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奇妙百科 >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 法务管理制度手册(热门14篇)

法务管理制度手册(热门14篇)

时间:2023-12-12 22:16:46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组织或团体正常运行,规范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组织良性发展和长久生存的前提,让我们共同关注。

管理制度手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五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打卡,并负责将违规员工出勤情况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和绩效奖。

第六条外出办事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当日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职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核实备案,凡过期填写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计发全勤奖,绩效奖和当日工资,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当月全勤者,获全勤奖金30元。

第十一条免于打卡人员。

1.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经理核准者。

5.连班员工就餐时间不需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擅自下班者为早退。第十三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打连卡,中午上班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迟到论。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未打卡者,以缺勤处理,有正当理由经直属经理核准于次日内填写补卡申请单送人事部签注。

第十五条员工考勤,于每月底由人事统计,财务核对,经理审核后方能考勤计算工资,并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工作时间规定。

第十六条正常工作时间。

1.生产一线组长以下(含组长)上午8点至下午20点。

2.主管以上及职能技术人员:上午8点至11点30分。

下午13点30至17点30分。

3.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人事部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员工逾规定时间到退工和不到工时:

1.超过5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2.超过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3.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含5分钟)每分钟扣0.5元.旷工每小时扣4.5元。

5.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给予警告一次处分,扣发50%全勤奖。

5次以上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扣发100%全勤奖。

6.旷工按基本工资的1扣2比例扣减工资。员工无故旷工一小时,扣发50%全勤奖,给予警告一次处分,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100%全勤奖,给予申戒一次处分,连续三天旷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累计旷工五天者,给予除名处理,不结算工资。

第十八条各部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三.请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公假:。

本公司员工因职业病、工伤、公司业务原因停工放假者,以公假论,公假应发给基本工资。

第二十条。

例假:

1、一线员工每月休息1天,固定工资员工例假1天内不扣工资奖金和补贴,计件员工例假1天无计件工资,不扣奖金和补贴,例假时间暂定每月二十日。

2、办公室人员满勤天数为:自然天数减去2天,满勤者不扣工资,超过满勤者,应补发多出勤日数的基本工资。

第二十一条事假:

1.因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下午5时前申请,按程序逐级核实签字后,交人事部备案方为有效。员工请事假当月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请假超出规定期限应罚扣工资。

2.遇偶发事故,应电话申请经科长和人事人员核实后准予补假。

3.请销假手续办理;

(1)获准请假员工将请假条和工卡交到人事部登记。

(2)员工请假期满到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并取回工卡到部门报到上班。

法务管理制度

20xx年法务专员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有序、激情、和谐”是公司20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安全、有序同时也是法务工作的目标。根据目前公司法律工作的现状,20xx年度法务工作的重点将围绕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展开。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进行部门归口管理的,20xx年拟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涉及人力资源制度xx个,财务制度xx个,行政管理制度xx个,品质管理制度xx个,后勤管理制度xx个,工厂管理制度xx个。对上述制度提出修订意见,相关工作在第一季度内完成。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

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是一项日常性工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查保持自收到文本x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根据目前情况,对经济合同制度中的合同评审内容进行调整,计划20xx年x月前完成。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在第二季度内完成。

二、法律咨询与培训。

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对于咨询情况予以登记。计划与信息部联系,开通一个专门的法律咨询邮箱,方便公司员工就工作内或工作外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与人力资源培训部配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情况,拟重点就合同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每个季度培训一次,可以根据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三、法律纠纷的处理。

公关法务部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按公司规定由公关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仲裁纠纷或各类经济纠纷,应当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四、法务工作档案的建立。

目前法务工作档案制度没有建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未在公关法务部登记和留存。20xx年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进行登记,并且将评审的材料及评审意见复印留存,以备随时查档。对于将来公关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五、自身素质的提高。

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管理制度手册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

服从安排,不推诿,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

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职员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职员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不以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与领导和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领导和客人同行时,应礼让领导和客人先行,同乘电梯时,让领导和客人先上、先下。

严禁员工相互之间打听个人隐私;

严禁私下议论公司领导和他人;

严禁员工打听公司所谓的“内幕消息”;

严禁在工作争论中挟带不礼貌言辞,甚至人身攻击;

员工之间相互尊敬,相互谦让,遇事豁达大度,胸怀坦荡。

识大体,顾大局,与企业兴与共,视企业利益高于一切,以谋求企业发展为己任,在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

2、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不嬉戏客人小孩,不收受礼品。电话铃响立即接转,铃响不得超过3声。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部门”,然后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会见客人时,不主动握手。必须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时,左手不得插兜。

6、客户面前不得化妆、修指甲、剔牙、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响指、哼小调。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务,不议论客户短长。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单等都应做到先上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资料。重要文件、资料打印完毕后应将文件夹加密,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打印、复印。

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云南追溯(一稿)2016年2月云南追溯商贸有限公司目录一、文件管理制度............................................................................1二、档案......

员工手册和管理制度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行李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员工洗浴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淋浴时间为每周三,在康乐部淋浴室进行。

第二条。洗澡的具体时间根据营业的时间详细通知。

第三条。员工洗澡时自带浴品。

第四条。员工洗浴结束后共同将浴室卫生清理干净。

八、关于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对讲机作为酒店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

第二条。对讲机只允许在接待服务过程中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

第三条。使用对讲机时必须用耳机,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条。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第五条。在工作交接时,必须将对讲机、耳机上交库房。

第六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破损或丢失,由使用人按价赔偿。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一节 服务部岗位职责

主管岗位职责

2、 按照服务规程和质量要求,负责餐厅的管理工作,并与厨房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工作。

3、 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客情和客人需求变化,做好业务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并及时反馈给厨房及有关领导。

4、 了解厨房货源情况及供餐菜单,组织服务员积极做好各种菜点及酒水的推销。

5、 负责餐厅费用控制和财产、设备和物料用品管理,做好物料用品的领用、保管及耗用账目。

6、 保持餐厅设备、设施整洁、完好、有效,及时保修和提出更新添置意见。

7、 负责处理客人对餐厅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认真改进工作。

8、 了解各国风俗习惯、生活忌讳。

9、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餐厅服务现场管理,检查和督导餐厅员工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做好餐前准备,餐间服务和餐后结束工作并抓好员工的岗位业务培训。

10、召开班前例会,分配任务,总结经验。

服务员岗位职责

1. 整理好仪容仪表,化淡妆,准时点到,不迟到、早退,绝对服从餐厅主管指挥,认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

2. 上班前了解就餐人数及时间,了解宴请来宾有无其他特殊要求,做好针对个性化服务工作。

3. 正式开餐前,按照安排认真做好桌椅、餐厅卫生,餐厅铺台,准备好各种用品,确保正常营业使用。

4. 按规定时间站位,面部表情自然微笑,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客人。

5. 客到及时安排客人入坐,根据人数进行加或撤位,主动拉椅(接挂衣物放第一位)主动介绍本店特色及经营性质。

6. 服务开餐间,请字开头谢不离口,随时要使用礼貌用语和微笑,及时为客人问茶、斟茶、派巾,介绍点菜方式,征询客人酒水并报名称及价格。

7. 当餐服务时,多与客人沟通,有问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时要问清再做回答,戒骄戒躁戒急戒烦。

8. 餐中随时留意客人及餐厅的一切状况,以便达到更好的协作服务,以便捷优质的服务使客人满意。

9. 操作时一定要使用托盘,避免茶水菜汁洒落,服务餐中要有声,先到,以免与客人碰撞,工作中出现错误应马上向客人道歉。

10. 如工作中出现疑问及时处理,自己解决不了及时汇报上级。

11. 如客人直接用手拿吃的食品要提前上洗手盅,水温保证在20度到30度左右,骨碟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烟缸不得超过3个烟头。餐中服务必须上三道香巾,香巾必须干净整洁。

12. 客人就餐时要及时为客人斟酒、茶,及时清理台面,确保台面卫生整洁。

13. 客人的菜品长时间不上要主动为客人催菜,如菜已上齐要询问客人是否添加。菜品或主食,要主动推销,主动介绍。

14. 餐位不用的汤碗或其他物品空盘要及时撤掉,以保台面的'整洁

15. 如客人有走的动向,主动及时为客人拉椅,询问是否需要打包。

16. 送客意识加强落实,客人离店后迅速返回工作岗位收台,收台时要轻拿轻放。

17. 收台时应按收台程序进行收台,要及时整理自己区域卫生或摆台以便及时迎客。

18. 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请示领导方可下班。

19. 出现爆满翻台时不得出现空岗无人盯台现象,禁止客人外叫或自己斟倒现象。无论闲忙时要按标准质量正常心态,接待好下一批客人。

20. 员工之间建立好良好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互相帮助,遵守本店一切规章制度。

21.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形成学、帮、赶、超的良好风气,熟悉其他部门的情况,以便应答客人。

第二节 厨部岗位职责

厨师长岗位职责

1、负责整个厨房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全面技术管理。组织和指挥烹饪工作。抓好下属的思想工作,做好劳动力的调配,根据每个厨师的技术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2、严格服从总经理的领导,抓好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与前台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听取宾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3、抓好厨师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熟悉各种菜系的风味和烹调方法,不断研制新菜式,增加花色品种:创造有本店特色的饮食风格。

4、控制成本,掌握各种菜式的售价、毛利的核算,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减少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5、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抓好食品、用具卫生和厨工的个人卫生及仪容,仪表、工作作风。

砧板岗位职责

1、能熟悉各种原料的产地,旺、淡季节,熟悉每道菜的操作程序,根据相应规格和计量配菜。

2、砧板岗,都要负责一切原料的保管和贮存,半成品的制法和腌制法,掌握材料的使用,负责配制宴会、酒席的食品半成品。

3、负责向采购员提供次日原料计划,优化配置,不得浪费。

4、熟悉刀法,原材料合理解切,物尽其用。

打荷岗位职责

1、负责宴会、酒席的菜跟单按次序出莱的工作,同时负责各菜式摆放造型。围边碟、雕花装盘。

2、上班时,做好各种莱式的准备工作,开设酱料档。

3、掌握各种菜式的装载器皿和上粉。穿、酿、卷、包、贴、挤等工作和造型,掌握煎、炸、滚、煨、焖、飞水的加工。

面点岗位职责

1、 每天向本岗主管报到,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

2、 认真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业务需要,不断调整面食品种,保证宴会需求。

3、 按质量标准,制作各种面食,保质保量。成品要求色泽鲜艳,造型美观,口味适中。

4、 虚心钻研技术,接受厨师长的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

5、 随时检查和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运转及其卫生,保证安全。

6、 冰箱要保证清洁、卫生,存放食品要整齐,且保持没有异味。

7、 认真做好班后的收尾工作,检查落实水、电、气的安全和节约

第二章 卫生标准制度

第一节 服务部卫生标准制度

1. 柜台,工作台,桌椅无灰尘、无污渍,无损坏

2. 镜面要清洁、无污渍、无裂痕

3. 围墙周边无粉尘,无油渍。

4. 墙面壁画、装饰品无破损、污痕、灰尘。

5. 排风扇要清洁,通风要正常。

6. 灯泡、灯管、灯罩无脱落、破损、污痕。

9. 餐厅内温度适中、正常。

10.餐厅内通道无障碍物。

11.餐桌椅无破损、无灰尘,无污痕。

12.菜单清洁无破损。

13.台面保持干净餐具清洁卫生、无破损现象。

14.垃圾桶内无异味。

15.所有卫生需要在宾客到来之前全部到位。

16.脏餐具不可有过夜现象。

17.收尾工作时地面、台面、桌椅整洁、整齐。

18.背景音乐不可过大过小。

19.卫生死角要做到每周定点打扫。

20.小家私要做到无污渍、无破损并每周消毒。

21.台布无破损、无污渍并整洁。

22.托盘无油渍、无裂痕并摆放整齐。

23. 垃圾桶不可有过夜垃圾,并内外要清洁,垃圾袋不可漏在外。

24. 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25. 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26. 注重个人卫生符合仪容仪表要求。

厨部卫生标准制度

1、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4、冰箱、保洁橱、门等必须在下班时上锁。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7、发现“四害”马上报“pa”灭虫。

8、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清洗。

9、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10、保持食品新鲜,无异味,烹调时烧熟煮熟,现卖现烧,隔餐、隔夜和外来熟食品要回锅加热后再出售。

11、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第三章 纪律制度

第一节 服务部纪律制度

1、工作时间不可大声喧哗。

2、不可有人放下手中工作,做自己的私事。

3、在不是自己的工作区域串岗。

4、不可抱臂或手叉入衣袋。

5、上班期间不可吸烟、喝酒、吃东西。

6、上班时间不可看一些与酒店无关的书籍等。

7、不可在宾客前打哈欠、伸懒腰。

8、上班不可依、靠、趴在柜台。

9、上班时间不可随背景音乐哼唱。

10、不可对宾客指指点点。

11、不可嘲笑宾客失慎。

12、不可在宾客投诉时作辩解,争来争去。

13、不可不理会宾客询问情况。

14、不可对宾客过分亲热、随便。

15、对所有宾客要一视同仁,又个别服务。

16、对老、幼、残宾客提供方便服务,对特殊情况提供了针对性服务。

17、员工不可带情绪上班。

18、上班时间不可员工在宾客面前吵架,或打架现象出现。

19、上下班员工需走员工通道。

20、罚单拒签翻倍。

21、配合保安查包工作。

22、上下班前后所有员工不可在店逗留。

23、员工捡到宾客物品,中饱私囊者,按酒店丙类过失处理。

24、如受宾客投诉者,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重罚。

25、如酒店员工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有损酒店声誉者,一律开除。

第二节 厨部纪律制度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用流动清水洗手;

4、不得发生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不在厨房抽烟、随地吐痰、打牌赌博等违规行为。

第四章 餐厅服务质量制度

1、对进入餐厅的宾客是否问候,表示欢迎。

2、迎接宾客是否使用敬语。

3、使用敬语是否点头致意。

4、在通道上行走是否妨碍客人。

5、是否协助宾客入座。

7、对入席宾客是否端茶、送巾。

8、是否让宾客等候过久。

9、点菜员、服务员是否能够正确解释菜单。

10、能否向宾客提建议,进行推销

11、回答宾客提问是否流利、悦耳。

12、接受点菜是否细听并复述。

13、与宾客说话是否点头行礼。

14、要与宾客讲话,是否先说“对不起,麻烦您了”。

15、是否根据菜单预备好餐具与调味品。

16、能否根据菜单准备好必要的餐具。

17、斟酒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18、上菜时是否介绍菜名。

19、递送物品是否使用托盘。

20、餐中是否做到“三轻四勤”。

21、是否及时更换烟缸、骨碟。

22、结账是否迅速、正确、无误。

23、宾客离座时是否提醒客人带好随身物品。

24、是否宾客走后马上翻台、做到整齐划一。

25、如因服务方面出现问题,受到客人投诉,拒接买单者,一律本人支付。

第五章 餐厅服务流程

第一节 自助餐服务流程

1、宾客到餐厅时,迎宾员要迎接客人,引领客人入席,拉椅请坐,并给客人送上茶水、递毛巾。一般情况下,一名服务员可以负责25名-30名客人,管酒的服务员1人可负责40-45名客人。

2、值台服务员要征询客人需要什么饮料并为客人提供。

3、由宾客根据自己的品味前往大餐台,用空盘子挑选菜点,拿回餐桌食用。并可根据自己的食量,多次添加。值台服务员要及时收去用过的餐具。餐台上的空碟、饮料杯要及时撤走,撤碟、杯要从客人左边撤取。

4、客人取一轮食品后,要增补食品整理好餐台盘里零乱的食品,保持它的形格美观。并要注意热菜的保温。

第二节 零点服务流程

1、客人进入餐厅,礼貌地向客人问好,询问人数。

2、根据客人的需要和人数,将客人引领到适当的餐桌,拉椅让客人就座。

3、询问客人喝何种茶类,为了主动,应先报出餐厅所供应的主要品种,请客人选择,准备茶水,给客人斟茶。

4、客人到齐后,递上菜单。

5、除去筷套,打开餐巾。

6、接受顾客点菜,随时准备帮助客人,提供建议。

7、菜单写妥后,询问客人要何种酒水。

8、按次序服务茶水,除啤酒外,其他酒类应添酒杯。

9、将订单一联交收银员开账单,一联送入厨房。

10、厨房按订单备菜,分类烹任。

11、出菜时,注意加盖,及酱汁,按台号用托盘送出。

12、移妥餐桌上原有菜碟后,端菜上台。

13、替客人分菜、分汤。

14、询问客人对菜肴的意见,随时准备提供额外的服务。

15、继续上菜。

16、根据需要换骨碟,添酒水。

17、客人用餐完毕后,递上香巾,送上热茶。

18、收去菜碟、碗筷。

19、为客人添茶水。

20、通知收银员准备账单。

21、到账台取来客人账单,核对后放入账夹交给客人。

22、客人付款后道谢,迅速将款项交给收银员。

23、将发票和余额交还客人。

24、客人离座时,拉椅送客,道谢,欢迎再度光临。

25、引座员在门口笑脸送客,向客人道再见。

第三节 团体用餐服务

1、事先确定标准、人数、用餐时间等等。

2、了解团体客人的组成、饮食习惯、禁忌和各种特殊要求。

3、团体用餐的餐桌事先应根据人数布置好,桌上摆上团体名称卡。

4、团体用餐的基本步骤和程序是:

(1)客人进入餐厅,礼貌地向客人问好,问清团体名称,核对人数,迅速地引领客人到准备好的餐桌入座,要避免让大批客人围在餐厅门口,影响其他客人。

(2)到达餐桌后,要热情招呼客人入座,为年老和行动不便的客人拉椅让座。

(3)将菜肴按桌端上,主动向客人介绍当地的特色菜肴,增添愉悦的气氛,解除旅游的疲劳。

(4)为客人分菜、分汤。

(5)征求客人对菜肴的意见,了解客人的特殊要求,以便迅速落实。

(6)根据需要为客人换骨碟,添酒水饮料。。

(7) 客人离座时,应为年老行动不便的客人拉椅、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法律事务管控涉及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咨询论证、规章制度管理、合同审核与管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商登记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涉及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的重点包括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法律纠纷的处理、合同的审核管理以及法律信息系统的建设等方面。针对不同性质与控制类型的所属单位,公司授予不同的权限。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专门指导意见,在公司所属单位中逐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合署办公,向公司总法律顾问汇报工作。公司所属的具备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法律机构,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法律事务的工作岗位,可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务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全面负责或参与处理本单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法律事务由法律事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重大事项法律论证。

公司建立和推行总法律顾问参与经营决策的法律意见书制度。

(一)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是法律意见书出具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审查和备案工作。所属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法律意见书的分级管理单位,负责该单位内法律意见书的管理协调工作,并履行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报告工作的义务。

(二)产品经销公司的`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出具法律意见书,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总经理依次审核审批。

所属全资公司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呈产品经销公司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审批。控参股公司由本公司自行实施,产品经销公司通过外派董监事对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并在本公司相关会议表达意见。

第五条法律纠纷处理。

(一)纠纷案件处理权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管理以公司为当事人的纠纷案件、需要公司协调处理的案件,以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重大纠纷案件。

以所属单位本企业为当事人的纠纷案件。所属单位发生重大纠纷案件时,应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处理。产品经销公司可根据需要,授权其所属单位处理部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公司为当事人的纠纷案件,需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批或经集团公司授权后公司直接处理。

(二)纠纷案件的上报:公司监管的全资、绝对控股单位由其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申报;相对控股及参股单位由各单位外派董事申报。

(三)纠纷案件的备案:所属单位发生除重大纠纷案件之外的其他各类纠纷案件,应当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进行备案。

(四)纠纷案件的报告:公司每年应在年初、年中两次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本单位纠纷案件工作综合情况。公司所属全资和绝对控股公司每年应在年初、年中两次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书面报告本单位纠纷案件工作综合情况,相对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纠纷案件报告由各单位外派董事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

第六条外聘法律中介机构与法律顾问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产品经销公司应从集团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法律中介机构与法律顾问,报集团公司审批后聘用。

所属全资及绝对控股公司应参考集团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且需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批后聘用。

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每年对外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及律师进行评价考核,并报备集团公司。

(一)公司建立“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各负其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即公司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所属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审查审批和合同印章管理统一由各级合同主管部门负责。

分级授权,即按合同的性质、种类和标的额大小划分公司与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合同管理权限,对合同实行分级负责、授权管理。

归口审查,即对合同内容,由各级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综合审查,相关专业部门联合会审。合同主管部门负责法律审查,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和经济商务审查。

各负其责,即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的订立、履行,对合同商务风险负责;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法律风险负责;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相关专业、技术风险负责。

(二)合同管理权限划分。

1、公司在集团公司授权营业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管理、签订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外各类合同。

2、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不得签订对外担保合同。

3、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内部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公司管理的合同由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50万以下的日常采购类合同根据《合同管理办法》授权,由分管领导签署。

5、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可向分管领导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由被授权人代为签署合同,不得转授权。(三)订立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或公司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尚未制定标准合同文本的,可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若标准文本尚未制定时,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推广合同信息化管理,严禁线下合同。所属单位须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设置,按工作时限和要求,准确、规范、及时的完成网上合同申报、审查审批、信息录入及系统维护等工作。

(五)所属单位应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书面报告本单位合同管理半年、全年综合情况,每月按统一格式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上报合同业务报表。

(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行政印章或其它印章代替。

管理制度手册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

服从安排,不推诿,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

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职员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职员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不以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与领导和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领导和客人同行时,应礼让领导和客人先行,同乘电梯时,让领导和客人先上、先下。

严禁员工相互之间打听个人隐私;

严禁私下议论公司领导和他人;

严禁员工打听公司所谓的“内幕消息”;

严禁在工作争论中挟带不礼貌言辞,甚至人身攻击;

员工之间相互尊敬,相互谦让,遇事豁达大度,胸怀坦荡。

识大体,顾大局,与企业兴与共,视企业利益高于一切,以谋求企业发展为己任,在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

2、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不嬉戏客人小孩,不收受礼品。电话铃响立即接转,铃响不得超过3声。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部门”,然后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会见客人时,不主动握手。必须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时,左手不得插兜。

6、客户面前不得化妆、修指甲、剔牙、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响指、哼小调。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务,不议论客户短长。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单等都应做到先上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资料。重要文件、资料打印完毕后应将文件夹加密,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打印、复印。

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药店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1).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 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员工每人一册。

2. 员工守则

2.1.仪容仪表规定

(1).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得有脏污,

(2).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含)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3). 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

(4). 不得穿拖鞋上班,鞋应干净。男士应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 男员工不得光头或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男女员工均不得把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颜色,上班时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准留胡须。

(6). 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

2.2.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 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问好:

※ 早上见面时应以诚恳的态度清晰说声“早上好”。

※ 在首次开门进入办公室时,如果办公室有人则应以大家听得到的声音说“早上好”。

※ 听到别人打招呼,应大方回礼,以免失礼。

※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时应点头微笑行礼。

※告辞再见:先行者应以清晰的声音说“与大家说再见”。

(2) 在工作岗位上:

※ 在办公室应保持肃静,交谈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条件。

※ 有人招呼应立即回应,如有急事需先说声“对不起,请稍候“。

※ 招呼人时声音应清晰、大方,有职务以职务相称,无职务以先生、小姐相称,切忌称绰号。

※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将脚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态。

※ 有关工作商谈力求简明。

(3)一般交谈举止:交谈时忌左顾右盼;谈话态度要诚恳;适当的称谓沟通双方的亲切感;不可边说话边打哈欠或显出不耐烦;访问见面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告辞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4)工作场所:

※ 走路要轻快,以免和人相撞。

※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轻轻点头,并稍有让路,以示敬意。

※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时,要稍退后,以示谦恭。

※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不能敲门时打招呼,经允许方可进入。

(5). 同事、工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援。

(6). 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7).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接听电话,应先报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问询或转接。

(8). 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 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10). 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 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12). 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并要检查是否冲洗干净。

(13). 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14). 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15). 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6). 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稳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17). 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8). 严禁打架斗殴。

(19). 严禁聚众赌博。

(20). 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2.3.工作纪律规定

2.3.1.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 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牌)正确佩戴于左胸前。

(2). 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务还是私事)。

(3). 上、下班须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伪造出勤卡,不得虚打加班卡,打卡时按秩序。

(4). 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坏时照价赔偿。

(5). 禁止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业务需要,须经公司批准),不准将小孩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6). 以上规定,门卫或前台应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3.2.工作纪律规定

(1). 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2). 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 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 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5). 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 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7). 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8). 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见。

(9). 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10). 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11). 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 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12). 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告),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13). 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4). 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15). 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16). 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 不得利用职权行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务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娱乐)。

(18).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19). 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20). 爱护企业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

2.3.3.保密制度

(1). 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职务。

(2). 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3). 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4). 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

(5). 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

3. 工作规则

3.1.努力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是公司每位员工应尽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1). 按本职工作岗位之需要,主动探求更好的办法并努力实现。

(2). 应主动与相关人员协调,以保证工作的完整与准确。

(3). 公司发展是每位员工的工作目标,每位员工应为更好完善公司积极献计献策。

3.2.对计划好的工作应按计划完成,遇到特殊困难应及时向上司汇报并说明原因

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对指派的工作应尽心完成,遇有困难应细致说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则

3.4.1.接受命令时

(1). 接受命令通常要准备笔记,记下要点: 为什么 —— 工作的意义。 做什么 ——工作的目标和目的。 如何做 ——工作的程序,方法。 何时做 ——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在何处 ——工作场所。 何人 ——协调、配合人。 成本费用多少——费用计划。

(2). 认真听后,要提出问题。

(3). 接受命令后,再重复一遍。

3.4.2.有意见时的呈述

(1). 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陈述意见。

(2). 以谦虚的态度直率的陈述意见。

(3). 按照事实简洁的陈述意见。

(4). 请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 不考虑不能够的理由而向具体化的方向考虑。

(2). 上司希望什么呢? 尽快抓住重点和核心。

(3). 正确判断内容。

(4). 迅速推动实行。

(5). 不遗漏地确认实行的结果。

3.5.向公司报告的原则

3.5.1.在下述情况应报告

(1). 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 发生了特殊情况。

(3). 已知工作比预定时间要长。

(4). 预料到结果的时候。

(5). 违反规定的时候。

(6). 开会、研修、出差归来时。

(7). 工作周期较长时。

3.5.2.报告的准备

(1). 向谁报告,报告什么。

(2). 报告的顺序(a-g)。

(3). 决定书面报告,还是口头报告。

(4). 准备数字、实物、图表等。

(5). 调查实例。

(6). 向有关人员事前联络。

(7). 选择报告的时间和场所。

3.5.3.报告方法

(1). 报告简洁的按结论,理由,经过等顺序进行。

(2). 事实要正确,要强调重点。

(3). 要考虑对方的理解程度。

(4). 不浪费时间。

3.5.4.写报告的方法

(1). 标出题目。

(2). 首先写出事件的`梗概和结论。

(3). 逐条写,要简单明了。

(4). 要注意论点的一贯性,前后呼应。

员工奖惩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 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

(2). 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制度,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之奖惩,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奖励规定

2.1.奖励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1). 嘉奖。 (2). 记功。 (3). 记大功。 (4). 奖金。 (5). 晋升等级。

2.2.奖励标准

2.2.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 全年从未迟到及旷工者。

(2).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4). 有其他功绩者。

2.2.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 对于营销方法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置得宜者。

(4). 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5). 经常受到客户的表扬和书面感谢者。

(6). 曾记两次以上嘉奖者。

2.2.3.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营销战术或技术方面,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2).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 维护职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 曾记二次以上“记功”奖者。

2.2.4.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1). 各营销、客户服务品质之改进确有成效。

(2). 连续工作五年考绩优良(乙等以上),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 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4). 曾记大功两次以上者。

(5). 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3. 惩罚规定

3.1.惩罚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免职。

3.2.惩罚标准

3.2.1.警告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警告:

(1).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 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4). 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7). 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8). 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9). 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警告惩处者。

3.2.2.记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因疏忽导致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有事证者。

(4). 不经许可擅自越权作主,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 与客户争吵,对客户不诚或服务不周等损坏公司形象者。

(6). 私生活不检点,影响公司信誉或运作者。

(7). 擅离职守,且虚报加班事宜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有具体事实者。

(9). 以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休息或处理私事者。

(11). 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过惩处者。

3.2.3.记大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

(1). 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泄露生产、营销或事务上机密者。

(3).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4). 撕毁公告或公务文件者。

(5). 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损失者。

(6).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7).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受损失者。

(8).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事者。

(9). 携带违禁或危险物品进入公司之工厂、库房不听劝阻者。

(10). 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处者。

3.2.4.免职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免职:

(1). 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受损者。

(2). 泄漏公司机密,造成公司损失者。

(3). 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4). 在公司内互殴或殴人者。

(5). 偷窃公司财务者。

(6). 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7). 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之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严重者。

(8). 故意破坏或损坏公物者。

(9). 在公司内聚赌或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10). 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致生事故者。

(11). 记大过满二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12). 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13). 非法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有具体事实者。

(14). 在外行为不端,被判徒刑确定者。

(15). 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者。

(16). 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之行为者。

(17). 参加非法组织或有意破坏公司者。

(18). 结伙纠众,扰乱公司秩序者。

(19). 未经请假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满三天者。

(20). 有其他违反法律之行为,情节严重者。

4. 注意事项

4.1.奖惩核定流程

(1). 职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情事时, 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奖惩呈报表》, 详填发生时间、地点、事实。

(2). 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办法之奖惩标准,签注意见于《奖惩呈报表》。

(3). 人力资源部呈送总经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

4.2.惩罚累计

(1). 职工一年内记两次警告,得作为记过一次。

(2). 记过两次得作为记大过一次。

(3). 累记大过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得予免职。

4.3.功过抵消

职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人力资源部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 年度内嘉奖与警告抵消。

(2). 年度内记功一次或嘉奖两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二次。

(3). 年度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两次得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两次。

4.4.移送司-法-部门 职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议处外,并得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 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四、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夏季至少要隔两天洗一 次,冬季每周至少洗两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较好的个人卫生。

五、应按时上下班,夏季早7时30分上班,晚10时30分下班,冬季早7时40分上班,晚10时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请假;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有顾客时不接打手机,晚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关闭好电源水龙头等。

六、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

七、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班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及中药装斗复核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八、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九、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一、预定每周二、周五报计划进货,其它时间必须把缺货品种按规格产地列出。到货时核对药品数量是否符合,批号是否太近,包装是否完好,单据金额合计是否正确,当天进货及店之间调货随时正确录入电脑,价格偏高的品种作好记号,店与店之间的调货及时做好记录,。

十二、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个别不常用高价品种收押金后在进货。

企业员工手册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章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和管理制度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保障法律事务工作合法有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之法律事务包括日常法律事务和特殊法律事务。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文件,资料的建立、存档、保管、签发等;特殊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各部门在其日常管理活动中所签定的管理性合同,如雇佣合同、医疗保险合同等;

3、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对外担保、贷款等行为;

4、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收购或被收购、破产、清算等;

5、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案件;

6、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公司法律事务由办公室联合律师事务所集中管理。特聘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由其集中处理公司委托之法律事务。具体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为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审校意见;

3、参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重组工作;

4、参与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

5、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服务;

6、作为公司代理人统一组织管理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的'仲裁、诉讼案件;

7、负责公司对外的法律事务,负责联络司法仲裁机关及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公司处理特殊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步骤:

7、在整个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参与该事务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工作范围之外的其他人透露工作事项。

(四)、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后,负责人应注意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对各方当事人的约束,并跟踪关注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的履行情况,及时总结;如发现相关当事人(包括公司)可能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上一级负责人反映情况,在需要时应与常年法律顾问联系,并取得其法律意见。鉴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导致公司对相关方丧失胜诉权,也可能导致公司免于被追索,因此公司负责人在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签署后应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五)、公司发生日常法律事务或特殊法律事务时,有关当事人或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和步骤进行。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该当事人或该部门承担。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和管理制度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小型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手册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为主,招聘人员可分为酒店合同工和临时工。

(二)招聘人员必须按拟定的用工条件、要求(如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工种、业务和知识水平等),严格挑选,并经过相关部门面试认可。

二、招聘原则。

(一)因事设职,因岗择人;。

(二)先店内,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前厅、公关营销、收银一线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一般服务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特殊岗位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职称。

4、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要求:

1、一线管理人员35岁以下。

2、一般服务员18---25岁。

3、后勤员工可放宽至45岁。

4、如特殊岗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要求:

1、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灵敏、无不良嗜好、双眼视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无犯罪记录。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已定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情况,部门经理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随文附上录用人员条件标准。用工部门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一个月作好本部门的用工招聘计划,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详细的用人申请报告。

(二)办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员已定编制,对所有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如用工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超编,办公室则应视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给用人部门做出必要的答复。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由酒店部门内部转调的形式进行招聘,用工部门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办公室推荐有关合适人选。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门需要,办公室酌情安排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文化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会同用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招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总经理亲自面试并签批后方可录用。招聘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办公室与用工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并写出面试意见,合格后择优录取,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所有录取的员工,必须经酒店办公室和用工部门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酒店基础知识课程的训练才能上岗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考虑边上岗边培训。

(七)新员工需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试用,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会成为酒店正式员工,由所在部门做出鉴定,并报请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

五、招聘计划制订:

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编制的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或减少编制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六、员工入职程序:

凡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被录用者,需按如下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需交物品:

1、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验文凭原件,交文凭复印件1份;。

3、交验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5、交齐服装押金100元;。

6、交健康证原件。

(二)新员工领取物品:

2、工号牌;。

3、宿舍钥匙;(住宿员工);。

4、制服等;。

(三)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三天的入店培训(此三天无薪),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礼节礼貌、店规店纪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训消防安全常识,然后交至部门。如特殊情况可先安排上岗后、再及时补充培训。

七、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由用工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间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向办公室建议转正日期。新员工试用不满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正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呈总经理审批。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试用即行终止。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10天前,所在部门应当到办公室领取《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对于试用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办公室在参考用工部门意见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员工转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员工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有关内容及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酒店与其鉴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人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九、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命应当通过文件向董事会审批,并向酒店各部门公布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一般为一年。

人事变动规定。

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根据酒店管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殊贡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情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提出请求批准后,必须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罚,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将严肃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原因产生冗员、决定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办法办理。

员工工资、福利、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资。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四部分构成。

(二)酒店必要时可根据营业状况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工资。

(三)酒店聘请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工资标准可通过协商拟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工资标准的范围)。但拟定的工资标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认可。受聘人员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确定。

(四)考勤和员工工资发放程序:

1、工资应严格按照员工的考勤计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准确作好有关记录,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复审。

2、办公室按各部门上交的考勤汇总后,按国家和酒店有关的工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3、办公室做好全店员工工资表后,经办公室经理审核并在总表上签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财务部复审,最后呈送总经理签批。

4、财务每月十五日按鉴批制好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二、假期。

(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休假详见酒店《员工手册》假期规定。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及慰唁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员工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或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和病假证明,并有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休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具体由办公室严格掌握。

1、酒店员工“急诊”病假单在两天以上者,酒店仅承认第一天病假有效,员工必须在第二天知会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休病假,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2、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一律当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4、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按权限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除获总经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积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伤医疗期超过一个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从事酒店业工作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八)员工因工负伤,视伤势送医务室或有关医院治疗,并立即报部门经理、总监,及时填写《工伤报告表格》,报办公室审批备案。

(九)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办理。

员工管理制度员工手册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 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 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 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 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 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 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 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 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 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证;

二、 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 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 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 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 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 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 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 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 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 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              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 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 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 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 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 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 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 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 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 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 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 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 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 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 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 员工之住址;

2、 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 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 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 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  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  兼职

1、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 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  保护公司资产

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  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  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  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  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 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 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 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  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   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六十八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 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 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 申戒、 警告:

2、 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 降级:

第六十九条  奖惩关系:

一、 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 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 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 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 、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  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  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  贺仪 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 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  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 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  劳动保护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 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  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  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  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 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 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 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 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 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 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 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 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 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 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 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 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 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9、 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 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5、 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 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 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 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 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 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 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 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 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 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  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 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 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 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满;

3、 员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  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 资遣

第九十六条  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  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 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 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  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  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集团法律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集团和各公司都应遵循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合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存档制度、纠纷处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其他法律审查制度。

三、集团各公司应指定法律事务联系人、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以便保持集团法律信息的畅通。

各公司法务部门每年应将工作进行汇总,向总裁办书面报告。

四、集团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团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管控。

五、集团总裁办对全集团的法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执行。

六、总裁办对各公司工作进行指导。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务管理制度应报集团总裁办备案。重大法律事务应及时通报集团总裁办,事后将处理结果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七、各公司法务人员或法律事务联系人,应报总裁办备案。

八、各公司外聘律师应由总裁办与各分公司共同筛选确定,与外聘律师订立的法律服务合同、律师的应报总裁办备案。

九、外聘律师的筛选与聘用

1、外聘律师应选择业务精湛、尽心尽力、在当地或专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主办律师,筛选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律师事务所。

2、筛选时应取得律师事务所的简介、主办律师的简介、同行业服务经历、在业内的评价、服务方式与内容、服务报价。由集团总裁办与各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考察、评选。

十、外聘律师的服务

1、外聘律师法律服务合同一般为一年一签,律师费分期支付,受聘律师所应保证主办律师亲自处理我公司委托的事务。

2、外聘律师对重大法律事务、合同、诉讼等应事前提供法律思路,事后提供法律建议,对处理方案进行评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

3、外聘律师应该将法律服务内容定期向总裁办书面汇报,重大事务承办同时向总裁办汇报,重大合同保留“word修订标记”报总裁办备案。

十一、对律师的考评

每年律师聘用合同结束前一个月总裁办会同各公司相关部门对所聘律师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责任心、工作沟通进行考评。

律师能力优秀、责任心强、沟通及时的继续聘用。

律师能力强,但责任心不足的,督促及时改进,否则另行聘请。

律师工作能力差的,发现后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引起风险或损失。

十二、本办法所称公司重大决策是指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收购、合作,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股权变更、章程修改,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经营决策。

十三、法律论证的'主要内容为:审查论证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及法律可行性;针对经营目标、交易目的提出不同交易模式的法律解决方案;评估不同方案潜在的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提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设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明确重大经营决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序;拟定重大经营决策需要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十四、集团及各公司重大决策前,应将有关的背景资料交法务部门进行法律论证,各公司应将论证的结果在决策实施前报总裁办备案。未经法律论证的不得实施。

十五、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一般由公司内部法务人员负责,对于重大的,无法处理的事务,可以外聘律师协助处理,必要时还可另行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请专业律师处理时,应按律师筛选程序进行选定,并注意保密,签订保密合同。

十六、集团各公司每半年应将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营决策以汇总表的方式报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要内容包括:重大经营决策基本情况,法律论证情况,决策履行情况。

十七、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文档保管等与合同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管控制。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的原则是“设计交易模式、审查合同订立、监控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

十九、合同范围:凡公司与其他公司、单位、个人签字或盖章的两方或多方书面文件及其附件、往来函件、传真、电子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管理范围。

二十、合同制定:各式合同原则上由我公司起草拟定,制式的合同应会同外聘律师进行审查,将合同文稿附审查意见报总裁办备案。

二十一、合同签批流程:按合同签批流程进行审查,公司配备专业法务人员的,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没有专职法务人员的由办公室合同管理人员。重大合同应与外聘律师共同审查,或报集团总裁办共同审查。

二十二、合同印章的管理:合同印章应由专人进行管理,印章管理人应与业务经办人、合同执行人、财务管理人分开;印章管理人在加盖合同章或公章时,应审查合同签批单上的审批是否完成,没有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的不予盖章。

二十三、合同跟踪管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或财务部门应按合同约定监督、督促合同相对方履行、付款,发生与约定情况不一致情形时,应及时与法务人员沟通;有关合同补充、变更的书面、电子文件应及时报法务备案。法务人员收到有关情况后应及时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合同风险。

二十四、合同档案管理:业务经办人在合同各方都加盖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原件,交管理部门存档。有关合同履行的所有文件、传真、往来函,会议纪要、备忘录,应将原件存档。电子文件应及时取得对方书面认可,并将原件存档。

二十五、各公司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与本规定不冲突的,继续执行。

二十六、本办法所称诉讼事务,是指以各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受理、裁决的所有争议法律事项。

二十七、各公司发生的一般诉讼事务,各公司可自行处理,或委托外聘律师处理。按起诉(应诉)受理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庭审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归纳整理成完整的诉讼事务跟踪报告,向集团总裁办备案。

二十八、各公

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事务,应及及时向集团总裁办汇报。需要委托外聘律师或专业律师的,应与总裁办共同筛选,并与所聘律师共同处理,以保证工作质量。

本条所称重大诉讼事务是指:

(一)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单项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案件。

(三)诉讼相对方在五人以上的集体诉讼、仲裁,或对公司整体工作可能造成影响的诉讼、仲裁。

(四)其他法律关系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

二十九、各公司及有关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或者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以备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十、各公司诉讼事务代理实行法律与专业人员双代理人制。

三十一、法律纠纷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经办人应全程协助诉讼代理人员处理纠纷,并对纠纷的责任实行终身负责。

三十二、各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协助诉讼代理人员做好有关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十三、各公司将本公司当年度处理的诉讼案件统计情况列表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集团总裁办报告,列表内容包括诉讼案件的件数、当事人情况、案由、标的额、立案日期、结案日期及方式、涉及金额等。

三十四、各公司应加强业务相关法律培训,保障法律培训的时间和经费,通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升价值。定期安排法务人员参加专项的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水平。

三十五、各公司法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法律动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作出提示,促使公司及时调整工作方法。

法务人员应经常性的针对公司经营情况研究法律方案与对策,及时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燃。

三十六、本规定所称重大法律事务,指涉及公司经营方针、决策的事务,涉及众多合同相对人的合同(如销售、物业服务合同),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涉及公司整体经营的事务,重大的法律诉讼、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