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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8 06:02:57

读后感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对话,通过文字交流对作品的观点和主题进行探讨。以下是一些读者们为作品撰写的读后感,通过他们的文字,你或许能发现更深层次的意义和感悟。

鲁迅作品的读后感

假期中适当地读一点鲁迅的文章并无坏处,至少可以培养一种民族精神,或者一股战斗力。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下,最终还是选定了《药》,一部百读不厌的作品。

整部作品里面弥漫着诡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小栓因为得了绝症所以要吃人血馒头,恰逢一个革命志士夏瑜被处决。小栓吃到了人血馒头,可是还是死了。同样的下场,小栓的墓上只有荒草野花,夏瑜的墓上却有一个美丽的花圈。

他们不过是清贫的老百姓,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不幸的是小栓得了病,这对全家都是个灾难性的打击。身为人父,老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栓就这么死去,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去救他。他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只能选择人血馒头这一迷信的方法。他去给人家送钱的时候,怀揣的那几块大洋,可是饱含着心血和体温呀!这是救命的钱!这对于这其中的辛酸、无奈、痛苦,又有谁能了解?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怎能不疯狂?怎么还能理智!

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华小栓死了。

夏瑜死了。

华夏,也要死了吧。

这句话在当时并不是玩笑之言。

那个时候的人们愚昧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社会环境也黑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革命志士一个接一个地牺牲了,人们却丝毫没有什么改变。这样的华夏,这样的中国,还有什么生路可言么!

如果问秋瑾的牺牲换来了什么,那么我觉得,我们换来了《药》。鲁迅先生用超凡之笔写出了《药》,这味《药》太震撼了。

可是,能被医好的人有多少呢?又有多少的人病入膏肓仍不知其病理呢?恐怕,这之间的差距没有人知晓。那些革命者太孤寂了,太悲哀了。他们为了群众去牺牲,却落得这么惨痛的下常群众因为愚昧,竟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

太悲哀了。

倘若人们觉醒,那么华夏必将复兴,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

希望在历史的警戒下,所有人都绝不要再变回那个时代的怪物。

绝不。

鲁迅作品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有一定背景的——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辛亥革命的成果。所以有无“辫子”就成为了这个特定时期立场的标志。一些自认为有识之士便把辫子盘起来,顶在头上。当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风波上演了。“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

夏瑜是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鲁迅作品的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晚年,也是重病在身,不知在那样的时刻,回忆是怎样的一番滋味。《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超凡脱俗。

看了这本书后,童年的点点滴滴浮现在心头。儿时的所有,远去后再次品尝,似乎也只是“不过如此”。沉淀在那个名叫“岁月”的'时间里,一切都会像陈年老酒般甘甜。鲁迅先生的儿时丰富多彩。百草园中的老树、小草、野花便是他的朋友。他还坐在枝头吃野果,虽然启蒙老师对他严厉,但也改变不了他的幼稚天真。

鲁迅先生儿时是长妈妈一手带大的。长妈妈是个不完美的人,出生在农村,身上带着迷信、无知、粗鲁等种种缺点,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敬佩和思念,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个“真”字。写真事,表真性,诉真情罢了。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引起了我们的共鸣,才会让我们觉得鲁迅先生儿时的生活充满真意。

童年已然远去,一去不复返了,不如在生活中乘风破浪,让往事在回忆里波涛汹涌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

今天,我偶尔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鲁迅厌恶潦草字》。鲁迅先生经常受到青少年的来信来稿。而当他看到“神仙认不得”的潦草字时,不得不戴起眼镜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看了三遍五遍还不明白信上或稿件上写了些什么。当他看得烦躁起来,也会大发牢骚的。

是呀,时间是最宝贵的,一个人不能因为赶时间而写出满纸龙飞凤舞、“神仙认不得”的字,让看你文章的人白白消耗许多时间。鲁迅先生说得好,他说:“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实际上,胡乱写字,还会给自己无端地带来很多烦恼。我们班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鲁迅作品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之后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构成的那个完美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构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齐的。这就构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经过抒情的语言就能够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前几日抽出时间阅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读完文章后发现,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充满世俗气息的日常生活。

通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描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例如先生帮作者萧红点评穿衣、先生爽朗的笑声、先生家里的衣食、曾经夜晚路过坟地的经历等等。

文章的开头就颠覆了以往的鲁迅形象,“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短短几句描写,就塑造出了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跟先前我们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作者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生活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文中多次提到了鲁迅的笑声,比如作者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这是一种多么温馨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景致啊。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出门就走”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全文平平淡淡,没有特别夸张,但却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习惯动作,勾画出一个独一无二、鲜灵生动的“有温度的鲁迅”。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严格地要求着别人,同时严格地约束着自己,但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知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严肃的鲁迅,又可以通过阅读《回忆鲁迅先生》了解一个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会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会和年轻人开玩笑,同样享受亲情的有温度的鲁迅。

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作品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鲁迅作品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使这个社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

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完美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先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此刻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齐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齐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齐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齐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以往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此刻,我想恐怕仍是仅有我们两个人明白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我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齐,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我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应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我的秘密封存在自我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齐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此刻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能够由自我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的确,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作品的读后感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头上碰得肿了一大块的时候,去寻母亲罢,好的是骂一通,再给擦一点药;坏的是没有药擦,还添几个栗凿和一通骂。衍太太却决不埋怨,立刻给你烧酒调了水粉,搽在疙瘩上,说这不但止痛,将来还没有瘢痕。”衍太太看似十分好心,可烧酒是烈性的,不但不能治伤,还会使伤更重。衍太太还教小鲁迅偷东西来卖钱:“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鲁迅作品读后感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仅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非常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

鲁迅作品集读后感

“至于这五年以来白话文学的成绩,因为时间过近,我们不便一一的下评判。……但成绩最大的却是一名托名鲁迅的。”胡适先生曾这样说道。或云:鲁迅先生的作品是用刀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木上的。或云:读鲁迅先生的文章给人一种很遥远,虚无缥缈的感觉。吾云:读鲁迅的小说,你走进了,它就离你很近,你走远了,它就离你很远。

在《鲁迅小说全编》里,我到过很多地方,到过“故乡”,到过“鲁镇”,到过“京城”,到过……。把这些个地方发生的事穿在一起,像是天然珍珠项链。现在,我就让它们大珠小珠落玉盘。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鲁迅作品读后感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仅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异常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我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我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我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我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我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我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网友投稿]。

鲁迅作品读后感

他,以笔作枪,与敌人奋战一生,他弃医从文,拯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作品使那些迷惘的人们找到了方向,给予人们精神力量。他就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用日记的形式写了大哥连同别人吃我,世人吃人的事情,折射出封建制度“吃人”的“仁义道德”,对人们的迫害和剥削。孔乙己,一个穷苦的读书人,终身贫困潦倒,唯一一个穿着破旧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每次他的出现,都会成为别人的笑料,那孔乙己的名字来源——“上大人孔乙己”具有强烈的嘲讽意味,证明了作者对儒家思想的不满同时也写出了清末选官制度对人们身心额摧残。《故乡》中的杨二嫂,尖酸刻薄,充分反映看当时人们的愚昧和生活的艰辛。闰土当年的机灵可爱已不复存在,变得麻木,一声“老爷”令他们之间的关系疏远,隔上一层薄冰。水生和宏儿的表现却又让作者看到期望。经过这篇文章,作者表达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以及对新生活的向往。

《父亲的病》中作者将中国的孝子们与西方相比较,写父亲死时,我不停叫喊而后悔、愧疚,觉得这好似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写出我对封建礼制的不满。

《祝福》中的祥林嫂,被婆婆卖掉,给自我的第二个儿子娶进媳妇。男人死后,再次回来做工的祥林嫂却变得麻木不堪,从前比男人还勤快能干的祥林嫂却已消失不见。

《药》中夏瑜等人革命被杀,而华老栓却听信于别人,找人要药——占有革命人鲜血的馍。证明当时华夏人的愚昧无知。可最终华小栓却也难逃死的下场,有了两座坟墓,夏瑜的坟墓多出了一圈红白的花。表现出作者对革命人的赞扬期望唤醒当时愚昧的人们。

鲁迅先生原是医生,为人们消除肉体上的痛苦,可是他又弃医从文,为的是唤醒那些麻木而愚昧的人,解救他们的思想,给予他们精神力量。鲁迅先生批判黑暗的社会,讽刺现实生活,他的作品是我们要读的,是我们值得读的。《藤野先生》中“清国留学生”的形象让鲁迅先生倍感厌恶。而藤野先生对鲁迅先生的不倦教诲,让鲁迅先生感激不已,他期望新的医学传入中国,拥有伟大的人格。而藤野先生的行为也讽刺了那些清朝的所谓“正人君子”。

在《五猖会》中,“我”满心盼望着东关的五猖会。最终到来却在出发前被父亲叫去背书,使“我”兴致全无。文章的最终一句,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件事情的困惑不解,更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扼杀儿童期望和欢乐的不满。

活无常被人们所爱戴,他好心暂放癞子还阳半刻,让其与家人相聚,却被阎王以为是得钱买放,将他捆打四十。折射出当时社会的黑暗,还有当时社会扳不动的封建礼教是那么的不近人情。违背封建礼教的人会受到社会的批判,会被碾压被唾弃。而人们喜爱无常,也说明了人们期望能有公正的裁判,向往公平的社会生活。

鲁迅先生是我们公认的文学家,他的作品隐藏着唤醒人们的清泉,有着助人们突破封建束缚的精神力量,有着打开新思想大门的钥匙。他作品中的思想至今仍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忙,所以让我们一齐享受鲁迅先生的作品,让鲁迅先生的精神在我们心里发芽滋长!

鲁迅作品读后感

早上的花,晚上来捡。就好比鲁迅先生到了晚年,才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既有对小时候的回忆和怀恋,也有对社会的批判。

这本书里,令我印象很深的是《五猖会》五猖会是使除了过年过节,孩子们最喜欢的节日,可是在这天,鲁迅却被他的父亲强制的要求背书。

旧社会的教育方式,约束了孩子的童年,禁锢了他们的思想,抹杀了孩子的天性,而现代的教育方式更令人发指,在父母中,一个过分严厉,一个过于宠溺,这两种中国式教育,是一大通病。

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固然是好,但只注重结果,却不在乎子女的感受,学习要的是兴趣,强制性的学习可能只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放纵孩子,一个小小的错误,也许就是长大后犯罪的征兆。《朝花夕拾》带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反思,孩子们的天性不能够被泯灭,教育不能是强制也不能够不作为。

就像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到,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在那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还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读着这段文字,仿佛看到了鲁迅先生心中的童趣,天真。在百草园的他,能够听阿长讲故事,能够和小伙伴一起开开心心的玩耍,但画风一转,三味书屋确是安静,严肃的.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头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在三味书屋里,总是要放开喉咙读一阵书,不能够问好奇的,不该问的事。不能够背着教师偷偷去玩,每一天都要背书,先生呢,也总是拿着一条戒尺。

《藤野先生》这一篇中,记录了作者在日本留学的生活,他在日本收到了其他同学的歧视和侮辱,但藤野先生却是一位善良,严谨,正直,没有任何民族歧视的人。这位藤野先生是鲁迅一向尊敬的对象,他在文中也说到了,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名字,并不为许多人所明白。我们也要拥有藤野先生那样的品格。做一个真正有格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