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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实盘论文(优质17篇)

时间:2023-11-07 19:24:07

证券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到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产品中以获取投资回报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方法,希望对投资者有所启示。

金融证券论文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6月5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9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职位:证券部经理。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金融学。

学校:西安邮电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证券部经理。

工作经验。

2014/10—2015/7:xx有限公司[9个月]。

证券部证券部经理。

1、负责起草公司股权管理制度、证券动作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应实施细则,上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批。

2、贯彻实施证券部各项制单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负责起草集团公司证券动作计划、本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

2013/5—2014/9:xx有限公司[1年4个月]。

证券部证券部经理。

1、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2、负责维护销售渠道,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

3、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向客户传递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

教育经历。

2009/9—2013/6西安邮电大学金融学本科。

证书。

2010/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感恩意识,勤勉务实,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善于创新,拥有优异的创造性思维。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进取意识烈强烈,虚心好学。有良好的团队组织能力及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能承担较大的'工作量及较强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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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论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我的求职信,您的信任就是我的动力!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x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

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

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过去的成绩已成为历史,未来的辉煌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创造和实现。在这斑斓多彩,日新月异的年代,只有高素质,高质量,高能力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后附个人简历表,盼面谈,诚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精英满天下。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金融证券论文

目前所在地:上海。

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上海。

身材:177cm50kg。

婚姻状况:未婚。

年龄:37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证券/金融/投资:证券分析师、股票/期货操盘手、

工作年限:12。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5000--8000。

希望工作地区:上海。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申银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会计/金融/银行/保险。

担任职务:高级投资经理。

工作描述:

工作职责:

1.为客户制订资产配置方案并向客户提供理财建议;。

2.组织市场推广活动,负责理财活动的策划、实施与效果评估;。

3.组建业务团队,负责团队培训与考核;。

4.中高端客户服务。

主要业绩:

1.在沪指振荡下挫15%市场环境下,所荐个股涨幅达85%,其最高涨幅逾175%;。

2.拓展高端客户,迄今托管客户证券账户市值逾千万;。

3.培训管理一支过20人团队,团队业绩在全公司系统名列前茅。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4~-01广发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担任职务:采购部行政主管。

工作描述:工作职责:

1.撰写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制定成本控制考评与预算决策制度;。

2.拓展亚太地区供应商渠道,主持供应商价格谈判;。

3.财务报账,确保采购资金落实到位;。

主要业绩:

2.年度采购成本削减5%,获公司预算目标达成奖励。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金融证券论文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7月7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1年2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职位:银行证券分析师。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金融学。

学校:西安邮电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银行证券分析师。

工作经验。

/8—2015/10:xx有限公司[1年2个月]。

数据部银行证券分析师。

1、负责公司定期投资者报告会的专题讲座。

2、负责市场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投资分析报告的撰写。

3、负责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及策略。

/7—/6:xx有限公司[11个月]。

数据部银行证券分析师。

1、负责采集与现货相关的财经信息与经济数据。

2、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综合性基础理财咨询服务。

3、必须对每天走势作出书面分析、具体买卖的点位、行情结束后作出分析总结。

教育经历。

/9—2013/6西安邮电大学金融学本科。

证书。

2010/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我是一个积极、乐观,务实,不断学习,奋力进取的人。对工作持积极认真的态度,责任心强,为人诚恳、细心、乐观、稳重,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金融证券论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追求永无止境,奋斗永无穷期。我要在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展现新的风貌,书写新的记录,创造新的成绩;我的自信,来自我的能力,您的鼓励;我的希望寄托于您的慧眼。如果您把信任和希望给我,那么我的自信、我的能力,我的激情,我的执着将是您最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渴求能到贵单位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单位,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金融证券论文

出生年月:1985年10月8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周以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证券分析师。

工作经验。

研发部证券分析师。

1、负责通过股市报告会、面谈等形式,营销理财服务;。

2、负责分析目标板块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列出投资原因,并给出风险提示;。

3、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及解读;。

4、负责协助基金经理,对持仓比重、结构、品种做出建议;。

5、负责协助其他分析师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

市场部证券分析师。

1、负责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咨询;。

2、负责组建及管理投资顾问团队,维护投资渠道;。

3、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并销售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

4、负责通过数据、技术面的分析来进行股票买卖的实盘操作;。

5、负责定期召开投资报告会,培训客户经理的投资分析知识。

/11--2011/7:xx金融有限公司。

投资部证券分析师。

2、负责跟踪****行业动态,并对行业内变化个股做出分析评价;。

3、负责维护客户,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基金的交易,并指导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

5、负责培训下属员工以及分配部门任务。

教育经历。

/9--2011/7西安理工大学会计本科。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熟练),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在证券公司任职***年,对于股票投资具有深入的研究,善于数据挖掘和财务分析,对于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发展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具有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曾在知名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数篇,得到读者的欢迎。能够承受巨大的工作强度,抗压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高,团队合作意识佳,希望在证券行业继续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

尊敬的招聘主管:

您好!

我叫xx,我是一名市场营销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我对证券行业的兴趣始于高中时候的一个小假期,上高中的时候因为不经常回家,偶然有一次看了一下财经频道,看着专家对一串串数字和各种颜色的曲线的分析加之我很擅长数学,所以当时便非常好奇,后来利用课余时间又了解了一下相关方面的信息,渐渐地便对证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高中时间毕竟非常非常有限,因此当时我便告诉自己,等我考上大学之后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证券,所以大学四年我看了很多关于证券方面的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也考过了三门(基础、交易、基金),遇到不懂的问题也经常去询问相关方面的.老师和当地海通证券公司的朋友,对证券行业不敢说是很精通吧,但是至少是很熟悉这个领域的。

我是一个“沉着稳重、勤勉上进、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的人,个人觉得这和海通证券“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积极开拓、稳健经营、提高效益”的经营方针很契合,因此我非常喜欢海通证券;我国民族英雄林则徐曾说过:“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海通证券的名字是“海纳百川,通向辉煌”的简称,我不知道而二者到底有没有联系(个人觉得应该是有联系的),但是如此具有文化内涵的名字更增加了我对海通证券的喜爱,自此进入海通证券工作便成为了我的梦想。

金融证券论文

其他求职信:

化工工艺专业求职信模板seo求职英文简历模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x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追求永无止境,奋斗永无穷期。我要在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展现新的风貌,书写新的记录,创造新的成绩;我的自信,来自我的能力,您的鼓励;我的希望寄托于您的慧眼。如果您把信任和希望给我,那么我的自信、我的能力,我的激情,我的执着将是您最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渴求能到贵单位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单位,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金融证券论文

姓名: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国籍:

中国。

无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西。

身材:

168cm?57kg。

婚姻状况:

已婚。

年龄:

33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商务经理/主管:业务代表物业管理专员/助理物业主管市场销售/营销类产品销售(快速消费品)。

工作年限:

8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均可。

可到职-。

随时。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1998年9月至2002年11月广东东莞中南纸业公司(业务代表)。

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贵州六盘水柏汇物业公司(物业主管)。

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广州养和医药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

所学专业一:

所学专业二:

市场营销。

受教育培训经历:

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广西合浦县公馆高中(高中)。

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就读于广州中山大学高等教育学院(专科)。

2006年至今参加自考(本科)。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主管海宁商城的物业管理工作:1.负责商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接管验收等工作。2.负责商场与写字楼的招租,收租,收铺,退铺等工作,以及装修的审批,监管工作.3.负责对物业分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的审核,修改,并对分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定4.负责大厦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安以及车辆的管理等工作.5.协助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地税等相关手续.6.负责商城“有偿服务”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7.负责对下属的业务培训,定期考核员工.

本人营销管理理论基础扎实,管理思路清晰,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分析判断力,具有优秀的.协调、策划、沟通、领导、考核、组织等工作能力,能承受较大压力,敬岗敬业,吃苦耐劳。

1、现有及潜在大客户的维护和开发.

2、负责对本团队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分配及业绩考核等.

3、协助部门经理管理公司事务,落实各项经营发展战略与工作计划,及时提交工作报告.

详细个人自传。

我的发展就是公司的发展,勇于挑战的我希望贵司能提供一个简单的平台,为美好明而奋斗!

(注:保险公司勿来电)。

个人联系方式。

金融证券论文

户口所在:江苏南京目前所在:南京。

毕业院校:南京工业大学政治面貌:团员。

最高学历:本科所修专业:金融与证券/国际贸易。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毕业日期:.6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个人网站: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全职或兼职。

希望地点:南京。

希望工资:面议。

教育培训经历。

9月至6月扬州职业大学金融与证券大专。

209月至6月南京工业大学国际贸易本科。

实践经验。

1-20073扬州京国实业有限公司。

上学期间打过很多工,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所获奖励。

曾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及团支书。

多次获得校奖学金。

“优秀团员”

在校运动会上成绩较佳。

语言水平。

英语熟悉级别:四级。

普通话精通。

计算机能力。

熟练使用office,excel等软件系统。

熟练使用证券交易软件。

自我评价。

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积极进取,自信乐观。

热爱生活,热爱运动。

金融证券论文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证券这一传统的金融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此过程中,券商也在积极探索互联网+证券的创新业务模式。本文在分析券商互联网化现状的基础之上,指出了当前发展存在的几大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对证券互联网化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关键词:证券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网络券商。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在xxx年,互联网金融业务呈现爆发性增长趋势,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证券行业作为传统的金融行业,由于其业务结构单一,过度依赖于通道业务,导致其在激烈的互联网金融浪潮中承受巨大压力。众多券商为了进一步跟上“互联网+”的发展势头,也开始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积极探索业务转型之路。

1、证券行业互联网化的发展现状。

1、1发展势头加速。

自xxx年券商推出非现场开户以来,证券公司一直在大力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例如,开始建设网上商城销售理财产品,同时与同花顺、大智慧等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以帮助导流。为了顺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还花费大量资金来开发app或微信,以更好的服务于用户多方位的投资需求。xxx年7月,证券业协会批准了第一批互联网业务试点资格券商,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截止到目前共有55家证券公司获批,这几乎占据了行业的半壁江山。此后,获批试点资格的券商在互联网业务的开展上也是频频发力,动作不断。截止到xxx年底,华泰证券旗下的“涨乐财富通”以8、38%的股票基金成交市占率稳居全市场第一,经纪业务的优势也带动了资管、利息等其他传统业务的协同增长。证券公司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也从简单的传统业务互联网化,演进到战略合作、股权合作的新阶段。

1、2监管部门加强引导管理。

xxx年7月,国家首个纲要性监管文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该意见明确区分了中介业务和金融业务,强调了业务边界。表明监管层在肯定新金融业态的同时,重申了传统金融的核心地位,为券商互联网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3大小券商发展路径多样。

目前,证券公司互联网化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券商组建网络金融或电子商务部门,将线下业务线上化,同时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主打开户引流和理财电商平台;二是与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借助互联网公司的平台实现引流,或对公司的特色业务进行产品化包装;三是全面一体化,综合实力靠前的券商可以下设子公司或是直接参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股权投资,以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而传统金融业务整体偏弱的券商则选择向东方财富、同花顺等互联网公司出售股权,如西藏同信证券于xxx年4月被东方财富收购,意图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由此可见,在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推进过程中,券商都在积极调整业务结构,通过自建或者合作的方式向互联网化转型,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遇上xxx年的大牛市,券商的客户呈现爆发式增长。

2、证券行业互联网化存在的问题。

2、1单纯导流时代结束。

自xxx年佣金率放松管制以来,各大券商一直围绕佣金率大打价格战,从xxx年的0、1%一直降到xxx年的0、075%。xxx年非现场开户实施以后,佣金率进一步下行,xxx年国金证券与腾讯合作的“佣金宝”推出,直接将佣金率拉到行业最低万分之二,这几乎就是网上开户的成本,更有券商以”零佣金”等方式招揽客户。券商的主要业务是经纪业务,而佣金是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不断调低的佣金短期内能吸引用户开户,但从长期来看,会影响到券商整体经营状况以至于互联网化的转型。同时,现阶段券商的竞争主要围绕开户环节展开,尚未能对金融服务做更多有效的突破。

2、2同质化严重,亟待创新。

目前几乎各大券商都开设了网上营业厅,也开发了相应的app和微信。除了开户等基础功能外,主要还提供创业板转签、港股通、otc业务办理等服务。但从整体来看,券商当前所提供的服务只是将线下业务简单移植到线上,本质上仍是证券行业“+互联网”的过程,未能对业务进行更进一步的创新。此外,券商提供的服务大同小异,同质化较为严重,未能与互联网公司激荡出创新型的商业发展模式。

2、3客户转化有限。

3、证券行业互联网化的发展建议。

3、1转变用户定位思路。

证券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对服务对象的定义不同,证券公司倾向于将服务对象当作客户的角色,而互联网公司更善于对用户进行管理。证券公司互联网化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定位的思路,从全产业链的角度服务于用户,为用户提供高价值的金融服务,才有可能逐步将用户转化为客户,进而转化为融资客户、资管客户,不断提升转化,实现增值。

3、2明确券商服务本质。

互联网企业的优势在于用户和数据,而券商的优势在于优质的金融服务与风险控制。券商互联网化需要聚焦在服务上而非简单的获取用户流量上。互联网只是业务办理的渠道和载体,专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才是证券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应该突出自身专业优势,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供高度专业性、定制性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的投资中介、融资中介功能,以及交易、托管和支付结算的业务职能。

3、3创新金融服务。

券商服务的同质化表明当前券商还未能完全找到客户的需求,因而也就不能很好的解决客户的痛点。券商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司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自身积累的客户数据资源,为客户的投资特征进行画像,设计特色化的金融产品,以实现精准的靶向营销和流量导入。xxx年12月,国金证券与百度公司合作推出的首款大数据量化资管产品“国金慧泉百度大数据量化对冲5号”,就是典型的创新案例。此外,券商需要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充分挖掘客户需求,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投资服务,以实现差异化。

4、证券互联网化的发展趋势。

4、1服务于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

目前互联网化券商吸引更多的虽然是长尾的中小散户,但是随着国内大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投资市场的活跃,高净值客户的占比会逐渐增多。证券公司多年的营销,使得这部份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关系,他们也乐于向证券公司寻求投资服务,帮助其进行财富管理。能否更好的为这部分客户提供丰富全面的金融服务,是券商未来需要明确的业务重点,也是未来券商竞争的主要集中点。

4、2大数据挖掘与智能化。

券商提供的投顾服务一直是增值服务的中心,依托于互联网的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等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智能投顾服务。这是一种在线理财管理服务,是指基于客户自身的理财需求,通过算法和产品来完成以往人工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用户无需掌握太多市场和金融产品知识就可以使用该服务。券商发展智能投顾服务,可以解决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与市场需求难以完全匹配的难题,更重要的是,它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精准的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截至xxx年底,投顾机器人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已经具有140亿美元的资产管理规模,根据知名咨询公司atkearney预测,到20xx年,资产管理规模有望突破2、2万亿美元。目前,国内仍在起步阶段,但会是未来券商财富管理的蓝海领域。

4、3综合性财富管理平台。

由于政策监管方面的的原因,相较于银行、保险或是第三方支付,证券公司在金融产品交易领域具备绝对的优势,因为只有证券账户才可以实现主流投资市场金融产品的交易。同时,基于安全性方面的考量,其他行业的账户难以渗透进该领域,这就为券商提供综合性财富管理服务提供了天然的契机。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发挥证券账户的价值,构建综合性的账户体系。在该账户体系下,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为不同的投资者提供包括在线理财、资产配置、投融资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打造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

5、结语。

虽然现阶段证券行业互联网化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基于证券行业自身金融服务的优势,在国家政策支持、监管明确的条件下,券商向互联网化的转型一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券商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的同时,需要转变用户定位思路、发挥券商服务本质、创新金融服务,打造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是会计确认问题,在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多年的实践中,已产生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问题的一系列财务会计准则。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相关制度将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顺利开展。

资产证券化实质上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系列的合约安排和特殊的交易结构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为发起人达到转移风险、创造信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对于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商业银行而言,对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基础资产是否终止确认,将直接影响到其是否可以达到降低资金成本、降低负债比率、改善资本充足率、扩大融资对象、延长融资期限以及增加服务收入等目的,因此会计确认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

如果将证券化资产作为出售处理(表外处理),则该资产将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发起人可以根据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确认处置资产的收益或损失,此时发起人的风险资产将减少,有可能改善资本充足率。如果资产证券化不是作为出售,而是作为担保融资处理(表内处理),那么基础资产仍将存在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内,发起人不能确认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损益,对资本充足率没有影响。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只有在将基础资产终止确认后才有可能实现。

西方国家会计准则中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主要运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两类处理方法。

(一)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美国会计准则fasb77以及国际会计准则ias40、ias32中有关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内容中体现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的原则。这类方法规定如果发起人仍保留已转让资产实质上所有的收益和风险,则资产证券化应被视作担保融资,基础资产仍需确认为资产,证券发行收入确认为负债。如果发起人转让了相关资产实质上所有的收益和风险,则资产证券化应视作销售,证券发行收入确认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损益。在与资产有关的所有实质性的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出发起人,任何留存的风险和报酬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潜在的权利或义务已经实施、解除、取消或终止的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将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并去除。

国际会计准则ias39对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如下:当且仅当对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权利失去控制时,企业才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该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如果出现转让方有权回购已转让资产等情况,则说明转让方尚未失去对已转让资产的控制,因此不能终止确认该资产。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涉及到的信贷资产与传统意义上的资产相比有其特殊性,它预期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量。而且在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安排,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通常要获得新的权利,承担新的义务。因此对这些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就与传统的以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制为基础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差异,需要对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交易产生的新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如果无法对商业银行证券化资产进行准确的界定,将使得许多资产证券化业务最终还需要进行表内处理,失去了借资产证券化业务转移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在制订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处理规定时,可以综合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中风险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中的基本原则,分别从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及控制权两方面考虑发起人是否能够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会计确认的问题。风险报酬分析法比较直观,对简单的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言,资产上的风险与报酬一般是与资产的所有权不可分割的,实质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即意味着资产所有权的转让。而日益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往往使资产的控制权与风险和报酬相分离,资产证券化的各参与方往往能够通过交易合约的设计来掩饰交易的经济实质,增加实际操作中会计确认的难度和主观性,在这种情况下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来进行会计确认就更加有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于试点阶段,对于相对简单的交易结构,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比较简单、明确,只要发起银行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就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的效率;但对逐步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需要通过金融合成分析法来进行会计确认,即应判断发起银行是否能对资产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保留控制权。这样做基本上可以满足现阶段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对会计确认问题产生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逐步深入,必然需要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状况逐步制订、补充、修改相关会计准则,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定义、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以及与其他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相融合等问题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功能完整的金融会计处理体系,以系统、全面地解决包括会计确认在内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规范商业银行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也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有效监管、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奠定基础。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金实现了大规模的迅速流动,效率就是金钱,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运而生,清晰银行业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的关键。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其实质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为发起人转移风险、创造信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在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多年的实践中,已产生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问题的一系列财务会计准则,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下,探索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共发行了13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框架和风险防范机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公布,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多个参与机构的会计处理问题的规范扫清了障碍。

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多,发展最为迅速。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众多的参与主体中,银行作为发起人参与了证券化交易的构造、spe的设立,对转让资产提供内部信用增级,并以服务人的身份对基础资产提供服务等,下面将从发起人的角度分析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我国目前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国际上的会计处理分为:风险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我国早期采用的是风险报酬分析法,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发展,确认风险报酬的实质性转让越来越困难,我国开始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资产转移是否终止确认,应该首先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根据其不同的转移程度采取不同的确认方法。对于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和尚未转移的,用风险报酬分析法进行确认;对于仍保留重大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用金融合成分析法进行确认。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标准是公允价值计量。发起人通过转让资产,获得了现金和一些新的资产和负债,同时也可能保留了部分基础资产上的权利或负债,对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损益的确认,我国采纳了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证券化会计计量的标准。因此,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关键是对于发行人获得的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资产转移中因为未放弃控制权等原因未终止确认的资产,仍以账面价值予以计量。

发起机构对特定目的信托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的合并范围也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可见我国对于spv的合并要求与其他子公司是没有区别。另外,发起机构未终止确认所转让信贷资产,或者按继续涉入信贷资产程度确认某项资产的,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规定作出披露。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在《信托公告》中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基础资产池的内容:设为信托财产的贷款合同编号;上述贷款的'笔数、本金余额;上述贷款借款人所在地区、行业分布情况,包括贷款笔数及占比、本金余额及占比信息。

三、国家开发银行首例abs浅析。

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当期计划发行总量为57.2988亿元,其中优先a,b档及次级档证券分别为42.9741亿元10.02729亿元4.29714亿元,加权平均年限分别为1.79年3.35年,4.29年其中优先a,b两档债券固定面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行,次级档通过定向方式发行。

首先,判断金融资产是否转移。从“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中我们可以判断,该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所涉及到的金融资产符合cas23中规定的第二种情形:

1、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在信托财产交付日(2006年4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向spe交付57亿信贷资产;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

2、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国家开发银行将作为本次证券化过程中的“贷款服务机构”履行信托财产的管理权,即有权收取贷款本息。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将收取到的贷款本息划付至信托财产资金账户。该账户即为spe的独立账户也即实质上的最终收款方。

其次,判断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cas23将金融资产转移分为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两大类。“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案例中,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截止4月28日(资产交付日)的57.2988亿元,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为此次的实际发行额57.2988亿元,这里由于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不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故不存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以上分析表示,国家开发银行此次证券化操作记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0。此次转移为整体转移。

最后,相关会计处理。2006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因此在信贷资产转移日国家开发银行应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放同业xxx(公允价值)。

贷:金融资产xxx(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收益xxx(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在信贷资产转移后,国家开发银行行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xxx。

金融证券论文

1.1金融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

一方面,虽然不少金融行业企业愿意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但是他们却不愿意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活动。在与学校的合作过程中,企业普遍认为“造船不如买船”,也担心自己为竞争对手培养人才,为他人做嫁衣。另一方面,金融证券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都是商业秘密,企业的保密意识强,不愿意企业外的员工接触其业务活动,不愿意接收学生在企业实习。即使企业同意接收学生实习,也不会让学生接触到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

1.2高职院校的知名度不高

高职院校的最重要的资源是各类教学资源,包括学校的师资、科研条件等。与传统的高等院校相比较,除了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特色之外,人才培养资源没有优势,高职院校对金融企业的吸引力不强,学校很难与企业开展深层次的合作。目前大多数学校通过私人关系与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满足了一时的教学需要。但是运用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缺乏稳定性,如果学校或企业发生人事变动,这种关系就不能维持下去。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在学校理事会的领导下,建立了金融证券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系领导、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负责指导金融保险专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订单培养,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深入探索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与企业长期合作的新机制。

2.1深化与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机制

首先,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方共同分析市场人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共同分析企业岗位对能力、知识和素质的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分析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其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状况,与企业合作开办订单班。学校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和学生就业协议,分别开办了“农信班”和“平保班”,为企业量身制作人才培养方案。最后,设立“厂中校”、“校中厂”。与农业银行九江分行合作,建立了“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财院分理处”,由学院出场地,银行出设备,双方共同出资建设“校中行”,为学院师生及附近居民办理一般金融业务。“校中行”为学校的学生提供各种实习的机会。

2.2完善互聘互兼机制

学校与企业协商,一方面,学校聘请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学校制定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激励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指导学生的各种实习活动。另一方面,学校选派专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主动参与企业需求的科研项目,发挥专业教师理论知识功底深厚的特长,帮助企业建立职业培训班,为企业员工进行理论培训和各种考试辅导。学校与企业互聘人员,实现互利共赢。

2.3健全校企合作过程共管机制

建立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管理机制,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制度保障。企业协助学校制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手册,指导学生实习和考核学生实习成绩。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行业、企业、学院多方参与评价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

2.4强化项目合作开发、成果共享机制

校企双方寻找校企合作双赢的利益结合点,完善利益驱动、成果共享机制。首先,面向企业开放学校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学校主动为企业提供教学资源,为企业员工培训、查阅资料等提供便利条件。根据行业企业的需求,学院组织师生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其次,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合作发展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目标。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寻求双方利益的结合点,企业和学校都能从合作中受益,调动了企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积极性。2.5完善校企合作责任共担机制针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运用法律合同和道德两个方面约束双方的行为,为校企合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首先,校企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其次,校企合作双方立足构建“利益共同体”,保证双方合作的利益。最后,共同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建立金融保险专业的就业状况监测和预警体系,主动调整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以适应人才市场需求。

学校与企业建立开放式的互利互惠的校企合作机制,将推动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促进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活动。完善人才共育机制,互聘互兼、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为校企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要制订鼓励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活动的政策,既要给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也要刚性约束企业的行为,这才能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金融证券论文

高职课程体系的构建原则必须遵从“高”且“职”的要求。高职教育既有高等教育的属性,又有职业教育的属性,它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又不同于一般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其自身内在的本质特性和要求。所以高职教育既要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更要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特殊要求,办出高职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实践环节等方面应该都有自己的要求与特色。第一,高职课程体系构建必须坚持校企合作原则,从企业中来,来源于企业又要高于企业,从企业的工作过程升华为教育过程,而不是企业工作过程的简单重复。具体过程是,对企业生产任务所对应的岗位(群)进行筛选和归纳,确定本专业所面对的典型岗位(群),再对典型岗位(群)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归纳出学生需要掌握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对技术和操作能力需要的知识点、技能点和素质点进行梳理,确定本专业需要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以及支撑课程和相关课程,构成课程体系。第二,高职教育教学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专业建设。专业建设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其中,课程建设是核心。而按照市场需求,根据专业调研构建课程体系是课程建设的基础。

金融证券专业是技术性、应用性教育,课程设置定位为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技术技能要求较高,专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此,对应目标可采取阶梯形课程结构模式。高职金融证券专业可按职业核心能力课程、行业通用能力课程、岗位特定能力课程、拓展能力课程四个部分构建。高职金融证券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见图1:金融与证券专业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建设是以岗位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企业各岗位要求,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专业课程标准,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中心,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改革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制定以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金融与证券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是基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的典型工作业务,从具体工作岗位出发(柜员、客户经理等),以岗位能力为核心,分析各岗位领域的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结合金融与证券岗位群,确定典型工作任务、行动领域、学习领域和学习情境,构建基于岗位工作任务系统化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银行业务与证券职业技能,形成以岗位能力为核心,围绕岗位工作过程,根据不同岗位能力和素养分析的结果而设置的课程体系;根据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与订单企业共同完成动态的课程体系调整机制,使之更符合社会需要。20xx年,根据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实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更好地满足学生和社会需求,我们通过对北京市金融人才的需求供给状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本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调整。新课程体系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对知识目标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课程重新整合。金融与证券专业课程体系结合金融行业特点,强调金融产品营销、银行业务处理、证券业务处理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学习与训练,突出诚信、严谨、创新、责任等职业素养。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职业岗位的定位主要是柜员和金融产品营销。在职业技能课程方面,围绕这两个岗位,对整个课程体系进行了调整。课程设置上,围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活动,对专业知识进行了重新整合,既有金融基础知识,也有金融专业知识,同时还有设有围绕金融所必需的财务、税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针对不同的岗位,学习训练的重点不同,以满足不同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不同要求。其中,柜员岗,突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和训练;金融产品营销岗,除了突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和训练外,增加了市场营销、管理沟通等方面的知识和训练。第二,突出职业岗位的技能训练。在课程体系中,理实课程占有绝对比例。通过案例教学、课堂研讨、边学边做、模拟专项技能训练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在1976个总学时中,理论学时786个,实践性教学和训练1190个学时,达到总学时的60%。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的理论性、封闭性、单一性教学方法,形成新型的实践性、开放性、系统性、互动性的教学模式。第三,课证融合,实行双证书教育。作为资格准入的金融行业,学生能否获得职业资格将决定他们毕业后能否进入这个行业。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学生考证重要性的教育,更主要的是在我们整个课程体系的设计中,将考证课程纳入整个课程体系,在日常教学中,使学生学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能按照考证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训练,顺利通过考证。第四,按照岗位职业能力要求,整合实践实训。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生的就业岗位主要是柜员和营销。因此,本专业的实训依此展开进行,循序渐进,加强对这两个岗位的认知和技能训练。按照“金融企业与金融岗位职能认知—金融产品认知—金融产品营销训练—柜员技能训练—顶岗实习”校企零距离对接。由于金融业是资格准入行业,所以我们将从业资格辅导纳入实训体系,加大对学生的训练力度,提高通过率。课程项目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认真解决好项目设计开发和教学活动组织等基本问题,而且需要高职院校对现有的软硬件进行整合和提升,搞好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设。我们认为,这其中应突出解决的是课程教材、教学基地和相关保障机制的建设问题。

《个人综合理财》《个人综合理财》课程以“课证融合”和“教学与服务相统一”为特色,与“国家理财规划师”和银行从业“个人理财”资格考证相融合,并适度丰富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教育。要求学生在全面客户分析的基础上,就人生规划、现金与消费规划、住房规划、保障规划、投资规划、税收筹划等进行全方位设计,形成可执行的综合理财方案。该课程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客户理财岗位群工作为导向、以岗位群工作任务为驱动、以课证融合为指引,通过实施项目化教学改革和师生互动式教学组织,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为一体,将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统一,彰显职业特色。该课程的设计理念与设计思路是:

(一)以就业岗位群为导向,以金融机构客户理财服务为主线进行课程内容设计。

本课程首先服务于投资与理财专业、金融类专业群。因此,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与企业专家对该专业的岗位群进行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课程目标定位和教学内容定位;同时,以就业为导向,以金融机构客户理财服务为主体,按照高职学生认知特点,以业务操作流程的方式展开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构建相关的理论知识,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

(二)课证融合的教学模式。

本课程以课证融合的教学要求设计教学。本课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理财规划师”和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考证融合,在教学内容组织上与两大职业资格考试的核心内容相对接,同时兼顾学生的专业发展,将学生理财素质养成教育和岗位后续发展教育内容纳入课程教学中。

(三)项目实施的教学方法。

以工作项目(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课程具体教学活动通过项目化形式展开,课程涉及的每一个任务模块都以当前个人理财市场的现实产品和业务要求为基准设计载体活动,并整合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本课程根据岗位需要设计八大项目,每个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成若干个子项目。在考虑教学衔接的基础上,独立组织每个子项目的教学内容,进行独立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效果评价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于实践相统一的形式,重点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理财素质。

(四)师生互动的教学组织。

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师生互动的教学组织主要有:一是金融综合实训室的模拟软件;二是仿真的案例和理财规划;三是理财营销的情景模拟和角色互换等实训练习;四是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五是校外实习实训。通过师生互动的教学组织,让学生了解理财产品和收益特点以及营销技巧,能够运用相关的知识,按照相关流程设计理财规划,培养学生竞业精神和团队精神,为上岗就业奠定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证券投资分析论文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第三条因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专项计划资产。因处理专项计划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

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专项计划资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专项计划资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五条专项计划资产应当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第六条资产支持证券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第七条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对上述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二章专项计划。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前款规定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第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基础资产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办理登记或者暂时不具备办理登记条件的,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基础资产安全。

基础资产为债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

第十条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能够通过专项计划相关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相关担保负担和其他权利限制的除外。

第十一条以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循环购买新的同类基础资产方式组成专项计划资产的,专项计划的法律文件应当明确说明基础资产的购买条件、购买规模、流动性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

第十二条专项计划的货币收支活动均应当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

第十三条资产支持证券是投资者享有专项计划权益的证明,可以依法继承、交易或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不得主张分割专项计划资产,不得要求专项计划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专项计划收益;。

(二)按照认购协议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剩余资产;。

(三)获得资产管理报告等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或者复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资料;。

(四)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式处置资产支持证券;。

(五)根据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

(六)认购协议或者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专项计划可以通过内部或者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

同一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划分为不同种类。同一种类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

第十五条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由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初始评级和跟踪评级。

第十六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是在充分知悉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收益特点的情形下作出的审慎决定:

(三)制作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在接受投资者认购资金前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经知悉风险揭示书内容并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

第十七条专项计划应当开立资产支持证券募集专用账户,用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的接收、验资与划转。管理人应当在专项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计划的设立情况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发行期结束时,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未达到计划说明书约定的最低发行规模,或者专项计划未满足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设立条件,专项计划设立失败。管理人应当自发行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退还认购资金及利息。

第十九条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转让、结算、代为兑付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交易场所及相应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第三章管理人及托管人。

第二十条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三)办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事宜;。

(四)按照约定及时将募集资金支付给原始权益人;。

(五)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管理专项计划资产;。

(八)按照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收益;。

(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负责专项计划的终止清算;。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募集资金不入账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二)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募集资金;。

(三)挪用专项计划资产;。

(四)以专项计划资产设定担保或者形成其他或有负债;。

(五)违反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以专项计划资产对外投资;。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应当为专项计划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不同的专项计划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应当针对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在风险发生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执行风险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地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有关事项,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予以说明:

(一)管理人持有原始权益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

(二)原始权益人持有管理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

(三)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近三年存在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

(四)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存在第二十四条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者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项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成立清算组,负责专项计划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管理人应当自专项计划清算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出具清算报告,并将清算结果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管理人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审计意见。

第二十七条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专项计划不得变更管理人。

管理人出现被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情形的,在依据计划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任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新的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管理人。计划说明书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职责移交手续。管理人完成移交手续前,应当妥善保管专项计划文件和资料,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应当自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九条托管人办理专项计划的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专项计划资产;。

(三)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四)计划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原始权益人。

第三十条原始权益人不得侵占、损害专项计划资产,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或者约定移交基础资产;。

(二)配合并支持管理人、托管人以及其他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履行职责;。

(三)专项计划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原始权益人向管理人等有关业务参与人所提交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原始权益人应当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影响专项计划设立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特定原始权益人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虚假信息披露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特定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应当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合理的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发生重大事项可能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

第五章设立申请。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最近1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具有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以及风险处置应对措施,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按照本规定附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第三十四条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交易场所转让的,转让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六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六条管理人、托管人应当自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披露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年度托管报告。每次收益分配前,管理人应当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年度托管报告应当由管理人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资产运行情况;。

(二)特定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等业务参与人的履约情况;。

(三)专项计划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四)需要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年度运行情况的审计意见。

第三十八条年度托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专项计划资产托管情况;。

(二)对管理人的监督情况;。

(三)需要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披露,并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未按计划说明书约定分配收益;。

(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发生不利调整;。

(三)基础资产发生超过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10%以上的损失;。

(四)基础资产的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六)预计基础资产现金流相比预期减少20%以上;。

(九)管理人、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等相关机构发生变更;。

(十一)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业务信息。在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管理人、托管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需要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四十二条为专项计划出具现金流预测报告、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相关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规则,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转让、登记结算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证券公司通过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参照本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和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交易场所发行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