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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情况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2 10:05:20

情况报告既是一种工作记录,也是一种学习和成长的方式。通过阅读下面的情况报告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经验和技巧,以提升自己的情况报告写作能力。

某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工作的总结报告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现。

总结。

如下: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乡积极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整改任务和时限。

自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来,全乡共出动排查人员20余人次,排查辖区内企业7个,各类建设项目2个,排查重点行业企业5户,排查非煤矿山2个,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1个,集中整治交通交通安全,每月上检查交通安全2次。

二、多措并举,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广西罗城鑫海矿业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中未能提供相关环保许可证,存在违规生产和违规排放的可能性,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手续和证件。

(二)纳乔公路芽洞屯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2019年8月21号下午17时05分左右,我乡接到纳翁乡板阳村群众反映,乔纳公路芽洞屯路段(乔纳线8.5公里段)有货车发生侧翻(车牌号桂bl0388),无人员伤亡,但公路出现约30米塌方,目前通往纳翁交通受阻,车辆单向通行,下午17时15分我乡四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塌方现场查看,并设置警示标志牌、警戒线,同时第一时间向县交通局报告,目前该路段尚未整修,目前任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

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二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相关职责。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安全生产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企业监管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3、进一步与上部部门沟通,及时解决纳乔公路芽洞屯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情况调查报告模板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10日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对近5年120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省(区、市)接到任务部署后,高度重视,浙江等省份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落实,省级安委会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积极调动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力量,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确保了“回头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回头看”工作组分别到事故发生地、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整改措施落实、事故教训汲取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以及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追责问责、涉嫌刑事犯罪人员处理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随机抽查了同类企业。截至2020年9月底,“回头看”工作涉及的28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现场评估工作。截至10月下旬,相关地方全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了本地区“回头看”工作报告。

总体看,各地党委和政府结合重大事故教训吸取和整改措施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河北、辽宁、江苏、四川等地还以本次“回头看”为契机,主动延伸工作,同步部署开展了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扩大了“回头看”工作效果。同时,各地通过“回头看”共发现了工作落实中的293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399项工作建议。

一是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地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回头看”工作为抓手,把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回头看”工作重要任务,着重检查事故发生地区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三个必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有力督促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类企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切实深入践行。

二是及时发现并交办整改一批具体问题。通过“回头看”,各地重新检视工作落实成效,对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到位的具体问题,以“点对点”方式向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反馈,如四川省在“回头看”现场核查结束后,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宜宾市、达州市、泸州市等地市安委会进行了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也就“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交换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堵塞缺漏。

三是查找出安全生产面上的差距和不足。“回头看”对相关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整体状态作了“透视体检”,查找出了面上存在的差距不足、工作痛点。如,天津、河南等地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物流仓储等行业领域,深入检查评估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一批诸如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细、部门监管合力不够、基层事故调查力量薄弱等突出典型问题“水落石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得以显露。

四是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提高。各地结合“回头看”工作,系统梳理了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判决情况、跨地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情况等方面问题,深入分析导致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规范的原因,找到了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行衔接、完善跨地区事故联合调查和问责机制建设、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压缩办案时间等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目标方向,提高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回头看”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重经济发展、放松安全的倾向有所抬头,如辽宁省个别地方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存在对事故责任企业“关心照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降低标准或要求不高的情况,有的企业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即准许投入生产经营。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严不起来、落不下去,没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短时间内重蹈覆辙,如山西省间隔33天接连发生临汾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太原“10·1”火灾事故两起重大事故,体现出相关地区没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举一反三抓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思想认识、工作站位和安全红线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三个必须”认识和落实上有偏差,存在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如天津在“回头看”中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以下的既有建筑物改建装修以不需备案为由,不纳入行业监管。有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动真碰硬,回避矛盾,如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黑龙江省鸡西市自然资源部门存在未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行政处罚问题,相关单位至今未受相应处理。有的地区跨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监管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不够等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难以突破解决,如浙江省水上安全监管中港航、渔政、海事、海警等部门缺少联合执法;部分地区交通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审批许可把关不严、日常监管宽松软。多起重大事故出现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把关层层失守情况。如,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中,多个审批部门审不出造假材料,几个部门许可审查挡不住一个没有“准生证”的违法建设项目,酿成29人死亡的事故;造成29人死亡的山西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该饭店未经审批多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执法宽松软也是一大顽疾,如,2020年4月15日,吉林松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但从地方政府到监管执法部门都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货车载人重大风险隐患长期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直至10月4日又发生货车载人同类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当事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束手无策;造成恶劣影响的2019年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处罚中,相关部门至评估时仍未吊销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管理基础不牢。通过对各地“回头看”情况初步分析发现,多地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隐患突出,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安全基础不牢。如河北省在衡水市2019年“4·25”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后,加大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但2020年1至8月,全省建筑业仍发生事故19起、死亡24人,占同期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2.8%、57.1%;四川省宜宾市2019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466.7%;江西全省非煤矿山96%以上为小型矿山,尾矿库368座,其中“头顶库”57座,待闭库销号尾矿库数量较大、情况复杂;省内小煤矿、小化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上述问题虽然出现在各个“点”上,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研判分析全国“面”上的趋势规律,以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稳定安全生产局面。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方面。

一是跨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不顺畅。在多起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中,政府与司法机关协调落实工作不顺畅,跨省工作衔接不够等问题突出,存在公安机关抓捕后诉不出去、检察机关诉了法院判不下来的问题。如,福建漳州2015年“4·6”爆炸着火事故和2016年“12·20”商渔船碰撞事故,有关部门意见不一,几年不见结果;有的重大事故调查未邀请外省参加、未进行工作协调,报告的处罚建议却指定外省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致使事故结案后有关人员责任追究长期难以落地,严重影响了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事故调查工作力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突出。当前,基层事故调查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工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比较普遍,致使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不清晰不透彻,性质判定把握不准确,重问责轻教训吸取、轻防范整改,有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甚至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评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肃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能轻轻放过,再拖成陈年旧账。特别是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整改未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登记上账,逐一查明未落实原因,对应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坚决整改、闭环消号。对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全面分析“回头看”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问题,对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不能片刻疏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丝毫松懈,要抓住本地区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对发现的立法滞后、部门联动不够、监管疏漏等问题,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狠抓落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0号)精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9月1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0)35号),明确以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安排“回头看”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向好,以从严追责为抓手,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延伸到近五年以来所有一般和较大事故。

2015-2019年,自治区共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2015年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2016年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9月25-29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管理厅、发改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成立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评估组赴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开展现场检查评估。

(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中有2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中有3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司法机关判决,两起重大事故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人员6人,其中: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2.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重大事故中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28人,其中: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3人。经调阅相关资料证实,管理权限在自治区范围内的24人全部落实相应处分,其中1人受到党纪处分,23人受到政纪处分。

3.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事故共计应对单位罚款1697.99845万元,对个人罚款21.1194万元。经查证,目前,实际收缴单位罚款340万元(全部为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单位罚款,莎车县天利煤矿于2016年9月被当地政府依法关闭淘汰),收缴个人罚款17.1199万元。

通过现场检查、座谈问询、查阅有关资料,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基本上能够依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建立相应制度,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专项评估报告。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自治区制定《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明确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自治区党委印发《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责任、权利,推动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各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系统构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事故追究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建立实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月安排3-4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近一年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情况。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15年,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将修订《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2020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三)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制定《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在线审批。印发《关于规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口。明确非煤矿种的最小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严格关停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2016—2019年,自治区累计完成关闭和退出煤矿161处、产能1899万吨/年,已全面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签订的“十三五”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自治区出台了全国唯一一部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监管手段、保障措施,建立完善了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治理、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2014-2016年通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治理了69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区域,突出典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全区共处理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784174万起,责令停产停业3085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56家。

(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自治区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指南,把风险管理责任贯穿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过程。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绘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监督企业建立危险源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实现执法抽查事项标准清单化。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11.9消防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对安全生产进行多渠道、高频度宣传,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2016年,对40处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37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制作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400张,向全区煤矿企业免费发放,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九)积极推进科技兴安。自治区建立了安全科技创新工作联系机制,将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科技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印发实施《自治区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工作,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

通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虽然绝大多数问题已落实整改,但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客观存在。

一是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多地依赖政府的安全督查检查来替代自身的风险和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工作落的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紧、企业松的情况,没有真正地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理论水平不高,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熟悉,存在一知半解、凭经验抓管理等情况。

三是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扎实,抽查的部分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的目的、任务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四是部分地方政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上有差距。通过检查发现,我区安全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欠缺。

五是事故查处机制不完善,对于跨省级区域追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缺少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此次“回头看”工作为契机、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强化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下大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安全生产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红利”服务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二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把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坚持“防”字当先,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特别是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风险领域、风险环节进行摸排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坚决把风险隐患排除在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四是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坚持把严格监管执法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严处重罚、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且不落实管控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责、联合惩戒等上限顶格处罚,坚决不手软、坚决零容忍。要严格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认真检查评估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震慑警示、改进提高,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五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各级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在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全方位、广覆盖的安全监管组织保障,推进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六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决好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近期关于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有效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9月9日—11日,市安委办抽调专人成立检查评估组,由市应急局副局长刘方宁带队,对江北新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溧水区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检查组听取了各区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汇报,每个区抽取3—4起事故卷宗资料,核查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等情况,并与10家事故相关单位员工座谈交流。

本次“回头看”工作将持续1个月时间,市安委办对全市2017—2019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市级调查处理的2019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各区安委办对区级调查处理的2019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各级各部门通过检查评估涉事企业及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落实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涉事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属地政府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督促事故企业、同类企业彻底整改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推动各行业领域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事故频发,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发生17起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5月份,已连续发生4起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和1起市政运营安全事故:

1.5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天朗城市花园二期工程,西北电建四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电梯拆除时,出现机械故障,机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梯笼由12层突然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5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供排水公司组织人员对排水泵站进行检修时,1名检修人员下井作业时落入水中,另6人下井营救相继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轻伤。

3.5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敦化坊新村村委会原办公用房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在施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坍塌,造成6人死亡、7人重伤、12人轻伤。

4.5月19日,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沈阳音乐学院大连校区12号工程,大连玉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浇注屋面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5人轻伤。

5.5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管网改造a标工程,徐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排污管连接施工时,2名工人中毒,另3人在施救过程中也相继中毒,共造成5人死亡。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近期建筑施工发生的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通报各地务必加强建设工地安全监管,采取措施强化对建筑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目前,发生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遏制三级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安全和生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认真分析本地情况,确定重点监管的地区和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以及易发生坍塌、高坠、中毒事故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要加大对在建工程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以及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对发生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处罚结果及时上报建设部;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且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严格处罚相关企业,还要严肃追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三、督促施工企业履责,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入场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施救人员伤亡。

四、严格技术标准和制度,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政绩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预防坍塌、高坠、中毒等为重点,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活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拆除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涉及市政管道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加强工地现场监控。要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要严格控制施工企业夜间施工,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高峰期盲目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并请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系人:王天祥。

联系电话:

传真:58934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五月二十二日。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情况调查报告模板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军,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技术负责人胡震(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左春梅、徐军;质检员毛顺荣、邓云;安全员王明、刘后勤;材料员姜华;造价员刘海英。

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

(三)施工单位: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

罗×,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宝轮煤矿跃进小区7#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

(三)事故发生过程描述:由于7#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在基础开挖时堆弃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派由何先军(机械驾驶员)驾驶50型装载机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装载机斗未降落阻挡前方视线,在车前行时擦挂后当场碾压致死正在机械前倒垃圾的当地居民罗中英(车辆碾压致双足、双手、胸腹部伤害)。施工单位值班专职安全员王明在事故现场。

(四)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积极安抚死者后事,通过保护现场、报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州区建设局)及告知死者家属等程序。大致情况如下:

1、宝轮派出所当场了解记录案情后,将司机带到派出所接受继续调查。

2、施工单位派专人(蒲伟)看守事故现场并按当地民俗习惯对死者进行了必要程序(如:覆盖尸体、放鞭炮、烧纸等)。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责其施工单位端正态度积极确保死者后事。

4、得到上报电话后,建设局质安站、利州区安办、城建大队、火化厂、地方政府等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后续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情况调查报告模板

在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公司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我单位职工李德辉于20xx年06月29日c14#与c22#基坑内吊运钢筋时不慎被钢筋砸伤,紧急送往医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于20xx年07月03日抢救无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公司,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是集体所有制经营形式。

二、事故发生经过

我单位职工李德辉于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产业园二期c14#与c22#基坑内吊运钢筋时不慎被钢筋砸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我单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救护车未到现场过程中工地车辆将伤者送至李紧急送往医大四院救治,在运送伤者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公司总经理亲自多次到医院探望并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者,但伤者于20xx年07月03日抢救无效死亡。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伤者及家属进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辉违规操作,私自挂吊钩,安全意识薄弱。

2.事故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无现场专职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李德辉及其配合队友李辉及其配合队友在吊装钢筋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未能正确挂好吊钩,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失职。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安全处立即组织召开了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塔吊十不吊”。

通过此次事故我们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报告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10日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对近5年120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省(区、市)接到任务部署后,高度重视,浙江等省份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落实,省级安委会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积极调动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力量,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确保了“回头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回头看”工作组分别到事故发生地、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整改措施落实、事故教训汲取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以及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追责问责、涉嫌刑事犯罪人员处理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随机抽查了同类企业。截至2020年9月底,“回头看”工作涉及的28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现场评估工作。截至10月下旬,相关地方全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了本地区“回头看”工作报告。

总体看,各地党委和政府结合重大事故教训吸取和整改措施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河北、辽宁、江苏、四川等地还以本次“回头看”为契机,主动延伸工作,同步部署开展了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扩大了“回头看”工作效果。同时,各地通过“回头看”共发现了工作落实中的293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399项工作建议。

一是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地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回头看”工作为抓手,把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回头看”工作重要任务,着重检查事故发生地区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三个必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有力督促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类企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切实深入践行。

二是及时发现并交办整改一批具体问题。通过“回头看”,各地重新检视工作落实成效,对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到位的具体问题,以“点对点”方式向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反馈,如四川省在“回头看”现场核查结束后,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宜宾市、达州市、泸州市等地市安委会进行了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也就“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交换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堵塞缺漏。

三是查找出安全生产面上的差距和不足。“回头看”对相关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整体状态作了“透视体检”,查找出了面上存在的差距不足、工作痛点。如,天津、河南等地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物流仓储等行业领域,深入检查评估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一批诸如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细、部门监管合力不够、基层事故调查力量薄弱等突出典型问题“水落石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得以显露。

四是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提高。各地结合“回头看”工作,系统梳理了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判决情况、跨地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情况等方面问题,深入分析导致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规范的原因,找到了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行衔接、完善跨地区事故联合调查和问责机制建设、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压缩办案时间等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目标方向,提高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回头看”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重经济发展、放松安全的倾向有所抬头,如辽宁省个别地方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存在对事故责任企业“关心照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降低标准或要求不高的情况,有的企业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即准许投入生产经营。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严不起来、落不下去,没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短时间内重蹈覆辙,如山西省间隔33天接连发生临汾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太原“10·1”火灾事故两起重大事故,体现出相关地区没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举一反三抓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思想认识、工作站位和安全红线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三个必须”认识和落实上有偏差,存在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如天津在“回头看”中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以下的既有建筑物改建装修以不需备案为由,不纳入行业监管。有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动真碰硬,回避矛盾,如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黑龙江省鸡西市自然资源部门存在未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行政处罚问题,相关单位至今未受相应处理。有的地区跨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监管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不够等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难以突破解决,如浙江省水上安全监管中港航、渔政、海事、海警等部门缺少联合执法;部分地区交通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审批许可把关不严、日常监管宽松软。多起重大事故出现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把关层层失守情况。如,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中,多个审批部门审不出造假材料,几个部门许可审查挡不住一个没有“准生证”的违法建设项目,酿成29人死亡的事故;造成29人死亡的山西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该饭店未经审批多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执法宽松软也是一大顽疾,如,2020年4月15日,吉林松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但从地方政府到监管执法部门都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货车载人重大风险隐患长期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直至10月4日又发生货车载人同类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当事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束手无策;造成恶劣影响的2019年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处罚中,相关部门至评估时仍未吊销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管理基础不牢。通过对各地“回头看”情况初步分析发现,多地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隐患突出,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安全基础不牢。如河北省在衡水市2019年“4·25”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后,加大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但2020年1至8月,全省建筑业仍发生事故19起、死亡24人,占同期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2.8%、57.1%;四川省宜宾市2019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466.7%;江西全省非煤矿山96%以上为小型矿山,尾矿库368座,其中“头顶库”57座,待闭库销号尾矿库数量较大、情况复杂;省内小煤矿、小化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上述问题虽然出现在各个“点”上,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研判分析全国“面”上的趋势规律,以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稳定安全生产局面。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方面。

一是跨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不顺畅。在多起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中,政府与司法机关协调落实工作不顺畅,跨省工作衔接不够等问题突出,存在公安机关抓捕后诉不出去、检察机关诉了法院判不下来的问题。如,福建漳州2015年“4·6”爆炸着火事故和2016年“12·20”商渔船碰撞事故,有关部门意见不一,几年不见结果;有的重大事故调查未邀请外省参加、未进行工作协调,报告的处罚建议却指定外省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致使事故结案后有关人员责任追究长期难以落地,严重影响了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事故调查工作力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突出。当前,基层事故调查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工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比较普遍,致使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不清晰不透彻,性质判定把握不准确,重问责轻教训吸取、轻防范整改,有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甚至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评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肃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能轻轻放过,再拖成陈年旧账。特别是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整改未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登记上账,逐一查明未落实原因,对应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坚决整改、闭环消号。对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全面分析“回头看”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问题,对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不能片刻疏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丝毫松懈,要抓住本地区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对发现的立法滞后、部门联动不够、监管疏漏等问题,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狠抓落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0号)精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9月1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0)35号),明确以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安排“回头看”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向好,以从严追责为抓手,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延伸到近五年以来所有一般和较大事故。

2015-2019年,自治区共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2015年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2016年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9月25-29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管理厅、发改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成立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评估组赴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开展现场检查评估。

(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中有2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中有3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司法机关判决,两起重大事故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人员6人,其中: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2.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重大事故中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28人,其中: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3人。经调阅相关资料证实,管理权限在自治区范围内的24人全部落实相应处分,其中1人受到党纪处分,23人受到政纪处分。

3.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事故共计应对单位罚款1697.99845万元,对个人罚款21.1194万元。经查证,目前,实际收缴单位罚款340万元(全部为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单位罚款,莎车县天利煤矿于2016年9月被当地政府依法关闭淘汰),收缴个人罚款17.1199万元。

通过现场检查、座谈问询、查阅有关资料,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基本上能够依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建立相应制度,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专项评估报告。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自治区制定《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明确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自治区党委印发《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责任、权利,推动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各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系统构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事故追究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建立实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月安排3-4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近一年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情况。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15年,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将修订《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2020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三)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制定《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在线审批。印发《关于规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口。明确非煤矿种的最小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严格关停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2016—2019年,自治区累计完成关闭和退出煤矿161处、产能1899万吨/年,已全面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签订的“十三五”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自治区出台了全国唯一一部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监管手段、保障措施,建立完善了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治理、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2014-2016年通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治理了69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区域,突出典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全区共处理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784174万起,责令停产停业3085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56家。

(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自治区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指南,把风险管理责任贯穿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过程。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绘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监督企业建立危险源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实现执法抽查事项标准清单化。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11.9消防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对安全生产进行多渠道、高频度宣传,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2016年,对40处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37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制作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400张,向全区煤矿企业免费发放,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九)积极推进科技兴安。自治区建立了安全科技创新工作联系机制,将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科技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印发实施《自治区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工作,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

通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虽然绝大多数问题已落实整改,但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客观存在。

一是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多地依赖政府的安全督查检查来替代自身的风险和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工作落的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紧、企业松的情况,没有真正地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理论水平不高,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熟悉,存在一知半解、凭经验抓管理等情况。

三是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扎实,抽查的部分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的目的、任务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四是部分地方政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上有差距。通过检查发现,我区安全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欠缺。

五是事故查处机制不完善,对于跨省级区域追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缺少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此次“回头看”工作为契机、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强化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下大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安全生产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红利”服务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二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把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坚持“防”字当先,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特别是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风险领域、风险环节进行摸排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坚决把风险隐患排除在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四是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坚持把严格监管执法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严处重罚、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且不落实管控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责、联合惩戒等上限顶格处罚,坚决不手软、坚决零容忍。要严格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认真检查评估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震慑警示、改进提高,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五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各级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在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全方位、广覆盖的安全监管组织保障,推进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六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决好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晋巡办发【2018】6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对问题逐一明确措施、认真整改,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晋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下发后,我们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同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我单位认真对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列出的三个方面10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对本单位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剖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自查内容全覆盖。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经过全面梳理,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

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查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扎实推进。

市规划局的“回头看”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由于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多样、情况较为复杂,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市委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如一地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再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通过整改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给我局带来的新作风、新气象、新变化。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化德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12月1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化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情况反馈以来,化德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对党负责、对化德政治生态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有力有效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及时组织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在专题听取十届党委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精神,切实提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全县形成了县委书记牵头抓总、县委常委分兵把守、业务单位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二是带头推动整改。县委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累计召开5次常委会、3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协调推进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县委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量化任务指标。制定了《化德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化德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把反馈的4个方面18项48个问题,细化为56个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措施151项,明确了5名牵头领导、7名责任领导、26个牵头单位,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全部参与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是全面统筹推进。县委按照“见人见事见制度”要求,对被“点名”“点事”问题单列清单、重点推进,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中共化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德县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性文件。同时,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的牵引带动作用,强化巡视整改成果综合运用,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坚决,包括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损毁林地事件频发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常规内容。2020年1月14日组织县委中心组进行了学习。二是对全县占用和损毁林地情况进行摸排,已完成整改36个,剩余图斑已制定修复方案,结合雨季造林工作一并完成修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二,关于违规采矿问题治理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全县矿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辖区矿权进行了挂牌出让,辖区内矿山全部取得《采矿许可证》。二是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对碎石区全部进行了防尘覆盖,完成了防尘设施建设。并对采矿企业实施长期监控,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三,关于违法占用农地的问题。一是对全县企业违法占用农地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已有2家完成整改,1家正在完善手续。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贯彻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到位,包含2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不宽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各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县委常委会于2020年1月2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重要论述,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了《化德县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和代表人士工作制度》。三是重新修编了园区规划,重点围绕提升“一重两轻”(新兴合金材料、羊驼绒服装和农产品深加工三大支柱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深入推进固废、尾气余热综合再利用,5个综合利用项目已开工建设。编制了《化德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有机旱作农业、舍饲养殖的发展方向。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15家企业已达成入驻意向。依托服装“双创园”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平台,研发了10多种新型絮片,申请专利9项。编制了《化德县旅游业发展系列规划(2019-2020)》,重点打造秋灵沟红色旅游文化基地、民乐淖田园综合旅游景区等旅游线路。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实施了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引进了三峡集团建设源网荷储试点项目。

第二,关于违规为企业担保的问题。2笔担保贷款已全部偿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在全县集中开展幸福院住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进行维修加固。二是制定了《关于修订完善化德县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成德包图乡党委在2019年度民主生活上进行了深入剖析,对该乡党委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二,关于村集体土地流失严重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干部的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对全县村集体土地流失问题进行排查,2个涉及的违规承包土地已无偿收回承包权,租金已上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三,关于解决民生问题不力的问题。一是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与涉事企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经多次调解,东林煤矿与村民代表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款已支付到位。二是加强沉陷区土地治理,由开采方对沉陷区裂缝进行回填治理和恢复植被,对沉陷区公路进行了修缮,并设置了网围栏和警示标志牌板。

4.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包含2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易地搬迁项目贷款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大还款工作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按期归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公告》和《化德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本息按年归还参考表》,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提高了贷款户的还款意识。二是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加大违约贷款回收力度,进一步明确还款时限和责任,提高贷款本息回收率。三是对拒不签订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已分批启动依法催收程序。

第二,关于违规募集资金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制定了还款计划,借款利用3年时间还完,目前已按计划实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5.基层政治生态不健康,包含2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村干部欺行霸市的问题。一是对七号镇安业村村民霸占林地、耕地、干涉村“两委”换届、干涉精准扶贫房改造、私挖乱采、欺压村民等情况进行调查,县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4月28日做出判决。二是加大村级后备人才库建设力度,目前已充实优秀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等村级后备人才236名。三是制定了《关于鼓励优秀人才到村任职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公告》,积极鼓励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驻村工作队、复转军人、优秀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增加新鲜血液,提升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第二,关于村级“两委”班子换届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村“两委”换届进行“回头看”,对有违纪违法村干部部分已清退,剩余部分将结合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方面。

6.履行主体责任缺失,包含1个具体问题。

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化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县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本实行了统一管理。同时,县委常委会召开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7.监督执纪宽松软,包含1个具体问题。

关于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进行重新核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二是对十九大以来的审查调查案件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三是以正反典型为镜,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了先进事迹教育片和警示教育片,并举办了以《规则》、《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

8.巡察工作开展不扎实,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听取巡察汇报不及时的问题。县委办与县委巡察办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在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结束1个月内,及时协调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汇报。

第二,关于整改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责成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第三,关于整改完成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了督查,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县纪委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能,与日常监督工作同步开展,一体推进。

9.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乱象丛生,包含1个具体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化德县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规定》,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二是县纪委监委对违规出资、入股参与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久治不绝,包含1个具体问题。一是追缴县林草局违规超支公务接待费应由个人承担费用,并对该单位通报批评。二是制定了《化德县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细则》,对公务用车全部加装定位装置,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三是追缴县扶贫办违规发放资金,对该单位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针对举办培训班问题,经核实,该次培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举办,费用支出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超支现象。五是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情况方面。

11.干部人事管理混乱,包含4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干部选任审查不严格的问题。对党员档案有涂改现象、入党程序不规范和转干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二,关于违规进人的问题。制定了《化德县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和《化德县关于开展违规入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工作人员档案进行普查,对存在问题的人员档案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对学历档案造假和以复员军人身份安排工作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县人社局对学历造假人员学历进行重新认定,工资进行重新核定。对上学期间领取工资“吃空响”问题,对其上学期间领取的工资予以追缴。

第三,关于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编制管理,制定了《化德县空编增人报批制度》《化德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编制管理的通知》。二是因编制管理不规范,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第四,关于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化德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编办等部门完成了事业人员核实工作,已全部签订合同。二是对2019年调动及新分配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核查,计划在2020年内将新分配、调动无编制人员全部消化。

12.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包含2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统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决策范围,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县处级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所包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讲一次党课。二是制定了《县处级领导深入包联党支部工作方案》《2020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推进“五强”党支部建设项目方案》,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年”和“基层党建效能建设年”工作。

第二,关于考核工作缺失的问题。制定了《2018、2019年度乡镇、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已在2019年底完成党政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

13.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是4家供热公司多收取的供热费已退还到住户。二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拆除实施方案,依法进行拆除。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针对征地重复收费的问题,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第二,关于职能部门乱作为的问题。一是针对违规重复领取公租房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问题,已完成整改44户。对不配合返还违规重复领取租赁补贴的2户,已通过法院公告起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违规使用生态环保资金已交回到县财政局,县委书记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第三,关于职能部门慢作为的问题。一是滞留的征地补偿款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发放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未发放移民直补资金已退回县财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4.基层组织建设弱化,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组织党员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党建工作督导组,对全县2017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核查。二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调研指导组、第四调研指导组成员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第二,关于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成立了党建工作督导组,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核查。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第三,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责成团县委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做出深刻检讨。对相关单位党支部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5.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包含4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产业带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脱贫车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印发了《全县停产脱贫车间整改的通知》,对不具备运行条件的车间进行了关停,闲置生产设备调剂到运营车间,剩余3个车间通过转产复工已恢复生产。二是采取集体资源利用型经济模式、提供有偿服务型经济模式、发展物业管理型经济模式、混合经营型经济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县8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5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51个。

第二,关于惠民住房工程质量差的问题。县委、政府制定了《化德县农村存在质量问题房屋维修实施方案》《朝阳镇小村整合点房屋维修及拆除新建实施方案》,聘请北京环安工程检测公司会同县住建局质监站、所属乡镇对上述住房进行了全面鉴定,对存在的问题房屋进行维修或重建,已全部完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第三,关于金融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制定了《化德县调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方案》,2019年12月9日,化德县包商村镇银行已将风险补偿金退回扶贫办,列入产业扶贫发展项目。

第四,关于医疗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县医保局已于2019年10月16日至25日期间,通过网银将贫困户缴纳的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资金全部转入其本人及亲属银行账户。

(四)落实整改责任情况方面。

16.上轮巡视整改情况,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混编混岗现象突出的问题。责成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对事业身份执行行政工资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执行行政工资的事业人员已全部转为事业工资。

第二,关于超编人员的问题。依据“零空编”管理规定,对全县编制资源进行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已消化超编人员30名,剩余57名超编人员,准备用自然减员、退休人员空出编制进行消化。

第三,关于草原破坏较为严重问题。省道208化德至康保段未批先建问题,自治区农牧厅已出具《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作销号备案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7.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包含2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两不愁、三保障”遗留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贫困户仍住危房的有33户、生活用电未达标29户、易地搬迁任务未完成105户、安全饮水未达标94户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第二,关于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经查实,65条疑点数据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1人,在2019年11月底扶贫动态管理中均作了妥善处理,对其中4人在系统标注稳定脱贫,1人做了自然增减,其余56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方案》中“八类人”不搞一刀切的原则,经研判予以保留。

18.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包含3个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产业扶贫项目落地迟缓的问题。一是对农牧产业化项目进行重新梳理,2019年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19项,总投资11054万元;拟争取2020年政府投资类项目8项,争取投资7834万元。二是规划建设了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15家企业已达成入驻意向。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程序,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和可操作性,目前全县入库项目177个。

第二,关于危房改造隐患突出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牵头对全县6个乡镇所有住房进行评定出具评定表,并做到县、乡、村、户四级留存。从2020年1月起,对全县6个乡镇农危改实施以来的农村房屋进行了再次核查验收。

第三,关于饮水安全的问题。在黑沙图村及友爱村安装了37台单户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运行良好,水质浑浊现象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对全县农村水质问题进行了排查,建设集中供水点16处、分质供水43处,实施分散式供水658户,切实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

经过四个月的集中攻坚,化德县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化德县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大兴学习研究之风,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理论水平,着力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从严履行县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相关配套规定,从严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彻底地整治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不能为、不实为等问题。以巡视整改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加强巡察监督和成果运用,强化震慑效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巡视整改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标“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推动主题教育常抓常新。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和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把从严管理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四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守好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加大招商引资,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准确把握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不断巩固扩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按照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xx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方案内容,仔细梳理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反复论证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推进落实整改。现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程学院围绕7个问题方面(处级单位不开展“在规范领导干部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问题整治)共查找出个问题,制定了项具体措施等。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理解的不深不透,缺乏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每周三上午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制度,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二是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研讨。

2、针对“领导班子抓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精力不集中,组织集体学习要求松,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必读书目学习;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完成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50学分以上、平均完成“学习强国"平台积分3000分;三是充分利用每周三教职工到校日,大胆抓、严格抓、集中精力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的理论学习;四是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我们都是追梦人”系列活动,举办“初心·使命”主题教育学院师生领学专场;四是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班子集体学习制度。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学校决策部署不到位,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想问题办事情只着眼于本单位既得利益、局部利益,缺乏长远发展考虑”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学期为全院或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着眼学院发展找问题、落实整改;二是认真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主动跟进学校整体改革思路,在大格局中找定位、定目标。

(二)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方面。

1、针对“思想观念缺乏前瞻性,坚持党管人才不到位,学院学科青年人才成长缓慢”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组织青年教师参观校史馆、蒋亦元院士工作室,身临其境感受东农精神、院士精神,强化青年教师的东农情怀;二是在学院层面召开人才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问题;三是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责任制,实行“院长—学科带头人—团队带头人”联合负责制,保证每一名青年教师都能进团队;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明确和凝练学科科研方向。

2、针对“工作中存在经验主义,对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具体推进措施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从关乎学院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整合力量,组织精兵强将,成立“双万”计划具体推进领导小组,千方百计努力使学院立身起家专业——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二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学习,院长参加“农业工程学科高峰论坛”,与国内兄弟院校交流经验,为“双万”计划积累先进经验。

3、针对“墨守成规,学院本科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中师资及投入不足;进取意识不足,学院科研基础研究水平不高,学科团队在指导和组织团队成员申报国家基金中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制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工程学院学科团队基金申报组织管理制度》,目前已经着手开始调研、起草文件;二是聘请行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实行备案制;三是聘请专家做基金申报指导和辅导报告。

4、针对“主动作为不够,领导班子对工程学院如何发挥自身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重要指示精神,为龙江“三农”服务抓的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方面责任意识不强,坚持警示教育长期化、经常化不到位”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主题教育期间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4人次,同学院新任中层干部、辅导员廉政谈话12人次;二是每月集中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每月一案》,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学习3次;三是在本学期开学初、新生报到日、教师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利用学院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办公微信群等方式,提醒全院干部教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

2、针对“由于学院短期内减少两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个别办公用房面积暂时超标”问题。

1、针对“为开会而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抓工作会议部署多,督办检查少”问题。

整改具体举措: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加强会前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精简下发文件数量,由院办统筹,严格压缩各类会议。

2、针对“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未能做到与学院实际有效结合,存在机械照搬照套、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部署工作留给基层“消化吸收”时间短、急于要结果”问题。

1、针对“同师生群众联系不密切,直接听取基层意见、了解师生群众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不够及时、全面,未能切实关心师生群众急什么、想什么、盼什么,未能有效地根据师生思想实际,答疑解惑,有的放矢做师生思想工作”问题。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报告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中央、省、市及区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工作部署,xx社区党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现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如下:

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三实三同”和“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为目标,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的要求,xx社区党委班子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头看”。

(一)专题学习情况。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情况社区党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严格遵守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五大禁令”及区委相关规定。

(三)“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

社区党委班子认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提出了23项整改落实、14项专项整治和12项制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党委班子成员、各工作部,并逐一抓好落实。截止xx年12月底,班子成员整改问题共30个,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社区党委班子及党员干部将继续围绕坚决反对“四风”,抓“7+4+3”、“六风一卡”、“五去五求”等,开展好社区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党建述职工作情况。

社区党委书记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花溪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花组通字„xx‟54号)要求,充分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述职材料,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的各项准备。

(五)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社区党委按照省、市及区要求,社区党委对照“三有”、“六统一”的要求,积极抓好落实,结合社区实际,建立群众工作站,指导桐木岭村建立群众工作室,切实服务好群众、解决群众困难。每月开展“道德讲堂”,组织、动员和鼓励辖区群众参与到“弘扬传统道德、凝聚向上向善正能量”的活动中来,通过讲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扬中华美德。

(六)加强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社区党委书记把整顿工作抓在手上,对桐木岭村党支部整顿工作亲自研究、亲自督促,每周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顿措施落到实处。并按照“五有”和“十个一”要求,以提高村干部尤其是村支书素质,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大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宣传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逐步化解了矛盾,提升了桐木岭村党支部建设水平,成功脱掉了“软弱涣散”的“帽子”。

为切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社区部份民生事项实行代办制和送上门服务,麻烦了党员干部,方便了人民群众。

1、合医代办。以前“合医报销”要经过7道程序,而现在农户只需将报销凭证交到社区全程代理点就行了,其余的6道程序全由社区工作人员代办,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农户款已进账,“麻烦了党员干部,方便了人民群众”。

2、“两提醒”服务。对到期需缴社保、医保的群众,主动打电话温馨提醒,方便群众及时缴费。

3、民生服务“十上门”活动。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将代办完的残疾证、居住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城乡低保、发放救济款、发放救济粮、发放衣被等十个项目,主动办好并送到群众家里。

(七)解决“民生十困”难题情况。

社区严格按照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及完成时限要求,在桐木岭村四组修建文娱小广场1个;在桐木岭村一组修建农灌沟渠,修建清水池、洗菜池、洗衣池各一个;为机械厂片区修理、修建排水沟550米,新建封闭式垃圾池12个、安装照明路灯100盏、配套环卫设施10套、为机械厂家属区安装防盗门51道;社区自己投入资金增加了机械厂片区环卫工人6名;协调市相关部门为机械厂、公租房片区翻修、平整道路600米;联系电影公司到九八五、机械厂、公租房小区播放禁毒宣传片等。

(八)实施信访维稳“一号工程”情况社区党委将信访维稳作为反“四风”“一号工程”,确保在发生信访的第一时间,维稳工作人员到位,与信访人员的沟通到位,做好思想工作,并不定期进行回访,传递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辖区矛盾多、情况复杂,特别是原花溪机械厂破产倒闭后,多种矛盾凸显。通过不懈努力,花溪机械厂退休职工增量上访群体、浪风关垃圾场周边桐木岭村民不稳定群体、凤鸣林场被征拆群体等都基本稳控;涉军群体今年未参加过多次涉军群体的聚集活动。

下一步,xx社区党委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的要求,继续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群众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了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于群组发【xx】1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主要工作,并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分工。要求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

(二)开展“回头看”,打牢基础。

在整改落实开始前,对照中央、省、市、县委前两个环节部署要求,对前两个环节工作逐项进行“回头看”,重点看了聚焦“四风”、查摆剖析是否深刻,看即知即改、立改立行是否见效,看专项整治、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看责任主体、推进措施是否明确。通过“回头看”找到了差距,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及时进行了“补课”,为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目标明确,措施得当。

按照中央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省、市、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内容逐项逐条抓落实,紧盯“四风”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制定整改具体措施。活动中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即知即改,立改立行,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肃的纪律,落实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彻底解决工作不作为、群众观念差,公仆意识淡薄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我局紧密结合实际,抓住“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责任到人,下大力气抓整改。

(一)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整改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确保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来抓,逐步予以落实,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积极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经过我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形成初稿,征求了县委第二十六督导组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切实提高整改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讨论,根据讨论情况,又对整改方案进行了修改,送县委活动办及第二十六督导组审核把关。并按照文件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在全体干部职工例行学习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得到了干部职工的认可。切实让干部职工明白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落实整改方案,确保实效性。

为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回头看”,深入做好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实。二是落实整改过程中,坚持上下结合原则,各部室和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各部室和个人进行解决;对各部室和个人不能解决的,由我局领导班子研究解决,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如针对群众反映的“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确保产业安全”的意见,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措施:1、统一规范了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主要是砍病树、防木虱、种无病毒苗,统一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宣传口径。2、加强了技术调查、监测工作力度。全县共建立了3个县级监测点,23个乡镇监测点,全面掌握全县柑橘木虱发生动态,指导果农防除柑橘木虱。3、加大技术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果园实地培训等多种形式做好乡镇果技员、果农的技术培训。提高县、乡、村技术人员诊断柑橘黄龙病的能力,指导全县果农柑橘黄龙病的田间识别、病树普查与清除。目前全县已开展了4期县级培训,培训乡镇果技员、果农870人次;基层培训18期,累计培训果农1700余人次。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沟通较少”的意见,我局开展了积极的整改措施:9月8日召开局班子会议,会上强调要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加强队伍管理和正规化建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利促进队伍和谐与稳定。局班子成员通过不定期、不定形式开展的谈心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增进感情、促进和谐。按照分工负责、分片进行要求,通过谈心进一步了解了大家对工作、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干部反馈的信息,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感情传导工作。在谈心谈话中,了解了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干部思想认识、情感意志方面的困惑,积极协调解决干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理解信任,增进团结友谊。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次,排查发现队伍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并解决1起,帮助解决干部思想认识、情感意志方面的困惑1起。目前,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14个突出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已经制订了整改措施,并已整改完成。

(三)针对“四风”问题,突出专项整治。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严禁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规用车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我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开展好分管领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有关工作的措施细化和组织实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实施步骤,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如在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自查“吃空饷”情况,对照编制实名制手册、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资料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情况,并及时将结果张贴公示;在开展果业油茶过度开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已对全县23个乡镇的果园生产基地进行摸底普查,建立了台账。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柑橘黄龙病病树的清理,针对全县普查出的不同程度过度开发果园面积合计约240亩林果业开发的果园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完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例如小溪乡小溪村邱炳华123亩果园去年因黄龙病树达到30%以上进行了全园清除,退果还林,重新种植了松树保持水土。

在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制定制度建设计划。

我局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把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计划。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前一环节作风制度建设进展情况,着力推动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二)完善作风制度体系。

按照制度建设计划所列出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进一步细化落实推进措施,围绕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完善追究问责机制等建章立制要求。一是对于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在整改时认真进行总结,制定好落实的保证措施;二是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认真总结经验,进行完善;三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目前,我局已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

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这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职工群众。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废、改、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新建、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三是狠抓正风肃纪。继续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干部职工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职工工作做细做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解决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班子的工作水平为着力点,坚持立改立行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加强服务型领导班子建设,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近期关于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有效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9月9日—11日,市安委办抽调专人成立检查评估组,由市应急局副局长刘方宁带队,对江北新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溧水区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检查组听取了各区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汇报,每个区抽取3—4起事故卷宗资料,核查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等情况,并与10家事故相关单位员工座谈交流。

本次“回头看”工作将持续1个月时间,市安委办对全市2017—2019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市级调查处理的2019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各区安委办对区级调查处理的2019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各级各部门通过检查评估涉事企业及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落实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涉事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属地政府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督促事故企业、同类企业彻底整改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推动各行业领域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10日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对近5年120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省(区、市)接到任务部署后,高度重视,浙江等省份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落实,省级安委会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积极调动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力量,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确保了“回头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回头看”工作组分别到事故发生地、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整改措施落实、事故教训汲取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以及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追责问责、涉嫌刑事犯罪人员处理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随机抽查了同类企业。截至2020年9月底,“回头看”工作涉及的28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现场评估工作。截至10月下旬,相关地方全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了本地区“回头看”工作报告。

总体看,各地党委和政府结合重大事故教训吸取和整改措施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河北、辽宁、江苏、四川等地还以本次“回头看”为契机,主动延伸工作,同步部署开展了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扩大了“回头看”工作效果。同时,各地通过“回头看”共发现了工作落实中的293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399项工作建议。

一是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地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回头看”工作为抓手,把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回头看”工作重要任务,着重检查事故发生地区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三个必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有力督促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类企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切实深入践行。

二是及时发现并交办整改一批具体问题。通过“回头看”,各地重新检视工作落实成效,对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到位的具体问题,以“点对点”方式向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反馈,如四川省在“回头看”现场核查结束后,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宜宾市、达州市、泸州市等地市安委会进行了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也就“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交换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堵塞缺漏。

三是查找出安全生产面上的差距和不足。“回头看”对相关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整体状态作了“透视体检”,查找出了面上存在的差距不足、工作痛点。如,天津、河南等地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物流仓储等行业领域,深入检查评估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一批诸如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细、部门监管合力不够、基层事故调查力量薄弱等突出典型问题“水落石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得以显露。

四是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提高。各地结合“回头看”工作,系统梳理了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判决情况、跨地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情况等方面问题,深入分析导致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规范的原因,找到了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行衔接、完善跨地区事故联合调查和问责机制建设、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压缩办案时间等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目标方向,提高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回头看”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重经济发展、放松安全的倾向有所抬头,如辽宁省个别地方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存在对事故责任企业“关心照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降低标准或要求不高的情况,有的企业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即准许投入生产经营。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严不起来、落不下去,没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短时间内重蹈覆辙,如山西省间隔33天接连发生临汾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太原“10·1”火灾事故两起重大事故,体现出相关地区没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举一反三抓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思想认识、工作站位和安全红线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三个必须”认识和落实上有偏差,存在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如天津在“回头看”中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以下的既有建筑物改建装修以不需备案为由,不纳入行业监管。有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动真碰硬,回避矛盾,如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黑龙江省鸡西市自然资源部门存在未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行政处罚问题,相关单位至今未受相应处理。有的地区跨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监管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不够等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难以突破解决,如浙江省水上安全监管中港航、渔政、海事、海警等部门缺少联合执法;部分地区交通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审批许可把关不严、日常监管宽松软。多起重大事故出现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把关层层失守情况。如,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中,多个审批部门审不出造假材料,几个部门许可审查挡不住一个没有“准生证”的违法建设项目,酿成29人死亡的事故;造成29人死亡的山西襄汾“8·29”农村饭店坍塌事故,该饭店未经审批多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执法宽松软也是一大顽疾,如,2020年4月15日,吉林松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但从地方政府到监管执法部门都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货车载人重大风险隐患长期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直至10月4日又发生货车载人同类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当事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束手无策;造成恶劣影响的2019年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处罚中,相关部门至评估时仍未吊销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管理基础不牢。通过对各地“回头看”情况初步分析发现,多地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隐患突出,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安全基础不牢。如河北省在衡水市2019年“4·25”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后,加大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但2020年1至8月,全省建筑业仍发生事故19起、死亡24人,占同期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2.8%、57.1%;四川省宜宾市2019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466.7%;江西全省非煤矿山96%以上为小型矿山,尾矿库368座,其中“头顶库”57座,待闭库销号尾矿库数量较大、情况复杂;省内小煤矿、小化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上述问题虽然出现在各个“点”上,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研判分析全国“面”上的趋势规律,以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稳定安全生产局面。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方面。

一是跨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不顺畅。在多起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中,政府与司法机关协调落实工作不顺畅,跨省工作衔接不够等问题突出,存在公安机关抓捕后诉不出去、检察机关诉了法院判不下来的问题。如,福建漳州2015年“4·6”爆炸着火事故和2016年“12·20”商渔船碰撞事故,有关部门意见不一,几年不见结果;有的重大事故调查未邀请外省参加、未进行工作协调,报告的处罚建议却指定外省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致使事故结案后有关人员责任追究长期难以落地,严重影响了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事故调查工作力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突出。当前,基层事故调查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工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比较普遍,致使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不清晰不透彻,性质判定把握不准确,重问责轻教训吸取、轻防范整改,有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甚至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评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肃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能轻轻放过,再拖成陈年旧账。特别是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整改未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登记上账,逐一查明未落实原因,对应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坚决整改、闭环消号。对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全面分析“回头看”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问题,对高危行业领域固有风险不能片刻疏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丝毫松懈,要抓住本地区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对发现的立法滞后、部门联动不够、监管疏漏等问题,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狠抓落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河北公司、高新热电2016年工作会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的工作要求,发电运行分场党支部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通过自己查、领导点、集体帮等途径,我支部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规章制度,认真查摆“看认识是否到位;看是否勇于担当;看是否从严从实;看是否促进当前工作;看职工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1、对于新形势、新发展宣传教育不全面。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当前复杂形势和市场经济与信息化条件下,社会上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对队伍的影响不断增加,党员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加,支部对此宣传教育存在不足。

2、工作布置多检查少。

支部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问结果,很少督促检查完成过程和质量。只懂分管业务,对分管以外的业务参与少。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3、深入基层走访不够。

因为主抓生产和安全工作,琐事比较多,人员比较少,大多数时间抓生产工作,对生产一线走访不够,没有拿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全面广泛的走访和听取意见,使自己对职工思想动态的把握上不够全面。

分析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对新形势教育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对相关业务工作及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工作中安排多,抓落实少,标准要求不够严格。

1、通过“三讲一课”的开展,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学习中充实自我,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在时间、内容和效果上狠抓落实。

2、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更深层次、更好的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思想、工作上的不适应,积极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和薄弱环节。坚决破除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陈旧观念,破除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的保守心态,破除自我封闭、不求进取的狭隘思想,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改革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3、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4、尽可能多的下一线与职工谈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积累经验教训,多做事情,增长见识、总结教训、积累经验,多实践具体工作,要做到胆大心细、做事不慌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0号)精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9月1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0)35号),明确以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安排“回头看”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向好,以从严追责为抓手,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延伸到近五年以来所有一般和较大事故。

2015-2019年,自治区共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2015年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2016年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9月25-29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管理厅、发改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成立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评估组赴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开展现场检查评估。

(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中有2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中有3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司法机关判决,两起重大事故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人员6人,其中: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2.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重大事故中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28人,其中: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3人。经调阅相关资料证实,管理权限在自治区范围内的24人全部落实相应处分,其中1人受到党纪处分,23人受到政纪处分。

3.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事故共计应对单位罚款1697.99845万元,对个人罚款21.1194万元。经查证,目前,实际收缴单位罚款340万元(全部为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单位罚款,莎车县天利煤矿于2016年9月被当地政府依法关闭淘汰),收缴个人罚款17.1199万元。

通过现场检查、座谈问询、查阅有关资料,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基本上能够依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建立相应制度,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专项评估报告。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自治区制定《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明确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自治区党委印发《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责任、权利,推动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各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系统构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事故追究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建立实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月安排3-4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近一年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情况。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15年,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将修订《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2020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三)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制定《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在线审批。印发《关于规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口。明确非煤矿种的最小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严格关停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2016—2019年,自治区累计完成关闭和退出煤矿161处、产能1899万吨/年,已全面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签订的“十三五”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自治区出台了全国唯一一部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监管手段、保障措施,建立完善了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治理、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2014-2016年通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治理了69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区域,突出典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全区共处理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784174万起,责令停产停业3085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56家。

(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自治区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指南,把风险管理责任贯穿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过程。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绘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监督企业建立危险源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实现执法抽查事项标准清单化。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11.9消防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对安全生产进行多渠道、高频度宣传,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2016年,对40处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37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制作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400张,向全区煤矿企业免费发放,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九)积极推进科技兴安。自治区建立了安全科技创新工作联系机制,将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科技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印发实施《自治区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工作,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

通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虽然绝大多数问题已落实整改,但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客观存在。

一是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多地依赖政府的安全督查检查来替代自身的风险和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工作落的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紧、企业松的情况,没有真正地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理论水平不高,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熟悉,存在一知半解、凭经验抓管理等情况。

三是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扎实,抽查的部分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的目的、任务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四是部分地方政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上有差距。通过检查发现,我区安全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欠缺。

五是事故查处机制不完善,对于跨省级区域追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缺少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此次“回头看”工作为契机、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强化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下大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安全生产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红利”服务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二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把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坚持“防”字当先,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特别是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风险领域、风险环节进行摸排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坚决把风险隐患排除在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四是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坚持把严格监管执法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严处重罚、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且不落实管控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责、联合惩戒等上限顶格处罚,坚决不手软、坚决零容忍。要严格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认真检查评估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震慑警示、改进提高,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五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各级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在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全方位、广覆盖的安全监管组织保障,推进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六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决好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安全排查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壶关县委办公室《山西省档案局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室函〔2023〕8号)文件要求,我社仔细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我社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状况汇报如下:

档案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档案完整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我社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我社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详细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办公室详细负责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当开展。

二是根底设施方面。我社现有文件档案室和人事档案室两间,档案柜共50个左右,全部档案室均进出门上锁。三是治理方面。机关办公室年终对本机关的文件、材料等进展收集、整理和归档。文件档案室归机关办公室治理,人事档案室由机关人事科治理。

一是加强档案治理工作,加强对档案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视;

二是对档案室开展常常性检查,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三是对破损档案进展更换档案袋。

安全事故报告

校园,传承着社会的文明,校园,营造着学生的健康和快乐,播种孩子们美好的希望。原本让大家放心的地方,可就在最近几起校园安全事件中,激起了学生和家长的恐惧,更让学校和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中更要花大量的精力去为师生的安全去宣传去防范,以至于让整天忧心忡忡的学校领导和教师把原本教学交流的时间变成了校园安全的担忧话题。(不是说学校原来没有注重校园安全的宣传和管理,也不是说学校校园安全不重要)如果只是长期让学校疲于校园安全的排查、防范,对于各方面都是薄弱的农村小学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同时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我们周围的环境倒底怎么了?为什么校园安全事故如此频发?确实,随着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落实,整个社会面貌出现了很大的改观,但不容忽视,现在的社会治安问题仍相对复杂,社会中仍有不和谐的现象发生,有的甚至危险延伸到了校园。

多起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也看出我们的学校和幼儿园,存在诸多安全管理的漏洞。作为学校,首先要明确当前保护好学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要切实增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将学校专职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必要的保卫器械配备到位,尽快将学校周边安全警示标语等各类安全设施设置到位;要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严格执行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周边治安信息、特殊人员信息、外来流动人员信息的分析研判,牢牢掌握主动权,对各种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阻止、早处置,与此同时学校在相应的时间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家长和学校也应教导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样一来学校和家长的严防,才能营造一个较为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才能有助于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维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虽然学校的安保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很大程度上只能治标性的防范。对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各种因素,作为各级政府,应在校园安全建设工作中发出自已的最强音,只有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坚持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其中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记取。现在各级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城市和镇级中心校的校门口已出现了警察的身影,这无疑给犯罪份子以震慑。那么农村小学呢,编制本来就少,有的学校甚至连校长的教学都十五六节课,如果还要由学校组织教职工成立门卫,组建护校队,而政府部门只是下发文件,那么以后农村小学这一薄弱环节就是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保护作用也就大打折扣。在校园安全建设工作中,政府各级部门的声音和实际行动的支持还应惠及农村小学。

当然,在社会各阶层严格做好校园安全防控工作的同时,应当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创新对重点监控人员的社会管理方式。应当说一个社会的进步,不仅仅是靠科技来改变,还要靠人内心的爱和善来改到现实。回过头来想一想,五一节前的校园安全事故中除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是宣传部门所说的“精神病”外,其余4起案件中的行凶者都因工作上的问题在单位有过申诉或和信访部门打过交道。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也有可能是个老上访者。可是这些弱者,为什么向手无寸铁的孩子举起了屠刀?究其这些问题的方方面面,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社会弱事群体有的时候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心中的抑郁无法排解,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也是诱发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那么整个社会和各级部门就是正视矛盾,暴露矛盾,以公平正义的渠道解决冲突矛盾,努力为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营造和谐的氛围。

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关注的工程,因此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就显的尤为重要。在发展中,政府无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强大后盾,政府这只盾编织的越牢固,校园也就越安全。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程名称: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

二、施工单位: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三、事故过程:3月29日上午9时20分,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20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处理情况报告

2012年12月15日夜班,跟班矿长叶大刚、杨学斌、采面安全员张永亮,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接班后就在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打带扣,在一点半钟时皮带还没修好的情况下,机修工正在操作,皮带工张召明就打点通知皮带司机李从元开皮带,把机修工张本德的右腿绞伤,现已入院治疗。

二、事故追查。

1、主管运输矿长杨学斌对工作不负责任,机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没有到现场监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现场监管不到位,(当时杨学斌在液压泵站,主、副井无人施工),造成了这起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

2、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安全意识差,在维修皮带时没有挂安全警示牌,未把开关闭1。

锁,就开始作业,属违章操作,导致张本德右腿绞伤。

3、皮带工张召明,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对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机修工在维修且机修工、安全员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带维修还未完成,就打点通知皮带机头司机李从元开机启动皮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1、主管运输矿长杨学斌对工作不负责任,机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带,没有到现场监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现场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在本班多次发生烧毁电机、磨断皮带等事故,对跟班矿长杨学斌的工作态度和表现,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給予跟班矿长杨学斌罚款200元处理。

2、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安全意识差,在维修皮带时没有挂安全警示牌,未把开关闭锁,就开始作业,属违章操作,导致张本德右腿绞伤。对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的违章操作,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平时工作比较积极)对机修工张品德、罗仕亮給予每人罚款100元的处理。

3、皮带工张召明,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对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机修工在维修且机修工、安全员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带维修还未完成,就打点通知皮带机头司机李从元开机启动皮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念其追查事故时态度良好,诚恳认错,并写了安全责任保证书,如在违章、违规矿委会将给予开除矿职,本人无二话可说。对其皮带工张召明工作态度和表现,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对皮带工张召明罚款500元的处理。

四、事故教训。

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通过这次事故,大家要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要靠大家齐抓共管,才能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2012年12月16日。

安全事故报告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事故调查组x年x月x日。

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xxxx火灾是20__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xx火灾已经过去,可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之后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职责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xx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本事,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经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构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职责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很多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1、午时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此刻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之后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掉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xx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xx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xx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xx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xx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职责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xx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供给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供给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xx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xx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xx”1115”异常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十分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xx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终再到安源路。

2、xx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职责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很多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xx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证明这起事故的职责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此刻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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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

建设部:

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xx]61号)要求,我厅及时转发部里文件,并对全区危旧房屋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近几个月以来,全区全面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厅接到建设部文件后,厅领导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在家主持工作的吴龙副厅长和分管副厅长余向东同志对此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25日,我厅以内建房字[20xx]92号文转发了建设部的通知,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检查发现的危险房屋整改完毕,以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房屋产权人自查、自报、自改,然后在6月15日前,由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最后在7月15日前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各盟市接到通知后,普遍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在产权人自查、自改基础上,采职逐片检查、分类进行的方式,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校舍、居民普通住宅进行了检查。为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一些旗县市突破常规管理模式,从工作出发,采取了一些积极高效的工作措施,如xx市在红城晚报上刊登自查申报公告,收到了良好效果。

从7月上旬开始,在各盟市基本完成安全检查后,我厅由分管厅长挂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牵头,组织质量监督、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前住xx市、xx市、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等4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对危旧房屋整治改造情况进行了抽查。

通过房屋产权人自查、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自治区建设厅抽查,全区共检查发现危险房屋建筑面积188.3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0.57万平方米,各类校舍56.17万平方米,居民住宅107.06万平方米,生产用房8.89万平方米,其他类型房屋5.63万平方米。

(一)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是抗震八度设防地区,因此近几年新建房屋基本没有发现安全隐患。但由于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旧房改造步伐缓慢,一些建成年代久远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平房仍在使用,有些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使用人因房屋陈旧不愿购买的危旧直管公房,由于维修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大面积改造。

(二)旗县市的中小学存在危旧校舍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三)困难国有企业的.生产厂房、职工住宅存在年久失修的问题,企业已无力解决维修资金。

(四)个别单位对房屋安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尚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五)部分公共娱乐场所还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

(一)各地根据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房屋鉴定结果,分别作出了观察使用、改变用途、责令限期加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整改措施,并及时下达到房屋产权人。

(二)根据检查、调查情况,各盟市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进行了全面摸底,制定出了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分批分期进行整治改造。

(三)各地以检查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危旧房屋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度、跟踪监管和住房回访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日常管理。

(四)加快发展廉租房建设,使其真正发挥解危解困作用。

(五)向教育、消防等有关部门建议,争取维修资金,加快危旧房屋改造步伐。

特此报告。

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

省环保局污控处: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环发[××××]×××号xx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xx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省环保局污控处: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环发[××××]×××号xx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xx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全市××县区环保部门下发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号),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xx省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两个《紧急通知》精神,以xx水污染事件为前车之鉴,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确定重点,抓好落实。在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全市××县区环保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工作组加大对居民集中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xx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重点清理检查,确定了检查重点和内容。截止到××月××日,全市共出动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人员×××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家,检查城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处。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炼铁厂×个,停产治理企业××家(其中:造纸行业×家;铅锌洗选矿行业×家;化工行业×家),检查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处。

(三)制定预案,落实制度。一是检查落实了全市××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和指导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制定了企业与县区级环保部门、县区级环保部门与市级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一)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少数企业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企业环境污染设施治理,情愿接受处罚也不投入经费加强治理。

(二)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过于老化,长期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矿石采选行业,基本上都建在主要河流沿岸,污染治理设施防渗漏处理工艺不彻底,污水渗漏严重,长期下去,有可能对河流沿岸及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严重污染,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个别县环保部门客观上由于人少事多,交通工具不便,对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查找问题上还不够彻底,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企业业主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毫不迁就,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特别是对xx河等几条主要河流沿岸的'矿石采选行业、化工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彻底根治,下大力抓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确保河流沿岸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是县区环保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吸取xx水污染事件的教训,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防患于未然。对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还没有检查到位的企业,还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积极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出谋划策,对既不接受整改建议,又拒绝进行整改,继续违法排污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做到不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