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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供应急预案(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3 08:27:33

面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掌握了以下范文的要点,你就能更加明确如何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李辉、xx。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四)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五)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粮食保供应急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文档为doc格式。

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城区居民疫情静默管控期间药品供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封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疫情静默管理状态下,有序及时开展居民用药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静默管理期间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健康和安全稳定。

为确保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市场局设立“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的用药需求。

组长:于涛。

成员:药械股、各乡镇所负责人。

联络员:赵树鹏,136047xxxxx。

(一)履行本部门在物资保障工作中的职责。按《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2.0版)》,配合发改部门建立防疫药品物资储备机制,依托国有、批发及连锁的货源和配送优势,流动储备充足的防疫药品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二)建立畅通的供应渠道。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静默管控期间居民药品供应渠道的畅通,完善配送体系,依托国有和连锁企业货源和配送优势,建立就近、及时、齐全的药品配送渠道,做到有需求就有供应。

(三)落实专人负责。针对静默管控期间,已封闭小区人员不能外出从事药品供应工作的情况,市场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控人员和社区、小区的对接,确保药品保供人员上岗工作。

(四)风险监测。对于提出用药需要的居民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药品保供人员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

(一)保障供应药店。

配合发改部门,确定保障供应药店(以下简称保供药店)。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选取的原则,综合零售药店人员配备和配送运输能力,确定在静默管理期间能为居民供应药品及防疫产品的零售药店,并向发改部门提供药店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按防指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二)配送方式。

静默管控期间居民有用药需求的,按照就近选择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保供药店联系,药店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处方进行核对后,出具销售凭证,并负责将药品配送到小区管控人员,再转交用药人,全程做到无接触。

1.保供药店从业人员应按“应检尽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2.药品配送人员、社区管控人员务必加强做好个人防护,收付款均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避免现金等直接接触,以免造成疫情传播。

3.购买“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以下简称“四类药”)药品的,保供药店要核实购药人行程和接触史,确认无疫情风险后方可配送,如购药人出现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销售“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要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网报。

5.配送冷链药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6.保供药店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订单。

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文档为doc格式。

粮食保供应急预案

鉴于国内当前疫情形势,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在落实我委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粮食行业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疫情防控及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把握市场规律,做好粮油供应。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轮疫情的严峻形势,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总结去年以来应对疫情的粮油保供稳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提前谋划布局,因地制宜制订工作预案,稳妥实施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断档,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各级军粮供应站要提供送货上门等优质服务,有效解决部队粮油供应后顾之忧。

(二)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对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的影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跟踪监测,将价格异常的'品种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动态了解成品粮油政府储备和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库存等,按要求保证一定的可保障天数。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处置、及时报告,确保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好地方成品粮油储备各项规定,用好用活现有成品粮储备,确保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现有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面覆盖、辐射乡村和社区的作用,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预期管理,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舆情跟踪,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释放粮油市场供给充足、运行平稳等信号,果断处置负面舆情,正面引导社会预期,增强信心。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情况,加大备货量,避免出现临时空架现象,防止紧张情绪传导蔓延。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做好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按照《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压实各自责任,确保如期实现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加强国产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正面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提高企业职工及家属接种意愿。各企业要做好接种人群的统计工作,建立疫苗接种人员统计表,将接种情况精准化。

(二)强化离连及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管理。

1、非必要不离连。我市已出台防疫政策,建议市民非必要不出市,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如确需出市,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在旅途中和到达目的地后,要保持高度个人防护意识,尤其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不建议离连,如无禁忌症应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如确需出省的,要提前向社区(村)、单位报告行程。

2、强化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来(返)连管理。严格遵照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开展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来(返)连人员管理,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新闻大连、大连发布,报纸、新闻等媒体,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等最新资讯。

3、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主动报备。通过航空、陆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或乘私家车等各种交通工具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从国外回国员工及家属,均要在机场、车站、码头或立即至目的地社区、单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配合进行信息排查、个人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加强人员排查登记。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防疫责任,掌握所属人员来(返)连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重点排查有无国外入境、出国旅游、留学归国等从国外归国的记录,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戴口罩等措施。

粮食行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公共卫生间、电梯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和每日健康监测。

(四)严格限流防控举措。

秋粮收购工作已经临近,对从事粮食收购、运输、销售、储备等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严格控制企业内人员流量,在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秋粮收购期间要做好粮食运输途中交通运输工具的防疫工作,对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定时开展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根据防控要求适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严格入境粮食管控。

加大对进口粮食的管控,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分区管理,切实做好高风险货物防控工作。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使用进口粮食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处理证明和记录的抽查力度。

(六)严格控制大型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100人以上大型会议,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同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及家属非必要不参加展览展销、文艺演出、婚礼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如需举办会议等相关人员聚焦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七)坚决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各自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指导,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也不要到村卫生室或小诊所打退烧针、买退烧药,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接种疫苗还是最有效防控手段,每个人都应积极主动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食品应急预案

1、食品生产领域突发质量安全事件是指本县单个或多个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因较大质量问题,突发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件的备案。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

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县领导、市局或有关部门——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情况记录汇报——参与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存档备案——结案。

根据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身体不适,但未出现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1、机构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由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有害食品追缴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应急处理小组,分别由综合管理股、监督稽查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综合管理股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监督稽查股主要负责有毒食品追缴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车辆调度、信息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检验机构、抢救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落实领导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采取积极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接警人应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在1小时内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局领导,并且根据情况通报公安、经贸、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

2、报告的内容有: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食品名称;

(4)事件类别;

(5)人员中毒、昏迷及死亡情况。

1、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且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县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食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且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逞有关部门。

保供电应急预案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3)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

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8.3附录。

8.3.1供电所限电序位表。

8.3.3保电事故处理流程图。

8.3.4供电所人员职。

食品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温淑荣

成员:李忠艳王贵志魏党生张世东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忠艳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蔬菜保供应急预案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xx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行方案,具体以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1)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4、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5、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抗疫保供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蔬菜保供应急预案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指挥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的要求,提高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保障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健康,严防疫情扩散,制定兖州区农贸市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对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市场交易管理组承担。兖州区农贸市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新同志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刘旭鲁、张德彬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人员物品管控组、舆情应对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上下协调指导和工作调度,做好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上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市专班情况报告、信息发布稿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检测消毒、疫点消杀、医废转运、风险评估、后处置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人员物品管控组负责涉疫货物流向调查、封存管控,阳性货物涉及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分工负责)。

舆情应对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通告,做好舆情引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区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置疫情风险。

(一)启动预案。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指挥部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在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或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时复检确认。区疾控中心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2.外地通报我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或市场内顾客为外地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二)先期处置。

1.市场封闭。区指挥部发布指令,责令涉疫市场立即停业。市场交易管理组立即通报成员部门,组织并指导市场开办方立即启动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到达市场,市场开办方将疑似患者送到单独留观室,登记疑似患者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农贸市场立即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暂停营业,禁止相关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市场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原地待命;设立应急区域。

2.市场秩序维护。技术指导组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有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初步溯源和流向调查。人员物品管控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区疾控部门、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流调人员即刻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对现场全部人员、物品、环境等进行核酸采样。

4.人员管控。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指令,人员物品管控组做好临时隔离的人员转运、甄别、诊治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标本检测。

1.采样检测。疾控部门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采样;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另一组采样人员到达涉疫人员经营地,对其经营合伙人、摊位环境进行采样。采样完成,由专车运送到区疾控部门实验室进行检测。

2.阳性复核。疾控部门跟踪阳性病例样本复核情况,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等材料报市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四)封存、溯源流向通报。

1.封存封闭措施。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疾控部门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销售场所或设施设备等采取封存封闭措施。疾控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流调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做出局部或全域农贸市场停止经营决定。

2.溯源和流向通报。核酸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涉及市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行程轨迹途径地县市区指挥部通报信息。行程轨迹途径地区指挥部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行动。核酸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地涉及市外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输入地或流向地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信息。

(五)排查管理接触者。

区疾控部门根据核酸阳性阳性病例接触状况,重点排查检测下列人员:

2.无直接接触的外围门店封控人员及离场人员所在生活小区接触人员应作为次密接人员;

3.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六)全面消毒。

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疾控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防止交叉传播。物体表面可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1.市场开办方电话通知市场从业人员家属,说明情况。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其他一般接触人员,及时告知风险,提醒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

2.市、区指挥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舆情应对组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3.舆情应对组重点关注因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八)处置后评估。

1.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指挥部和技术指导组要求,配合做好人员隔离、健康监测追踪、心理辅导等后续工作。

2.技术指导组对农贸市场场所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就能否恢复正常运行出具评估意见,确定风险消除后,农贸市场方可开市经营。

随着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以上要求与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按照省、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疫情保供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单位发生和传播,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阶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xxx由xx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成员:xx、xx、各部室部长、各公司党支部书记。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1、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2、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3、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4、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职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日常学习训练时确保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劝导职工不擅自离xx,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6、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大、公司设置专门的临时观察隔离点,隔离点应配备消毒设施等符合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各部室、公司根据职工人数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如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的,各部室、公司统一报送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同意后统一采购和调配。

各部室、公司定期针对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使职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xx信誉楼超市、xx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xx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疫情保供应急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xx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xxx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