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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精选16篇)

时间:2024-04-07 22:47:13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科学和合理的思考,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实际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效果,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具体案例分析。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其价值的转化,规范无形资产处置行为,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无形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无形资产是指分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特许权和软件等。

第三条项目实施部门经办人整理与取得资产相关的票据或资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属于专项费用的,由项目实施部门经办人携带取得资产相关的票据或资料到费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由费用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财务科长、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进行审核,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属于非专项资金的,由财务科长、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进行审核相关的票据或资料,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月末财务科编制《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表》经财务科科长进行审核后做账务处理。

第四条无形资产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分公司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二)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三)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四)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五)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六)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分公司所拥有的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计价。

购入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所发生的总支出计价。总支出包括所有的价款、聘请的律师费及其它有关支出。

第六条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应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每年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第八条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无形资产的处置是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成果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包括转让、开发利用、出售、投资、报废等。

(二)按照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

(三)无形资产处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提出申请报告,由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根据批复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酒店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 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 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 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 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 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 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 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5.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 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 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9. 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1)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

(2)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

(3)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

(5)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 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 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 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 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6. 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 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 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 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5、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价值较高(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价值尚未达到该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与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行政人事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季度会同行政人事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一)购置原则。

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如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以及固定资产发生丢失,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放入库房,并开具固定资产入库清单,验收人签字确认(黑联留底、红联行政台账、绿联交财务入账)。

固定资产分发到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行政人事部确认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在供应商要求结款时将供应商带到财务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调拨时,需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台账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据鉴定意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登记并安排存放,以便资产的再利用和调配。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行政人事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处置;若出售,处理所得款项须交财务部入账。

(一)责任分工。

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展示厅内设备除外)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管理,展示厅内设备由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归类编号,并由使用部门配合在固定资产上粘贴标签。使用人应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平时应爱惜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性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进行维修和维护,以免导致彻底报废。

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对外出借给私人使用,如需出借使用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并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否则照价赔偿。

员工离职或调任时,必须进行固定资产交接,确保固定资产形态完好、使用性能正常。

(一)对账。

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每季度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事先对账,保证财务部总账明细账和行政人事部固定资产台账相符,发现问题并即时解决。

(二)盘点。

对账结束后,由财务部会同行政人事部进行实地清查盘点,盘点时,不仅要清查固定资产数量,还应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对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存货

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

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判断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分以下类别进行判断: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在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司的经营活动经常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的计量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和化解风险。

本制度旨在提请经营班子审慎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公司也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使本公司更加规范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定有变动,以国家法规为准,届时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补充。

资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资产的管理。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归口管理,负责资产的申请、购置、登记、维修、调配和报废等各项程序。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产的账务进行归口管理,包括入销账、折旧等。

资产的定义:本规定中的资产概念既包括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xx元人民币,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机、办公桌椅等价格低,但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物品。具体指以下种类:

建筑物:房屋、活动办公室;

交通工具及附属品:小客车、小轿车;车载cd机、车载冰箱;

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集团电话、直线电话、车载电话。

各部门添置资产,需向行政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表,行政办公室首先考虑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如必须购置,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材料采购部按照有关规定购买。

购置资产的发票,必须附所购置资产的清单明细,财务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必须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并将资产的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员归档。

资产的调拨:因调配、借用等原因进行的资产转移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办理,资产转入单位负责人需在行政办公室资产台帐上签字。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资产进行调用。

资产的使用: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资产,使用人员应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实行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人,当责任人工作调整或离职时,须将使用的全部资产进行移交,在其办理所用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废、借出、变卖等,需由使用单位说明情况,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因保管或使用不当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资产的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维修,如原因不明,则对使用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闲置封存的资产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闲置封存的资产由申请使用部门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启动闲置封存的资产。

对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同时遵循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行政办公室在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一次性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台帐管理。行政办公室对各类物品进行登记,大件物品进行编号管理。物品的各项特征(如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价格等)、转移记录(如转移时间、去向、使用单位签收等)以及报废记录(如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均在资产台帐上体现。

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资产的帐物相符,行政办公室、各部门与财务部每季末25日—30日都要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以掌握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资产,保证账物相符,对于盘亏、毁损、报废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总裁,经批准后做报废核减资产台帐处理。

行政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要每月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做出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

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1.2价值达不到20xx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种工具、器具和办公用品)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3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公用的固定资产需指定专人负责。

2.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相关部门、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2.2进口设备采购办公室可委托进出口部办理,专业仪器、设备,总经办可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

3.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总经办采购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由总经办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固定资产退回供应商。3.2注:此库为办公用品库。

4.1由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填写《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4.2办公室、行政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详见编码规则),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4.3总经办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张,总经办留一张,领用单位一张。

4.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5.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与调拨双方共同办理调拨手续。

5.2由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张)、台账上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片卡移交时,均应由三方负责人签字。

6.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经总经办审核后方可报销。

6.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使用部门要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经批准后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6.3保养、维修、升级的固定资产引起固定资产增值时,应及时调整功能和价值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账卡。

7.1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7.2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7.3财务部每季度对办公室保管的《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折旧计算并与账务核对。

8.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新生产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8.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如技术专业人员、质量部门等)进行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报废技术依据及意见,报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8.3审批后的报废单复印一份转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8.4报废的固定资产一律退回办公室办公用品库(房屋建筑等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除外),同时由办公室收回原卡片,并注销该卡。

9.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9.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10.1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每周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每月25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查实并编制固定资产变动表。变动表交总经办、财务部核对,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10.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11.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总经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总经办办理。

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仪器设备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1、房屋和建筑物应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经常维护保养。凡未经主管局批准,并未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对于建设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筑物,且暂时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验收后由建造单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部门登记、造册,负责管理,记入教育局的固定资产帐中。当开始使用时,再由教育局有关管理此房产的部门向开办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此时该房产由学校管理,并记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帐中。

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工作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扩大知识领域作出应有的成绩。

1、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药品等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

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做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仪器、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的大致原理、过程以及实验结果。

2、在学生实验时,积极辅导学生进行实验,做好仪器的收发工作、检查工作及药品的补充工作。

3、帐目要清楚,仪器设备、标本、挂图、药品等实验物品应与帐目相符。

4、及时、完整地做好每次实验的登记工作,随时备查;及时做好实验后的仪器、设备的清理工作。

5、严格做到实验仪器定点放置;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玻璃仪器要保持清洁干净。

6、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掌握仪器、设备、药品等的库存情况,及时做好“请购”及报废工作;要注意节约。

7、实验室的实验仪器不得擅自外借,严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1、按年级、组室分别设立办公室财产的组室分户卡,一式二份,组室、总务处各执一份。

2、每学年核对帐物一次,做到帐帐、帐物均相符。

3、按班级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二份,班级、总务处各执一份。

4、每学年初,将各教室内必备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给各班主任验收,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级要有教室财产保管员,每学期评定一次财产管理质量,向学校提供推荐,并与评先进文明班级挂钩。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管理规定对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固定资产购置付款,报账程序以及固定资产转让、报废、转移、调拨、出借、维修、改造、盘点、等管理过程做出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相关部门,包括分公司。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计划内固定资产的请购、付款以及报账单证的审批,同时负责年度和月度技术改造用款计划和固定资产超计划请购、付款及报账的批准。

2、固定资产分管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和月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采购、款项支付申请以及报账处理手续;并负责验收固定资产,编制设备编号;以及定期盘点固定资产。

具体分管部门如下:

1、综合部负责办公家具、运输工具、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验收、编码、盘点、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2、猪场库管负责猪场内的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验收、编码、盘点、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3、综合部采购组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报账以及申请付款等方面的事宜。

4、其他部门负责所需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使用和保管。

3、财务部负责计划内或总经理特批的固定资产款项支付申请和报账单证的审核、付款、入账核算工作,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监盘工作。

1、固定资产购置、付款与报账审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须填写《请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于综合部进行固定资产选型评估,再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于采购组进行购置。

2、固定资产请购经批准后,由采购组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采购经办人应根据所需固定资产性能和选型评估等资料,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询价,进行比较,合理采购,必要时签订合同。

3、固定资产付款与报账。

1购买固定资产无须预付款项的,可以付款与报账一起办理,采购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

2购买固定资产须预付款的程序如下:

须支付预付款时,采购经办人按合同规定预付金额填写“付款通知书”一式两份,后附合同复印件,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付款通知书”一份财务留存做账,一份退回采购经办冲账时使用。

预付款的'冲账,凡是预付款报账,采购经办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其付款方式上钩选“冲预付/借支款”项目,并将原预付的“付款通知书”附后,同时附上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冲账处理。

到票还须支付尾款时,采购经办按合同规定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付款方式上钩选“冲预付/借支款”项目,注明已付金额及余款要付金额,并将原预付的“付款通知书”附后,同时附上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

当合同规定有保留款,待保修期满或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予以支付的,在支付此笔保留款之前的最后一笔款项时,须索要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的发票,财务部会将此笔保留款挂账,待规定支付时限到时,由采购经办填写“付款通知书”,并在备注栏注明“保留款,发票已取得”,即可申请付款。

2、固定资产减少报废或出售转让审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部门提出并编制“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一式两份,说明理由,注明设备编号、名称、规格、购入日期、数量、金额等。

2“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应先送固定资产分管部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验证申请报废理由,核准是否应报废。

3核准应报废的“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到财务部核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数据后,报总经理批示,一份返回财务部注销入账,一份送于处置报废物品的部门。

4处置报废物品的部门接到总经理批示后的“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应做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处置方案后将结果报总经理,同时将处置收入报财务部入账处理。

2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程序:

1闲置固定资产如需出售转让处理,由闲置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会同处置部门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到财务部查实折余价值,确定出售价格,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理批准。

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票据及收款。

3、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2固定资产分管部门于每月30日将累积一月的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处理:

1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会同处置部门申报出租或外借报告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款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2关联企业内部借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应做好借用登记,以便盘点时核对。

5、固定资产维修、改造:

1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发生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时应及时报账,并在“费用报销单”注明维修的固定资产名称、编号及费用承担部门。

2维修费用由财务部记入相应的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金额巨大的维修费用计入待摊费用。房屋改良支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或超过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记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有进行改造的,由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在改造验收后及时报知财务部,列明原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购入时间及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不明确的,可到财务查询),并注明改造后固定资产名称、编号、预计使用年限,以便财务部入账调整。

6、固定资产的盘查:

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两次,一次在6月份年中盘点;一次在12月份年终盘点。由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盘查工作。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做好盘点表,财务部进行监盘,并与账上核对,发现账实差异应组织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并形成盘盈盘亏书面报告,报请总经理审批。

1、本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2、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3、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及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指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仪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单价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

1、编制采购计划。

2、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物资须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附件1.《采购申请单》)

3、采购验收入库,采购完成。

所有采购后资产均需做入库处理。(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在办公室处进行登记入库,入库后再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3)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4)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盘点按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年一次(年末),须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领用、盘点:

(2)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人员和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须如实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3)办公用品每月盘点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笔、计算器等,须如实填写《办公用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2、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协调相关人员处理。(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2)如经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衡量报修物品已经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等情况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经财务审核价值,报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原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将本着批评教育、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为主的精神处理有关事故,并根据具体原因、设备性质、当事人一贯表现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等区别对待。

1、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的公司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5)未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7)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9)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2、属下列情况的,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

(3)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5)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并主动如实上报,态度较好的;

(6)损坏较轻或丢失零配件,经当事人修复不影响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功能的;

(7)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3、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仪器、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使用1—10年按5%-80%计价赔偿。

仪器设备的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但性能、精度下降,经鉴定尚可使用的,根据下降程度,由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负责)协商出一个合理计价,按下列办法计赔:

(1)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只计算零部件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修复后质量下降的,按质量下降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划分等级,九成新按原价的90%计价,八成新按原价的80%计价,以此类推。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批评和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

4、私自处置设备的处罚:

(4)凡擅自处置仪器设备者,除经济处罚外,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具体实施办法:

如出现仪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等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1)由办公室协调、牵头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若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2)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由责任人或部门及办公室、财务根据情况提出赔偿处罚意见、确定赔偿处罚金额及交款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价5000元以上的物品赔偿须报总经理审批。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

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

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十四条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

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使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减少公司资源的浪费,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由于公司的账务处理原因,固定资产的原值比较难查,应以重估价入账,用系统管理,辅以电子表格)。

1.2公司办公用的家具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管理。

1.3.维护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

3.2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完好后将发票报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发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固守资产转移登记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帐、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修复需要的费用大于他的自身价值。

6.2.2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使用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三部门统一清查。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盘点表单。盘点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盘点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