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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4-01-15 16:29:03

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需要我们综合考虑资源、时间、成本等因素,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工作方案,或许能够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一些思路。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新学期已经到来,为保障农村校园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大荆工商所把握“三有”,突出重点工作、依托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积极打造安全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对重点工作有推进。根据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现状调查的通知,针对农村校园学生消费食品档次低、品质不稳地的现象,我所认真开展本辖区23所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调查摸底。加大对校园内外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巡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严禁假冒、“三无”、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进入校园。截止目前,我所已检查经营户42家立案2起,收缴销毁问题食品35公斤。

二是让专项行动有影响。我所开展了一次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和食品摊贩为重点对象的“清风护春蕾”行动。选取学生放学时间点,携带食品检测箱对食品和食材进行现场快速定性检测,将检测结果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展示和讲解。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当着学生和家长的面当即下架自行销毁,执法人员“趁热打铁”通过讲解食用该不合格食品的.危害并向围观群众发布消费警示。此行动用事实说话,受到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起到了树立学生安全消费理念的作用。

三是使创新举措有效应。针对农村校园信息比较闭塞,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普遍不强等现象。我所同辖区规模较大的三所学校进行沟通后,举办以“食品安全我知道”为主题的手抄报联合评比活动。通过联合发文,广泛宣传动员,手抄报制作,评委团评审,校园巡回展出等五个环节的逐一落实,扎实推动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使整个大荆辖区所有的校园都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全面提高农村校园的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自我维权的意识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春季开学之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未央区食品药监局积极部署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三个结合”实现“三个到位”,确保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排查到位。重点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进行了检查。全面排查辖区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坚决杜绝“三无”小食品出售。

三是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学校自查自检相结合,实现责任到位。要求各学校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学供餐前,严格打扫食堂卫生,清理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确保硬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对新聘请人员或健康证到期人员及时组织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随着全市中小学校春季开学,从13日起,南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商店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排除食品采购中的安全隐患。

14日上午,执法人员奔赴辖区各个学校,分别对中学、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执法人员对城区部分学校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原材料进货把关情况、食品加工环节卫生保障情况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情况,是否存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

据介绍,新学期开学之际,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高风险期。预计将在2月底之前完成对全市所有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整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校园食品安全,离不开管理人员的监督。据悉,去年底,全市所有区县食药监部门就组织了学校负责人进行培训,也在开学前对各个学校食堂进行过提前把关,查看食堂环境是否出现安全隐患等。

南充将加大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每月不少于一次,为校园食品筑牢安全防线,使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xx年“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及时、优质的出行环境,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9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从8月21日开始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省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市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监管第一现场,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单位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根据《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一)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海上水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船舶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逢七不开”“雾航”、避碰、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了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路检路查。

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电集团【20xx】232号《关于转发黑龙江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哈电集团运行【20xx】31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厂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建筑工程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基建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连生

副组长:李 菁 周玉芝 孔 英 闫 浩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25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基建处

20xx年8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的》(**政字【2015】24号)有关要求我局根据实际工作,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结合2015年危货专项整治活动和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等活动,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全面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使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扎实开展,成立交通运

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局属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制定好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局属各单位及所管辖交通运输企业

1、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安全力量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2、运输市场监管情况。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按要求配备并正常使用卫星监控设备;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加强所运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是否正常进行;是否建立健全了与检测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情况;是否配备与检测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维修企业是否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涨价、乱收费等现象。

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打非治违集中整治情况。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按照“十一个一律”和“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逐一排查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开展活动,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企业责令其全面改正。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自防自救的措施,保证内部安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5、公路安全保畅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管养,是否存在路面病害及遗撒物、障碍物处理不及时,影响视距的树木修剪等问题,影响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规范,残缺、损坏的是否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是否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和日常管养。

6、应急保障和值班值守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运力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是否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到统筹安排紧急状况下的运力投放、运输组织、保障措施等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大检查活动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重中之重和第一位的任务落实。

2、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要依据检查内容,对所管辖运输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全部走到、全部看到、全部验收合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保持“零容忍”,加大整改力度,做到逐一登记,实行台帐式管理,明确包保领导,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3、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逐一明确班子成员的包保对象,做到分片包点、责任捆绑、一包到底、包排查、包整改、包督导、包落实,实现全过程、全覆盖。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危货专项整治活动”、“道路客运安全年”、“全市消防大检查行动”和安全生产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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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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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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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0。

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食品安全领域: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

“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

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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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

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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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

(

药品。

)

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此次检查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xx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xx、市公安局副局长廖xx、市安监局副局长陈xx、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丁xx、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申xx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级部门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实际,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实施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旅游、商务、文化、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分别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和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安监、消防部门督促石化、石油等系统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文物、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寺院庙宇、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

2、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xx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3、集中整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要对照省、市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加大对本地区尚未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督促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各级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统筹实施。

4、夯实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各地要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常综治办[xx]5号)文件要求,在依托全市开展“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划分消防安全网格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了“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管理规范”的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新格局。要在市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市级消防网格化管理中心,在各区县市配套设立区县市级管理中心,街道、社区两级建立网格服务站,在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分别派驻工作人员融入四级网格管理组织,参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事件处置。由各级政府统一选配网格管理员,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加强对居民住宅区、“九小场所”两类工作对象的基础信息采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应急救助处置四项工作职责推进,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级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自查,确保完成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摸清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城市、县城和乡镇底数,及时修订消防规划;督促未编制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其他乡镇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启动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

2、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级住建、规划、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推动市政水源与城镇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各级规划、国土、住建、供水和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落实建设任务,提升硬件保障水平。各地按照今后三年还清市政消火栓“旧账”目标,完成本地区年度消火栓的新增建设任务,确保年内全市县城和建制镇新增市政消火栓xx个、500个。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摸清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并落实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建立完善包括单位生产或存储危险品、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车辆装备配备、灭火剂种类及储备、年度出警、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信息台帐。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20xx年6月29日,丰满区丰满街道办事处带领街安监站工作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及丰满二小校长联合对辖区内的5家托管班开展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为丰满区丰满街中小儿童保驾护航。

当天,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等问题。同时,还对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查看:一是对食堂购进食品的来源进行了查看,并检查其是否存在过期、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等问题;二是查看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从业人员是否健康管理及着装穿戴、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等问题。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所有托管班都没有灭火器、安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存在电路、电器使用不规范,电线外露情况,食物卫生不达标等情况。检查组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确保全街辖区内托管班的安全工作有良好的监督、促进作用,为今后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二)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一)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含城乡接合部,下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20xx年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始终保持许可或登记或备案时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登记,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三)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仓储服务提供者贮存条件达到所贮存食品标签标识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依法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落实入库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制度。

(五)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六)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与假冒仿冒食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20xx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调研。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深入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定期有集市的村庄等农村重点地区,全面了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找准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xx年5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采取印发通告,在报纸、电视、#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在大型公共场所安装制作固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和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措施、时间安排、举报电话、奖励办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动。专题召开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逐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自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小销售店,餐饮企业、各类集中供餐单位、小餐饮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相对固定场所加工制作销售食品的小摊点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区域全覆盖、生产经营者全覆盖、检查内容与项目全覆盖,逐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等合法资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3.用非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4.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9.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六)严管食品批发商。以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源头地的监管,严格监管食品批发商,督促批发商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标示不合格的食品,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劣质食品。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商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劝导食品批发商主动停止经营傍名牌的“山寨”食品,对不听劝阻,执意经营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频次。要加强对批发商仓库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批发商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频次,斩断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链条。

(七)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卫生状况、温控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定期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安全。

(八)强化监督抽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山寨”食品、“五毛”食品,重点抽检食品批发商、大中型超市,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其来源,查找上级供应商(批发商),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督查和暗访情况作为年底对各食药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月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总结要有具体的数据、案例、监管成效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件。

3.15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xx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全乡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按照县食安委下达的通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3月5日至15日开展3.15食品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2012年3月5日至3月15日

三、组织分工

xx政府成立315食品安全宣传检查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所抽调1-2名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一)展开宣传(3月5日至3月15日)。xx利用赶集天,组织社事办、安办、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在堰坝场、河坝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就《食品安全法》向过往群众以及相关食品经营者展开广泛宣传。

(二)专项检查工作展开(3月15日)。xx组织社事办、安办、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及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对餐饮场所、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保障全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法》准确、严格实施,是xx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

(二)认真学习,加强落实。各办所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全员要先参加培训,培训时要积极学习认真掌握,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落实责任,宣传到位。各办所要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分解到每一个段(片)长,要把社会宣传和监管工作进社区、进村社、进超市、进饭店、进学校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居民聚居点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扩大《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宣传面,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办所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集中开展群众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法》宣传取得实效。

情况,购进食品验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对卫生状况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及时与工商部门进行衔接,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xx]8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xx]113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乡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我校全体师生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系着家庭的幸福生活,不仅关系到全州社会的安定和人心凝聚,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为使专项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圆满完成食品专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李天丞、总务主任蔡治安为副组长;食堂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组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牢记职能,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靠各县(市)属地监管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原则。严格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学校食堂、小卖部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类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检查糕点店,主要检查原料采购、以及包装、操作间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

(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多头监管,要求不一致,出现监管盲区和空白,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我校多数食品生加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难度大。

(四)食品监管部门协调沟通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分析评估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积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和相关的法规业务知识,提高专业队伍的综合能力。

(三)继续发挥好“抓手”作用,在积极开展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四)加强对生产食用油、酱油等的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环节的整治,严格审查食品经营者的资格,严肃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儿童食品、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已纳入目录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按照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规范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被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格化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积极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情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措施办法,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要突出重点巡查,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股所请于11月9日前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生产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餐饮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至少1个典型案例,报送县局食品股、餐饮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要简要说明案情。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学生小饭桌登记情况公示的通知》要求,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8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集中开展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晨检制度、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晶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员的责任;督促学校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餐饮具等做好清洗消毒,对仓库进行及时清理,对食堂新进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检查过程中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将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期间,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平安,特制定本计划。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分管后勤)、xx(分管安全)。

成员:xx(总务主任)、xx(政教主任)、xx(校医,食堂专管)、xx(食堂承包人)。

检查资料包括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物品摆放、食品采购验收、食品加工、食品贮存、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资料,具体如下:

1.环境卫生:食堂地面、墙面、顶面、排水沟、门窗、设备及工用具是否干净、整洁、卫生。物品存放是否定点定位,规范有序。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2.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有有效上岗证,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从业人员穿戴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规范;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品采购验收: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规定》,实行定点配送;是否按要求执行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品成品、半成品禁购禁用的通知”,无禁用食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是否规范。

4.食品加工: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生熟食品容器、食品工用具是否分开使用;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加工后至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是否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是否制售冷菜凉菜。

5.食品贮存: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食品贮存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离。

6.清洗消毒:餐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消毒后餐用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是否有明显标记。

7.食品留样:是否有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食品留样是否贴合要求,记录是否完整。

9.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记录是否完整。

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资食安办[2015]3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安排部署“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并切实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了“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职责,务必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位,保证“五一”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确定了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5月3日为全镇食品安全检查整治阶段。

此次检查抓住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农家乐、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场所,检查了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大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大了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群体性聚餐的现场指导,强化了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备案工作。

1、部署到位、责任到位,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检查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均按要求上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3、做好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工作,切实抓好了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均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期间严格要求各部门和各村社一旦有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并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