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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采购管理制度(汇总16篇)

时间:2024-03-25 02:22:02

采购过程中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执行采购决策等一系列操作,以保证采购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采购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间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料的摆放、标识的细节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顺利生产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资。

三、职责。

1、制造中心对生产车间的物料管理进行监督。

2、生产车间对实现产品所需的物料进行摆放、标识及安全使用。

四、规定内容。

1、原料物资。

车间领用物料后,进入车间必须分类并摆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固定区域。

1.1重要物资是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稳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资要存放于专用器件盒内。要做到避免阳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生产、装配、连接、防护等必备的材料和用件,其质量虽不直接影响其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但对其形成产品的`外观、牢固、防护、安装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物资。一般物资要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做到既不影响生产,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乱。专人负责,避免丢失、损坏。

1.3辅助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储、运、防护等方面材料及物资。辅助物资由于要在生产车间内不间断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产为主。处于闲置状态时,要固定区域放置。

2、设备。

车间设备按照总体规划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3、工具。

3.1生产工具发放到个人,统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台上。

3.2测试用工具,如万用表、电阻箱等要放置在测试工作台面上。()工具本身带有标志,写明工具名称、功能、负责人、保养记录等项目。

3.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于指定地点。保持卫生工具的清洁度。避免异味。

4、标识。

4.1车间进行区域划分,并用明显的标识线区分各功能区域。关键区域,关键工位要重点区分,关键位置悬挂红色警示牌。

4.2车间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维修品、废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内并且以颜色区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区域。红色器具存放维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废品,黄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蓝色器具存放成品。标识清楚。严禁产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车间内闲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统一存放于固定区域,整齐划一,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称,标识清楚。

5、危险品。

5.1生产用酒精、硫酸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远离工作区域的地方,专人负责使用安全。使用危险品要经过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将危险品私自带出车间。

5.2电器开关、接线盒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养并纪录,确保车间用电安全。

6、其他物品。

6.1个人物品,如水壶、水杯等统一放置于饮水处。工作台面严禁放置液体物质。

6.2个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应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商品采购。

2.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采购元,单件采购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上报采购部审批。

3.低于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办法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采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组织由公司拨款的大型采购活动;。

3.受各公司的委托,代其组织采购事宜;。

5.拟定公司采购政策;。

6.管理和监督公司采购活动;。

7.审批管理进入采购名单的供应商资格;。

8.审批取得公司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拟定并调整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公司采购计划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4)有特别要求的。

4.采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服务好,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询价议标采购。

5.下列情况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1.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1)编制公司采购预算;。

(2)编制并批复公司采购计划;。

(3)确定采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采购计划的报送。

各品牌经理报送采购计划时,填报《采购计划表》(以下统称《计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采购部对《计划表》进行审查,财务中心把关,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计划表》)送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计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采购项目,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采购月份执行计划。

3.采购部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采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按要求统一进行采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采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采购部。采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5.购合同订立后3日内,采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中心备案。

6.采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采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及时书面上报采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供应商供货完毕,采购部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以下统称《申请书》),持《申请书》、《质量验收报告》和合同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向财务中心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根据合同、《验收单》和《申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支付款项。

(2)应急采购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采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监督管理。

1.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

(1)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2)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采购部备案;。

(4)采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任务;。

(5)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6)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采购部和财务中心共同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所有合同应通过财务中心核准。

采购单位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运作,降低成本,追求物料低库存,高产出,使仓库成为高效的物流中心,制定一下措施,望相关人员按照此章程作业,违者按相关厂规追究经济责任。

一、仓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照仓管员工作职责作业,并有相关人员值班。

2、物品出仓必须办理正规出仓手续。

3、未经许可,非仓库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4、仓库内所有物料必须摆放整齐,畅通井然有序。

5、经常核算整理账目对卡,实际数量与卡一致,一目了然。

6、实行“7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对仓库物料进行管理。

7、物料实行分类存放、标识、建卡,确保有物必有卡,卡物相符。

8、对所有进、出、存物料建立账务,每月进行盘点一次,于次月五号前上交报表给财务。

1、根据生产订单,下物料计划,查减库存后方可下达物料需求表,若bom表不详,需与工程部核实或提供样板给采购,确保物料及时到位。

2、所有订单必须注明订单号、灯体型号、颜色、数量相关品质要求等,列出清单交厂长审核后,分相关部门对单作业。

3、生产辅料如:生产工具、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特殊材料等,由相关部门申请,厂长审核,报林总批准后方可采购。

4、若手续不完全,无申购单采购有权拒绝采购,仓库不予进仓,否则相关责任自负。

1、所有采购进仓,供应商进货,仓管员必须核对采购订单,由品管人员确认品质,安规后方可收货入仓,仓库对数量负责,且单随货走,当天办理进仓手续,实行谁收货谁负责的原则。

2、物料员领料,必须开领料单,且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如规格、型号、名称、数量、颜色、客户等)否则仓库拒绝物料发放,发料后仓库要做好相关记录,清楚物料去向,以便物控和财务抽查,生产辅料入库后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得乱发料。

3、凡属仓库区域物料,任何认不得私自拿取,必须通知仓库人员办理好相关出仓手续,否则厂规处理。

4、所有物料进仓单包括现金都必须写清楚用途、单号经品管签名,否则不予以报账,责任自负。

5、仓管员必须核对采购单,严格按照采购单规格、数量进仓,填写物料po#,否则超出订单物料为2%-5%之间,追究仓管员责任。

6、若手续不全,仓库有权拒绝收货,发料影响生产进度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7、若经品质部确认为不良的物料,需开具退货单,通知采购或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退货。

四、生产欠料管理规定:

1、外协掉件、损坏物料由外发采购员申请补料,损失注明由谁承担并知会供应商和提供相关单据给财务。

2、若属于生产损坏物料,由生产部物料员申请,注明不良原因,交财务核算月生产损耗费用。

3、补料必须填写《采购补料单》并注明补料原因,相关人员以及供应商包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补料必须及时,注明加急,否则影响出货由相关人员承担。

4、根据生产订单排程生产计划,提前3-7天报欠料给采购注明客户、型号、订单号、颜色、数量、欠数要准确及时,否则依厂规处理。

五、关于物料报欠及变更供应商附加规定:

1、所有采购单下达前,由采购主管对单审核是否漏单,交厂长审核后方可传单。

2、采购跟单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对照bom表资料下单,如已到排程发现漏单未能如期出货,将追究其责任,采购跟单为第一责任人,主管为第二责任人。

3、根据排程计划,提前报欠数给采购跟单确认物料交期,便于生产上线排产。(具体参照生产欠料管理规定)。

4、因供应商送货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我厂要求,应及时上报厂长处理,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上报总经理更换供应商。

5、所有物料更换供应商,应先报价,打样确认ok后,在同等或者低于以前价格情况下方可接受。

采购管理制度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1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1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5验货。

5.1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1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等物资采购管理,合理控制食堂物料费用支出,降低采购运行成本,同时也为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而保障公司利益。

二、适用范围。

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食堂。

三、采购原则。

1、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透明采购信息,严格按照三公制度,即公平、公正、公开;

1、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瓜果等;

2、肉类,包括畜禽肉、水产、海鲜、蛋类等;

3、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

4、调味品干货类,包括调料、干制品等;

5、应急型易耗品物资,如口罩、手套等;

五、采购标准。

1、蔬菜标准蔬菜瓜果以时令为主,优先选择当地大棚菜,蔬菜及瓜果表面无虫、无斑点、无黄叶、无泥巴、无死根等。

2、肉类标准畜禽肉品颜色红润、新鲜无异味、质地有弹性;水产海鲜生命有活力、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如鱼产品眼球饱满、腮丝清晰鲜红、粘液透明有光泽等;蛋类表面清洁干净、质地新鲜无异味。

3、粮油标准大米颗粒均匀、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任何杂质,其品牌定为中粮东海明珠大米或东北大米;食用油颜色纯正、无哈欠味、无沉淀异物、其品牌定为中粮福临门,现阶段用量由供应商配送,后期待加工厂运营后另行选择配送模式。

4、调味品干货标准料品有包装且包装细致、相关产品具有qs等相关标志、有检验合格证或报告,尤其是酵母、小苏打等面粉发酵品,一般选择生产厂家直营或代理店。

六、采购形式。

1、统包形式考虑到现时期食堂用餐人数及原料需求量较少,暂采取统一发包采购,从而降低原料采购价格。

2、分包形式在统一发包采购的基础下择选两家供应商,按照一定比重数量分别供货。

3、现金采购针对包间接待餐原料、调辅料需求特殊性,食堂将对其进行现金采购,一方面满足接待餐原料需求,一方面巡视市场信息,如时令蔬菜品种、价格动态。

七、配送模式。

2、以供应商报价单为依据,下单给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70%、略低的一家30%;

4、当日出现就餐人数增加或其他原因致使二次配送原料的,供应商要全力以赴配合解决;

八、食品原料的定价。

1、供应商按照食堂提供的原料需求目录暂于每双周四上午九点前(时间以通知为准)以书面形式报出供应价格。

2、公司总务部组织人员去市场进行测价,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讯息做好比价表并交由上司审批,审批后的比价表作为食品原料最终价格及供应商配送数量比重的依据。

3、批准的'价格单由食堂、仓储和财务各存一份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

4、供应商对现行的原料价格有异议(如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导致物价上涨等情况发生的),可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待公司分管领导核准后进行测价解决。

1、食堂供应商所有报销单据必须后附审批后的报价单。

2、食堂供应商:结算周期为15天(遇假期可顺延),食堂应在结算周期次日开始按公司财务部要求整理并上交上周期送货相关单据,由财务部直接把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号。

3、现金采购:食堂接待餐原料按实际需要进行购买,经验收合格后按公司财务部要求整理并上交相关单据,采取实购实报机制。

1、食堂供应商每周期报价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合理性报出原料价格。

2、测价周期一般为半个月一次,特殊情况下为每月一次。

3、测价部门由总务部食堂、采购、仓储三方组成。

4、每次测价由食堂组织实施,并负责提前公司车辆;

5、食堂可根据菜谱选定几种蔬菜或常用干货在测价时进行购买,以便提升测价的准确性。

6、测价时必须准确的记录所测价物品的规格、品牌、产地、批发价、零售价和结账要求等信息。

7、测价时要特别留意原料及物品的等级,切不可以次充好。

8、测价结果由测价当事人予以记录确认。

1、为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验收成员由总务部采购、仓储、食堂三方人员组成。

2、采购对食堂所进食品原料履行监督职能,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品质检查。

3、仓储对食堂所进食品原料履行监督职能,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数量核实。

4、食堂为食品原料实际使用者应对所进食品原料的品质、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核实。

5、参与收货人员须仔细核对来货的质量、数量,杜绝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现象;同时调味品干货类原料必须查看规格、品牌、出厂地、有效日期等,确认收货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6、对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食堂有权要求退货、换货,特殊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处理。

7、收货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严肃对其处理。

8、每次收货完毕后须妥善保管好称量用具,要不定期交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校对,确保公司称量用具的准确性。

9、每日送货单为一式三份(仓储、食堂和送货人各持一份),送货单必须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十二、食堂供应商管理规定。

1、具备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供应商必须持有所属原料摊位或店面,同时具有食品原料等物料配送车辆。

3、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确定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档案。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应约定食品原料等物料的质量、卫生要求、定价办法、配送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内容。

5、供应商每次的送货单、收据上必须注明所送食品原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

十三、本制度由公司总务部食堂编辑,公司总经理审批。

十四、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开始实施。

十五、本制度为试运行,届时可结合公司食堂管理需要以作更改,并以新的制度为准。

物料采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 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二章 物资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物资管理委员会的中心任务:

(一)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物资采购工作,保证生产、研发、公司经营的物资需要。

(二) 积极开拓供货客户资源,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三) 建立健全的物资档案和供应商档案,进行有效的物资管理。

(四) 物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

第四条 物资管理委员会内部成员的分工:

(一)负责人的职责:

(1) 负责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

(2) 负责 物资档案及供应商档案管理及新物资新供应商的审核;

(3)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及采购合同签订的审核;

(4) 负责物资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监督与管理;

(二)采购员的职责:

(1)采购及供应商渠道的开发及评价

(2)根据生产任务、工程需要和销售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物资采购;

(3)物资到货验收,主要是依据订货单验收规格型号和数量。

(4)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处理,

(5)设备、专用工具保修处理事宜。

(三)物资帐务专人的职责:

(1)负责请款、结账工作,配合财务有关物资采购帐务核实的工作。专人负责。

(2)对于需要现结物资,采购人员必须带已审核的采购计划单和金额,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负责请款审批手续。

(3)拿到入库单和购货发票后,负责向供应商结款。

第三章 物资管理流程

第五条 物资管理遵守的原则

(一) 库内已有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

(二) 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三) 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订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的方式;

(五) 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六条 采购分类

(一)根据采购物资对质量特性影响程度或价格高低分为a、b、c三类,分别由专人负责采购:

a类:为生产用主料,主要指生产用元器件部件。包括:电路板及板上元器件、芯片、箱体、节能线圈、空气开关、接触器、控制变压器、端子等,变频器等。

c类:为办公用品类,包括电脑、纸张、签字笔,宣传材料、说明书等

(二)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分为批量采购和随机采购;

批量采购:指根据生产任务单或库存数量做出的计划性采购;

随机采购:由于研发需要或一些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不固定性采购;

第七条 物资管理控制措施:(以下各条适用于定型产品所用物资,对于研发物资和办公用品不做严格要求)

(一)成本控制:

(1)为节约采购成本,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由基层单位根据“生产任务单”或实际需要编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物资管理委员会汇总审核后,按照a、b、c分类,统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分派给不同的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对于物资档案中没有的新物资,必须由物资委员会进行严格的物资审核和供应商审核,进行全面的性价比较。

(3)所有采购物资的价格只能比“物资档案”中的价格低,不能比档案中的价格高,如果价格超过“物资档案”中的价格,采购员需要将详细情况上报物资管理委员会总负责人更改档案,以保证物资档案的准确性和指导性。

(二)周期控制:

(2)对于随机采购的物资,需求人员需提前提出申请;若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加急处理。

(3)由于特殊情况,未能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的采购,采购人员需提前通知物资使用者和物资负责人并说明异常原因,以便提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于重大事项,应上报总经理。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采购,又未提前作出通知的,属于采购人员失职,记入绩效考核。

(三)质量控制:

(1)供应商的整体实力和信誉是影响物资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产品所用的重要器件或单价金额比较高的器件,在订货前需要由物资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规模、管理水平、以及样品进行审核,并建立重要器件供应商档案信息。

(2)批量前试样:对于变压器、箱体、接触器、空气开关等主要器件,在定型使用前要进行试样,要求供应商提供1~2个样品进行检测或使用。在测试通过后,才可批量订货。

(3)在没有物资申请人同意或物资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的情况下,采购人员不得随意购买替代物资或更换供应商。

(4)对于供应商频繁出现供货不及时或供货质量有问题时,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由物资委员会负责寻找新的供货渠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完备的物资供应网络,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物资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分承包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生产物资领用制度、物资统计管理及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

物资供应计划是组织物资供应的主要依据,是物资供应的中心环节。计划调度处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别编制年、季、月物资供应计划。

第四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应严格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技术标准和产品外购配套件目录,计划调度处的产品投料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参照消耗规律,正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五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先进合理,略有余地坚持节约,压缩库存,合理储备,在保证生产的原则下,减少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第六条

凡材料型号,材料规格需要代用时,物资部门应填写产品零件材料代用申请单,交技术部门会签同意,开好料单代用单交仓库,随着发料单送交车间进行加工。

第七条

产品所需外购配套件的借用,由物资部门计划员与技术部门的有关人员联系,书面签置同意后,方可备料。

第八条

技措维修所用材料或零件配件遇有代用时,须经检查计量科有有关技术人员同意签收,方可采购和发料。

第九条

物资部门计划员根据生产投料进库和现有库存所需原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在编物资定额资料时,应与供应部门协商以便纳入物资供应计划,为组织货源做好准备,产品消耗定额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技术部门应及时会同修改。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条

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员应认真学习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树立主人翁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兢兢业业搞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坚持专业化、高起点、就近、择优的原则,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合格的分承包方名单内选择,因特殊原因需在分承包方名单以外采购物资,应办理《采购外经评定分承包方物资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临时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按图纸、技术要求或企业标准进行采购,需签定合同的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合同审计,按计划要求组织物资回厂。

第十三条

物资进厂后,采购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交检,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物资入库应有明显标识,当月采购物资的有关凭证(发票,入库单)应在25日前交财务结算。

第十四条

采购员应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物资,确属分承包方责任的应进行索赔,索赔又分为退货、更换或其他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分承包方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五条

为控制产品成本,采购员应按照工厂规定的价格采购物资超过限价的经办理审批手续,未规定采购价格的外购件应按工厂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议标等方式比货比价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对用户提供的产品,按工厂管理规定,手续齐全后接收,并视同自己采购的物资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分承包方(外协、外供单位)应具备的质保能力基本条件及评定办法

第十七条

分承包方应具备有的基本条件及质保能力:

1、具备工商部门下发的正式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2、具备国家三级以上讲师合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和计量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进厂的原材料质量稳定,进货渠道正规,钢材、钢锭、生铁、有色金属、焦炭等辅助进厂有来格的检验制度,有质保书务查。

5、对不合格处理有制度和规定,且不合格品标记明显,不得混淆。

6、必须具备能满足我厂产品(协作)需要的基本生产能力、检测手段。

7、工艺管理有严格的工艺规程,生产现场工艺流转符合要求,且各道工序接务有书面记录可查。

8、对各种在用讲师器具,仪表抽查应在周检有效期内。

9、各种材料进出厂化验,机械性能试验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

10、文明生产满足要求,零件不落地居制品运转无磕碰划伤。

1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供需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生产检验。

12、关键项目性能指标要100%合格,主要件、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个供、外协单位)评定方法:

1、工厂成立分承包方评定小组,由管理副厂长任组长,企质处、检计处、研究所领导任组员,开展分承包方认定和审批工作。

2、初步资格认定程序:

(1)生产供应处、生产处协处根据生产配套需要选定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意向性单位。

(2)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写分承包方评定申请表,申请表后附:意向性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计量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或质保体系图、设备清单、人员结构图以及业绩或获奖证书、银行帐号(必须与合同帐号一致)。

3、企质处牵头组织研究所、检计处及生产供应处、外协处等单位人员(或委派若干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调查。按他承包方基本条件定好调研报告。

4、检计处根据历年验收记录,提供申请单位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5、由总工程师主持不定期如开他承包方的质量审查会义。

6、零星急件处理必须有经生产付厂长同意的书面手续,但加工回厂的零件必须符合我厂图纸技术要求,且经外协员验收在加工路线单上签字和做标识。

第十九条

分承包方管理:

1、他承包方提供的产品配件质量状况在外协供货检验台帐和外购镬货检验台帐上反映,检计处每月向企处提供物质质量状况数据。

2、分承包方评定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到他承包方现场实地调查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调整他承包方的依据。

3、对于造成我厂重大质量事故和金黄色次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他承包方(检计处负责提供数据)经他承包方评定小级研究立即撤消。

4、凡他承包方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本厂责任单位负责追赔,根据质量损失统计结果在货款中补料和扣除。

第二十条

本文件从1999年元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生产物资领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产品中有材料消耗定额的物资,严格按计划按定额发料、工废或料废补料应有补料凭证方可补料,材料定额以外应凭有关手续领料。

第二十二条

外协带料加工凭外协加工计划改锻加工路线单(机加工),由我厂外协人员领料库房管-理-员核准后发料。

第二十三条

维修、工装、模夹具用料由归口管理处室开具领料单,技改、计措用料,应由技改办审批后凭领料单领料。

第二十四条

各分厂、处室领用物资其领料单应由分厂、处室规定的专人签字有效,库房管-理-员核准发料。

第二十五条

物资需代用时,应办理代用手续,经技术人员批准实施后,代用信息应反馈到加工车间。

第五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资料,及时反映物资综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做好年、季、月各项物资指标执行情况的报表,报表资料及时、准确,按规定日期报告。

第二十八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物资的统计资料,掌握和了解收发动态和月末库存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统计资料,按月、季、年度向领导报告物资供应情况和物资消耗情况。

第三十条

负责库房的物资统计业务指标,帮助库房管-理-员做好物资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经检验并确认已报废的在制零件,应由加工单位送至废品库,并办理补料手续,废品库管-理-员应对废品的尺寸、材料、数量、制令、单号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废品入库后无代用手续不得流入加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

废品的利用应办理有关手续,经确认可代用后办理领用手续,对正确进行废品代用而降低成本,节约资金的,工厂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三条

金属铁屑、废铜及不可利用的废品、废油、废料应分类存放,集中处理,由供应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损坏的刀具、量具、确属不能修复的由工具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五条

报废的设备,由设备处办理国家资产报废手续,可整机转让由设备处处理;当废钢处理交供应处。

第三十六条

废旧物资处理凭检计处出具的磅单进行结算,供应处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9、负责公司统一物资的采购,如员工工作服、年终员工福利品等;

11、协助公司配送部与供应商洽谈大宗商品采购合同;

12、协助公司配送部对供应商的考察、评估、管理工作;

13、负责统计并通报各公司同以时期主要物资采购的价格行情,对采购价格加高的公司进行调查、指导。

分店采购员职责。

1、接受公司配送部的监督指导;

2、掌握食堂所需主要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单价及市场物流信息;

3、负责配合保管员验收公司配送部所采购的物资;

4、负责食堂每日所需鲜活产品及临时急用品的采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集团总部开办食堂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必须以服务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职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集团总部食堂结算户,由集团总部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集团总部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食堂主管、采购部主管)采购,相关人员监督验收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集团总部食堂实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集团总部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年末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集团总部食堂收入管理。

(一)集团总部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就餐收入,食堂收到的就餐人员的就餐收入按职工人数打入职工个人卡。职工吃饭刷卡结算,节余部分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其它食品。向职工和管理人员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集团总部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职工一样结算。

(二)客饭收入,各来人单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按照实际成本填制集团公司自制客饭费用单来收取费用。

(三)食堂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职工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集团总部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集团总部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一)集团总部食堂支出要以服务职工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集团总部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集团总部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集团总部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集团总部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集团总部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煤气等支出;

(5)职工就餐时所用的水果;

(6)其他材料支出:集团总部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集团总部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管理人员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负责人审核,报集团总部领导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集团总部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集团总部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集团总部同意后执行。

(三)集团总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伙支出,原则上要求在集团总部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集团总部食堂物资自制单据”,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主管签字并付款,其他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须对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开具的内容反映实际的经济交往事项,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伪造作假,如大头小尾、涂改、不套复印纸等);发票的正确性: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开具的内容与发票类别相符、在规定的额度和时间内开具等;要求对方单位开票时必须要求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票时,同时要求填写付款方(集团公司全称)并有开票方开票人和收款人签字,同时在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六)集团总部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主管签字汇总后由领导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领导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主管领导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五、集团总部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集团总部食堂资产负债表”、“集团总部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六、财务公开食堂每月财务报表于次月集团总部第一周例会上公示。

七、集团总部食堂会计档案管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集团总部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食堂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控部采购人员的采购及各部门的请购。

3.职责。

物控部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规定。

4.1.1办公用品由管理部采购后及时到仓库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4.1.2生产部用所有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物控部统一采购。

4.1.3各部门的采购物资均要填写购物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物控部门,物控部根据申请单制定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4.1.4生产用原辅材料由仓库根据每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申请单,并限定采购期限;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核,实施采购。

4.1.5物控部根据销售部下达评审后的订单,由物流专员制定《订单备料计划清单》,交仓库主管、物控部副总签字确认后,进行分项材料编制采购订单,经物控部副总签字后传真至供应商,并负责物资材料到货进度联系,实施订购跟单。

4.1.6当合格供方处无货而生产急用,物控部需填写特别采用申请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需同其它产品分开进行标识、记录;品控部跟踪其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验证。

4.2.1物控部根据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审和管理,制定供应商档案。

4.2.2物控部在采购时应展开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

4.2.3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过合同专员审核并由物控部经理以上领导实施批准。

4.2.4买卖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立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验收。

4.3物资的验收与入库。

4.3.1供应商送货上门。

4.3.1.1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凭《送货单》到物控部物流专员处开具《产品收货通知单》,由物流专员通知仓库到货,同时通知品控部到现场来料验验,若需印刷车间、烫金模切车间配套实施上机模拟试验的纸张、油墨、电化铝等材料通知生产部经理试验,试验结论需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合格后,品控部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仓库凭《产品合格证》、《产品收货通知单》、《送货单》、《采购订单》由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仓库主管在《产品收货通知单》上注明实收合格物料数量并签字。

4.3.1.2对不合格品仓库拒收。仓库根据品控部出具的《不合格清单》将退货物资数量、规格、价格编制退货物资清单报物控部,由物控部与供方联系,经双方确认,我司实施退货处理;不合格的程序仓库拒收,仓库收货需检查有无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入库。

4.3.2我公司自已提货。

4.3.2.1我公司到供应商单位处提货,首先由采购人员对接收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对物料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在《采购收料通知单》上注明初验合格物料实收数量并签字。《采购收料通知单》(绿联)由供应商留存。

4.3.2.2物料运回我公司后,由来料检验员进行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作为退货处理,《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由仓库留存、黄联由财务留存,仓库保管员在物流系统制作《外购入库单》,同时仓库主管对《外购入库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随同《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一起送物控部。

4.4物资付款结算。

4.4.1物控部每月做好付款申请,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由物控部物流专员跟踪报批,需有六凭证(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入库单、发票)上并有规定的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再报物控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票据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送老板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财务入帐处理。

4.4.2若货物有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采供双方确认后,如果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由物控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退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未做财务处理,由物控部负责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原发票开具的数量扣除使用过程中不合格数量重新开具发票给我公司。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财务已入帐的情况下,由我公司财务部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退货或折让证明单》,供应商收到《退货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货物资的数量、价款向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5.相关记录。

5.1采购申请单。

5.3采购收料通知单。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1.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体系要求。采购过程简化,程序可循,做到有据可查,防范风险,降低成本。

负责公司采购计划,接到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保各项采购任务完成,其中包括工程采购,物质采购和工具采购等。

1,采购申请单下达:

工程项目采购申请单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交于公司采购部,采购部核实仓库库存,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复后统一下达采购部。采购计划单中应标明:工程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备(推)选厂家等。

2,采购计划单变更:

非该项目项目经理下达的采购计划概不采购。采购计划变更(其中包括数量增减、型号更改、增减项目等)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采购部接到变更通知,需要和工程合同进行校核,内容和工程合同一致报总经理批复,不一致及时登记备案汇报总经理,以便日后追加工程款。

3,采购时效管理:

所有采购计划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哪些材料先到位,哪些材料订货周期长,力争做到材料不耽误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材料及时到位,不挤占、积压公司采购货款。所有下达的采购计划在供应商供货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按采购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做到及时采购、及时跟踪、及时发货、及时反馈现场收货情况以及材料使用情况。

4,建立工程采购档案:

将采购相关资料由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分项管理,每一年的.工程采购合同与工程清单统一管理:工程询价单、直接采购清单设备报价单统一管理。供应商合同根据具体工程统一管理,直接采购部分根据具体采购人直接管理。

平时多熟悉和掌握公司所需的各类物质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用途、产地等。浏览相关网站,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于特殊产品采购,按合同约定要求厂方提供相关证件或检测报告。采购活动具体实施分为询价、比价、议价、供应商管理等四个方面:

1,询价:

询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查询,直接寻找供应商,供应商自我推销,展会等形式。确定部分适合长期合作的合作伙伴同时,也要不断开拓新的供应商,寻找新的产品。对于物资采购产品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报价,对于所报价产品进行及时沟通,说明价格涨落的原因以及供货周期,对于用户指定而市场面临淘汰的产品,因推荐新产品(若对方坚持,应说明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保修问题,尽量有文字依据),产品询价,报价时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税金、运费、质保、售后、付款方式等情况,以及供应商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比价:

对供应商所报的产品价格进行有效的核对(对具有可比性的的厂家产品进行比价)。对于单项产品做到货比三家,以正规比价格式存于计算机或手工记录文字资料,在比价时做出价格分析。

3,议价

在确定厂家后进行产品价格商务谈判,尽量降低采购成本,争取有利的付款方式。

4,供应商管理:

通过寻找新的货源拓展供应商范围,加强老供应商管理。每年对供应商一次评定(以质量、售前售后服务、生产力、交货期、付款、价格等方面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及时调整。对于合格的年度复审。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敦促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退或索赔款项。

1,合同签订:统一制定标准合同样本,主要体现在产品明细、价格、质保,主要技术参数、运输、到货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税金等几方面。最好尽可能留有质保金,附上采购清单。

2,合同管理按具体工程项目细分,每一个项目采购合同归类到每个工程项目名下,直接采购的按采购人分。

3,合同交于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采购部留备份,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后,第一时间提交给财务管理。

采购部和仓库一起负责物质到场验收,所有物质到场后必须详细查看,清点做到送货单,发票与实物的数量规格,单价一致,并及时入库。

1,入库管理:供应商送交物料时,仓管员根据公司的采购清单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价格,判定合格后详细填写入库单保存第二联,第一联交于财务,财务人员凭入库单和客户送货单(必须有工程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做应付货款,缺少一样,财务不予做应付款(仓库每月月底前必须将入库单递交给财务)。如发现不合格,有权拒收,退,换不合格产品。

3,物料出库:如需从仓库借或领用物料时,需要填写领料单,是领用还是借用要注明清楚,由项目经理签字,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取物料,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出库单并让项目经理签字,及时登记账目并保存好出库单,做好库账,做到物账相符。物料出库后,如未完全使用完,必须退回仓库,退回仓库也是用入库单。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领用物料的仓管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发料后补单的程序,并做好记录,领料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补办手续,交给仓库。

4,仓库盘点:根据工期可以进行周、月、季、年的期限做好入库,出库,剩余库存汇总工作。

1,负责与财务协调做好出入库,发票清理和结款,合同管理工作

2,及时与技术部、工程部了解项目进行情况和紧急变动情况

3,物质售后服务,负责返修和调换产品明细。由具体采购负责人与厂家协商、跟踪,保证产品在最短时间返还到施工现场。

1,采购应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有效地进行采购

3,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经济效益

4,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本岗位的职责,定期向经理汇报本部门的月、季、年的统计工作,并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采购管理制度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要做到“六个一致”,即:采购单位所申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与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一致,与政府采购管理股签发的《**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内容一致,与采购代理机购制做的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相一致。

四、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否则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经审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采用邀请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谈判文件。依据相关资料的法律规定制作简便的谈判文件;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四)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先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竞争性磋商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五)、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单一来源采购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2)确定合格供应商;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5)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询价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且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2)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5)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6)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七)协议供货采购

协议供货,就是通过统一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同时,确定产品、优惠率、服务和期限,采购单位在确保货物质量的情况下在优惠范围内以最低价选择供应商及其产品,并与其签订“**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供货,货款从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协议供货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供货商。在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中选择可以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2、签订协议供货合同。采购单位与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一)纳入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达到以上限额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在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达到以下限额的项目由采购人实行分散采购,按财政部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

(三)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3种采购组织形式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限额为: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工程单项或批量超过50万元以上。

(四)20xx年协议供货范围及限额标准:办公自动设备(3—10万元)、办公家具(3—10万元)、一般电器设备(3—10万元)。

采购单位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时,采购单位需向政府采购管理股提交分管领导批示的采购申请报告、预算评审报告,属于固定资产的还应提交固定资产审批表,并填写《**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政府采购管理股对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确定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报分管领导批示后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采购限额或公开招标限额,属化整为零规避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单位在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时,要按照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合理安排采购进度,以便提高采购效率,未按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实行政采购的项目或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