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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协议(优质14篇)

时间:2024-03-08 23:50:04

承包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需要,有效的承包安排可以推动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承包实施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路;西至:水库。

南至:路;北至: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荒山林地承包协议书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期为30年,从2015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二o一三年 月 日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河堤山林对外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乡镇及村委的整体规划进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树木。

二、甲方同意将河里的一切资源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四、甲方同意将河堤上现有山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5月3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0年,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__年至__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时间:

山林承包合同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路;西至:水库

南至:路;北至: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包山林协议书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承包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承包价款:

2、林权承包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____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承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承包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承包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

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山林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___%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