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奇妙百科 > 承包合同 > 山林地承包合同(模板16篇)

山林地承包合同(模板16篇)

时间:2024-03-08 18:16:03

承包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面对承包合同的起草,下面的范文可以帮助大家快速了解合同需要包含的主要要素。

荒山林地承包的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亩四至:东:西:南:北:

50年(20____年__月__日—20____年__月__日)。

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梨树、松树。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__年3月1日起至20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xx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荒山林地承包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写,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 方:xx村委会

代表人:xx(盖章)

乙方:xx(盖章)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x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x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为了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_________。

三、承包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四、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阳历)日止,共________年。

五、承包费用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年起,第________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阳历)以前。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房屋___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_________(水、电、热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应及时提供_________机器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_________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严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险办法。

5.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6.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7.承包期届满,承包地区剩余的_________(鱼苗、果树、苗圃、林木等),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8.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9.乙方抓住破坏经营者,按每人每次罚款___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10.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乙方(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以林权证标实的面积为准):333亩;林权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0元/亩/年;后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5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给付期的第一年第一个月15日前付清两年租金给甲方。

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必须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若自动放弃由乙方处理。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开山取石、挖矿等毁林行为。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对所种植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承租期间,如遇政策因素对方承租范围内进行规划,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补偿费。

5、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山林地承包合同

法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月日起至2043年月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20xx年月日。

山林地承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货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合同范本《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本》。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山林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臵。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山林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要负责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身闲置资源,提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户主一致表决通过,同意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为:东与巡田乡界境线交界;南与东安大庙口林场紫云工区阳和坪新东交界处为界;西与赵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农户责任山(岩老头齐脊倒水)为界。

二、甲方自愿将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后,马上动工修通响水岩至阳和坪的护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内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内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权收回。

三、承包年限为35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无条件退包,甲方即时收回,包括地权、林权及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标准: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现有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时的总产值除去砍伐工资、运输、砍伐证标准开支再另行分成,政府及政府有关单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造林全过程的所有开支由乙方单方承担,为公正起见,开始砍伐林木时,甲方必须参加与乙方共同管理经营,并可以双方公平竞标,山地界线纠纷以及甲方内部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在承包期限内,不管乙方的承包经营情况怎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状况差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会发展国家政策变异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发包山场内现有的包括以后国家增划、增加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归甲方领取,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己争取的国家项目款、优惠待遇归乙方享有,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山场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进行伐薪、伐林,乙方为加强管理有权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条约,甲方及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权从甲方无偿获得道路的通行权,乙方因开发、经营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应当同意支持并负责调解好矛盾,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马路以响水岩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内,因本地习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选坟地,在乙方承包山场内,任其选于何处,乙方必须无条件答应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属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选用坟地,乙方无权答应提供坟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满期时,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时再砍,应由甲方无偿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补造。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管理经营所需所建置的设施工程和财物,归乙方全权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其设施工程不能拆除带走,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乙方,而甲方不愿发包给乙方,那乙方所有设施工程和财物可以拆除带走,甲方需要的(除马路外)必须适当议价,甲方付现金给乙方。

十二、本协议签订以后,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每条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日期:

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

法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月日起至2043年月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

法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月日起至2043年月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