督察督办等方式真刀真枪查处涉嫌统计造假行为,迅速查清查实统计造假方式、统计数据失实程度和原因等违法事实。严格依法核查省、市统计局移交、转办、督办和主动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在纠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统计违法案件。

(二)严肃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立案机关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特别是要全面准确界定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类型和情节,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抓小放大。对唆使统计部门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要从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区统计局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报省统计局审核。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三)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

省统计局将选取20xx年以来查处的,包括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将主要案情和责任追究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在省统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平台上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区统计局将专门组建抽查组,对区直相关部门、局各专业股室、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开展抽查。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选取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不明显、造假案件频发、处分处理不力的县(区)开展重点抽查。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x月)。x月中旬,区统计局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纠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x月中旬印发全区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全面自查阶段(x—x月)。各县市区统计局x月底前细化各项任务安排,x月底前完成自查。

3.重点抽查阶段(x—xx月)。省、市统计局部署重点抽查工作,市统计局对县(市、区)开展专项纠治工作重点抽查。

4.总结报告阶段(xx月底前)。梳理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于xx月xx日前形成专项纠治情况报告报送市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区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各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各尽其责,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规范高效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

(二)强化工作落实。

建立工作清单制。要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建立纠治工作台账,明确任务、责任、时限三个清单,定期对账销号,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纠治期间,区统计局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每周及时主动向市统计局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突出工作实效。

狠抓整改落实。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等事项在专项纠治情况报告中要充分体现。局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容县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21。

9

号)的贯彻落实,结合容县统计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充分认识

“数字上的腐败”不仅误导党和国家决策,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甚至潜在危害国家数据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将统计法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担负起廉洁统计、真实统计的主体责任。

认真梳理、坚决查清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坚决惩治各种形式“数字上的腐败”,使各种数据造假和以数谋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统计的素质和能力。自觉抵制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使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在统计系统蔚然成风,使统计核心价值观得到牢固树立。

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坚决堵住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制度漏洞,有效防范化解统计系统廉政风险,真正建立起统计系统不敢、不能、不想“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制度机制。

重点治理: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意识不强,执行国家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要求不严格;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不够熟悉,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以及其他认识不足问题重点治理:编造虚假调查单位;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数,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造假问题。重点治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担当不够

不抵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不依法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追究不到位;对上级统计局直接核查案件不积极配合,对上级统计局转办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对举报的案件未及时核实、处理;包庇、纵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数据造假失察以及其他惩治遏制不力问题。

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治理:统计数据评估权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

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统计局开展。

长:

陈凤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项锐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陈建。

局普查中心主任、政秘股负责人。

王载容。

局普查中心副主任、综合核算负责人。

李炜。

局工业股股长、能源统计负责人。

袁美容。

局农业商贸股股长、农业统计负责人。

杨世壬。

局工业统计负责人。

杨汉丽。

局建筑房地产业统计负责人。

吴莲芳。

局基本单位负责人。

吴燕。

县统计局住户调查统计负责人。

王贺。

县统计局商业统计负责人。

黄挺。

县统计局粮食调查负责人。

刘春。

县统计局投资统计负责人。

覃红连。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负责人。

冯庆国。

县统计局数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同志兼任。

县统计局要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玉林市统计局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并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统计局杨和荣局长、玉林市统计局冯克森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开展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统计部门决策部署上来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举一反三,从本专业的工作实际出发,逐个问题查摆,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都要查明原因、深挖根源,形成问题清单。

3

6

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组织各统计专业的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各专业要严格对定报、年报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层源头数据更要加强清查,立查立纠,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信。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要全面清理纠正把本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全面清查以数谋私情况,查清是否有统计数据评估权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情况,做到即查即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行立改;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要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按程序上报;对于需要废止的文件,必须坚决废止;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县统计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股室、中心以及各专业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对那些针对企业源头数据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坚决给予核实查办;对那些无视《统计法》,利用职权,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对那些无视统计职业道德,参与篡改或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蓄意编造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或迎合有关机构、人员干预或不拒绝、不抵制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严处。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股室、中心开展的自查、整改、治理效果等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报告(包括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认识,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党纪政纪的熟悉情况,专项治理的组织安排、采取的措施、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果等)。各股室、中心要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于

3

11。

日前局政秘股汇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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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前局政秘股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送玉林市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统计系统整改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巡视意见和要求上,坚决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的部署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抓好阶段性整改任务的落实和建章立制等长效性举措的落实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严查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陈凤英局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和更快的行动,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要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对情节严重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要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监督。对治理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在治理中弄虚作假的,将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责。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根据全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xx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提标提质提效,近期将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面专项督查,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照、梳理、剖析督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从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等方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时间要求。

2022年x月xx日前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实地核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围绕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五项必查内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四项必查内容,对20xx年以来的情况开展督查。同时,对我市工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贸易(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服务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关键指标,开展统计核查检查。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是否及时、精神领会是否到位。二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是否及时。三是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成因认识情况。四是《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措施落实情况。五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是否及时,是否建立常态化机制。六是对统计工作的条件保障是否到位。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防惩统计造假机制是否健全、落实到位。二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情况。三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思想是否有顾虑,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四是是否按规定认定统计失信企业。五是县(市、区)执法检查力度情况。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一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二是乡镇统计人员数量配备情况。三是是否存在干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问题。四是是否存在违法提供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五是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是否到位。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一是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情况,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统计台账建立是否规范等。二是地方是否涉嫌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五)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一是统计执法工作是否规范。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是否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情况。

四、工作要求。

此次督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派员随组监督,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以国家督察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为契机,深挖根源,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破立并举,既聚发现的问题,也全面深入查找统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x月xx日前将工作报告和附件内容报市局执法监督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

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总结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实际工作领域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切实推动依法统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半年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自查,形成如下工作报告:一、自查方式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

三、

查出的问题(一)对《统计法》、统计制度的认知度低。干部、职工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工作涉猎不多,导致对《统计法》、统计制度不熟悉,对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够。

(二)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明确,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在人口普查或是经济普查等重要工作开展,才引起重视,日常有关统计工作的统筹安排不多,未设立专门工作小组,未落实实际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三)统计调查工作不规范。对依法统计的认知低,导致统计工作往往是由统计对象按自己的理解统计信息,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导致统计数据不对口、不准确。加之,因为职能、人力的不足,统计组织方式的不规范、不严密,在调查制度实施程序方面产生了瑕疵。

(四)统计工作不够严谨,对统计的认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安排了才实施,由于工作不熟知,有时发生调查方向、调查口径、调查对象不一致,不统一,认为统计就是反映趋势的,数据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因此,没有必要制定这么严谨的统计调查制度,更没有必要去严格执行,导致数据不准确,笼统,不能很好反映数据背后的实质问题,工作没有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一)认真学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深刻领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内容,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的法定义务。

(二)强化学习,提高对国家、省、州的统计制度知晓率。弄懂、弄通自己与统计工作的关系以及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特别是规范统计工作,对上报时间、主体、规定内容等内容加以明确,扫清统计执法阻碍,提升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三)落实好统计工作。将统计调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人员及工作人员。

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按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设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底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xx年底。

八、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配合地区纪检委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培训中心名义健在名胜景区的接待场所、没有培训业务的接待场所一律予以清理整顿,不得以培训名义。

校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目前,学生使用手机现象日渐增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家长和学生的联系。它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中学生的成长带来许多隐患。比如:有的学生在上课时用手机与朋友互发短信聊天;心智尚不成熟的学生往往会被各种不良手机信息所迷惑,如中奖、交友骗局,甚至黄色不健康的信息,从而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净化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专项整治活动。为了将此项活动开展得有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净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所有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当场收缴,收缴的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期末由家长签字领取,没有家长领取的,学校封存保管至学生毕业后返还。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一年内不得享受学校各类资助,并通知家长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一)制定方案。

由老师讨论各方面情况,起草实施方案,经校长审核决定。

(二)宣传教育。

1、印发《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告家长书》,营造氛围,加大师生家长的知晓率。

2、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一次“做文明学生、拒绝手机进校园”的'主题班会,让每一位同学从自身做起,坚决拒绝手机进入校园,并形成长效机制。

3、发放《告学生家长书》,班主任要进行统计,同时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要求全体学生将手机带回家,从此不可再带入学校。

4、各班举行学生干部会,了解专项整治情况,倾听学生意见,统一思想,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班级、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5、各班出一期“净化校园,远离手机”的黑板报。

(三)正式实施。

1、各班组织自主清查活动。

2、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检查。

3、加大行政值日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有学生持有、使用手机的,坚决予以收缴,并登记造册。

4、任课教师等有关人员发现学生有持有、使用手机的,可直接没收移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1、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好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奖励。

2、通过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手段时刻跟踪年级整治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区道安办关于印发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办〔202x〕7号)要求,结合园林中心道安工作职责,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按照x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第一阶段(3月份):排查隐患、制定清单。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风险。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隐患,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补缺、严防固守。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点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发区域,检查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对大排查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化隔离栏的建设。

(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根据道安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园林作业车辆监管。做好自有车辆的保养工作,督促自有车辆及绿化养护企业的养护车辆遵守交规,文明作业。二是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推行园林工作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与道路安全法规学习。三是配合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与警示。在园林路面作业、停车修剪、道路行道树处理时,通过警戒线、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和今年“十位一体”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项目,在城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为重要参考,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确保交通安全这个保底工程。二是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十字路口、转弯口、分车带的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挡标识牌、遮挡视线的绿化危险隐患点段,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台风恶劣天气时绿化应急救援预案。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的巡查,台风来临时,科学合理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清除倒伏树木,保证道路畅通。

(五)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在公园景区led平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各下属公园景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道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道安工作的目标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推动园林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10月18日下午,阳泉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海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海文局长强调,此次会议是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和成效体现,各单位一定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完成好此项工作。

魏海文局长详细分析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整治工作再推进,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聚焦存在的问题,有序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整治措施再加强,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按项目实行倒排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局领导,各县(区)局长、分管法规局领导、法规人员,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