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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时间:2023-12-29 20:41:45

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管理和约束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编写和实施经验分享。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条则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两清扫(早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要阵地和首要阵地。为了营造整洁有序、温馨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和作用,创建优良的'学风校风,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楼卫生、学生宿舍纪律。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三部分。

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水房由值日宿舍负责,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墙壁和公共场所的玻璃,由劳动班负责,应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

8、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通道内,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1、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分到几个班的卫生区,由班内值日组或劳动班学生负责。

2、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对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锨、铁簸箕、清理用具等,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簸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包括拖把、小条帚和铁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学年、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簸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学生宿舍卫生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 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 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 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住户房主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 各住户必须保证防炎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 各住户使用煤气罐,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必须关好煤气,保证安全。

6、 各住户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学校综治办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车。

1、 各住户保持门前清洁,不乱扔杂物,楼道内只准放一个内有垃圾袋的垃圾纸篓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装满后自觉丢在楼外的垃圾车内。

2、 各住户使用的厨房、水房要经常打扫,不积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3、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 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制定轮值表,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出门前要及时关灯。周一至周五晚上10:30前关电灯、电视。周六、周日晚上11:00前关电灯、电视。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空调就关掉。违者扣罚20元。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及时倒在垃圾桶里,由各宿舍当日值日生执行。

4、每天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5、床上用品需摆放整洁,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6、宿舍整体干净、清洁、整齐,宿舍内外无垃圾、蜘蛛网,桌面、地面、墙面干净清洁;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7、门、玻璃、暖气片等擦洗干净,不积尘土;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8、桌子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9、个人用品、洗漱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0、各自的箱子整齐摆放在柜子上、床下或其他不干扰大家活动的地方,鞋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床下,有鞋架的鞋摆放在鞋架上;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1、宿舍内不乱拉挂衣绳,不乱挂衣服,衣物放在衣柜中;墙上不得乱钉、乱画、乱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2、不乱拉电线,无酒精炉、电热壶、热的快等违章用品;违者罚款50元。

13、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4、当天值日生应监督宿舍其他人的卫生情况,其他人床铺不干净等,值日生同罚。

以上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制度。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必须通风干燥,阳光充足。

二、被褥要经常晒洗,起床后要把被褥码放整齐,个人生活用品、用具必须排放整齐,床下不许有任何杂物。

三、不准在床上吸烟,烟头不准乱扔,以防发生火灾,室内要准备一大桶水以免发现火灾急用。

四、休息时间要经常学习各种操作技能和各种安全知识。

五、夜间10点后不准出入大门口,有特殊情况要向警卫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

六、职工不准随地大小便。

七、以上各项规定希望职工自觉遵守。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1、各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负责寝室卫生的打扫,寝室长负责监督,平时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抽查。

2、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床上被褥叠放整齐,桌上及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蜘蛛网,门前无垃圾。

3、玻璃应干净明亮,无灰尘,寝室无异味且舒适、整洁。

4、脸盆、水瓶摆放统一。

5、文明寝室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评出,分别为不合格寝室、合格寝室、文明寝室(包括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

1、整体舒适、美观、温馨。1分

2、地面干净,无杂物及明显污迹。2分

3、床底物品,书柜、鞋子摆放整齐。1分

4、壁无球印,鞋印,无明显的.涂画,天花板列蜘蛛网。0.5分

5、门上无明显的灰尘,窗户干净明亮,窗口无杂物。1分

6、脸盆、水瓶、垃圾篓、扫把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1分

7、床上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无其他杂物。2分

8、桌面干净,箱包桌凳摆放统一,整齐舒适。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条则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每天1次,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可以面盆按规定统一在盆架上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15分):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未打扫:0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1、严格按照住宿制度管理,做好员工入住、搬出登记。

2、保管宿舍的公共财物,发现破损或丢失要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

3、监督宿舍用水用电,每月月底抄电表,并将数据上报行政部。

4、做好来访者登记,严禁非公司员工进入宿舍。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房间分单身宿舍和夫妻房,单身宿舍每间3-4人。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节约用水电,电表每月一抄,电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7、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10、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单身宿舍实行轮值制度。

2、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5、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上报。

6、行政部每周一次抽查卫生状况,发现宿舍门口或走廊垃圾堆放者,将对住宿人员处以10元罚款。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禁随意挪放消防灭火器。

2、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3、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200元。

4、宿舍严禁吸烟。

5、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1、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3、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4、来访者,需到门卫处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5、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6.有偷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