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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我的最爱半命题(热门15篇)

时间:2024-02-08 22:14:10

优秀作文是在独特的情感表达和真实的情感体验中展现出作者的内心世界的作文。小编特意挑选了一些获奖的优秀作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写作带来一些启示。

我的最爱半命题作文

“啊!”我猛地坐了起来,我不能再往下想了,地球引力,太重要了,如果没有地心引力,地球就乱了!

地球引力,真是我的最爱!

教师评语:小作者漫无目的的思绪,带来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遐想,并以实例来验证这种情况,真是有理有据,十分形象。儿童的心灵世界是单纯并且真诚的,只有在孩子的心灵世界才会有这样的令人感到新奇的幻想,很值得欣赏。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拿着!生日礼物!”生日前的一个晚上,爸爸把一大一小两个乐高递给了我,大的是国会大厦,小的包装上没有图片。我不知道是什么,心里充满了好奇,恨不得马上拆开包装,把它的样子拼出来。

我问爸爸:“是否可以晚上就开拼?”

爸爸说:“看在你生日的份上,破次例吧!”

我听了,心花怒放,拆开包装就开工,拼出来发现竟然是一艘迷你的宇宙飞船。不过不是很漂亮,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一直琢磨着要怎么让它变得更漂亮。

一天,突然来了灵感,我把它改装了一下,样子比以前漂亮了十倍。我非常爱惜它,把它保管得特别好。脏了就洗,坏了就修,从没见它缺过一条胳膊,少过一条腿。

不知什么原因,弟弟突然想玩那艘宇宙飞船,我太清楚他的习惯了,坚决不同意。我不给,他就哭。哭这个法宝太好使了,我只好给他。当时我有一节课,便叮嘱妈妈务必要看好弟弟,别把乐高玩坏了。上课回家后,我飞快地跑过去检查乐高,却发现只剩下一堆零件,胳膊腿全断了,头也不见了。我暴跳如雷,将弟弟揍了一顿。然后忍住怒火,把零件全部找出来重新拼好,并发誓永远不让弟弟碰我的乐高了。

我在别的地方都不小气,唯独把乐高看得很紧,因为我太爱它了!

我的半命题作文

大会在这个凉爽的秋季召开。

参加会议的人太拥挤了,如果他们想进去,就进不去。会上有很多东西可以吃,可以玩,可以听,可以看,可以探索。一到场地,我就迫不及待地想找一个贴气球的地方,但我是一个新人。我左看右看,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贴气球的地方。我妈说:“你看,前面。”我冲过去说:“我想玩,我想玩。”妈妈说:“慢点,还没有空气球?”过了一会儿,我妈妈同意来这里。我会很快到达那里。3块钱有12个,我迫不及待的开始绑,但是前5个还没绑好,就让我妈帮我绑。剩下的七条,只有五条,完全不是好奖品,一条安全绳,我对妈妈说:“妈妈,妈妈,好妈妈,给我3块钱,我来绑。”妈妈看不惯我的样子,就给我3块钱打领带。

到了那里,第一次看到别人是怎么绑的。原来是向内绑的。我像他们一样绑了10个,还弄了个竹板。我来找我妈炫耀,说:“你看我!我平手10,你能吗?”

我妈诡辩地说:“如果你第一次就能把那五个绑起来,我能不能在你后面把他们绑坏?”我无语了!然后我们玩碰碰车和旋转木马。

回到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说:“以后不去了。”

妈妈幽默地说:“你不喜欢赶时间吗?”我说:“太累了!”全家人都笑了,我和大家一起笑。心里还在想:去不去。就这样,我睡着了。

我的半命题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黑皮的。每天,主人的书和作业都要装到我的身体里。记得刚开始时,主人可心疼我了,每天都要给我洗身子,有一次还给我系了个花,惹得主人的伙伴们一阵羡慕。可我不敢忘记自己的使命,每天要装主人的书和用品,并把它们保护的好好的。

唉!随着主人学习时间的加长,我也经常被装得满满的、鼓鼓的,胀死我了,有时难免会撑破点皮,我心里难受极了,主人这时往往心疼的要命。不过,每天见主人弯着腰背我,我真为她感到不平,啥时候才真正“减负”啊!

时间久了,我的身体变脏了,主人也没有了新鲜劲,只是把我挎在胳膊上,有时也会拖到地上,有时也会随手扔到桌上。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主人与她妈妈的对话:

“妈妈,我想换新书包。那书包又烂又脏,就背不出去了!”

主人的妈妈疑惑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女儿撒娇的样子,就无奈的点了点头。

我大受打击,主人更是把我乱扔乱放。

主人的妈妈买来了新书包,红的,小皮书包。主人高兴地拿起它,吻一吻,说:“我的小宝贝,真好看!”我顿时觉得很心痛,委屈一下子遍布全身。

不久之后,主人的妈妈把我在水里冲洗一遍,晾在绳子上。她看着我这个可怜的书包,自言自语道:“唉!不就磨掉几处皮么,这小书包还好着呢,她怎么就不背呢!”过了一会儿,又说:“这书包还能装东西。”听了这句话,我的眼泪也涌上心头。

对,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书包,一个总被别人忽视的书包。

我的最爱半命题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音乐、画画、跳绳等。不过我最喜欢是画画了,因为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一幅画。

每当我写完作业,就会情不自禁地去拿水彩笔、蜡笔,还有五六张纸,每天我一画起来,就会忘记时间,一会儿就会过去三、四个小时,我画画特殊慢,一个小时只能画一张两张的,不过画的时间长就画的好,画的快一点就不好看,慢工出细活啊!

有时我还用水彩画画,每次我用水彩,都会把周围的一切弄得很脏很脏,脏得超过了界限,妈妈就会唠叨,后来,她甚至不允许我再用水彩画画了,可我还是很喜欢用水彩画我心中的作品。为了不让妈妈唠叨,我经常背着妈妈偷偷地用水彩,不过偷偷的.用,妈妈也会发现的。有一次,我用水彩画得正入神的时候,发现妈妈回来了,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了起来,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当时妈妈居然没发现我用水彩,所以我的心里便有了一种很侥幸的快乐!从那以后再用水彩,我总会更加地小心收拾,防止妈妈发现!

画画,真的是我的最爱!

教师评语:小作者用真实朴素的语言,描绘出自己对画画的情有独钟。尤其是对自己的心理的刻画十分的细腻逼真,真实的反应了一个孩子的童趣。小作者能对自己的爱好如此的执着,还真的是很难得!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滑冰吧,就是奥运会中的那个滑冰。他们都是在冰上滑的,可我们却滑不了,因为这里没有滑冰场,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体验到滑冰的快乐,那就是滑旱冰。旱冰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上滑冰,感觉肯定不逊于刀冰,刀冰里可以做的动作,旱冰也可以做,好玩极了。

我开始学习滑旱冰是在四年级,一开始是一只六十块钱的旱冰鞋速度不快,适合新手,我是在家练的,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在家里练,我劝你们不要学我,因为我学的时碰倒了一杯茶,一台电风扇,还摔碎了两个玻璃杯,结果被爸妈狠狠的骂了一顿,至今那段声音还在我耳边回响。从那以后我就小心翼翼的滑,生怕碰坏什么东西。

终于,我开始穿着旱冰鞋接触外面的广阔世界。穿上旱冰接触可跟平时大不一样,原来世界是那宽阔,这么大,路是这么的平,到处都可以滑,到处又都会摔。整个世界都隐藏着危机,又有快乐存在。我开始练了,当然是有我爸爸陪的,万一摔了该怎么办。这里可真好滑,比家里好多了,再也不怕碰到什么东西了,可以尽情的在大世界中翱翔。

我的最爱

听着一题目,你应该明白我写的是什么。每错是一只狗,我最爱的一只狗。我曾养过许许多多条狗,他们各有所长,但唯一令我记忆犹新是肥狗子。

想知道为啥吗,待我细细道来。我的肥狗子长得可爱,具体怎样,就不做介绍。不过他倒有一个与一般狗的差异之处,四肢短身子长,头老大老大。肥狗子最先是马路边的一条流浪狗,直至遇到我那天,他从此进入我的生活。我家住在马路边,路上车水马龙,车祸时有发生。肥狗子被车撞过三次,其中一次十分严重,他的后腿皮开肉绽,至于骨头被压断,但他并未因此倒下,几个月后,他又可以一拐一拐的走路喽。我实在佩服肥狗子的这种毅力,看来我得多学习学习。有时,我会怀疑,飞狗子是倾城之狗吗,连着好几个星期,一群狗都被他吸引过来,一次还跑到我家里来,用扫把赶也赶不走,不久,肥狗子的肚子渐渐大了,无疑是怀孕了。几个月后,我忽然听到小狗的叫声,一想,一定是肥狗子生小狗了。待我下楼,一看,这那是小狗,这分明是老鼠嘛!小狗小的连我的一个巴掌大也没有。啊呀!又吓了我一跳,是猪吗?怎么生了九只啊,我不得不叫这些小狗做怪物。另外,肥狗子还有一特点,就是胆大。见了生人,他不会马上叫或是避开,而是上前问一问这个人的气味,似乎是在用气味分辨好人和坏人呢。当我和姐姐出去时,肥狗子总是紧追不舍,,几次,我还带它去逛街呢。他总是随便进出别人家,有次还叼了一块肉出来,害得我们无奈赔了那人二十块钱。肥狗子在家老爱卖萌,我们吃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嗯,嗯,嗯’的叫。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以至于我们会毫不吝啬地把食物分给他。有时我们将食物举高,他便会跳起来吃,有时还可以跳到我站起来的高度呢。一次家里十分闲暇的时候,肥狗子忽然叫起‘啊拉~阿拉……’搞得我们大笑,肥狗子竟然能像人一样,叫出‘阿拉’。于是他又有一名字便为阿拉。但是好景不长,一日早晨,传来了噩耗,肥狗子没了,他被人贩子用小汽车拐跑了。从此,肥狗子离开了我的生活。但我永远忘不了,那清脆的声音,那忠实的笑容。

肥狗子,我好想你,我永远爱你,!!!

我的最爱

我最爱看的书要数漫画了,每次放学,我都会去小店看一看有没有新的漫画出版。家里的漫画更是数不胜数,整整一柜子的漫画。

在学校里,我也是对漫画情有独钟,在课余时间和同学们一起谈谈故事情节,不时会传出一阵会心的笑声,带给了我们极大的乐趣。由于同学们爱看《爆笑校园》《阿衰》之类的书,过于沉迷,严重影响学习和作业,被老师禁止在学校里看这类书,就这样,我最爱的《父与子》也被禁止掉了,只好在家里偷偷地看。

每天晚上,我都会随便拿一本翻翻,减轻一下学习了一天的疲劳,如果到了睡觉时间我还没看够的话,我就会拿出手电筒,然后钻进被窝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妈妈似乎看穿了我的计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半夜来侦查。不过时间久了,我也习惯了妈妈这个方法,只要外面一开灯,我就立马熄灯睡觉,并把这些“作战用品”藏在枕头底下。

漫画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带给了我许多启示。有一则漫画让我受益匪浅:那是《父与子》里的一则漫画,父亲和儿子拉着一匹马在路上走,走到半路以后,这匹马突然停住了,不管父亲和儿子怎么拉,都拉不动。就在这时,儿子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来了两个装上了轮子的塑料滑板,分别给这匹马的四只脚套上,于是,儿子和父亲拉着马走了。多么有趣的漫画呀!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去面对,并且要开动脑子去克服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漫画给了我许多启迪,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漫画,你永远是!

我的最爱

孟郊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在家里,一直是母亲为我们操劳,为我们心忧。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极负责任的人。哪件事做得不对了,她便要追根究底,不论你有意无意,也不论事情大小错,你都要尽全力去负责、收拾。她绝不会偏向任何人,连小弟犯的小错也要让他改了,才肯罢休。我很喜欢她这种负责的精神。她教育我,做事要做到百无一漏,要做就要尽全力把这件事做到极致、完美。母亲是极爱干净的。有一次吃饭时,我不小心把汤洒了,她便立即敲了一下了我的手,要我吃完饭后把桌子擦得一尘不染,母亲比卫生局的检查人员还严格。她的房间有条有理,干干净净;而我的.房间,呵呵,那个乱七加八糟。不过,在母亲的指导下,我努力“修炼”,终于,我和母亲联手清理了原本一片狼藉的房间。我的房间干净了,心情也舒畅了许多,而母亲是最大的功臣。我同样喜欢这样干净的妈妈,她教会我做人也要“干干净净”,不能同流合污,要能“出淤泥而不染”!

母亲有一双“火眼金睛”,每次家庭卫生“大扫荡”,母亲都能把我房间中的所有零食、玩具和漫画书都找出来,清理得干干净净。我在一旁干着急,那是我的小私密呀,怎么给我“曝光“啦?我可藏得很严实啊——书柜、书的夹层、床头、音箱后。她每翻出这些东西就会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许再买这些了!对你有害无益的,知道吗!”全是否定句!就这样,在母亲的几次“扫荡”和教导责备下,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娱乐,不再左耳进右耳出。母亲的严格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养成很多好习惯和好品质,这将是我一辈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我心中,母亲是一个最优秀的人。我热爱她,赞美她。她的勤劳,从未改变;她对我的照顾和操劳,也从未改变。现在,就由我来爱她,理解她。相信我一定会做到的!因为,妈妈,您就是!

我的半命题作文

每个学生都有书包,我也有不止一个书包。现在为我服务的是一个黑色的拉杆书包,这个书包不仅能背,还能拉着走,我不用像其他同学那样被沉重的书包压得直不起腰,所以我非常喜欢它。可妈妈并不这样想,在她眼里,书包是我的负担,她总想替我分担。

开学一周后,我上完晚自习,一个人回家,因为早上听说妈妈有事,下午应该赶不回来接我了。没想到,我一出校门,就看到妈妈在远处叫我,还向我挥手。

我心里突然就沮丧起来,慢慢走到妈妈身边。妈妈帮我拉着书包,还问我今天在学校里的表现。我赌气说:“妈,我都上初一了,不需要人接了。你这样让我很没面子。”虽然我知道妈妈这样做是因为爱我,可我真的已经长大了,我不想再被当成小孩子了。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看起来有点失落。

我们拐了一个弯,我看见一个年轻的妈妈和她上一年级的儿子走在一起,他们说说笑笑,看起来是那么幸福。我想,这不就是小时候的我和妈妈嘛!小时候,我一放学,妈妈就一边问这问那,一边帮我拿起那如5块砖头一样重的书包。

看着眼前这对母子,我突然有一些内疚,还有一些后悔。妈妈每天给我们一家人做饭,已经很辛苦了,今天一定是匆匆忙忙赶来接我的。而我呢,看看我都干了些什么啊!

于是,我拉了拉妈妈的手臂,不好意思地说:“妈,今天上课,我抢着回答问题了……”妈妈笑了,发自内心地笑了。

我的半命题作文

我的三个书包,陪我走过了8年。

他在最初的时候,是一个小小的背包,黄、蓝、红相间,谈不上好看,但我十分喜欢,因为背着它,总能给我自豪感。

我的第一个书包,助我度过了三年的时光。我喜欢我的书包,它能给我带来快乐,能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温暖,它,是我童年中快乐的一大因素。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往书包里塞一点儿好吃的,偷偷带到幼儿园里去吃。也还经常带一点儿小玩具,到中午的时候就拿出来玩,中午,在幼儿园里就是我的快乐时光。

到了上小学了,我又换了一个新书包,是以前补习班的校长送的,我依然很喜欢,只是书包里的课本多了起来,可以玩的时间少了起来。慢慢的,我开始讨厌书包了,认为就是因为它我的游戏时间才少了起来的。

直到上了五年级,期末考的时候,我拼命的复习课本,报了很多补习班,买了很多的参考书,在这几天的生活里,几乎都是习题、试卷。上课的时候,我更是卖力,老师布置的练习卷我第一个做完,参考书随时打开。有一天,我又瞧了一眼我的书包,看到她仿佛对我点点头说:“小主人,你很用功哦。我会陪着你的。”然后轻轻摇动着书包上的铃铛,“叮叮叮”的为我打气。突然,我想明白了,书包不只是用来装书本的,它更是一个励志的东西,给我鼓励,让我不忘学习的意义。

从此以后,我不讨厌书包了,甚至更加喜欢它,因为它让我更加努力学习了!在未来我学习的道路上,它将陪伴我走向更远、更远。

我的最爱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最爱

有的人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有的人喜欢夏天的激情火热,也有人喜欢秋天的黄昏落叶,还有人喜欢冬天的白雪皑皑。但是,在我的眼中,无论春夏秋冬,他都是最美的季节。

春姐姐总是踏着轻盈的脚步,静悄悄地来,无声无息地走,她给人一种神秘感。她所去到的地方,漫山遍野充满生机,她给大地带来了幸福,带来了欢乐。你闻,这是春姐姐带来的希望的气息,这让无助的人看到希望,让处于黑暗中的人探到了光明,多么美好呀!她总是默默奉献,却不求回报。

秋妹妹正优雅地向我们走来。她身穿一袭黄色的长裙,上面点缀着一片片黄叶,还带着硕果累累的芬芳。秋妹妹是个爱静的`小姑娘,不管躲到哪,人们都能找到他的足迹。她既带来了满满的丰收,让人们满面笑容,又落叶纷飞,也增添了不少诗情画意。

冬爷爷气势汹汹地来了。她总是那么威严、冷酷。你瞧,他给大地穿上了一套白色的冬衣,整个大地冷冷的。她把春姐姐、夏弟弟、秋妹妹的劳动成果都毁了。听,人们正在责怪她:“冬爷爷,你总是这么无情,消停会吧!”。可是我们的冬爷爷依旧我行我素,何止的洒脱、任性!

四季,!

我的最爱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