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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的论文(优质19篇)

时间:2023-11-28 0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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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武彬法律论文网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在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严重。由于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在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普通家庭,普遍存在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及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一)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或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是执行刑罚期间,在牢房内受到同号犯人的教唆、传染,会沾染上很多不良习气,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等到其刑满释放时已经变成“五毒俱全”的社会不稳定人员。这样的关押环境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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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未成年犯罪心得体会

自古以来,犯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社会和家庭。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未成年犯罪问题变得越发严重,给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我观看了一部名为《未成年犯罪》的纪录片。通过观看这部纪录片,我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犯罪的危害性以及预防和改变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性。以下将从自觉遵守法律、重视家庭教育、加强社会引导、积极帮助改造、全民参与共同呼吁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观看这部纪录片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自觉遵守法律的重要性。纪录片中揭示了一系列未成年犯罪者在犯罪之前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辨别对错的事实。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不仅仅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更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和社会的稳定。遵守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其次,观看这部纪录片让我意识到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纪录片中,很多未成年犯罪者都来自问题家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教育。这种家庭环境导致他们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从而失去了辨别对错的能力。家庭是一个人形成性格、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最初和最重要的环境,只有重视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未成年犯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三,观看这部纪录片让我意识到加强社会引导的重要性。纪录片中,一些未成年犯罪者表示自己在犯罪之前缺乏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信息的诱导和影响。社会是未成年犯罪发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通过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塑造健康的社会氛围,以防止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第四,观看这部纪录片让我认识到积极帮助改造未成年罪犯的重要性。纪录片中,一些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在犯罪之后深感悔过,并努力改造自己,重新踏上正途。这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误,只要我们肯改正,社会也应该给予另一次机会。对于未成年犯罪者,我们要加强矫治和教育,帮助他们重建自信和未来,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观看这部纪录片让我意识到预防和改变未成年犯罪是全民共同呼吁的问题。社会和家庭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改变未成年犯罪。政府应加强法律、教育和社会工作的合作,制定完善的未成年犯罪预防政策;学校应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家庭应加强家庭教育,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社会各界应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健康的社会风尚。只有全民共同参与,才能有效地减少和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

总之,观看《未成年犯罪》这部纪录片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预防和改变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性。只有从家庭和社会两个层面共同努力,通过法律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引导等多种手段,才能有效地防范和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为我们的社会和家庭带来更多的和谐和安宁。

观看未成年犯罪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探讨这一问题,我近日观看了一部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纪录片。通过这次观看,我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犯罪偷偷摸摸的隐藏在我们身边,并对此有了一些重要的体会和思考。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结合纪录片内容和我的理解,分享我的观点和感悟。

第二段:心动的诱因(约200字)。

这部纪录片深入揭示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入室盗窃案。导演们对案件的调查记录展现了未成年人为什么选择犯罪的内心动因。他们介绍了一些未成年犯罪分子因为压力和物质缺乏而转向犯罪,或是受到身边不良朋友的诱惑。这让我深感社会的问题和家庭教育的失灵是诱发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缺乏关爱、学校缺乏教育资源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不够,都是未成年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的根源。

第三段:推卸责任的后果(约200字)。

纪录片中,一位未成年罪犯的父母试图将责任推给其他人。他们表示,对孩子的犯罪行为他们感到十分震惊,毫不知情。这让我深思,家长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充分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否积极参与他们的教育和成长?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需要关注未成年犯罪的根源问题,不能将责任全盘推给其他人或社会环境。

第四段:必要的引导与关怀(约200字)。

观看纪录片让我更加明确,改善未成年犯罪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积极参与子女的成长,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与社会意识;学校应加强教育,提供丰富多彩的课程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社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关怀,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给他们展示才华。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合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

第五段:个体命运的思考(约200字)。

未成年犯罪的个体命运令人痛心,纪录片结尾播放了被拍摄对象的现状。我看到了他们被判入狱后艰难的生活,也感受到了他们对未来的绝望和无奈。观看这些画面让我深感社会需要给予这些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怀和辅导,为他们的未来指明一条正确的道路。

总结(约100字)。

通过观看这部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纪录片,我认识到未成年犯罪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犯罪的根源,为这些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

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武彬法律论文网

检察机关是否应该享有民事行政公诉权,是近年来立法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对此,学者专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试从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监督权说起,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权作初步探讨,以期获得对法制理念的深刻认识。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监督职能。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拥有国家所赋予的监督权,应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并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具体体现为检察权,如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权、民事行政检察权、公诉权等。其中,民事行政监察权是指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的权力。但是,对于某些损害国家利益或公民重大权益的民事行政行为,如果没有还启动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就无法对其合法性进行监督,这无疑是检察监督的“盲区”;公诉权是检察权的一项重要职能,指人民检察院享有以国家名义对一切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权力。在现阶段,检察院的公诉权只限于刑法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对民事行政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国家或个人造成的损失,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使得国有资产非正常流失现象严重。这不得不说是法律监督的一大缺憾。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有一部分是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所造成,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违法的民事行政行为所造成的。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没有人代表国家提起诉讼,或者虽有人享有诉权,但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行使,以致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所遭受的损失无法弥补。在中国即将加入的wto(世界贸易组织)中规定的中国政府的义务,很多都涉及了国家公益的职能。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各国都通过了民事行政公诉权诉予以保障,而我国却无人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对此,我国立法应当考虑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权力。

从目前的立法状况来看,我国在民事行政监督权的立法上确有不足之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然而在《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赋予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首先,同是国家利益受损,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检察机关可以介入,受损的国家利益有机会得到补偿;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行政行为所造成的国家损失,检察机关就不能介入,无法行使监督权。由于不同原因造成相同的损害后果,检察机关却不能行使相同的监督权对其进行保护,这不能不说是三大诉讼法之间不协调的表征。其次,由于种种原因,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常常无法落实。如《刑法》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造成破产、损失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这几种罪名侵犯的客体均为国家利益,且侵犯程度都是重大损失。但这几种罪的侦查权现属公安机关,以公安机关目前的侦查管辖范围之大、人力状况之紧张经常无暇顾及,执行起来不很得力;而且,即使追究了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仍需着力落实,加大附带民事赔偿的力度。

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公诉权理论在国外由来已久,并被许多国家所采纳。法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在事实妨碍公共秩序时,检察院得为维护公共秩序进行诉讼。法国诉讼理论认为,检察官是国家利益的代表,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凡是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的重大利益的民事活动,检察院都有权提起诉讼和参与诉讼。检察官提起行政诉讼,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是完全可行的。行政诉讼最早的形式是以法国为代表的行政越权之诉。建立行政越权之诉的目的不是为了恢复个人的权利,而是为了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行政越权之诉中,与自己利益没有关系的人都可以对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提起公益性的行政诉讼。行政越权之诉是行政诉讼的主要形式,是行政诉讼的内在功能。由于法国宪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不能干预行政,所以法国检察机关不能提起这种诉讼。但是,许多国家采纳了行政越权之诉的理论,承认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公权诉讼。

德国法律规定:联邦最高检察官作为联邦公共利益的代表人,有权参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美国,检察官是政府的代表,有权代表政府行使诉讼权利,对损害政府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又称“社会公益诉讼”,涉及民事和行政领域。在我国的《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也规定检察官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各国的立法实践,我国应立法确认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落到实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并且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体、社会的公共利益,或某些涉及公民重大利益损害的案件。笔者将其大致分为六种:

一、侵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例如,某行政机关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不合格的私人煤矿发放了开采许可证,使得国有资源被破坏性开采,造成巨额的.损失。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利益忠实的守护神,在现阶段我国民事行政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是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以及破坏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其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二、侵害社会利益的案件。即人们经常说的“公害案件”。公害案件是指违法行为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遭到损害的案件。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不很完善,就会有一些企业靠违反法律,逃避制裁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环境污染。比如某造纸厂违反有关环保规定,向附近河流排放大量有毒污水,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对此,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存环境,检察院应对此类案件负有监督义务,并要代表公众利益提起公诉。

三、损坏社会公共设施的案件。损坏社会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律占用公共设施,但又未给予应有的维护,以致公共设施被损坏。对于这种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侵害,检察院有权力、有义务代表被侵害的不特定多数人,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四、侵害涉及公民重大权益的案件。此条字面包含范围甚广,但在实际应用中应具体到用列举法解释条文。如法国、德国、澳门地区的检察院重视在婚姻、收养、亲子关系等社会问题上提起“民事诉讼程序”,对民事诉讼进行国家干预。

此民事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就应当发挥其法律监督的作用,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

六、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政案件。例如某行业几巨头召开临时峰会,共同议定价格联盟,形成价格垄断。这种行为表面上是侵害了别的生产厂家的权益,实际上破坏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在我国的金融秩序没有培育完善,企业还缺乏联合抵制不正当竞争的经验和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必要对此类行为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范围应有严格限制。因为检察院提起民事、行政公诉行为的性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原告起诉的性质不同,为了维护民事诉讼的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以及民事诉讼的抗辩平衡原则,各国在立法上和实践上都有严格限制。《法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详细规定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权范围:有关公民重大利益的如亲子关系、未成年人监护、负债核查、个人破产案件;涉及法人重大利益的如公司破产与财产清算、追究公司负责人财产责任的案件等。美国法典第二十八卷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检察官有权对涉及联邦利益的七种民事案件提起诉讼;德国检察院有权对婚姻无效、雇用劳动、禁治产等案件提起诉讼;日本民事诉讼程序法规定检察院有权提起诉讼的范围是婚姻案件、收养案件和亲子案件。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必将受到一定的冲击。如何限制权力将成为核心问题,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十分重大。让检察院享有民事行政公诉权只是改造法学之城的一块铺路砖,中国法治之路还有很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总结

xx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日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及社会氛围。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社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志愿者为组员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坚持做到:

一是社区工作打算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二是社区大的活动必定有关心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

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和政治素质,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心教育外,社区也是一块重要的阵地,然而,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工作是全方位的,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作为社区,我们把工作的定位首先放在他们的思想教育上,更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结合心理健康课程,积极配合学校和家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品德。

今年以来,xx社区继续围绕培训教育、亲子活动、寓教于乐三大主题,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一是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营造社区文明氛围。抓住街道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契机,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家长文明素质,营造社区和谐氛围。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伸出一双援手,便可温暖一颗心灵!”——衣加衣温暖行动,让家长通过示范教育孩子要有“日行一善”意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座”,通过通俗易懂的法制案例讲解,让辖区未成年人提高法制意识,抓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科普新干线主题教育活动,来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学习科学知识,提高了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让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暑期趣味运动会,让孩子们在炎热的暑假走出空调房,与辖区青少年互相交流,增强他们的团队意识,增强体质,增进友谊,提高青少年的对外沟通能力。

总之,xx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切实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点和热点,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观看未成年犯罪心得体会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的事件频频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未成年犯罪问题,我特意观看了一些与未成年犯罪有关的纪录片和纪实节目。通过这次观看,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和背后的社会问题,也明白了如何更好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是我对观看未成年犯罪的心得体会。

首先,观看未成年犯罪的纪录片和纪实节目使我对犯罪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人身伤害,都会让受害者遭受巨大的痛苦。而对于犯罪分子自身来说,犯罪行为不仅将摧毁他们的未来,还会导致他们陷入无尽的犯罪循环之中。观看这些纪录片和纪实节目,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是无法低估的。

其次,观看这些纪录片和纪实节目让我对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有了更多的了解。在观看期间,我发现家庭环境的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未成年犯罪分子来自单亲家庭或家庭关系不和谐的家庭,他们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确教育的情况下,往往容易迷失自己,走向犯罪的道路。另外,社会环境的不良也是诱使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些贫困地区的未成年人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工作机会,往往陷入无尽的贫困和绝望之中,从而选择以犯罪的方式来获取生活所需。

对于未成年犯罪问题,我认为重点应该放在预防和教育方面。第三,观看这些纪录片和纪实节目让我看到了一些成功的预防和教育案例。一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了一系列关于犯罪预防和青少年教育的活动,通过提供心理辅导、培训技能、开展社会实践等方式,帮助那些有犯罪潜力的未成年人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重新融入社会。观看这些案例,我深深感受到预防和教育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良好的预防和教育措施,才能真正帮助这些未成年人重新找到自己的方向,远离犯罪。

最后,观看这些纪录片和纪实节目让我意识到整个社会都需要共同努力来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形成合力。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家庭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提供关爱和教育;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社会要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只有各个环节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

通过观看这些纪录片和纪实节目,我对未成年犯罪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明白了如何更好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到未成年犯罪问题的解决中去,我们一定能够共同创造出更安全、更美好的社会。

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总结

目前,全国及我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均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违法犯罪主体低龄化、团伙化,违法犯罪手段成人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多重社会利益主体,违法犯罪结果波及辐射范围广泛,无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被侵权人,还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本人及家庭都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矫治工作同样涉及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个政府及社会职能部门,同时,客观上也需要建立共同配合、群策群力的工作模式。近年来,xx省xx区借鉴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一套以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为核心、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消弭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学习借鉴xx市xx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妇联系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我们就上述问题到xx市xx区妇联和法院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案卷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相关情况,现整理相关经验如下:

xx区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审判工作起步较早,一直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单位,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单独设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开展跨辖区集中管辖的试点法院之一。xx区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前身是刑事审判庭内设的少年犯罪合议庭,为了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更好的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职能作用,20xx年,经同级人事编制部门批准,单独设立了机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xx区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选配了政治素质优秀、审判业务精通、工作耐心细致的5名法官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而且,这5名审判人员都具有师范院校学习经历或教师工作经历,胜任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工作;同时,该院还从xx区妇联等单位聘请了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的主要做法可以归纳为庭前调查、庭审帮教、庭后回访“三结合”。开庭前走访被告人的学校、家长、亲友或住所地派出所民警、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做到了“三查明”,既查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及周围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并把这些内容均固定到《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表》中,作为第一手资料,从中把握少年犯思想脉络,摸清其犯罪的症结,确保在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庭审过程中,为更好地发挥帮教作用,该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了“圆桌审判”模式,即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就座于椭圆形审判桌周围而形成的一种专用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审理的座谈式庭审模式,用以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更好地发挥教育、感化、挽救的庭审功能。案件审理工作结束后,该院积极延伸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庭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指定专人跟踪帮教,防范重新犯罪;对适用监禁刑的犯罪人,积极与羁押监所衔接,协助监所部门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并帮助大量适用非监禁刑的犯罪人解决了就业、就学问题。

20xx年以来,该庭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134件,判处少年犯171人,跟踪考察少年犯210人次,召开大型帮教座谈会50余次,联系安置就业19人,安置继续就学100余人,2名缓刑少年犯考上了大学,4人升入中专的骄人成绩,20xx年,xx区人民法院少审工作凭介其精锐的审判力量、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突出的审判实力取得了全省首批地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权。(说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辖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打破案件地域管辖范围,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到一个或几个人民法院审理,以统一刑罚适用标准、整合优势审判资源,更充分地发挥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该区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整合资源,合理转型社会办学机构,本着“政府引导、社会主办、社区配合”的原则,采取了司法机构、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家庭联合创建社区青少年矫正“成长驿站”的特殊模式,挽救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新步入了社会,鼓起了生活的勇气,燃起了生命的希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社区“成长驿站”突出了特色化教育,有的驿站以留守儿童为主,有的以问题学生为主,还有的以违法犯罪少年为主。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个新的、有效的载体,主要是通过五项教育与实践活动,承载起了社会德育教育的功能,发挥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积极作用。一是开展心理教育,帮助孩子克服逆反心理。二是开展体验教育,让孩子感受不同生活。他们领着孩子们徒步行走去丰满水电站、到贫困学生家中比童年、让孩子到饭店打一天工、组织孩子到监狱参观,请在北京就读的大学生讲北京风情和大学生活,激发孩子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带领孩子们到农村体验生活。驿站通过利用现实生活中的不同场景和孩子们在体验中的真心感悟,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人生、了解自我,充分认识课堂与实践和联系与差别,磨练了意志,增强了他们抗挫折的能力。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孩子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在街道和社区的协助下,“成长驿站”请社区民警和消防大队教官走进孩子中间,为他们讲解青少年有哪些合法权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生动的案例教育孩子们怎样识别假币,如何用智慧与坏人坏事斗争,讲防火常识,以及遇到火灾等危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通过实地演练,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黄旗街家园社区“成长驿站”是个特殊的驿站,在这个驿站接受教育的都是未满18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建立了成长驿站后,把这些青少年组织在一起,由区法院定期为他们进行政治、法律教育,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常识,在思想上对其进行改造。社区则组织他们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如社会劳动、治安巡逻、访贫问苦等等,让他们通过自身的体验,改造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特殊“成长驿站”成立以来,已经接收41名犯罪青少年学员,目前大部分学员已经刑满,重新回到学校或社区,未出现重新犯罪案例,还有两名学员考入xx市的中专学校。四是开展情感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各“成长驿站”把情感教育作为教育的工作重点,力图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让孩子从小就懂得关心别人、关爱社会,学会理解和合作。南京街五中社区开展“爱心慰问”活动,组织学生用积攒的零花钱买来生活用品,定期到本社区的孤寡老人、军烈属和低保户家中慰问,为他们收拾房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五是开展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他们在驿站开设“亲子讲坛”,聘请国内知名教育专家为学生家长讲课,“知心姐姐”卢勤、xx大学青少年教育专家董进宇博士、北华大学社会问题教授沈健、“全国十大杰出母亲”李一凡都曾经来到xx区为孩子家长讲授“如何让孩子快乐成长”、“怎样做一名合格家长”、“做孩子的知心朋友”等专题。让更多的家长重新审视自己的家教方式,越来越多的家长能够和孩子一起学习,进行良好的沟通。

三年来,xx区共有5批40名失足青少年走出驿站,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参加了工作,在驿站参加教育的学员没有一名不“毕业”的。走出了一条社会力量、司法机构、执法部门、家庭共同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新途径。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矫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各级妇联组织应当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从源头上抓起,加大预防和矫治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组织协调,形成各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建立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妇联有着占人口半数的工作对象,有着与各级政权组织相顺应的工作网络,有着工作延伸到家庭的特点,妇联工作不仅仅与广大妇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妇联组织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应该发挥桥梁纽带的独特作用和优势,与各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建立起预防和矫治未成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上的衔接配合,遇到共同性、关联性及本部门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积极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积极与社区矫治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三零社区”建设。首先,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创办未成年人教育指导中心和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网络。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普法活动,定期邀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专业人员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以生动的案例来打动他们,配以相关法律的讲解,改变过去死板的课本教育方式。使他们容易接受,真正入心,入脑,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其次,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这包括社会、学校、家庭等各行业协调联动。真正从心理上,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爱护他们,了解他们的想法与需求,帮他们认清是非,了解社会,而不是在事后为其遮掩、平息。办好各级家长学校,将科学的家教观念传授给家长,从源头抓起;学校与家长改变观念,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想法与需求,并加以正确引导。

三是积极参与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衰退的直接影响,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的各种矛盾将很可能互相叠加、集中爆发,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应对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弱,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其违法犯罪行为也将随之高发,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和重要做法和发展趋势之一,(说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指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既包括人民法院的诉讼解决方式,也包括行政调解、经济仲裁、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妇联组织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一元”,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延伸服务职能,协助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等组织和机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化解于司法诉讼之前、化解于造成严重后果之前。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话稿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们问好!

刚才各位领导的的报告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6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有的直接模仿影视资料中的犯罪行为,他们往往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进入二十世纪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2岁。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0%。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所有这些,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我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再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守法必须先学做人。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说干大事者必须从“修身”开始,其实“修身”是人的根本,是做人的前提。所谓“修身”就是要学做人,做个好人,做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教育领域正在抓素质教育,过去讲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也好,素质教育也罢,都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放在了重要位置,要求学生品行要好。品行不端的人,你就别指望他会守法。

2、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又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句古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这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3、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侵害;还有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也多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作为家长和老师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你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非观念却十分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青少年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作为学生,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我觉得目前你们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学会学习,学会思维,取得好成绩,这是我们最大的目标。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

今天,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在百忙之中来到永兴三中,将从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预防犯罪,提高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这个几个方面,为我们同学们上一堂生动的课。

近几年来,我校综治深得政法委领导的重视,李泽林书记更是在百忙之中、亲力亲为地督办三中发生的综治事件。在此,我代表永兴三中感谢一直以来关心三中教育的政法委和经常来到三中处理问题的高亭镇政府、油市镇派出所的各位领导。因为有你们的关心,三中在近几年发生外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侵害师生的治安事件几乎为零。

首先,我给同学们讲一讲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重大意义。少年强则国家强,的确是这样。因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生命的延续。青少年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可能在很多同学心中觉的犯罪非常遥远,更不用说想到自己也可能违法犯罪,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个已经被大量案件证明的事实:如果没有牢固的`法制观念,不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那么一时的冲动、一个偶然的念头、一次交友不慎、一次好奇和诱惹的驱使,都有可能让我们美好的生活划上终止符,甚至糊里糊涂的就进了监狱。特别是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而且向低龄化发展,这种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统计数字表明:我国近年来的刑事作案人员中,十四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少年占了60%以上。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犯罪的青少年中,十四岁至十七岁的未成年人逐年递增,我国2011年共抓捕十四岁至十七岁的少年犯共15万名,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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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面对那些含辛茹苦、因子女犯罪而万念俱灰、悲痛欲绝的父母,我就感到非常的心酸,这些小青年大多数都是初犯、偶犯,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罪,犯了什么罪,如果在此之前有人帮他们一把,他们也许今天就不会走上这条路,因此,作为老师的我们,只能做的是以更多的预警和关心,减少明天可能将发生悲剧。

下面我要讲的是第二个问题:青少年预防犯罪包括预防受到犯罪的侵害,必须以克服自身的不良行为开始。

厌学、逃课、夜不归宿的不良行为。这是一条极易走上犯罪道路的行为,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有的同学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好奇、无心学习、无所事事,编造各种谎言来逃课,在社会上闲逛游荡,甚至夜不归宿。从而离开了老师的教育,脱离了家长的监护,自己又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经济收入,必然沾染上种种恶习,极易在不良刺激的诱-惑下萌发犯罪的念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等到你察觉时,已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最终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教唆拉拢结伙作案、盗窃、抢劫、吸毒、打群架、进行淫-乱活动等等,而成为罪犯,也有成为犯罪的牺牲品。

同学们,我们正在开展建设“美丽三中”的活动,三中之美,不在环境之美,重要的在于同学的心灵之美,行为之美,这也是我们校训所要求的。我们也将投票选取我们三中最美女生、最美男生,让每一个学生心中充满着美、充满着爱是学校最崇高的追求。相信只要有美、有爱,我们就会远离罪恶,一心向善,务实求真。

同学们,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为了你们的明天更美好,你们要勤奋学习,要爱护集体,将汗水和勤劳撒在奋斗的土壤上,好好学习,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我们希望每一棵伸枝吐绿的幼苗,都能茁壮成长;每一棵美的花朵,都能鲜艳的开放;每一个同学,长大都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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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心得体会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进一步明确专项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推进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刚才,县综治办罗勇同志宣读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县民政局、教科局等六家单位就截止目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为确保今年我县预青工作的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以下特征:从犯罪人数看,青少年犯罪人数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从犯罪主体看,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在校学生犯罪现象突出;从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看,具有单一性,有的是讲哥们义气,有的是贪图一时享乐,一包烟、一顿饭都可以成为犯罪的诱因;从犯罪手段看,日趋成人化、智能化,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增多;从犯罪类型看,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财形犯罪比重较大,甚至出现新的犯罪形式。,县一中、县职中均发生报复性学生凶杀案;今年3月,花坪镇又发生一起学生受他人蛊惑后引起的群众非法上访案件。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受社会、家庭、学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是社会风气影响。“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其内容往往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由于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因此,容易走向犯罪;二是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我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面临亲情缺失、管理缺位的问题,他们敏感、易冲动、性格偏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而与他人发生争执或斗殴。三是法制道德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社会和家庭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忽略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从而增加了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家庭、学校相结合的预防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佳。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式片面、方法简单、内容枯燥,没有积极探索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法制教育方式和内容,甚至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三是社会环境亟待优化。消极社会风气、不良文化环境、教育方式方法失当等因素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响不容忽视。

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强和使命感,深入了解、真心理解、真情关爱、科学引导青少年,促进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二、把握重点,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千头万绪,我们要抓住重点,有序推进。

(一)注重重点群体。目前,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刑释解教”青年、贫困青少年等是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公安、教育、民政部门要摸清底数,要通过结对帮教、引导就业、扶持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学习机会,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开展“亲情关爱”行动,生活上关照,情感上关怀,学习上关心,多渠道开展温暖救助活动,改善他们的生活、学习环境,尽可能地补偿他们亲情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针对“刑释解教”青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帮教方式,落实帮教、矫治措施,及时实施感化教育。针对贫困青少年,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建立助学基金等保障措施,从保障其基本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活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把握重点环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关口”前移,广泛开辟宣传教育阵地,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和预防体系,形成全方位的防控网络;要注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发挥“五老人员”和青少年志愿者等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开展结对帮教,纠正青少年不良行为,引导其健康成长;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监控和巡逻力度,坚决打击校园暴力和社会闲散人员对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滋扰,加强对校园附近网吧的监管;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宽严相济的惩教政策,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为改造青少年罪犯创造宽松的环境,引导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积极创新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的思维方式、行为特点、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剧烈变化,因此,在工作中要摸清青少年思想动向,把握青少年实际需求,探索预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内因”与“外因”双管齐下,既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日常言行,自觉远离犯罪,又要强化社会环境整治与建设,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既要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现象,维护法律权威,又要有效服务青少年就学就业、权益保护、成长发展等多层次需求,实现“打击促进预防、服务为了预防”的良好效果;要构建开放性、群众性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既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又要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吸收广大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

三、齐抓共管,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参与性和广泛性。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不断强化领导、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团县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落实各项预青工作经费,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团县委要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定期督促工作开展;教育部门要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公安、司法部门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抓好禁毒、禁赌工作,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等青少年易涉足场所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查处诱导、唆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净网行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制止和取缔各种违法文化经营活动。

(三)落实工作责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我县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受市统一考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凤综治委预青组通〔〕1号文件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促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成员单位的神圣使命。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尽心尽责,为青少年创造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平安凤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提前祝大家中秋、国庆快乐,合家幸福安康!

法官未成年犯罪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官,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我逐渐认识到,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在这段文字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理解背后的原因。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发现很多青少年犯罪是有原因的。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家庭问题、教育缺失、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等。尤其是家庭问题往往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缺乏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父母的关爱,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不能仅从法律层面对待这一问题,而应更加重视青少年的家庭和教育环境。

第三段: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我认为教育和改造是更好的解决办法。对于那些初犯的未成年人,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机会,而不是将他们彻底放弃。通过教育和改造,我们可以帮助青少年认识到错误,改正自己的行为。我所主持的一些案件中,我们采取了一些创新的办法,如安排未成年犯罪者参加心理咨询、社会服务项目、职业培训等。这些方法的有效性得到了不少案件受害人和家庭的认可,他们发现通过这种方式处理犯罪事件,更能恢复社会秩序。

除了教育和改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能只靠法律手段来抑制犯罪,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同样重要。学校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家庭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和引导,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社会团体和公民也应积极参与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活动中来,共同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五段:法治与关爱的结合。

最后,我认为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法治和关爱应该结合起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社会的安全。但是,过度强调法律制裁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相反,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法官在处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不应仅仅是冷冰冰的审判者,更应是一位能够理解和关怀的引导者。通过法治和关爱的结合,我们能够更好地预防和处理未成年犯罪,为社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结:

通过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经验,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理解背后的原因、注重教育与改造、加强预防措施以及法治与关爱的有机结合,是有效应对未成年犯罪的关键所在。我希望通过我的工作,能够推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未成年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预防未成年犯罪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参与社区活动、教育和家庭支持等方式,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可能。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在预防未成年犯罪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是孩子未来发展的基石,也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首要任务。父母应承担起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适应社会的责任,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价值观。在我的家庭中,我父母注重与我沟通交流,并给予我适当的自由和责任。他们不仅注重我的学业成绩,在道德和品德上也进行引导和教育。这使我明白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和他人有着重要的影响,从而降低了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段: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在社区活动中与不同背景的人交往,有助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通过志愿活动、社区服务等方式,我了解到许多其他人的生活状况和困难,并通过帮助他们来改善社区的整体环境。这种经历让我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并明白到自己可以通过积极的方式对社会作出贡献,而不是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三段:培养自我控制能力。

自我控制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年轻人常常冲动、缺乏决策与行动的自制力。通过锻炼自我控制能力,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减少冲动行为的发生。我个人通过参加体育运动锻炼,如游泳和篮球,以及进行冥想来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这样我就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绪,避免做出冲动的决定。

第四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提高年轻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和法规,并知道犯罪行为的后果。在我的学校,我们经常举办法治宣传活动,邀请警察和法律专家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并组织模拟法庭和法律辩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逐渐明白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后果,进一步巩固了我的预防犯罪意识。

第五段:营造社会支持体系。

最后,社会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以避免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社会支持体系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教育和娱乐资源等,以满足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需求。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联合起来推动这些举措的实施。我个人认为,对于那些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注重教育和改造,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为他们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总结: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意识。通过加强家庭教育、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和建立社会支持体系,可以降低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风险。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合作,才能在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和稳定的环境。

未成年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呈现出不可忽视的上升趋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社会的一员,我深知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性,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及相关的学习和思考,总结出了一些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个人经历为线索,探讨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方法和措施。

首先,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我记得小时候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被频繁地强调,我的父母时时刻刻都在注重培养我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他们从不给我过分的宠爱,而是注重教育我如何尊重他人、遵守法律。我深深懂得尊重和遵守规则的重要性,这使得我远离了不良行为。因此,家庭教育的关键在于家长的言传身教,通过合理严格的家庭教育可以降低儿童和青少年患上不良情绪和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其次,学校教育在未成年犯罪预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学校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的塑造者。我所在的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品德培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和课堂教育活动,让我们了解健康人生的意义,并且让我们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与邪恶。这些活动让我明白了健康成长必须伴随着正直和勇敢的选择。因此,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自我约束能力和正确的价值观念,从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此外,社会环境对于预防未成年犯罪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一句老话所说:“人无完人,环境顶天下。”社会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心智发展永远是有着重要影响的。由于都市化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对金钱物质的盲目追求,一些未成年人追逐“悔罪”的思想产生并加剧了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因此,社会应该注重经济利益和道德的平衡,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和引导,为青少年提供更健康、正能量的社会环境。

最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保障。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严惩,加强对家庭和学校的辅导和帮助,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此外,社会组织可以开展丰富多样、针对性强的公益活动,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其中,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正直品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可以建立健全的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网络,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总之,预防未成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家庭教育的引导、学校教育的渗透、社会环境的浸润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才能够更好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也应积极关注、参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行动,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共同努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相信未成年犯罪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未来的社会将会更加美好。

未成年人犯罪新法心得体会

2019年10月1日,未成年人犯罪新法正式施行。这个新法在很多方面给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精准化的手段。在我看来,这个新法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并在惩罚措施上设置了更多的细节,以期更好地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态。

立法上的改变必然伴随着立意的升华,即法律精神的提炼。未成年人犯罪新法的出台,旨在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创造更多可能。法律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以及未成年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法律试图采取所有可能的矫正措施,以便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人生发展。

新法在确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和情节时,增加了对其智力水平、认知能力、心理情况等方面的考虑,以识别其是否具有犯罪责任能力,特别是对处于成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单一处罚方式往往不能达到矫治的效果,因此,新法明确规定以矫治为主的原则,要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适用教育、矫正、保护、辅导等措施,对未成年人实施严厉制裁的同时,更要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辅导,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

第四段:新法对家庭、学校的教育宣传。

新法还特别强调家庭、学校的教育作用,提出“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实施关爱和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将德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种从教育入手的理念,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能够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使他们摆脱犯罪的念头和行为,真正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五段: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新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之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关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而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加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保障打好了基础,这也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作为社会的一员和家长,我们有责任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并采取措施预防其发生。通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广大师生和家长们有所帮助。

首先,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教育是青少年形成正确价值观和认知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学校应该加强德育教育,通过开设各种课程和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给予孩子爱和关怀,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利用网络和社交平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未成年人容易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进而对网络犯罪产生兴趣。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们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地使用网络和社交平台。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教育,告诉他们遵守网络规则,不轻信陌生人,不散播不良信息,不参与网络欺凌等行为。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未成年人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和人生观建立的关键时期,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形成十分重要。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法律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同时,社会也应该鼓励青少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他们深刻体验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培养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只有建立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心理发展和成长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一些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的问题和困扰而产生的,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和家庭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情绪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克服困难和挫折。同时,社会和学校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让未成年人有机会倾诉和咨询心理问题,帮助他们找到适合的解决办法,防止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导致犯罪行为。

最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存在,与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有一定的关系。一些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孩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和社会资源匮乏,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潭。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同时,社会也要引导富裕家庭和资源丰富的机构加大慈善和社会捐助力度,给予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而教育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加强教育,引导正确使用网络,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措施。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并付诸实践,共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贡献力量。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与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各级政府、学校和社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长期的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思考和认识。

首先,我认为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与温暖,并为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模范。另外,父母还应该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关心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并关注他们的心理成长。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其次,学校教育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二个成长环境,承担着传授知识与教育学生的责任。在课堂教育中,教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课业压力和竞争。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通过一系列的课程和活动,学校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阵地。社区是未成年人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他们接触社会的第一个平台。社区应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会,让未成年人参与有意义的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社区还可以组织一些法律讲座和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社区也应该加强对高危青少年的关注和帮助,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社会关爱工作。

此外,媒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有着重要作用。媒体是社会倡导和宣传的重要窗口,能够对未成年人产生积极影响。媒体应该推广正能量的内容,宣传正面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媒体还应该加强对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的过滤和管控,减少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的机会。媒体的引导和正面影响将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媒体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形成合力,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共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只有通过合作与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一支健康有为的新一代。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工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建设、媒体引导和社会参与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和补充小组成人员,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对热衷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要继续鼓励他们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教育、关爱、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同时通过多渠道吸纳的“五老”人员投身到关心下一步工作中来,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街道秦宓社区的图书阅览室已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美术、书法、舞蹈、乒乓球等活动,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不仅丰富了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而且以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等特点,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蚀。

街道关工委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5月19日,街道关工委组织开展街道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联系志愿者结对帮扶9名青少年,现场为他们送上了学习用品。通过志愿者帮扶,让关爱青少延伸到学习中去。

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关爱对象进行关爱。2月,街道关工委为辖区6名贫困青少年送上了慰问金2400元;“六一“期间,街道关工委组织工会、团委、妇联对辖区的福利院、幼儿园的小朋友进行了慰问;7-8月,街道关工委与街道团工委、工会一道对辖区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了摸底,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资助,确保辖区无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最终共23名贫困大学生获得了资助。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深刻的人生感悟,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们与青少年有着天然紧密的情感联系,在深入细致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突出爱国主义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邀请“五老”为社区行为出现偏差的青少年进行矫正,通过法律的宣讲和谈心,使这些青少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根据“五老”各自的.特长,组织其深入学校专题讲座、参加社区书画比赛、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开展读好书活动。社区图书室节假日向青少年开放,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一村一大带领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

按照街道关工委要求,我办所有社区的图书室均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特别是我办秦宓社区的青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极大的方便了社区青少年借阅图书。

二是开展校外文体活动。利用社区乒乓球室、排练室、棋牌室等文体设施,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

6月,街道关工委组织辖区少年在秦宓社区开展作文比赛;6月5日,街道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在淮河街社区开展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8月关工委与街道科协一同组织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思想道德教育。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安全教育与自2010年8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以来,我校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未成年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犯罪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预防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关注并努力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未成年犯罪预防的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围绕“教育引导、社会关爱、法律保障、家庭教育、自我价值”五个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教育引导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我国,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个性发展、道德意志培养和法律规范普及的重要途径。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关心他们的成长成才,加强班级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通过开展以法律教育为主的讲座、辩论、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抵制犯罪的诱惑。

社会关爱也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受教育程度低以及家庭环境等都会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处于较为困境的境地。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是社会责任所在。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应积极参与到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中来,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和相关资源。

法律保障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基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能力是关键。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监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的纠正教育措施。同时,社会也要对未成年人犯罪持零容忍的态度,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犯罪预防的重要一环。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是儿童形成良好自我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重要场所。父母要将家庭温暖和谐的环境营造出来,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关心孩子的内心需求和成长状况,教育他们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并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自我价值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要因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未成年人也不例外。通过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充实自己的素质,开发潜能,提高自我价值感,使自己能够远离犯罪的诱惑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作为青少年,要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罪预防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教育引导、社会关爱、法律保障、家庭教育以及自我价值感的培养,都是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参与,加强预防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介绍

今年我们步入了九年级,在上半期的英语学习中,在课堂中只要涉及到法律知识,我们老师都会给我们讲解一些有关的法律知识,使我们受益匪浅。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明显,并且有上升的趋势,而学校又是我们接触最多的一个小的社会环境,所以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就尤为重要。让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了解到社会生活的现状。下半期已经步入了关键的复习阶段,但是法制教育始终的贯穿于教学中。通过这下半期的学习,本人有一点粗浅的感悟,现写出来让大家分享。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公民。学校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了我们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

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当前,我们大多数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我们的心理,压制我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我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我们,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

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我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这样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