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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热门19篇)

时间:2023-12-16 17:03:14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体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我们要注重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结合,做到有序、公正、人文。

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1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保安部当值班组长、保安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b)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保安员方可坐下;。

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进入小区时:。

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去哪一栋,哪一座”

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

--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原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d)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时,当值人员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姓名及单元号且要强闯进入小区时,当值人员应立即通知当值班、组长、应急分队队员前来协助处理。

e)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施工证,如有,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说,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4.2.2当值保安员应对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3当值保安员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值保安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保安部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1《住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物品放行登记表》。

5.4《物品放行条》。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外来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物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场所类型 a类:进出公司指定的'接洽场所(如洽谈室、接待室、展厅、培训室及办公室)。 b类:进出公司生产各车间、加工制造场所、仓储场所及生产现场等。

四、具体规定 

1、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由接洽人员核准后,在指定的接洽场所完成接洽工作。

2、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接待人员提示安全告知,如:指定的接洽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打开或关闭。

3、车间主任严格管理本车间,严格控制非加工人员进出情况。 

4、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完成工作。事毕在大门值班保安处签注出厂时间。

6、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作业场所。 

7、工程承包施工及设备安装维修人员进出公司b类场所,相关负责人还需审核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做到持证上岗。

8、政府及其它嘉宾等参观人员,入厂时先由工厂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再由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参观,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9、外来人员参观非经准许区域或核心区域,必须由总经理核准。

10、外来人员来访及参观时间以上班时间内为限,非工作时间,概不接待。 

1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 12、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禁止拍照、摄影,任何外来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入厂。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加以限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1目的 

为维护厂区安全,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海易集团及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安保部是公司门卫的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出入公司进行管理。 

4具体细则 

4.2 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市政府及其他兄弟单位领导、客户除外)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司门卫处登记,由门卫问明事由,并电话联系受访部门是否同意接待,若同意,则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由受访部门派专人引领进入公司,离开公司时,将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签字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交回给门卫方可出厂;若不同意或受访人员不在则不予进入。

4.6 未经批准,严禁公司员工私自带外人进出公司。 

5 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有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 

机房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地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现制订以下制度。

一、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 、机房设置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杜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 、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主管批准并在机房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3 、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4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5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6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 、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 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尽快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二、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 、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合格证及重要随机文件。

2 、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调试。

3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重要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4 、中心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

5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及时应对处理。

6 、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7 、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8 、定期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

三、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异地异机保存。

5 、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6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与安全管理

1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2 、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 、经远程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 、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

5 、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主管掌握。

6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五、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信息中心主管审批后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2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并严格实行异机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

4 、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如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主管的批准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配置。

5 、服务器发生故障必须请示主管后进行维护,不得私自重启或配置。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进入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机房内文件、软件等资料,不得随意碰触机房内电子仪器。

5、机房内严禁吸烟。

6、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

出入境人员挂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六条 “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七条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第九条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第十条 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第十一条 《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条 《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第十三条 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第十五条 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十六条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境  

(一) 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 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 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 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二) 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 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 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 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 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汇费用证明。  

第三章 入境  

第四章 出境入境检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 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 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 持有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 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证件管理  

(一) 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关回国内的;      

(二) 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和中国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1秩序维护主任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秩序维护当值班长、秩序维护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2)待住户离开后,当值秩序维护员方可坐下。

4、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号房。

3)当事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有关证件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

4)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栋哪号房。

5)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进,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出时间。

3、1租客、来访者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勿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3、2租客、来访者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3、3如已经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3、4物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3、5物品入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记录在《物品放行登记本》上。

3、6下班前,当值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5、1附表。

5、1、1《物品放行登记表》。

5、1、2《放行条》(见业主手册)。

人员出入口管理制度

第四章  出口电脑登记员工作制度 

第五章  货物核查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在运输车辆驶入道口停稳后,须根据提供的数据对车辆所载货物进行核查。 

第六章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二、如遇到有驾驶员对出入口工作不配合,在劝解无效并造成出入口工作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基地执勤保安前来处理,同时开放其他车道便于工作正常进行。

出口贸易统计是一项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发展决策、出口计划以及有关配额、许可证、审批证能否得到批准的重要工作。

要专人负责出口贸易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应按业务管理部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报公司业务管理部备案。

统计报表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各种报表应严格按下列规定的时间报送:

1.周报内容为一周内货物实际出口情况,应于每星期六下午报至主管。

2.季报内容为季末月28日到本季末月的27日的实际出口情况,月报应于每季末的28日报至总公司业务管理部。

3.年报应于每年12月25日报至总公司业务管理部,业务管理部累加整理后,于12月30日前报至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统计处。

已上报表如遇节假日影响,不能当期完成的,影响应提前填报。

商品名称应规范具体,数量和金额应整数填写;金额一律以美元为统计单位。

统计人员若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填写报表或漏报、延期填报而造成不良后果,应由统计人员负责。业务经理有权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其按照要求填报。

(一)目的

为加强货物出口报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口报关

总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虚办理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报关的,须凭其财务部门开出的调拨单到业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无调拨单的,业务管理部有权拒绝报关。

在一般情况下,星期日和节假日停止报关出货。如影情况紧急确需报关出货的,须由业务部门经理于星期三提出书面申请,经业务管理部及主管副总裁同意后,方能报关出货。

报关员在报关出货后,须妥善保管盖有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并由报关员到代理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手续,其他人不得直接到代理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手续。其他人员直接办理报关的,公司不付报关代理费。

(一)目的

为加强出口收汇管理,健全出口收汇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核销单的领用及管理

公司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核销单由外贸经理统一向外汇管理局申领,集中保管。

各有关出口企业应配备核销单领用登记本,登记本由财务部保管。

领取核销单须凭财务部开具的调拨单及核销单领用登记本到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领用,由业务管理部在核销单领用登记本上对领用情况登记后,由领用人将领用登记本交还财务部。

(三)核销期限

个出口企业财务部应根据核销单领用登记事项,督促、检查核销工作办理情况。

核销期规定为:即期信用证及本票出口项下的核销单,原则上一个月内核销完毕。远期信用证及托收出口项下核销单,原则上一个半月内核销完毕。

过期未核销的,财务部发出催办通知。催办后仍不办理,又无特殊原因的,业务管理部有权暂时不发核销单,直到办完过期核销单为止。

(四)核销单的核销

核销单的核销,公司有业务经理负责办理,下属各有关出口单位由各自单位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

核销单的核销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核销单、报关单、汇票副本、发票以及结汇水单正本及复印件。

如结汇水单金额中已扣除押汇利息、佣金、保险费等,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单据及银行付款通知单。

公司业务管理部在收到信用证后,应将信用证对照合同加以审核。审核无误后,开出一式三份的审证记录单,两份留底,一份交业务部门,在出货前,由业务管理部对照信用证项下已收客户单据情况,加签“同意出货”意见后。由业务经办人员交财务部门。审核信用证工作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各部门应按业务管理部的审核意见执行。需要修改时,业务部门应在出货日3天前,要求客户通过开证银行修改完毕,够则一切后果由承办人负责。

业务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货的信用证经常查阅。对已过装期、效期的.信用证,及时与业务部门联系,业务部门应向业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缴证证明,以便及时通知银行办理撤证手续。

在提交银行议付单据中,如有客户出具的单据,业务部门应要求客户在出货前1天,将单据传真给业务管理部门,或将单据正本送公司业务管理部,以便核对或修改,不延误出货和结汇工作。凡出货当日客户出具的单据正本未能送达业务管理部的,或有不符点的,不予出货。不按此规定执行的,业务部门应付相应的责任。

单证审核相符的,在出货时,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管理部门在出口货物关审批单上签署的审核意见,开具内部货物调拨单,凭此出口报关。

出货后当天,业务部门应将出货装箱等详细资料提交给业务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制单。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信用证得时间要求,及时审核,制作好结汇单据,并将一份商业发票交给财务部备案。

(一)业务流程

1.新产品开发(样品收集)。

2.客户开发。

3.客户询价(电报、信件、电话处理)。

4.报价。

5.订单确认。

6.开立生产部订单。

7.出货。

8.客户付款。(按具体合同规定,要求客户付款)

(二)业务处理细则

新产品开发(样品收集)

1.业务科取得新样品后,应填写产品卡,写明以下资料:

(1)临时编号。

(2)品名、规格、包装。

(3)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4)开发成本。

(5)预估生产成本。

(6)实际成本审核报价。

(7)可能销售对象及地区。

(8)预估售价。

(9)预估毛利。

2.业务科于每周业务汇报时,就前项新产品提出讨论,经逐项评估,按开发价值分为a、b、c三类,a类为极具开发价值,b类为有开发价值,c类为无开发价值。

3.经评估列为a、b类之产品,赋予正式产品编号,列入产品档。样品拍照存档,样品存放样品室,并于产品卡上写明存放位置。经评估列为c类之产品,产品卡列入次品档,样品存放次品室。

4.业务科每月就现有产品,选择过时产品,于每月第一周业务汇报时,提出检查,经评定已无开发价值者,产品卡列入次品档,样品移入次品室。

客户开发:

1.业务科于每月最后一周业务汇报时,提包下个月的客户开发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制作公司简介,产品目录(注明交货期限及付款条件)。

(2)产品市场研究、分析、及客户资料之收集。

(3)介绍新产品(邮寄新产品目录)。

(4)刊登广告、邮寄开发信。

(5)其他。

2.客户开发应选择a类产品,并配合季节性需求。

3.经研讨定案之客户开发计划,应由业务科列入下个月的营业计划,并按职责列入个人工作计划。

客户询价(电报、信件、电话处理)

1.业务科收到客户询价的电报及信件,应即加盖收文戳记,填上收文日期,并依来电或来信内容,于文件空栏填具处理意见后,将来文大意及处理情况,登记于收文簿,将原文呈经理核阅后,依经理批示内容,回函或回电,并将回函或回电大意填入收文簿。回函或回电副本存客户档。

2.处理中的电报或信件,存于待办卷,随时查阅催办,已经处理的电报或信件,依客户别归入客户档。来文无适当空栏时可另以签办单,粘附处理。

3.客户电报限当日回电,客户信件,除按经理指示期限外,限三日内回函。

4.接到客户电话,应将通话内容记入电话记录上,呈经理批阅,并依指示处理。电话记录一式两联,处理程序同电报、信件。处理完成后,第一联依顺序归入电话记录档,第二联按客户别归入客户档。

报价:

1.业务科接到客户询价之电报或信件,应立即按客户需求指派人员洽询厂商后,挑选产品item,呈经理核可后,打报价单,必要时修剪样品照片,贴于报价单上。

2.报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寄客户,第二联存客户档。

订单确认:

1.业务科接到客户订单,即依订单内容,填成交卡交专业人员,让厂商确认买价及交货期后,打sales confirmation(s/c),s/c一式五联,第一、二、三联寄客户,第四联存业务科待办卷,第五联存客户档,并将订购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生产厂商填入客户档。

开立生产部订单:

1.订货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售方存查,第二联存业务科待办卷,第三联交专业人员,据以协调厂商填写生产及验货进度表,第四联交售方签认后存厂商档,并将订购品名、数量厂价、交货期等,记入厂商档。

2.业务科依据s/c及订货单填写产品表。

出货:

1.出货前,业务科联络船公司确定船期,填写装船预计表,同时联络专业人员,确定装柜日期及地点,通知拖车公司将货拖到制定地点,以备装柜。

2.装船预计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报关行签shipping  order(s/o),第二联业务科存查,第三联交专业人员据以验货。

3.装柜完成后,专业人员立即回报每一种货品实际出货数量、箱号、净重、毛重、材数、及退税方式。

客户付款:

1.每笔货品出口后,业务科于结关后三日内收集厂商寄来的发货单、销货发票、及专业人员填具验收记录之装船预计表第三联,核对无误后送会计。

人员出入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目的:应公司相关规定,为规范仓库 现场秩序,确保物料安全,加强仓库正规化管理。结合公司有关制度,现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遵守。

一、仓库是储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属公司重点管控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公司相关部门需要进入的仓库的人员,应提前经本部门主管提报,仓库主管审批,方可进入。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如需进入应经仓库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供应商送货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仓库。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物料放入仓库,应经仓库人员的允许或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只可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对供应商需要进入仓库,判定有争议的物料。应与相关人员一起,并经过仓库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并未经过仓库人员的批准,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六、供应商未经仓库人员许可,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暴力侵害事件。

b)斗殴。

c)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火警。

e)灾害性天气。

f)水浸。

g)违章装修。

h)设施损坏。

i)煤气泄。

j)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停水停电。

l)人员受伤。

m)灯泡坏了、缺损。

n)不干净的地方。

o)发霉、青苔。

p)设施的跑、冒、漏。

q)公共设施损坏。

r)其他紧急事件。

14、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噪音。

b)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治安、消防制度。

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人员的出入库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保证在库药品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库区人员。

三、职责:储运部所有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四、内容:

1.1库区门口应当设置有效的设施或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仓库员工上班时间进入仓库时,要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东西进入库区。在库区内,不得有吸烟、饮酒、就餐、洗漱、嬉戏、打闹以及碰撞、踩踏、污染药品等行为。

1.2工作时间内本公司人员除储运部人员及公司领导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库区。

1.3非工作时间仓库人员应将各自仓库大门关闭、上锁、关灯,需要切断电源的库房必须切断电源,做好防盗、防雨、防火等安全工作。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谢绝下班后进入库区。下班时员工不得将公司任何物品带出库房。

2.1非本公司人员指公司客户、来访人员、送货人员和施工人员。

2.2公司客户:公司客户应有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并佩戴公司配发的贵宾卡;如无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仓库人员应谢绝其进入仓库。

2.3来访人员:如遇员工亲朋好友来访,请通知其在门卫室等候接待,仓库员工不得私自将其带入库区。

2.4送货人员:

a、送货人员应听从仓库人员的安排,将送货车辆停至指定位置,不可乱停乱放;卸货时应根据我公司要求安全卸货,并将货物放至指定区域。

b、送货人员将货送到后,请及时联系仓库工作人员收货。交货完成后应自动退出仓库,在仓库外等候检验结果,办理入库手续,不得无故在仓库内部或办公区域逗留。

2.5施工人员:在仓库内实施有安全隐患工作的,如电焊、砂轮磨消、切割等,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必须通知储运部经理或仓库主管,由储运部经理或仓库主管安排专人在现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3.库区内设有冷藏库、二类精神药品库、罂粟壳特药库、蛋白同化制剂库及饮片库、药材库,以上库房由专人保管,非管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必须经储运部门经理或主管人员同意后,在库房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使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得到有效管控,并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厂安全管理办法,并督导安全保卫员的.执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

3.2安全保卫员: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厂的安全管理,并确认告知受访人员。

3.3各部门:被访部门提前向中心副总经理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并提醒外来人员持好有效证件。

5.1.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到安保室进行登记并由安全保卫员通知(被访)部门接待。

5.1.2安全保卫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告知,本厂区相关规定,外来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其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

5.1.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不能随意进入厂区作业区,如有需要,需相关部门人员许可并陪同方可进入。

5.1.4对于供应商和客户来厂区拜访和参观,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进行。

5.1.5外来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作业,由安全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签字确认,安全保卫员必须全程陪同并监督其作业,对于厂区的“四种作业制度”必须有相应的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

5.1.6所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必须提前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如当天申请需中心副总级以上特批,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6.3[安全须知]。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六条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人员出入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内部人员的车辆管理,规范车辆管理秩序,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对内部人员的车辆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对学校内部人员的车辆实行发放“车辆出入证”管理制度。师生凭“车辆出入证”方能停车取车。

二、内部人员的车辆进入存车处保管,必须领取“车辆出入证”,放学取车出大门时,必须出示“车辆出入证”并交还给值班管-理-员。

三、“车辆出入证”是师生车辆保管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谨防丢失。如有拾到丢失的“车辆出入证”的,要自觉交到车管员处。

四、师生确实丢失了“车辆出入证”的,须持学生本人校牌及时向车管员报告,经车管员核准并做好记录后才能同意放行;对有意谎报丢失“车辆出入证”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学校的《内部人员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学生自行车交给学校保管的,要按照规定在车的尾部挂学校车辆保管牌,把车辆停放在各班指定停车区内,停放好的`车辆要锁上两把不同型号的锁。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走读生凭学生处出具的走读证明及家长证明办理走读证。 

第二十一条  补办时间:学院周五8:00¬—12:00。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教职员工出入证首次免费发放,补办交工本费二十元。 

第三十五条  临时出入证每次办理交工本费五元,押金三十元。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药品仓库出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发货明细表。

(4)、质保书。

(5)进口物资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合同、发票四证齐全。

(6)、使用说明书。

(7)、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提请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检,暂不验收,存放在待验区。

3、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4、设备、备件质检由工程部管理人员共同开箱检验,签证合格后入库。

5、钢材检验签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6、化工原材料技术部检验签字后,方可入库。

7、对进场物资验收,应严格强调及时、全面、严格、慎重,遇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质量问题,要在索赔期内按规定进行交涉处理。

8、入库物资验收合格无误后,由保管员签署才有效。

9、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10、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1、如货已到,无论发票到或未到,均办理正式入库单,一式四联。

12、通过全数的方式逐件进行数字验收,按实有数量验收,按重量计算的物资,应通过过磅员签发的磅单为准(空、重车分别过磅)按长度或m3计量的物资应丈量或量方。

13、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合同订货单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14、公司自制的器具、配件的入库由制造部门填写入库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5、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16、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为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扩散,切实加强进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全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办法。

1.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2.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戴口罩人员不得进校。

3.本校教职工如驾车来校,在入校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温度正常者经道闸系统识别后进入学校;如步行或驾驶非机动车来校,需走人员通道,经人脸识别成功、温度检测正常者进入学校。

4.南、北校区所有机动车辆一律从该校区南大门进出。

5.学校物业服务人员凭工作证进出校园。后勤、基建、绿化、维修、商业服务区(含超市、理发店等)等外来务工人员及长期固定送货人员进校需办理临时通行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进入校园。

6.外卖人员、快递员一律不得进校。相关快递一律到校内快递投放点投递和接收。

7.所有非本校教职工或物业人员,因疫情防控或学校保卫、医疗、后勤保障等工作需要进出校门的,均实行预约制。预约申请由各办事申请部门发起,并至少提前一天在协同上完成申请流程,或至少提前一天向保卫处递送纸质《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校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校园。

8.本规定自20xx年4月18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公司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

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

(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 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 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第四条  

第五条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 机。 

第六条 公司在职员工: 第七条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第八条   工作证管理  

1. 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监制。 

2. 出入公司应佩挂工作证,对未按规定佩挂工作证者门卫有权纠正。

3. 遗失工作证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作证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第三章  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条   外来车辆  

(一)   进公司: 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薄以及出入门证”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 出公司:  

第十条  公司车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公司。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

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识别证(胸前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 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 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部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进出单"通行。进出单由各部门部长签字执行,遇部长不在,由人资行政部签字执行。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在门岗签字进出。

第五条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规定时间内,早6点至晚23点前。

第六条 本厂大门每天自晚20:3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关闭,由门岗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批准外,一律禁止车辆出入。

第七条 早7点至晚18点间,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违者将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第九条 守卫人员每天须将"进出单"送人资行政部门,并登记在出勤卡的出勤记录中。

第十条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外包协作厂商,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内线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颁发"来宾识别证"及持第2份"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一)"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才能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门岗检查后,方可离厂。

(二)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

第十二条 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门岗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陪同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区时,除部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四条 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部长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第十五条 外包协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贸易关联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六条 来宾出入厂区时,门岗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工厂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1、本制度规定了外来车辆、私人车辆进出入现场的要求。

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外来车辆和个人。

规范施工现场车辆、人员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保障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由项目安全部负责项目部车辆、人员的进出入。

4.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门禁卡)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4.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4.3、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走过水槽,同时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或有效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出入施工现场。

4.4、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建造洗车池,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用高压水进行清洗,防止将泥土等工地废料带入城市道路。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用蓬布覆盖;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要按预先制定的路线进出现场及市政道路,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行驶。对工地周围的道路要求专人清扫,及时清除撒落的尘土砂石。

4.5、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4.7、施工工程机械进入现场时,由设备部、安全部对相关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特别是运送塔吊、施工电梯、钢筋机械等车辆。

4.8、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时,应按照现场的规定路线进入、码放材料。出场时,自觉停车接受门卫的检查。

4.9、现场材料、机械需要运送出厂时,必须要签订车辆放行条。

4.10、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业务人员联系工作,应征得接待单位同意,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

4.11、外来参观、实习人员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的同意后到保卫部门办理“参观证”或“实习证”。

4.1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4.13、违反本《规定》,保卫部门有权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项目部的相关规定和项目部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协商。

库房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准则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职责。

3.1仓库管理员。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物资标识。

a)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物资防护。

4.4.1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出库手续的办理。

a)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定期盘点工作。

4.6.1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4.7记录管理。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5.记录。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和交通秩序,落实防疫指挥部“身份必验、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门,是指荆楚理工学院的东门、南一门、南二门、北门。

第三条学校各校门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一)东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

(二)南一门为单向驶入通道,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只能从此门驶入校园。

(三)南二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此门还设有摩托车专用通道,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实行刷卡通行。

(四)北门为学校授权车辆通道和后勤保障车辆通道。

(一)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联系工作或走亲访友者,需经相关部门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入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提前办理《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二)校外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一)学校各校门都设有人行通道,校内人员(师生员工、文园和馨园住户、校内商户)步行出入时,刷“校园卡”进出校门,一人一卡,禁止一卡多人进出校门。在校居住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由门卫验明身份后放行(中学生、高中生必须穿学生本校校服)。

(二)校内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校园卡。车上成员是教职工者,出示校园卡,不是教职工者,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三)学生无必须禁止出校。学生有特殊情况凭临时出入证出校(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班主任、辅导员审批-学院书记、副书记、学生科审批-兰书记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学生突发疾病由老师带出校园就医,出校老师和学生信息要详细登记。

(四)为食堂、超市等送货人员及车辆从北门进出。保卫处为其办理临时进出校门通行证。车上禁止载人进出校园。

(五)摩托车、电动车由南二门摩托车专用通道刷卡出入校门,车上所载的人员也要出示校园卡或《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六)进入校园内的车辆禁止鸣笛,禁止超速(限速15km/小时)。

(一)车辆运载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书面证明,自觉接受学校门卫检查,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二)个人携带物品出校门时,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物品方可出校。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校园。

第七条校内外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对拒绝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强行进出校门者,保卫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单位或上报学校处理;对构成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特殊时期进出校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