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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实用16篇)

时间:2024-01-03 06:26:53

规章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组织的利益和成员的权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资源和机会。以下是一些建立在实践和经验基础上的规章制度样本,供参考学习。

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四、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五、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七、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低压电管理制度

1、凡是到货待用6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由电缆管理组进行编号,即在每条电缆的两端,距电缆两米处的部位进行火烫标记。

2、电缆管理组要建立电缆台帐及牌图板,电缆移动卡片,要做到物、帐、卡、板四相符。

3、库存电缆统一由器材库负责发放,其他单位一律不予发放。

4、没有合格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发放。

5、使用单位领用电缆,必须由电气管理组按负荷审批制度,审批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

6、运行中的`电缆如因损坏而需更换,由使用单位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电缆按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50元的罚款。

7、每一条电缆在入井时都要由电缆管理组填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井下使用。

8、电缆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对一次性安装和撤除的由四监区回收,对使用中更换或增设的电缆由使用单位回收,不及时撤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罚款。

9、撤回的电缆,电缆管理组要有专人负责验收。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有无断线或损伤,如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究原因,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罚款。

10、新领和回收的电缆,都要认真检查和修理,对电缆绝缘阻值进行摇测,井下使用的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合格的由电缆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的罚款。电缆、水管、风筒严禁吊挂在一起,否则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的罚款。

11、对井下使用的电缆,凡发现有超负荷运行电缆发热的,由电缆管理组或电气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能在期限内及时整改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配电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高低压配电柜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居民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11.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4.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5.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低压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及值班,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非工程技术部人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许可才能进入。

2.停送电由值班技工进行操作,非值班技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做好值班记录。

3.当班技工应按规定对配电装置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程技术部部长。

4.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志牌。

5.配电房(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由工程技术部部长书面同意后进行。

6.严禁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接规定使用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等。

7.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同意,重大改变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8.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应配挂温度计,室温宜控制在35摄氏度以下。

9.配电房(室)每周清扫一次,保持房(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0.配电房(室)内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11.配电房(室)内应悬挂或备有低压系统图,二次线路图。

12.配电房(室)内应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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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临时接用380/220v电力,照明线路、电气临时接线安全管理。

3术语。

4职责。

4.1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程序。

4.2生产制造负责本公司的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5.1.1接用临时线路,必须事先由使用单位填写《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说明理由、起止时间、接用地点、接线方式、容量及负责人姓名,经公司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审批同意,检查合格后方可由电工接用。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私自接用临时线,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5.1.2对临时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制度(立项消项),指派维修电工经常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1.3临时线和设备的架设、维护、检查,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委托供电单位协助。

5.2临时线接用范围。

5.2.1基建施工和搬迁现场。

5.2.2设备故障处理、检修及紧急抢救救灾现场。

5.2.3短时间的'工艺调整和新产品试验及其它类似临时性用电。

5.3接用期限与审批权限。

5.3.1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5.3.2临时用电线路须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安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派电工接线并负责维护。

5.3.3临时线使用到期,必须及时拆除。如须继续使用必须提前两天补办延期使用审批手续,延期使用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5.3.4临时线在午休和下班后,必须断开电源,复用前需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5.4临时线路的技术要求。

5.4.1临时线应沿墙或悬空架设。悬空架设距离地面高度:户内不低于2.5米,户外跨越人行道不低于3.5米,跨越通车道路不低于6米,与设备、管道、门窗的距离应大于0.3米,严禁直接搭在树上、脚手架、钢梁或金属结构件上面。

5.4.2临时线必须使用外表无破损、绝缘良好的电线,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线必须与负荷相匹配。

5.4.3特殊情况必需在地面敷设时,应使用yhq或yhz型橡套电缆线,同时加以可靠的保护,通过过道还须穿铁管保护。

5.4.5临时线始端须装有总开关,每条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位置离地面1.5米以上,室外要安装在有防雨条件的铁皮箱内。

5.4.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用临时线。

6相关文件。

7记录。

8附录。

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提出。

本程序由杨国新起草。

本规程由徐玉银陈道锋林斌会签。

本程序由张桂才审核。

本程序由陈勇批准。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负责解释。

低压设备管理制度

一、办理工作票时一定按照谁停电谁送电,一人办停送电工作票的原则。(如工作票丢失,必须由工段负责人或工段以上负责人签发送电通知放可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严禁带负荷停电。

二、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票停电。高压设备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压工作票,要将主回路上的高压真空断路器,小车摇出断开,挂警示牌,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低压断电时,需拉出主回路低压抽屉柜并挂警示牌。电容器必须接地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器工作人员必须正确着装安全保护用品方可开始作业。

五、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机械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由办停电票者检查无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填写送电工作票送电。

六、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

七、停送高压电作业时,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员监护。

八、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低压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管理处经理、部门主管的`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值班员必须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无尘。

5.配电房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6.因故需停某部分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分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应急电话、口头通知或广播向用户解释。

7.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二.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三.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

五.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六.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七.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

八.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组,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九.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上级领导,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十.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十二.值班时间内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

十三.值班人员须按时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

十四.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低压管理制度

1、停电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值班人员验票无误后,按指令操作:停电、验电、接地线,并挂标示牌,装设栏杆。检修完毕后送电前,必须清理现场,并得到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

2、带电操作与高压配电系统操作,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子,操作时应有人监护,倒闸操作由二人执行。

3、停电操作程序为:先断开油开关,再断开出线隔离刀闸,最后断开母线隔离刀闸,严禁带负荷拉刀闸。送电操作程序为反之。

4、停电一定要挂“严禁合闸”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上锁。

5、停送电,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并签字。

6、因系统故障而引起开关跳闸,应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地点,并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故障点,才能恢复送电,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7、值班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法,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若发现设备重大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积极投入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

8、各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配电管理制度

制定:xx。

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行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运行中的巡视和检查。

1、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近平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4、变配电室内应备有常用具器材、备品、灭火器材,并随时检查灭火器材的工作性能。

5、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检查配电室内仪表是否正常,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有无异常气味。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6、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按规定路线进行)。

8、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9、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驻巴放电、控设地线、装设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0、高、低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

11、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2、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3、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4、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他用。

15、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变(配)电室及一切设备和设施,为我项目的安全用电努力工作。

变(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低压管理制度

l、凡是到货待用6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由电缆管理组进行编号,即在每条电缆的两端,距电缆两米处的部位进行火烫标记。

2、电缆管理组要建立电缆台帐及牌图板,电缆移动卡片,要做到物、帐、卡、板四相符。

3、库存电缆统一由器材库负责发放,其他单位一律不予发放。

4、没有合格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发放。

5、使用单位领用电缆,必须由电气管理组按负荷审批制度,审批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

6、运行中的电缆如因损坏而需更换,由使用单位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电缆按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50元的罚款。

7、每一条电缆在入井时都要由电缆管理组填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井下使用。

8、电缆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对一次性安装和撤除的由四监区回收,对使用中更换或增设的电缆由使用单位回收,不及时撤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罚款。

9、撤回的电缆,电缆管理组要有专人负责验收。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有无断线或损伤,如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究原因,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罚款。

10、新领和回收的电缆,都要认真检查和修理,对电缆绝缘阻值进行摇测,井下使用的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合格的由电缆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的罚款。电缆、水管、风筒严禁吊挂在一起,否则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的罚款。

11、对井下使用的电缆,凡发现有超负荷运行电缆发热的,由电缆管理组或电气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能在期限内及时整改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变配电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二.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三.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及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变配电管理制度

1、35kv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以下,应有人24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1、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

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低压管理制度

7、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电业系统的有关配电的各规程;。

9、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1、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2、配电房应悬挂'低压配电系统图'及'安全操作规程';。

13、配电房内的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维修人员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

低压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房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器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2、配电房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和园区主管。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在供电高峰时,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地切换变压器。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器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改,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室及公司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8、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房内公共照明、显示灯等设备完好。

9、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10、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并报告工程班长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1、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挂上相应警示牌严防误操作。

12、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