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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演讲稿(优秀18篇)

时间:2023-11-04 07:59:35

通过撰写演讲稿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培养良好的表达习惯。最后,我们希望大家在写作和演讲中能够发挥自己的才华和创造力,成就精彩的演讲。

艾滋病演讲稿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今日金风送爽,秋意盎然,在举国上下共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之际,我们齐聚风帆,美丽的孔雀河做我们的幕布,宽阔的风帆广场做我们的舞台,今夜我们将共同欣赏一xx特的晚会“‘艾滋病离我们有多近——相互关爱,共享生命’艾滋病知识宣传文艺晚会”。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观看演出的各位同志、各位朋友表示真挚的谢意!

目前,我市经济呈快速发展之势,很多外省群众来我市寻求新的发展,我市作为连接南北疆的交通要道,除在政治、经济方面面临很大挑战外,在卫生方面特别是传染病预防方面我们也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由于我市特殊地理位置,以及一些西方腐朽没落的文化娱乐和生活方式不断对中华文化进行冲击和渗透。我市艾滋病疫情形式非常严峻。在我市开展艾滋病知识普及宣传已刻不容缓!自1996年我市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患者至今,我市累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338例,这仅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感染者我们还没有发现,而这三百多例艾滋病感染者中有80%都是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同时,我市疫情呈逐年上升趋势,流行范围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并存在进一步蔓延趋势。现在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在我市已经全部发现,但在这些传播途径中性传播途径从1999年的零传播率到20xx年20%传播率,已占重要比例!所以我希望,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上各部门能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艾滋病防治中去。特别是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全年贯彻,使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增强大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政府要加大艾滋病防治政策的落实力度。要重点向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集地区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真正把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各方面同心协力做好预防工作。做好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抵御艾滋病的侵袭。在关怀救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同时,要强化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注意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个病人的隐私,防止社会对他们产生歧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必须警钟长鸣,容不得一丝半毫松弛和懈怠。

在发展成熟的国家,社会的稳定进步依靠三种力量: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是政府绝对强势的国家,市场力量的出现只有10余年时间,它在防艾领域的作为基本上通过政府力量来表达。防艾领域的社会力量出现的时间很短。这种历史背景决定了社会力量在多方面的欠成熟。

防艾能否成功关键,是易感染者与传播艾滋病的人改变行为。个人与群体的行为是或否改变,主要决定于个体与群体自身。因此只有真心和真正依靠社会力量,提高全民对艾滋病知识的了解,防艾工作才有希望。实际上,我们我市的社会力量很弱,即使在社区内影响也有限。因此我们需要有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能力,积极搭建与各部门各方面良性互动的平台。目前我市卫生系统各部门联合行动已经在全市推行100%安全套推广使用,在全市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设置安全套零售点,同时规范皮肤性病门诊、建立美sha酮门诊、针具交换点、在各大娱乐场所女性服务人员里召集志愿者等等这些工作都是力求从各种传播途径上控制艾滋病的传播。

但是我们仅仅做到控制就够了吗?答案是不!我们能做的仅是防艾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工作还需要在坐的市民与我们一起努力!

全民共同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不仅能使我们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与掌握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市民们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全市人民参与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有深远的意义,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存与健康,更是为了全社会、全人类的发展。

亲爱的市民们!请伸出你们热情的双手,为了我们,为了世界上所有的不幸的人们用我们正直善良而坚强的心,肩并肩、手挽手、以仁慈和宽容的态度,以平等的信念,让我们共同面对我们的敌人——艾滋病。

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了解艾滋、预防艾滋,关爱他人》。

当妈妈问我:知道什么叫艾滋病吗?”我似懂非懂地回答:一种很重的病吧。随着妈妈的讲述,听着学校广播的宣传,看着报栏上那一行行清晰的数字,我一下明白了很多:12月1日是世界预防艾滋病日。目前中国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处于世界第14位,在亚洲排名第二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年以40%的速度在递增。专家预测,如果缺乏有效的控制,再过,艾滋病将成为中国的“国家性灾难”。艾滋病是联合国确定的当今三大国际公害之一,艾滋病在世界范围的快速扩散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全世界有四千多万艾滋病毒感染者,每年新感染人数高达五百多万,死亡三百多万。艾滋病病毒的复制方式极为独特,很多国家花巨资研制药物和疫苗,到目前尚未解决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虽有几种药物可延续艾滋病人的生命,但价格昂贵,一旦停药,病人即死。唯一有效的方法是阻断艾滋病毒的传播途径。从医学上讲,艾滋病只是一种病毒,尽管时至今日人类仍然不能完全征服它。但是,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它只有血液、性、母婴三种传播方式,因此,对于任何一个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来说,预防艾滋病是没有多大困难的。随着我对艾滋病的了解,我曾有过的不解和惊讶,慢慢地变得和你们大人一样,一样严肃,一样认真,一样沉重。因为我知道,我们今天的相聚,是为了千万个身患绝症的艾滋病人,为了无数个家破人亡的艾滋病家庭,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亲人的安危,更是为了社会的稳定。民族的振兴。这,是多么沉重的担子,多么艰巨的责任,多么神圣的使命啊!艾滋病防治需要整个社会积极参与。

让我们从小了解艾滋病,珍爱生命,关爱他人,远离艾滋!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艾滋病预防和关爱事业,让所有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都能体会到家的温暖,让更多因为艾滋病而失去笑容的孩子,充满信心,抚平艾滋病带来的心理创伤,还给他们平等宁静的童年生活,让艾滋病减慢它传播的脚步,最后消失我们的世界!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防治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带来的演讲题目是《让爱织成红丝带,为艾滋病患者撑起一片蓝天》。

今晚,大家都神色凝重,心情沉重,我也一样,因为我们今晚的相聚,是为了千万个身患绝症的艾滋病人,为了无数个家破人亡的艾滋家庭。在世界艾滋病日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关注到了广西柳州6岁的艾滋孤儿阿龙。去年3月,阿龙的母亲因为得艾滋病去世,死前她被艾滋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不久后,他的父亲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艾滋病魔让这个曾经健壮的男人也虚弱得无法下床最后相继离世,于是这种致命病毒的恐惧感,在这个小村庄里迅速蔓延开来。听到这一消息,村里没有人敢和啊龙生活在一起。就连他最亲近的奶奶,也离他而去,于是阿龙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洗衣做饭,一个人喂鸡养狗,一个人玩耍嬉戏,一个人入睡……尽管他还只有6岁,看到他与小狗开心的玩耍那张照片,我也禁不住流下心酸的眼泪,多想去抱一抱这个坚强的孩子!

我亲爱的朋友们,如果当你看到无辜的孩子,被艾滋病折磨得奄奄一息,你能不为之心痛吗?如果你看到妙龄的少女被艾滋病摧残得瘦比黄花,你能不为之惋惜吗?他们也许因为与生俱来的贫穷,也许因为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却要背上这沉重的无法解脱的痛苦;也许因为一时的失足,却要用宝贵的生命作为代价。他们在痛苦中呐喊,在无奈中抗争,在失望中期盼。我的朋友们,面对这样一群不幸的病人,我们能无动于衷吗?能忍心弃之不顾吗?如果不能,请你们用你们的掌声告诉我!

朋友们,我们的领袖,我们的医生,我们的志愿者,他们或者万众瞩目,或者普通平凡,但,他们却共神圣!是他们,用亲切的微笑融化了艾滋患者心中的坚冰;是他们,用滚烫的爱心驱走了艾滋患者心中的黑暗;是他们,用五色的青春换来另一颗绽放生命。

防治艾滋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只有爱心才能战胜的战争。我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防治艾滋,从我做起!让我们在自己的生活圈里关注艾滋、宣传艾滋、防治艾滋,让我们营造一个和谐的大家庭,让更多的艾滋病人有温暖有尊严的过完这美丽的人生。让红丝带在我们每一位人的心中飘扬。让红丝带将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我们的心连结在一块;让红丝带把你的力量,我的力量,他的力量,我们的'力量凝聚在一起,用我们的爱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艾滋病防治演讲稿范文

同志们:

今天,借乡党委、政府在这里召开“石登乡农村会议”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我乡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艾滋病流行迅速,既无疫苗预防,又无特效药治疗的新型传染病,病死率高,对经济社会的破坏性大,已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在我国传播速度加快,传播面不断扩大,目前正逐步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如果防治不力或任其发展,后果将十分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艾滋病防治是关系我中华民族素质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各级党政领导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从教育入手,立足预防,坚决遏制其蔓延势头。”温家宝总理指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务院高度重视,已经研究并作了部署。必须实行责任制,加强防治规划、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技术措施、依法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同时注意总结成功经验,真正把这件关系民族根本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

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目前我乡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还有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宣传教育不够广泛,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人们的健康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这增加了防治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切实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扎扎实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要结合我乡实际,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抓好艾滋病传播的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防治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和政策措施。要扎实工作,强调落实,努力降低感染率、发病率,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让群众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治本之策。各站所、各村委会要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和医疗卫生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以村、学校以及人群集中的街天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及防治知识,宣传党和政府的防治策略,帮助他们消除恐慌,动员社会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使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和主动参与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宣传教育要注意突出重点,坚持适度适量,口径一致,坚决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和新闻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切断艾滋病传播途径。任何一种传染病传播和流行都有三个要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防控艾滋病的重要手段。因此,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贩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重点人群采取必要的行为干预措施,减少他们传播或感染艾滋病的机会。二是要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防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防治设施和条件,保证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的必要经费。三是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员的培训,选拔一批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充实防治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造就一支能胜任防治宣传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明确职责,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村委会、站所要肩负起艾滋病防治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村委会、站所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要认真研究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真正把艾滋病防治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委会、站所要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考核与奖惩的力度,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迟没有起色或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控制艾滋病流行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村委会、站所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医疗卫生事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事关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艾滋病防治更是关系我们每个人、我们国家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工作,不断进取,肩负起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艰巨任务,为实现石登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艾滋病演讲稿

站在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位著名诗人的一段诗句,他说“你们的明眸,那青春的鼻息,深深的打动着我,但我爱的不是你,我爱的是我那逝去的青春和往昔的痛苦”。我在青春的年华怀着一颗火热的心,作为一个知识青年,在那样一个民族蒙受灾难的时代,我们的先祖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自己的祖国,我们青春无悔。40年过去了,那么今天我还能和大家在一起,为我们的国家出一份力我感到很光荣。 人生如爬坡,我爬坡的顶点好像已经过去了,我听到山的那一边的半山腰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呐喊,有人在歌唱,我好像又回来了。

今天我们一起来为预防艾滋病工作,我们因为预防艾滋病这项人类伟大的事业聚在一起,我觉得我们在做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人类同艾滋病的斗争已经进行了20多年了,在斗争的初始,我们走得很艰难,莫名的、神秘的、可怕的疾病在短短的时间里面夺取了千百人的生命上万人的生命,人类一下子对它恐慌了。

可是我们经过了近20年的努力,今天我们对这个疾病产生了战胜它的信念,我们已经获得了所有的科学知识,这些知识告诉我们这些疾病是对生命有威胁的,但是一点也不可怕,我们获得了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我们远离艾滋病的传染途径,我们在获得知识之后还增强自己作为一个热爱祖国的中国公民的一种良知道德,我们把自己的力量献身到公益事业中来,调动起社会所有的力量,团结各个阶层的人群一起来为防治艾滋病工作做出我们的努力。

为什么一定要调动所有的力量?艾滋病不只是一个疾病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最终解决艾滋病的问题关键在于全社会的参与。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有两个数字,一个数字是艾滋病感染人群的估计人数,还有一个数字是检测和接受医疗的人数,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有几十万人,因为社会歧视现象的普遍存在而造成的困难,怎么让这几十万人得到公正的生存权,得到合理的医疗权利和医疗条件,全社会一起来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知识,端正对于艾滋病认识的态度是解决社会歧视现象非常关键的环节。我们的青年学子越来越多参与到期间来,今天我们在医学院,医学院的同学们将来都是致力于国家的健康事业,致力于我们的公共卫生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非常重要的社会战线,希望所有的朋友们一起来参与,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获得知识、传播知识,同时奉献自己的志愿精神参加必要的活动。

我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尽快地解决防治艾滋病的事情,我们最终的解决这个社会问题实际上是为世界做出重大贡献,我们一起努力吧。谢谢朋友们!

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今晚,大家都神色凝重,心情沉重,我也一样,因为我们今晚的相聚,是为了千万个身患绝症的艾滋病人,为了无数个家破人亡的艾滋家庭。在世界艾滋病日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关注到了广西柳州6岁的艾滋孤儿阿龙。去年3月,阿龙的母亲因为得艾滋病去世,死前她被艾滋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不久后,他的父亲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艾滋病魔让这个曾经健壮的男人也虚弱得无法下床最后相继离世,于是这种致命病毒的恐惧感,在这个小村庄里迅速蔓延开来。听到这一消息,村里没有人敢和啊龙生活在一起。就连他最亲近的奶奶,也离他而去,于是阿龙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洗衣做饭,一个人喂鸡养狗,一个人玩耍嬉戏,一个人入睡……尽管他还只有6岁,看到他与小狗开心的玩耍那张照片,我也禁不住流下心酸的眼泪,多想去抱一抱这个坚强的孩子!

他们在痛苦中呐喊,在无奈中抗争,在失望中期盼。我的朋友们,面对这样一群不幸的病人,我们能无动于衷吗?能忍心弃之不顾吗?如果不能,请你们用你们的掌声告诉我!

朋友们,我们的领袖,我们的医生,我们的志愿者,他们或者万众瞩目,或者普通平凡,但,他们却共神圣!是他们,用亲切的微笑融化了艾滋患者心中的坚冰;是他们,用滚烫的爱心驱走了艾滋患者心中的黑暗;是他们,用五色的青春换来另一颗绽放生命。

防治艾滋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只有爱心才能战胜的战争。我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防治艾滋,从我做起!让我们在自己的生活圈里关注艾滋、宣传艾滋、防治艾滋,让我们营造一个和谐的大家庭,让更多的艾滋病人有温暖有尊严的过完这美丽的人生。让红丝带在我们每一位人的心中飘扬。让红丝带将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我们的心连结在一块;让红丝带把你的力量,我的力量,他的力量,我们的力量凝聚在一起,用我们的爱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竞选艾滋病防治办公室主任演讲稿

演讲稿可以帮助发言者更好的表达。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为了让您在写演讲稿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竞选艾滋病防治办公室主任演讲稿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完全拥护厅长代表厅党组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大会上的讲话,拥护厅党组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欢迎和接受全体职工对我测评。我将以平常的心境接受组织的考核和安排。

下面,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我向同志们作以下几点汇报:

我今年五十岁,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69年入伍到部队,1970年入党,大学本科学历。在部队期间,先后担任医生、主管药师、药房主任、医教处助、药厂厂长等职。1987年8月转业到厅办任秘书工作,1991年任厅办副主任,1993年4月、1995年5月分别两次主持厅办工作并兼党组秘书,1996年4月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厅办副主任。在厅办工作的十余年间,我参与和亲自处理过火车颠覆,澜沧、耿马、丽江地震,元阳泥石流,昆百大爆炸、医疗纠纷及重大疫情等各种突发事件。我在这一系列突发事件面前,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果断的处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承担机关建房、分房,筹措资金、系统房改、机关工会及本职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的日常事务,能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急事急办,要事重点办,一般事情兼顾办。

我的工作能力体现在:1.熟悉政策,坚持原则,敢做敢为,勇于承担责任;2.善于思索、思维敏捷、注意沟通、有多方面的联系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说真话、眼快、手勤、腿勤,办事讲效率;4.关心职工生活,增进职工团结,一切从大局、全局出发,维护党组权威和全厅利益。

总之,我在厅办工作期间,在“三个”服务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我认为许多地方还不如人意,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克服和加大改进。

我竞岗职位的第一志愿是:艾滋病防治办公室主任。

我国自1985年6月发现第一例艾滋病人以来,至1998年6月底,全国已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一万零六百七十六例。我省于1987年监测到第一例病人,当时我已在厅办工作,对于此病例的监测、发现、判定、治病至死亡的全过程,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震动很大。从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如若可能,我愿献身于艾滋病防治事业。今天的机改,组织上和客观上给予了我这次机会。

艾滋病演讲稿

的伤害和痛苦,只能让艾滋病更加猖獗。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说,如果你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你就不配称为人。给大家看一张化验单,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化验单,病人姓名桂希恩,检查显示hiv抗体阴性。几年来,桂希恩接触的艾滋病患者已超过千名,他成为我国接触艾滋病患者最多的医务人员之一,不少人担心他是否会因接触太密切和频繁而被感染。为解除外人的疑虑,证明艾滋病感染只有3种途径,日常接触绝不会感染艾滋病,桂希恩每次给医务人员、学生、政府官员、基层防“艾”人员讲课培训时,都会将自己的检测报告做成幻灯片,展示给大家看。去年底,桂希恩到随州给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把自己存在电脑里的化验单给大家看。“我和患者在一个桌上吃饭,共用洗手间,给他们做检查,但我没有被感染。普通的生活接触更不会感染艾滋病。请大家相信我。”个人身体检查本属于个人隐私,但桂希恩教授之所以愿意将检测结果公开,就是为了让全社会对艾滋病有一个理性的认识。无知、恐慌与歧视是无法战胜艾滋病的!我们的敌人不是艾滋病患者,而仅仅是艾滋病病毒!面对艾滋病,我们需要打破沉默,消除歧视!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本来和你我一样,有欢乐生活、有幸福的家庭、有未来的憧憬。但现在他们要遭受艾滋病的折磨,同时还要承受因歧视而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人人需要理解,需要关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更需要理解、关爱和支持!xx年11月10日上午,21岁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宋鹏飞走上清华的讲台,在聚光灯下勇敢地讲述自己,和克林顿相互拥抱。在文明的进程中,任何灾难都来自人们对于自身的忽视和社会对于责任的淡漠。宋鹏飞与克林顿的拥抱,是告诉大家:当传统的观念遭遇现代疾病,惟有勇气和责任,才是救赎的良药。艾滋病患者是人类与艾滋病斗争中最最前沿的战士,让我们给他们以足够的尊重,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给他们生存的勇气,共同创造一个没有侮辱和歧视的世界!

相互关爱,共享生命。

艾滋病演讲稿

同学们:

12月1日是一个特殊的纪念日――世界艾滋病日。艾滋病是目前危害人类最严重的疾病,全世界都在关注艾滋病,关注艾滋病人,并用红丝带作为象征。因此,每当我们看到飘起的红丝带,心中就不禁涌起些许的沉重。1981年,世界出现了一种新的病症,一时间成为“令人恐惧的医学之谜”,瞬间燃起了公众的恐慌。1982年,这种新病症被人类正式命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简称aids,中文简称艾滋病。今年是艾滋病正式命名xx周年,人类也与艾滋病整整对抗了30余年。自1981年世界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后,短短30余年,艾滋病肆虐全球,夺去2500人的生命。全球每天有近15000人饱受艾滋病的折磨。其中,80%以上是青少年。在我国,艾滋病的传播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到目前为止,卫生部通报,截至9月30日,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例264302例。中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70万,有44万人不知晓自己已经被感染。当前我国艾滋病疫情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经性途径已成为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男男同性性传播比例上升明显。二是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全国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超过1000的县(区)有93个,超过5000的县(区)有5个。15―24岁青少年和50岁以上老年人感染数逐年上升。三是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艾滋病死亡人数增加。艾滋病正严重地威胁着我们宝贵的生命,危害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同学们,艾滋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我们要主动地学习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保护好自己,并把对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当作自己一份神圣的职责,向家人、朋友、同学,向那些不了解、不熟悉艾滋病的人宣传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同时我们要知道,虽然艾滋病是我们的敌人,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却依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做红丝带精神的倡导者,关怀、理解艾滋病人,用我们的爱心去融化那此孤独冰冷的心灵,激励他们战胜病魔,笑对人生,让生命重新绽放出灿烂的色彩。让我们献出一份真心,以抚慰受伤的心灵,用红丝带去装点一个相互理解、尊重、支持和关爱的美丽新世界。

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评委,同学们:

大家有没有觉得我衣服上有个独特的标记呢?对,就是这个,这是艾滋病的爱心标记。每年的12月1日是世界的艾滋病日。我今日演讲的题目是“关爱,珍爱!”

在网上有这样一个数据:目前中国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处于世界的第14位,在亚洲排在其次位,艾滋病感染者每年以40%的速度在递增,专家预料,假如缺乏有效的限制,再过几年,艾滋病将成为中国的“国家性灾难。”艾滋病虽然可怕,可怕的时候是我们的冷漠和错位的观念,正如徐天民教授所说的卑视是防治艾滋病的最大敌人。

那么什么是艾滋病呢?简洁的做介绍一下。

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一种慢性致死性的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传染病,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关爱生命,爱护自我,反对卑视艾滋病人。hiv感染后导致人体免疫机能缺陷,从而发朝气会性感染等一系列临床综合征。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但你们可知道它比肝炎传染性更小。我今日的演讲主要目的是希望全部的人都能关爱艾滋病病人,没有卑视的生存,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虽没有变更命运的法力,但我们的心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妙。

俗话说得好:“孤独比死亡更可怕。”他们只是一群病人,他们须要的是我们的关怀与平视,他们是一群不幸的人,有的人因为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背上了更沉重的医学无法解脱的苦痛,也有的人因为一时的失足而终生背负着这种心理与生理的双重苦痛,还有的人,却是与生俱来的贫困?难以遗忘那种可怜无辜的眼神,难以遗忘那个小孩,痴痴傻傻的表情,他的父母都因卖血得上了艾滋病,更难以遗忘那刻在他们心里的仇,恨,杀,那好像是在我们无知的莫名的卑视的控诉!

曾有一个艾滋病人这样发诞生命的感言:“我是一个艾滋病病人,一个从艾滋病的死亡线上爬出来的人,一个必需每天大量服药以维持免疫力的病人。我满怀感谢,感谢父母赐予我生命和无私的眷顾,感谢上苍给予我如此丰富的'经验,感谢许很多多的关爱重塑了我的身心,感谢亲朋好友的关切,感谢和善大众的关注;我感谢每一双暖和的手,感谢每一个和煦的微笑,感谢每一句亲切的问候,感谢全部投向我的目光——无论青眼红眼白眼正眼冷眼,只要有凝视就会有沟通我无法预料自己将来的日子,希望医学奇迹能无尽地延长生命,因为活着的每一天都使我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从而享受生活的真实和乐趣。

有一天我离开这个世界,在前往另一个世界去的路上,大家探讨着过去人生的所得时,我可以向旅伴们说:除了你们所做的一切外,我还挑战过hiv。”

多么感动的生命感言啊!对,他们须要的是我们更多的关爱。他们能如此珍爱生命,坚韧的对抗人类最可怕的病魔。我们比他们幸运,当然我们更要珍爱生命,关爱生命!

接起点和终点的轨迹。很多人的人生,是用蓝黑的墨水笔,在世俗制定的表格里,填写着大同小异的履历。他们的一辈子,只不过是一条蓝黑的水纹线。生活原本平淡无奇,可人类社会中会有令人惊异的奇迹。

不少人,原来始终沿着蓝黑的惯性轨道行进,但灾难突然驾临。灾难如同漆黑的墨汁,泼洒着整个生活页面。他们中的多数给黑色淹没了。然而,我们可以丢掉墨水笔,擎起七彩笔,在被涂黑的底板上,以热忱的红,潇洒的橙,真诚的黄,希望的绿,坚毅的青,梦幻的蓝,浪漫的紫,描绘出一道绚丽的彩虹。我们要信任:我可以通过我的看法来变更我的命运。学会“关爱,珍爱!”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协调,落实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做好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人民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宣传教育。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计划和措施,根据本地特点、不同人群以及民族习惯,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材料,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艾滋病防治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各种贴近农村居民的宣传形式,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协调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和检查有关媒体的具体执行情况。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免费播放、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

鼓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业务培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责任,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医务人员在艾滋病、性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并规定教学课时。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当落实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课时;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应当有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读物,校园宣传栏应当开设艾滋病防治知识园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同时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劳务输出职业培训的内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服务工作中,应当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口从业人员的,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岗前培训教育的内容。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站(点)等显著位置设置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公益广告;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站(点)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支持本单位人员参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司法行政、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控体系,制定并组织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

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

第十八条公安部门在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应当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查处的卖淫、嫖娼、吸毒等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规范性病医疗服务行为,降低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宣传教育、咨询检测等行为干预措施。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司法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加强对吸毒人员的艾滋病监测,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等相衔接的治疗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使吸毒人员最大限度纳入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二十条开展孕产期保健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筛查检测;为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在其自愿的情况下提供终止妊娠服务或者提供免费母婴传播阻断医疗服务。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经批准采集、使用人体器官或者角膜、细胞、骨髓等人体组织的,采集、使用前,应当对供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但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采供血机构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血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采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和血液成分,不得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禁止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二十三条艾滋病病毒毒种及其样本的采集、保藏、使用、运输、对外交流等,按照国家菌(毒)种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艾滋病检测单位应当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扩散,对被艾滋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应当就地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对介入人体和可能造成皮肤、粘膜破损的医疗器具应当清洗消毒合格后再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防止发生艾滋病医源性感染。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强艾滋病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措施,组织实施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设置、维护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向已婚育龄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行为干预措施的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套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套质量。

提供住宿、娱乐、休闲保健服务等营业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司法行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应当制定本部门或者单位的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并对执行公务或者技术服务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员进行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培训,提供防护用品,对已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的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救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满足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用药需要的药品储备库,确保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性抗病毒药物供应。

第二十七条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每年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并配合卫生行政、公安部门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的检测和干预管理。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健康合格证明,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

第二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

(二)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五)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

(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患艾滋病为由寻衅滋事、威胁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四章监测与检测。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艾滋病监测、网络信息系统病例报告的核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技术的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检测网络建设。自治区、设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设区的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

艾滋病检测确证、筛查实验室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艾滋病咨询检测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地址和联系方式,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医学咨询,并免费进行艾滋病检测。

第三十二条艾滋病检测实行确证实名制。受检测者应当主动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检测机构应当为受检测者保守信息秘密。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三十三条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并进行医学指导;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阳性结果后一个月内应当将感染状况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或者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代为告知其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告知或者不委托告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并提供医学指导。

第三十四条司法行政、公安部门应当对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检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治疗工作予以技术支持和配合。

被羁押或者监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依法获准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管机构应当及时通报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三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数据库,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的数据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数据,并向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疫情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艾滋病疫情信息。

艾滋病疫情信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第五章治疗与救助。

第三十七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应当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并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疫情严重的乡镇可以设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医学随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学随访的管理,指导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学随访。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医学随访。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艾滋病治疗的技术指导。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医疗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取下列关怀、救助措施:

(一)为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三)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和治疗;。

(六)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自治区财政对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实施经费。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的建设,培养、培训防治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其工作条件,不断提高防治专业队伍的工作水平。

第四十三条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补助、抚恤的范围和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在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关怀救助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艾滋病防治的组织、领导、保障、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应当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器官或者人体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四十八条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配合卫生行政或者公安部门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和干预管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或者公安部门责令整改,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以患艾滋病为由寻衅滋事、威胁他人、妨碍公务或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同时废止。

艾滋病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艾滋病是人类近代医学最使人恐惧的一种疾病,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难以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号称“超级癌症”和“世纪杀手”的艾滋病,传播快,死亡率高,目前在国际医学界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目前,全世界有四千多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年新感染人数高达五百多万,死亡三百多万。

传染艾滋病主要有三种途径:性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中学生,主要防范血液传播(就是不要让adis病毒流入自身的血管内,不要用伤口去碰不明血液)。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1、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出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娱乐场所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地带。因此,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喝酒,不吸毒,不进入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厅、网吧酒吧等地方。

2、不和他人共用口杯、牙刷、不共用电动剃须刀,不吸毒品,不纹身,不纹眉,不扎耳朵眼,不和别人共用针头和注射器。不到无营业执照的医疗机构和诊所拔牙治牙。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我们要学习艾滋病知识,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观念,时刻警惕艾滋病的发生;我们要做好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同时我们还要关爱艾滋病病人,绝不歧视他们,增强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谢谢大家!

艾滋病防治知识

艾滋病是世界各国普遍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在我国,自198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艾滋病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利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已经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目前,艾滋病还是一种可防不可治愈的疾病,我们不必谈“艾”色变,更不能漠然视之。关注艾滋病、了解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应该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一道对抗艾魔侵袭,一道和谐工作,一道享受生活的阳光。

辖区目前艾滋病疫情仍呈现增长趋势,以性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20-49岁年龄段。2013年,武昌区报告hiv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0.1%。

武昌区疾控中心针对各种高危人群,尤其是对于有高危的男男同性性行为或者异性性行为(一般为未正确使用安全套)的人群开展免费的检测咨询服务,同时在辖区内设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市亚心七医院、武昌区妇幼保健所、武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个艾滋病vct点,如果有过或者曾经有过此类不洁性行为的人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免费的hiv咨询和检测。

目前,艾滋病还未能治愈,但若尽早的开始规范的抗病毒治疗,降低机体病毒含量水平,提高身体的免疫力,可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和寿命几十年,也可以降低传染性,hiv感染者或者病人,可以凭本人的确认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证明去所在疾控中心或者定点医院申请免费抗病毒治疗。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事业,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艾滋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二章、宣传教育。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医务人员在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相关疾病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入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指导。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提高妇女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支持本单位从业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电话,向公众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和指导。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监测活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规定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确定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

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第三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予以技术指导和配合。

第三十二条、对卫生技术人员和在执行公务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第三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第三十五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对每一份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浆,不得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

医疗机构应当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但是,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人体血液制品,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对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及时解除封存。

第四章、治疗与救助。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四十二条、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第四十五条、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的职责,负责艾滋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所需经费。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在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措施,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

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是指有卖淫、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艾滋病监测,是指连续、系统地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对这些资料综合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和依据,并对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

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艾滋病防治简报

为提高广大社区群众艾防意识,积极响应国家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拓展年的活动,20xx年7月13日,顶着炎炎烈日和40度高温,市疾控中心疾控科和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来到三江街道某村,向老年朋友们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宣讲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年朋友们讲述了艾滋病的.防治与预防措施等知识,并通过老年人艾滋病的典型案例的分享,对老年人群进行警示,艾滋病就在我们身边,需要提高防艾意识。随后艾防人员还发放了艾滋病宣传折页,通过现场讲解使在场的老年人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艾滋病,得了艾滋病不但对个人的健康有比较大的危害,对家庭和社也都会有影响,但艾滋病也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并不可怕,如果发生高危行为,需要及时到疾控中心和相关医院进行咨询检测,做到早检测、早发现、早治疗。

近几年我省老年人群艾滋病疫情呈现上升趋势。老年人防艾意识不强,感染艾滋病后将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降低生活水平,造成社区内的传播。市疾控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艾滋病防治宣传,开展艾滋病进社区系列活动,让他们意识到艾滋病的危害,以降低社区居民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年12月1日是第x个“世界艾滋病日”。意在号召大家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其实,感染艾滋病的途径林林总总,艾滋病离我们并不遥远。亲人、同学、朋友、火车上的临座,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说不定就有艾滋病感染者,他们就在我们身边。艾滋病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据卫生部门统计,我国2014年报告感染者和病人10.4万例,感染者中以男性和青壮年为主,85%的感染者年龄在21-40岁之间,全球新增的43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40%是15-24岁的年轻人。伊宁市是全国艾滋病、性病高发地区之一。艾滋病的形势非常严峻,带来的严重损失和危害是触目惊心的,因此预防艾滋病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艾滋病可怕可恨,但艾滋病人可悲可怜!如果你看到无辜的婴儿,被艾滋病折磨得奄奄一息,你能不为之心痛吗如果你看到妙龄的少女被艾滋病摧残得瘦比黄花,你能不为之惋惜吗他们在痛苦中呐喊,在无奈中抗争,在失望中期盼。面对这样一群不幸的病人,我们能忍心无动于衷能弃之不管吗?防治艾滋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只有爱心才能战胜的战争。关注艾滋病而不是漠视它,正视艾滋病人而不是恐惧他们,关爱艾滋病人而不是歧视他们;这些是何等地重要,它关系到生命的尊严,关系到以人为本的国策,甚至关系到国家的盛衰、民族的兴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有义务做好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工作。不仅要自己掌握艾滋病的防御知识,还要在校园内社会上广泛宣传艾滋病的预防知识,不仅帮助人们消除恐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带动学生和社会其它成员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让他们真正参与到防治、关爱艾滋病这个社会主题中来,成为抗击艾滋病蔓延的主力军。

艾滋病的英文简写就是人们所熟悉的"aids"。这个简称的字面意义就是“援助”的意思。

朋友们!让红丝带在每人的心中飘扬。让红丝带将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我们的心连结在一块;让红丝带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在一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战胜艾滋,共同撑起生命的晴空。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艾滋病防治口号

认识艾滋病,预防艾滋病。关于艾滋病防治。

口号。

你们想了解吗?那么本站小编整理了艾滋病防治口号,供大家分享!

1.艾滋病经性接触血液母婴三条途径传播。

2.外出找钱不容易预防艾滋要牢记。

3.票子健康带回家,娃儿才喊好爸爸。

4.致富十年功乱搞一场空。

6.务工经商千辛万苦,预防艾滋全家幸福。

7.工地戴好安全帽“性福”不忘安全套。

9.离开家乡来打工预防艾滋别放松。

10.正确使用安全套。

11.认识艾滋病,幸福你我他!

13.艾滋病可经血经性经母婴传播!

1.支持关心感染艾滋病的人们,他们是疾病的受害者!

2.责任权利落实。

3.关心青少年艾滋病健康教育。

4.遏制艾滋,信守承诺。

5.预防艾滋病,推广%的安全套。

6.蚊虫叮咬不会传染艾滋病!

8.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就是关爱自己!

10.得了性病,到正规医院治疗!

1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仍可以正常生活生产。

12.出门不沾黄和毒,以免把病带回家。

13.预防艾滋病,不共用牙刷,不共用针筒!

14.预防艾滋保健康,妻儿老小心欢畅。

15.戴好安全套你好他(她)好大家好。

16.预防艾滋保健康,全家和睦心欢畅。

17.进城打工求致富预防艾滋多防护。

19.切莫恐惧艾滋病疾控中心去咨询。

20.防治艾滋有政策疾控免费做检测。

1.找个婆娘不容易,得了性病谁跟你。

2.外出打工致富忙预防艾滋不能忘。

3.预防艾滋病,人人有责任。

4.农民朋友去务工预防艾滋记心中。

5.奉献爱心携手同行共抗艾滋。

6.不安全性行为和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促使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高危行为。

7.咱个传播艾滋病血液母婴性途径。

9.怀疑染上艾滋病疾控保密做鉴定。

10.花心乱晃压力大疾控咨询来减压。

11.健康牵系你我他预防艾滋靠大家。

12.青少年是预防艾滋病的主力军!

13.全民动员遏制艾滋。

14.禁毒,禁娼,预防艾滋病!

15.共用工具不会传染艾滋病!

艾滋病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站在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位著名诗人的一段诗句,他说“你们的明眸,那青春的鼻息,深深的打动着我,但我爱的不是你,我爱的是我那逝去的青春和往昔的痛苦”。我在青春的年华怀着一颗炽热的心,作为一个知识青年,在那样一个民族蒙受灾难的时代,我们的先祖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自己的祖国,我们青春无悔。40年过去了,那么今天我还能和大家在一起,为我们的国家出一份力我感到很荣耀。人生如爬坡,我爬坡的顶点好似已经过去了,我听到山的那一边的半山腰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呐喊,有人在歌唱,我好似又回来了。今天我们一起来为预防艾滋病工作,我们因为预防艾滋病这项人类伟大的事业聚在一起,我觉得我们在做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人类同艾滋病的斗争已经进行了20多年了,在斗争的初始,我们走得很艰难,莫名的、神秘的.、可怕的疾病在短短的时间里面夺取了千百人的生命上万人的生命,人类一下子对它恐慌了。

可是我们经过了近20年的努力,今天我们对这个疾病产生了战胜它的信念,我们已经获得了所有的科学知识,这些知识告诉我们这些疾病是对生命有威胁的,但是一点也不可怕,我们获得了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我们远离艾滋病的传染途径,我们在获得知识之后还增强自己作为一个热爱祖国的中国公民的一种良知道德,我们把自己的力量献身到公益事业中来,调动起社会所有的力量,团结各个阶层的人群一起来为防治艾滋病工作做出我们的努力。

一定要调动所有的力量?艾滋病不只是一个疾病问题还是一个,最终解决艾滋病的问题关键在于全社会的参与。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有两个数字,一个数字是艾滋病感染人群的估计人数,还有一个数字是检测和接受医疗的人数,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有几十万人,因为社会歧视现象的普遍存在而造成的困难,怎么让这几十万人得到公正的生存权,得到合理的医疗权利和医疗条件,全社会一起来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知识,端正对于艾滋病认识的态度是解决社会歧视现象非常关键的环节。我们的青年学子越来越多参与到期间来,今天我们在医学院,医学院的同学们将来都是致力于国家的健康事业,致力于我们的公共卫生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非常重要的社会战线,希望所有的朋友们一起来参与,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获得知识、传播知识,同时奉献自己的志愿精神参加必要的活动。我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尽快地解决防治艾滋病的事情,我们最终的解决这个实际上是为世界做出重大奉献,我们一起努力吧。谢谢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