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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制度公约(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0 17:56:37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则。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相关的规章制度,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小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办法由**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 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 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 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 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 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小区管理制度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确保住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小区禁止饲养鸡、鸭、鹅、猪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的家禽、家畜。

2、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公用地方,不得妨碍和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不得污染环境。

3、住户养犬,应遵照国家、西安市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检疫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并应持所获得相应证明到物业管理中心备案,本小区严禁无证养犬。

4、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妥加看管。每日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早上7时。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及时清除,不得损害公共环境卫生。

5、小区重要道路、公共花园、活动场所内严禁遛犬。养犬者在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6、养犬人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像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7、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害人其它损失。

小区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面积118等于283200元,年递减2%折旧*15年等于30%,283200元*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区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小区管理制度

第三条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二十条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小区管理制度

1.业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本大厦,免费卡二房送二张,三房送三张。如需申领的ic卡数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张收5元工本费。公司购房、业主购房用作办公或员工居住的,申领ic卡按本条例规定办理。

2.人员如有业主书面证明其为业主亲属的(非直系亲属)申领ic卡免收押金,每张只收取5元工本费。

3.业户租住本小区用于自住(本人或员工)或办公,申领ic卡时,每张应收取5元押金及5元工本费。

4.业户来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管理处办公室应当促请业户及时办理门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门禁系统;发现系统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6.原则上由业户自己刷卡开门,对未成年人及业户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记带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为业户提供方便,开启门禁系统。

7.对新近入住的业户,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促请业户在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办理ic卡。

8.值班人员发现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员的卡时,应当提请业户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栋其他人员(包括在住或迁出后)的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予以没收,并报告管理处进行处理。

9.对大堂门禁系统的管理,大堂值班员既要坚持原则,具体操作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因此和业户产生争执,影响与业户的关系。

1.对于已经办理了ic卡而后又迁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管理处报告注销登记的ic卡。

11.遗失ic卡需要补办ic卡时,每张需收取5元工本费。

小区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丹东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和美观,使用人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公共场所不得乱涂画、乱张贴、派送广告传单,违者将呗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为维护本小区环境安宁,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单元房屋内制造任何扰人的噪音,尤其是在晚上20时至次日7时期间。业主、使用人在进行娱乐活动时,必须注意遵守政府有关环境噪音的规定,尽量降低音量,保持小区安静,以免滋扰邻里,破坏社区安宁环境。

(三)业主、使用人利用共用部位举行x、庆典或联欢活动,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及政府相关部门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举行。(四)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任何违禁物品,包括管制器具、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

(五)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前或公共区域从事祭祀仪式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六)小区绿地及其他休憩场所为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休憩而设,业主、使用人应保持绿地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地内进行球类运动、游戏、骑自行车、滚轴溜冰及其他可引致破花绿化或伤害人活动;不得破坏树木、采摘花卉或贱塌草皮植被,违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业主、使用人必须教育儿童,不要攀爬树木、栏杆或围墙。切勿在水景池边戏水,以免发生意外。儿童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活动时,均须由监护人实施监护,并承担监护人责任。

(八)小区内设有休闲设施,请业主、使用人爱护这些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并按说明谨慎使用。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业主、使用人及其访客在使用这些设施时,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

(九)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围栏内原有的绿化布置,不得擅自在绿地内种植或放置花草树木,不得私自移动、改变或损坏交界处原有的花草树木。

(十)为维护小区文明居住环境,业主、使用人不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一)小区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业主、使用人倾倒垃圾时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袋口,放到垃圾箱(桶)或小区指定位置,由小区保洁人员统一收集。

(二)小区范围内的任何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

(三)切勿把菜叶、布屑、塑料袋和废纸等垃圾投入座便器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使用人应及时报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一)业主、使用人如在单元饲料宠物、必须在政府规定许可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遵守相关饲养规定,准养犬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得散养。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其单元房屋内或本物业共用部位饲养牲畜及家禽。

(三)携带宠物犬外出时必须用绳链拴牵,大型犬佩带口罩进行约束,以防咬人;禁止宠物犬在无主人卡关下在小区内游荡;宠物犬在小区道路上所遗留秽物,犬主即行清理干净;宠物犬不得在公共绿地便溺或随意践踏公共绿地。

小区管理制度

一、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其他人员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进行登记。

二、进入监控室必须穿白大褂、拖鞋。

三、监控室严禁使用干扰性电子及超负荷的电器用具。

四、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

五、严禁非岗位人员触摸、乱动各种操作按钮和开关。

六、不得擅自安装各类软件程序和玩弄游戏及看书报、杂志等。

七、室内严禁吸烟。

小区管理制度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小区管理制度

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铺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铺装修须提前将装修项目、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管理法规及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美观,商铺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位置、材质等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张贴、悬挂或安装任何类型的广告牌或宣传品。

17、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19、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

20、承诺遵守以下规定,并对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a、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b、不可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c、不得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

d、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e、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f、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g、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h、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

i、动火作业应事先报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

21、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运送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位置装卸。

22、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关闭商铺水、电、气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3、商户从业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区域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24、当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因商铺从业人员或其供方人员、商铺客户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情况严重时可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自行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限期整改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6、商铺业主或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催缴措施并收取违约金。

小区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须按照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须负责清理。

小区管理制度

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主管理/主办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监督。

安全管理员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1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

(1)各管理处根据各自物业的特点,在确保管理服务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以下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办法:。

a、凡进入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必须问明其来意,并与业主(用户)取得联系,经业主(用户)同意,并在《____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离开时,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需登记离去时间,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可根据情况不做记录。

b、对开放式管理的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可视情况登记,但安全员及控制中心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确保辖区安全。

(2)禁止所有推销、收废品、发广告及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制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3)如来访人员在业主(用户)家超时停留,出入口岗或中心应通知相关岗位核实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4)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所有设施、游乐场地,只为住户开放,安全员应禁止外来人员使用,避免其损坏公共设施,破坏卫生环境。

(5)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发生争执或冲突,应及时通知中心或上级协调解决,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2、2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1)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相应岗位的安全员应请其出示证件,予以登记,并立即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人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2)执行公务人员对管理服务区域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开具的搜查证或相关证件。

(3)外地执法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4)执行公务的其它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也须登记,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5)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当值安全员必须及时联系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

2、3物资放行的管理。

(1)物资搬运时,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输申请手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写明物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物主本人办理,需物主提供书面委托书或物主电话委托,由搬运人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签名,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须与物主本人联系确认。在装修入伙期间,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经手人员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

(2)经手人还须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出纳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交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中心值班人员,由委托人(主办以上人员)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3)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牌号、司机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姓名、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2、4供方服务人员/施工人员的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人员临时出入卡》进出管理服务区域。

(2)、安全员在检查《人员临时出入卡》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3)、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5)、管理服务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施设备施工,施工人员应在管理处办理相应手续,经部门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6)、供方服务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穿制服、佩带工作证方可进入。

2、5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1)公司员工凭工牌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治安管理,身份核实后,可不作登记。

(2)公司员工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1)所有的参观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管理处须派人陪同。

(2)引导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参观人员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3)劝止参观人员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高声谈论,引导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4)请参观人员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应阻止摄像和照相。

2、7特殊来访人员的管理。

(1)认真、细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2)各岗位安全员统一佩带白手套,来访者经过岗位时致军礼。

(3)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保持良好的军人姿态。

2、8对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1)凡推销人员、广告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必须事先与顾客有约,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可从尊重顾客的角度,采取跟踪、尾随的方法,观察其行为,如有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劝其离开管理服务区域。

(3)对推销、广告人员,怀疑其具有违法嫌疑时,可对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如没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处理。

(4)对每一位外来人员都应友善、礼貌的对待,尽量避免发生纠纷与冲突,若出现处理不了的情况,应立即请班长或主管进行协助调解,把纠纷控制在可处理范围。

2、9其他注意事项。

(1)出入口岗应注意检查和制止任何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禁物品进入所辖区域。

(2)结合以上要求,各部门应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的我方权利义务制定适合于本部门操作的出入口管理办法。

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本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请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应袋装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内。

2、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秩序,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和倒水。

3、小内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挂杂物。

4、业主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严禁随处抛洒。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6、避免在小区内大声喧哗,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应停止喧闹的娱乐活动并调低视听电器的音量,以免妨碍邻居休息。

7、饲养宠物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必须防止污染环境,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小区管理制度

1.0目的:正确的使用录像机,充分发挥录像功能,保证发生意外时有案可查。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控中心的管理。

3.0职责:通过监控系统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及小区的`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0基本内容。

4.1使用规定。

4.1.1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24小时录像。

4.1.2爱惜录像机,经常性对录像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拆装及修理。

4.1.3正确操作录像机,按照规定对小区的部分区域实施录像。

4.1.4按时更换录像带,对录像带进行妥善保管,每个录像区域的录像需保留7天。

4.2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流程。

4.2.1正常监控下进入功能菜单无信息(火警、故障)时,显示处于屏保状态,此时除按:'设备启停'键、'esc'之外任意键,屏幕弹出'密码对话框',正确输入密码,屏幕弹出功能表。

4.2.2火警、故障联动信息显示及查询有事件发生时,画面自动转换为相应(火警、联动、故障)信息窗口,此时可按相关(火警查看、联动查看、故障查看)窗口,将详细显示编码地址,实际位置、类别、时间,此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在核对真实情况后,按'火警确认'键,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并通过消防广播系统、指导人员疏散,同时向'119'报警。

4.3设定操作在功能显示表中按f1选择设定,f2确定即进入设定菜单,在此菜单中,手动/自动功能用来设定火警时已编辑联动设备的动作方式,打印设定中,按相应数字键1---8确定选择或取消。

4.4复位、关机非火警信息核实查明原因并记录、上报,现场处理正常后,方可复位。关机相当于计算机冷启动(线路短路时,不能复位或冷启动,否则易烧坏回路板)。

4.5查看操作:包括三部分:事件记录、回路地址、曲线显示。

4.5.1设备故障记录为系统运行性能状态的主要查询依据之一。

4.5.2曲线显示:通过对具体地址曲线追踪,可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防范措施达到及时解决的目的。

4.5.3系统由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管理不允许非法操作,按键应有节奏。

4.5.4系统作业密码仅限于相关人员知道。

4.6紧急广播操作程序。

4.6.1开启。

1)打开总电源开关。

2)打开power电源开关。

3)打开baose(功放)电源开关。

4)将调音台上四个红色的音量推杆推至最高音量处。

5)打开话筒开关,推动调音台上第4个白色的标有'紧急广播'字样的音量推杆,上下调节音量大小。

4.6.2关闭时按照开启的相反程序操作。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小区管理制度

1.0路灯、草坪灯管理列入维修班日常维修工作内容,由维修班负责管理,保安员巡查时如发现问题,根据情况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交由维修工处理。

1.2路灯、草坪灯开关时间根据时令而定。

1.3清洁班每半月对路灯柱、灯泡清洁一次。

1.4在台风、冰雹(地震)来临之前,由维修工做好切断电源,摘下灯泡等预防措施。

1.5由维修工做好灯柱、灯泡的养护工作,对损坏部位及时维修,确保杆直灯亮,完好无损。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小区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证空置房完整、干净、安全,加强日常对空置房的管理,明确空置房管理责任制度。

职责:。

一、部门经理负责监督空置房管理。

二、安全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巡查管理。

三、设备主办负责空置房设施维修管理。

四、保洁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清洁卫生。

方法和控制过程。

1、空置房包括:住宅用房屋,车库储藏室。

2、管理处对空置房要有登记数量、用途的详细清单记录。

3、对空置房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房屋巡视检查包括:门框、窗户、水管、照明、清洁等内容,发现问题须详细记录在《温馨家园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上,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处理。

4、每月要对空置房的清洁卫生巡视,每季度对空置房清扫一次并做好记录。

5、对空置房检查达到不破、不损、不脏、其标准如下:。

5.1、室内墙面、天花板、卫生间、厨房无污迹、发霉、蜘蛛网。

5.2、门窗、栏杆、水管等设施无松脱、掉漆、破裂,可视对讲完好使用。

5.3、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漏水现象。

5.4、洗手间内、厨房的污水管每半年消杀二次,每半年通风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空置房的水阀、电闸、门窗、煤气阀保持常闭状态。

7、销售部门顾客看房须到中心签领钥匙使用登记表,当班班长负责监督门、窗关锁。

8、保修期内:因空置房引起的房屋外墙渗水或室内墙体裂缝,由检查人做好记录,及时汇报部门经理处理,与发展商协商会同原建设单位予以修复处理。

9、保修期外:发现空置房渗水,裂缝,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报上级领导批示,并将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10、遇到暴风雨季节,检查人员应随时查视空置房屋的门窗关闭情况,发现没有关闭的应立即关闭上锁,大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漏水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空置房的`钥匙统一由中心保管,未经值班员许可不得擅领钥匙,领借用钥匙必须登记、签领,无特殊情况钥匙原则上不得过夜,中心值班需对钥匙每日清点、核对,对领借钥匙未归还者督促归还。

12、地下储藏室统一管理,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做它用,经许可同意使用的储藏室要保持物品的整洁、干净,符合消防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