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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超市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0 11:26:25

与时间推移和环境改变相适应,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掌握了规章制度的要点和写作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

小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低压配电室是矿井配电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进入变电所,否则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出现事故,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非当班值班电工严禁拉闸送电,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或摸动配电装置的任何部位。

3、保证灭火器材安全使用方便。(灭火器不少于2个,灭火沙不少于0.5m3消防锹2个,消防桶2个)。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现场并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交班人员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填入日志,并交给接班人。

三、接班人员听取接班人的意见后,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方可接班,否则有权拒绝接班,并请示有关领导。

四、接班人员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当班人员对本班发生的事故全面负责。

六、无人接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并派人接班,直到值班人员到场方可进行交接班。

七、交接班严格按照: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配电室工作人员每天对设备转动部位,紧固件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

二、维修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三、每隔一个月对配电房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和调试。

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清洁,保证设备无灰尘,无油污。

五、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电现象。

六、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七、定期检查防火措施及消防工具。

八、经常清点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完好情况。

设备包机制度。

一、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值班负责人对所接受的设备进行检查。

二、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三、包机设备,包机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

四、机电设备包机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名、地点等内容。

五、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六、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

一、发电机房应有醒目的标志,未经允许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二、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机房设备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

三、每日对消防器具排查一次,保证可靠有效。

四、车辆用油必须经保管开锁,值班人员监督放油,加完油后由保管员亲自锁上。

五、当班值班人员不准擅自放油,一经发现按矿规章制度处罚。

六、冬季机房小锅炉必须按规定生火、加水,保证柴油机能随时起动。

七、严格执行各岗位,各场所交接班制度。

八、当班人员必须对附近场所的设备加强检查看护、防火、防盗、防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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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制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坚持自我良好的职业形象,坚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忙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坚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景,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我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职责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1.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我收款。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我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1.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景。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我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小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超市(商场)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食品商品,应当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超市(商场)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新型连锁超市和大卖场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集贸市场,成为城市家庭采购食品的主要渠道。相对于其他渠道,连锁超市提供的食品的确有着诸多优势,但由于多种原因,超市食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隐患亟待解决。下面笔者就食品超市散装食品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监管建议。

一、食品超市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一)分装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使消费者无法识别食品的生产有效期。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由生产者和经营者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志真实标注,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但在超市里销售的蛋糕类、果脯类、坚果类、饼干类等散装食品经过分包成小包装后,小包装的标签没有按照原生产者的产品标签真实标注,只在标签上打有超市的条形识别码、销售价格和当天的日期,没有标注是生产日期还是包装日期,也没有产地、保质期等等。对一般的消费者而言,看到标签上的日期,习惯的会认为是生产日期,这样,即可视为更改了原有的生产日期,使原生产日期推后,延长了食品的保质期限。然而,对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来说,误认为是买到了新鲜的散装食品,实施上买到的'不是新鲜食品或是零界食品、或是已经过期食品,食用这样的食品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二)“生鲜三品”( 水果、蔬菜、水产品)存在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或检测后结果不公示、未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以及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水产品期混储等问题。

1、包装蔬菜水果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

一些超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经过摘检、清洗后,用薄膜包装、胶带捆扎(包装)上柜销售,在柜台销售区只贴有价格标签,没有其他能证明蔬菜水果来源、生产日期、农药残留检测等的标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一)项对农产品的包装有明确规定,农产品包装:是指对农产品实施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第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第十二条: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2、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检测或检查后结果不公示。超市里销售的蔬菜、水果来源有三个途径,一是由当地蔬菜种植基地配送;二是实行统一配送的由总店检测分配;三是当地蔬菜水果下市后,从外县、省购进。基地配送的蔬菜水果经过农业部门检测机构检测,或在进入超市时由农业部门或质检部门检测上柜销售,超市里有相关的检测记录,但在蔬菜、水果标签上没有任何农药检测的标注,检测结果也没有在超市公示;统一配送分店没有检测记录,在销售的蔬菜水果标签上只打有价格没有农药残留检测等标注;外购蔬菜即没有向供应商索取当地有关部门对蔬菜的农药残留检验证明,也没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直接上柜销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3、未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些超市购进蔬菜水果、水产品不进行进货查验登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4、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期冷冻食品混储。不同品种的散装冷冻食品,同一冷柜中装在不同的篮筐中,很容易互相混在一起;不同品种的冷冻食品在不同日期生产混在一起储存、销售,让人无法确切知道保质期。

(三)自制食品安全无保障。

1、很多超市都有专门柜台出售自制食品,种类包括熟肉制品、腌肉、豆制品、糕点、酱腌菜、油炸食品、凉菜等色鲜味美的食品,但是绝大多数自制食品的包装上只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重量及价格,没有标有生产原料等项目,消费者无法知道用了什么食材,食材本身安不安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什么,符不符合规定等等。一些自制食品虽有配料表,也只简单地写明调味料等,具体调味料包含哪些并没有明示。根据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显然,一些超市自制食品标识的“不清不楚”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超市里自制的各类凉菜,商务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早有明确规定,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这是因为凉菜是最容易滋生细菌并腐烂的食品。

2、使用在保质期内不新鲜的生鲜食品作原料现场加工制作食品。一些超市为了降低生鲜食品的损耗,往往将一些新鲜度不佳,但还在保质期内、能使用和食用的生鲜食品作为原材料来现场加工制作食品。

二、散装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超市里散装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有二,一是超市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通过近几年国家对食品安全整治,使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势好转,但对散装食品及农产品的监管仍然是个难点,制度不完善、落实的不到位。一是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二是没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三是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四是缺乏过错追究责任机制。

(二)监督管理是制度落实的根本保证。有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还要有强硬的监督管理机制作保证,监督其付诸实施。

1、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根本保证。在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中,对散装食品、农产品、超市自制食品的标准、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待于加快完善。

2、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一是监管力量有限,疏于监管;二是监而不管;三是不会监管;四是缺乏科学的、现代化的有效监管方式。

三、对食品超市散装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监管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目前针对超市自制食品有两个规范,一个是卫生部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一个是商务部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但它们都属于行业管理,而不是行政管理。对于质量问题,质量检测的前提是要有一个标准。散装食品在生产中有标准,而自制食品和散装食品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没有标准,因此无法检测。行业没有标准,企业也没有标准,要真正实现全程监管,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1、设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工商部门不定期的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责任感。同时了解国家食品安全政策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动向,及时做好食品安全的防范管理。

2、建立超市自检数据分析评估系统,配备自检设备,加大对自检数据的分析评估能力。在超市自检的同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再抽检,确保超市销售的蔬菜等农产品都是符合标准、合格的。如超市自身检测力量不足,可采取委托制,吸引检测中介进入,依靠第三方对食品质量安全做定期检测,确保上柜食品质量。

3、完善落实超市食品安全公示、明示制度,促进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对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在超市进行公示;二是在盛放自制散装食品容器显著位置,附加散装食品标示牌,如实标注商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食用时间、贮藏条件、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三是对超市自行分装的食品除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标注商品的名称、生产者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条件等内容外,并标明“本店分装”字样,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明示制度,主动承担起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的社会责任。

4、落实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超市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严格把好租户入店关,提高经营门槛。对食品制作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管理,以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制作水平,同时更要加强现场监管。认真落实进货验收制度,把好进货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5、完善落实超市食品质量追究制度

食品超市要完善散装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散装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抓好自制熟食的管理,加强对冷藏温度、食品溯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以超市行业为切入点引入食品召回制度,监督销毁过期食品,为食品安全把好最后一关。

(三)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工商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业务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四)政府要加大投入,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通过科学的、现代化的、高效的监管手段,与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快捷地获取信息,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针对目前食品经营户数量多,监管力量有限,监管压力大的现状,在网格化电子监管和手机巡查的基础上,推行网络监管,将食品超市的自身管理系统与辖区工商所日常监管网络适当对接,以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超市现制现买食品的监管,比如,超市在打印上述食品包装标签时,自动备份所打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熟食加工时间等相关信息,并自动传输到辖区工商所的专用数据库内,责任区工作人员及时筛选、检查数据内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各超市每天的现制现买食品的生产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数量等情况,在巡查时对照信息进行检查,从而消除监管上的“盲区”,使超市食品经营情况始终处于被监管状态,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渐转变食品安全由事后处理的现状为事前监督预防,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促进职能到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但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变化,监管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形势不容乐观,工商机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措施和工作方法,为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超市管理制度

1.促销员应遵守本商场一切规章制度。

2.促销员应要求仪表端正,统一佩戴“促销员”工牌,统一按商场要求着装(特殊部门除外);穿白色长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凉鞋、松糕鞋、拖鞋禁穿)。

3.促销员的上班时间、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促销员在公司期间有事假、病假等其它需要请假的,由部门主管和供应商同意方可。促销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社会活动和企业内部文化活动。

1.必须统一穿戴某超市规定制服及工牌,严禁私借制服及工牌。

2.严禁诋毁其它商品和擅自撕毁、污损pop。

3.严禁怠慢顾客或隐瞒、抵触投诉。

4.严禁误导顾客及随意性促销。

5.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按规定要求站立促销,并随时服务顾客。

6.必须随时保持本促销区域的安全卫生,。

7.严禁串岗,扎堆闲聊,依靠货架,坐蹲商品,办理私事及其它禁止行为。

8.严禁偷盗公司财产及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9.恪守超市的保密制度,严禁泄漏店内各项机密。

1.无故迟到或早退;吃饭休息时间超过一小时。

2.不戴工牌或不适当地佩戴工牌。

3.不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头发、衣衫不整、衣衫有明显污渍)。

6.追逐、拉扯顾客。

7.促销员在上班期间使用商场的存包柜。

8.促销员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9.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10.在公司内粗言秽语和随地吐痰。

11.擅离工作岗位和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

12.下班或休假期间无故在公司逗留(穿工衣)。

13.行为不检,如高声大笑、嬉戏追逐、喧哗、吵闹等。

14.工作时间收看收听广播、电视、看报、吃零食等。

15.未能保持工衣柜及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整洁卫生。

16.不遵从部门主管安排的上、下班及用餐时间。

17.故意将工作效率降低和怠工。

18.不在规定区域更衣和饮食。

19.其它违规行为,情节轻微。

在场内拉单、派名片。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促销管理规定的行为上班时间内有购物行为。

凡有以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并处以200元以。

上的罚款,其本人及担保人对其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般违规行为由相应部门主管执行、并报本处处长严重违规处罚由相应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小型超市的管理制度模板2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队精神。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10、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奖惩规范。

(一)奖励。

奖励的方式: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小型超市员工管理制度【】

2、良好的推销技能和沟通能力。

3、具有团队精神。

1、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认真负责做好商品上货、货架管理、仓库整理。

3、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5、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6、不擅自动用超市商品和材料,使用前应上报超市负责人;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7、珍惜、爱护超市商品。保守超市秘密,不泄露超市任何商业秘密;

8、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9、保持所属区域内卫生清洁;

1、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扣除当月全勤奖。

2、请假、续假必须本人亲自向超市负责人申请,其它员工代理无效,按旷工处理;不服从超市负责人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上班进行续假者,除扣除续假日工资和提成外,每日扣罚1元或2元(续假日为农历初六、十六、廿四、廿六日扣罚2元,其它日扣罚1元)。

4、无故旷工,除扣除旷工日工资和提成外,每日扣罚5元;情节严重,影响超市正常营业,予以开除。

5、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超市负责人,否则扣罚全部押金。

1、按照“分包到人,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货架管理,两人为一组,互相配合做好各行货物管理。清洁货架、进货上报谁的货架谁负责;货架商品整理、进货上架谁上班谁负责。

2、利用闲时清洁货架,每日清洁一片。以十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所负责货架所有商品要全部清洁一遍。检查发现未清洁货架和商品,一次扣罚责任人0.5元(抽查时间每月15日和月底最后一天)。

3、保持货架商品上齐、整齐、充盈。商品要摆放在货架前端,保持排面整齐,客户购买商品后,要利用闲时及时整理、复位。如出现货架前端空货或排面不齐,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0.5元(抽查时间为下午和晚上,上班后1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

4、确保超市以往商品种类,定期查看商品数量。为避免出现断货,数量少的商品要及时上报超市负责人,尽快补货。如出现断货且之前未上报进货,扣罚责任人0.5元;如货架断货,仓库有存货,扣罚责任人1元。

5、做好仓库整理,及时向货架补货,掌握库存商品种类和大致数量,避免重复进货。不卖牌班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抽出1日进行仓库整理(整理日不得选在农历初六、十六、廿四、廿六),整理时间为早8:30——9:10,如遇客流量增大,应提前结束整理。如未整理、未按照要求时间整理,扣罚该班组每人0.5元。

6、做好进货管理,进货时要认真清点商品数量、查看生产日期和包装完整情况。接收奶、饮料等成件物品时应在超市门外或车上清点货物,接收其它物品要在清点结束无误后,上报超市负责人,然后再上架,严禁边点货物边上架,上架时必须为商品标注价格(畅销商品除外),如出现登记进货数量与实际上货数量不一致,负责清点员工按价格进行赔偿。

7、禁止收取客户或送货人额外利好或赠品;不随意拿取超市任何商品和赠品;私自占有和侵吞超市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超市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热情礼貌服务顾客,禁止出现不理不问、冷言冷语。有顾客光临超市,员工应立即到岗,关注客户行为,引导客户购买商品。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元。

2、上班时间串岗、离岗、打堆聊天、看报纸、看手机、打私人电话,发现一次处罚0.5元。

3、客户购买商品后,及时将客户所购物品提到收银台,引导客户到收银台结账,员工尽量不要接受客户钱款。

促销人员应遵守《金誉超市员工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完全按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促销人员只负责推销所负责的促销产品,在推销时不得诽谤、诋毁其他同类商品,不得诱导客户到别处购买,如发现立即终止其在本超市促销。

超市管理制度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机电科。

20xx.4.23。

超市管理制度

就流程来说,一个商品入场应当经过验货、试销、销售、下架等过程,注意商品质量检验,防止假冒伪劣商品上架,过期商品及时淘汰。陈列有很多原则,关键有同类陈列、同牌陈列、同价陈列,前进陈列(新上架的商品陈列在货价后部,使临近过期的商品先销售完毕),黄金陈列(3-5层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货价应当陈列畅销品和重点商品)等;商品促销小超市也可以搞,多留意点大超市的促销方式,选适合自己的用。

品类管理很重要,因为80/20法则在超市行业非常灵验,80%的销量、销售额、毛利是由20%的商品带来的。

首先,做好商品定位,应当区分跑量商品和盈利商品,对每一类商品,每类商品中的每一个商品,做到差别定价,像柴米油盐和知名品牌商品等“价格敏感”商品应当低毛利经营,树立低价形象,集聚人气,带动销量;家用日化、饼干小食品可以适当提高毛利,保证经营业绩。

然后(需要电脑管理,以将商品销售数据输入电脑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商品定位,分别为每一类(当然分类越细越有分析价值)商品的销量、销售额、毛利设定权重,建立数学分析模型,计算每一个商品在该类商品、一类商品的各个价格段、规格段、乃至全部商品中的重要性,进行取舍。当然,光靠数学模型不行,还要根据市场调查和竞争状况进行经验判断。以上方法靠你悟性了,慢慢探索吧。

第三,滞销品和高库存商品应当定期进行分析、淘汰,例外情形:虽然滞销、占库存,但具有补齐品类,符合超市定位的商品应当保留。

再次,新品引进应当先经过试销,并运用上述方法进行保留和淘汰。

季节性商品、节庆商品对销售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圣诞,做好节日商品的选择和促销,对大超市来说甚至可以使营业额数倍增加,小超市也不能忽视。

超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坚持超市商品良好的进销存秩序,保证每月盘点误差率在可控范围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

3、收银岗位设定。

实行专人专岗:超市收银人员一律是经过严格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担任收银,其他一切人员严禁入内(超市负责人主任阶以上除外)。

4、盘点日期及误差品种

4、1每月1日为固定盘点日,遇特殊假日顺延(如1月1日顺延至节后1月4日);

4、2盘点误差品种不得超过5种,盘亏盘盈相加金额不得大于100元;盘盈之商品做充公入库处理,盘亏之物品在规定品项和金额之内门市吸收超出部分超市部门负责赔偿。

5、人员培训及抽检。

进入超市人员都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超市商品名称价格要熟记),每月5日由班主管和超市负责人对人员进行考核抽检(误差3个记警告处分)。

6、1所有商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上架及库存,防止商品超过保质期影响质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超过保质期,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将严厉惩处)。

6、2所有商品必需见单出货,严禁私自不经收银台就出品(水果吧台要见红单方可出品),一经发现以飞单论处(辞退)。

6、3导购在报商品品名时必须要声音宏亮清晰,避免报错。

6、4超市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暂借,一经发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严重惩处!

7、奖励与惩处。

处分。

7、2超市连续三月盘点误差在规定品项之内,超市全员记嘉奖。

8、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码放安全,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

9、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10、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一)补货。

1、补货时必须检查商品有无条码。

2、检查价格卡是否正确,包括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3、商品与价格卡要一一对应。

4、补完货要把卡板送回,空纸皮送到指定的清理点。

5、新商品须在到货当日上架,所有库存商品必须标明货号、商品名及收货日期。

6、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有空货架的现象。

7、补货要做到先进先出。

8、检查库存商品的包装是否正确。

9、补货作业期间,不能影响通道顺畅。

(二)理货。

1、检查商品有无条形码。

2、货物正面面向顾客,整齐靠外边线码放。

3、货品与价格卡一一对应。

4、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库存。

5、不允许随意更改排面。

6、破损/拆包货品及时处理。

(三)促进销售,控制损耗。

1、依照公司要求填写“三级数量帐记录”,每日定期准确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

2、及时回收零星商品。

3、落实岗位责任,减少损耗。

(四)价签/条码。

1、按照规范要求打印价格卡和条形码。

2、价格卡必须放在排面的最左端,缺损的价格卡须即时补上。

3、剩余的条形码及价格卡要收集统一销毁。

4、条形码应贴在适当的位置。

(五)清洁。

1、通道要无空卡板、无废纸皮及打碎的物品残留。

2、货架上无灰尘、无油污。

3、样品干净,货品无灰尘。

(六)整库/库存/盘点。

1、库房保持清洁,库存商品必须有库存单。

2、所有库存要封箱。

3、库存商品码放有规律、清楚、安全。

4、盘点时保证盘点的结果正确。

(一)服务。

1、耐心礼貌解答顾客询问。

2、补货理货时不可打扰顾客挑选商品。

3、及时平息及调解一些顾客纠纷。

4、制止顾客各种违反店规的行为:拆包、进入仓库等。

5、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请求帮助或向主管汇报。

(二)器材管理。

1、卖场铝梯不用时要放在指定位置。

2、封箱胶、打包带等物品要放在指定位置。

3、理货员随身携带:笔1支、剪刀1把、手套一副、封箱胶、便签若干。

4、各种货架的配件要及时收回材料库,不能放在货架的底下或其它地方。

(三)市调。

1、按公司要求、主管安排的时间和内容做市调。

2、市调资料要真实、准确、及时、有针对性。

(四)工作日志。

1、条理清楚,字迹工整。

2、每日晚班结束时写。

3、交待未完成的工作内容。

1、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2、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3、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4、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5、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6、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7、完成实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对顾客有礼貌,欢迎顾客光临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您、早上好。

2、顾客离开时要帮助顾客将商品装入购物袋内并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欢迎再来。

3、商品确认。

(1)、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所发的广告或赠品确认后放入袋内。

(2)、装袋时避免不是同一位顾客的商品放在同一购物袋中的现象。

(3)、对体积过大的物品要用绳子捆好,方便顾客提拿。

(4)、提醒顾客带走所有商品,防止遗忘在收银台上的事情发生。

1、员工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2、按时打卡签到,迟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资。

3、早退、请假应事先向上级部门请于批准,否则一律旷工处理。

4、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规章、信息以及面临问题。

5、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6、同事间协调工作,不情绪化工作。

7、微笑服务,礼仪周全。

超市管理制度

制定本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员出色地工作和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职员如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决定,采用本章规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决定是否合理使用于各案例的具体情况和事实。

2.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出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时,无论该行为严重性如何,都应事先征求人事部门的意见。

3.如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送交人事部门。作为基本原则,每项违纪行为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的员工,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4.本员工手册对违纪行为仅作原则性规定、一级违纪、二级违纪及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列的.清单,公司所颁布的任何有关补充规章都将自动成为本商场的人事制度和实践的一部分。

1.在履行职责时干私活。

2.在公司内举止不当,如跑动、喧哗或骂人等。

3.随地弃垃圾。

4.行为粗鲁。

5.个人仪表不整。

6.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7.上班时睡觉。

8.随地吐痰。

9.对顾客或其他员工无礼。

10.未经允许缺勤一天。

1.拒绝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上班时不戴姓名卡。

3.上班时服装不整洁。

4.把食品带出员工食堂。

5.未经允许从顾客通道进入商场。

6.未经允许,将任何商品带出本商场,即使是过期或损坏的。

7.故意不听从上司的指示。

8.上班时在禁烟区抽烟。

9.为了自己购买而更改促销条款或擅自改动价格。

10.提供虚假医疗证明。

11.未经允许移动或操作本商场的车辆、机器和设备。

12.未经允许,连续两天缺勤。

1.把本商场的财产私放于更-衣柜内。

2.破坏公物,如乱涂写现象。

3.在其他员工打孔卡上打孔。

4.偷窃或非法占用本商场的财产。

5.故意破坏本商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6.以促销、更好的工作条件等为条件接受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7.向本商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任何机构泄露保密信息;

8.未经允许在计算机上改动商品价格。

9.在公共区域吃任何物品。

10.未经允许连续缺勤三天。

员工如犯有一级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一次,并要求其签收。

1.员工如在一年之内三次有一级警告,则将受到书面警告。

2.员工如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也将受到书面警告。

如员工在一年之内已受到两次书面警告,又犯有一次违纪行为三次或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该员工将受到最后书面警告。

如员工在收到最后警告后,再犯有违纪行为,那么该员工将于30日后被辞退,本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如员工的违纪行为无正当理由,公司将立即辞退员工,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2.员工首先应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司。

3.如员工对其上级的答复仍不满意,可向部门主管提出,并抄送人事部门。如果觉得反映意见无效,可直接提交意见至人事部门,人事部经理协调处理解决。

超市管理制度

一、在岗员工或新员工规定上班时间如下:

11店:早6:30---晚10:00。

22店:早7:30---晚7:30。

33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4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以后开店待商榷,员工有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二、员工必须服从百源连锁超市股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章程工作,有意见可明确提出,做到积极肯干。早晨上班前先打扫卫生,再整理商品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对超市和服装店的结账进货由连锁超市股委会共同制定的方案实施。

1、当天结算帐目,每天经营的数额如实报帐;。

2、11店由张书玉负责报帐、进货;。

3、22店由王文贵负责报帐进货,货款自由支配;。

4、33店由于思涵负责报帐、进货;。

5、44店由孙艳丽负责报帐。

每位员工积极工作如实报帐,每天下午由超市指定人员去每个店结帐,工资统一发放,由店负责人要货,股东委员会统一配送,每个店必须卖一些库存减少批发总址积压负担。

6、员工不准挪用占有超市资金,每月一开支,结付清工资后,把店里属于百源连锁超市的货款当天结清,不准干与百源连锁超市以外的工作,一经发现辞退。挪用或占用资金数额大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员工培训上岗合格者录用,培训期三天,合格按正常上班开工资,不合格的按每天10元给予补偿。

员工月工资1200.00元,副食超市有奖金和提成,服装店每个店月销售300条以上,按每条4元提成,不够300条,每条3元。

以上条款请员工认真阅读适当自己的条件,签字生效。不签字者属于放弃百源员工的资格,一个月一盘库,掉库由店负责人负责补偿。

店负责人签字:

文档为doc格式。

超市管理制度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超市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xx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超市。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超市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对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及时公示、公告,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食品的,应及时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清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登记造册并就地销毁。

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应当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