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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8 08:18:43

公司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持续盈利、提升股东价值以及承担社会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资金管理手册,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公司设备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规定,结合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油田公司”或“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物质技术装备、设施、装置、仪器、试验和检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计划与购置、安装与调试、使用与维护保养、用油与用水、维修、改造报废与更新、闲置设备的清查与封存、余缺设备的调剂、档案资料管理、安全与事故管理、节能环保、教育培训等。

第五条设备管理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标准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及时更新、果断报废,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第六条设备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五个结合”的原则。

(一)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二)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三)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五)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条例,应用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成果,逐步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达到设备寿命周期长、费用合理、综合效能最高的目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动力装备部门是设备综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油田公司是一级管理网络,设备管理职能部门是动力装备部,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并且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生产计划部的检查和指导。

(二)各单位为二级管理网络,动力装备科(或者机动安全环保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是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的检查和指导。

(三)各队(站、车间)是三级管理网络(以下简称三级单位),应当明确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队长(或站长、主任),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动力装备科(或者机动安全环保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四)各工段(区队、组)为四级管理网络,应当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一)动力装备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在油田公司领导下开展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并指导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

2.围绕油田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制订设备管理的工作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

3.负责编制油田公司的装备发展规划,审核重点设备的更新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4.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的原则,在搞好前期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审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5.负责大型专用设备或大批量设备的调研、选型、验收、交接和安装调试工作。

7.负责油田公司的设备修理管理工作,审核重点设备的检修计划,组织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本着设备维修专业化协作及优胜劣汰的原则,负责组织考察确定油田公司维修网点。

8.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10.负责制订油田公司动力装备检查评比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活动。

11.组织开展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12.组织推广应用现代化的设备管理方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3.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有关设备管理信息、报表及考核指标,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4.参与基本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各单位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1.在本单位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并指导各队(站)设备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根据油田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开展年度设备目标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分析、有总结。

3.详细掌握本单位设备数量及技术状况,对本单位各种设备需求数量进行细致测算,科学合理地制定设备新增及更新计划。

4.负责本单位新购置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试运行等技术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并且监督执行,同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规程进行修改。

6.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合理编制设备修理计划,监督设备修理质量,审核设备修理费用,开展设备修理综合分析,年末完成一份本单位设备修理材料价格、工时价格、修理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的修理评价综合分析报告,为下一年度设备修理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7.负责制订本单位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及统计上报工作。

8.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9.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的技术鉴定、处理和上报工作。

10.负责新购置设备质量及设备修理质量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提高产品质量和修理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11.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油、水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拨工作。

13.组织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节能降耗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4.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细则,并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活动。

15.负责制订单位设备管理的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指导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工作。

17.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设备管理信息、报表,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8.参与基本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动力装备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并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且保持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岗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不同专业,设置设备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设备改造与报废更新管理、设备油水管理、设备修理管理、设备使用管理、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管理、设备基础资料与信息管理等岗位,并且根据不同岗位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且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应当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采用以预防维修和状态检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四条按照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应做好新增、配套设备的调研、计划、选型、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配置应当综合考虑集团及油田公司管理规定、原油产量、开发区域面积、综合含水率、油井深度、采油井口数、原油物性、生产组织运行方式、现有设备状况及机构设置等因素。

第十六条在设备选型购置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能够适应油田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

(二)可靠性、经济性和维修性好,结构合理,零部件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备件容易采购。

(三)技术上先进,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并且能够满足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设备型号尽可能统一,以便于管理。

(五)特种车辆应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已公布的产品。

(六)经过油田公司试用性能良好的。

第十七条在购置或更新改造主要成套生产设备时,应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计划、动力装备、财务资产、物资供应、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以实现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第十八条动力装备部门对新引进设备应当组织调研、考察、选型及技术谈判工作,并负责提出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要求。进口设备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备件,设备到位后,应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技术资料应组织翻译消化,对操作人员组织培训,在索赔期内完成安装、调试,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动力装备部门应当组织对本公司自制设备设计方案的审核及设备制造完成后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条对于生产建设、安全技改措施项目等专项费用中配置的设备,包括非标准设备的设计、选型,应当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中优选。技术经济论证及验收工作必须有动力装备部门参加,从设备试运行开始建立设备档案,项目移交后,能够使设备管理与维修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油田公司的设备计划与购置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应于每年的8月30日前,向公司动力装备部申报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并附详细的计划编制说明。动力装备部根据油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备报废情况及装备配套方案,编制油田公司设备购置建议计划。

(二)油田公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实行分级分步实施。

1.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下达后,根据《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需公司招标的设备,由公司动力装备部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并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动力装备部报物资工程项目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动力装备部按照招标会议纪要下达《设备购置通知单》;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动力装备部门根据会议纪要和《设备购置通知单》组织签订商务合同、技术协议。设备到货后,动力装备部门与相关部门,按照商务合同和技术协议共同验收。

2.各单位自行招标采购的设备,须报动力装备部核准或备案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

(三)非标准设备及专项工程项目中的设备(包括注水、电力、环境保护等),由实施单位编制设备购置技术文件,报公司动力装备部审查、计划部批注工号后,按照正常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四)新组建单位的设备购置,由本单位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经动力装备部审查,报公司批准后,按照正常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设备,应当经过动力装备部呈报油田公司批准后,按相应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六)非生产性设备的购置,应当在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前提下,从严把关,严格控制。各类小车、办公及宣传等控购设备,应报请集团公司批复后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引进设备的购置,在购置前应当进行考察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大型、成套设备由油田公司组织考察论证;其它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察论证。

第二十二条油田公司对所购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对重点设备和大批量采购的设备实行现场监造、验收。凡是没有经过验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第二十三条设备的验收,按照设备的价值、性能及操作难易程度进行。

(一)新购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组织验收,并按照规定内容填写“设备验收单”。在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车辆使用相关手续,并将购车发票及相关票据交财务资产部门挂帐。

(二)大型、进口设备的验收,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动力装备部、物资供应部、档案馆、使用和供货等单位进行验收,并确定好试验单位及负责人,做好试验记录,确保在索赔期内追回赔偿费用。

(三)其他设备的验收,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组织。

(四)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由动力装备部、物资供应部、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共同验收。

第四章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二十四条设备在安装施工作业时,必须有设备管理部门的参与和认可。

第二十五条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实施。实施中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经过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包括:空载试验和负荷试验。试运行前,应当指定操作人员,熟悉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验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十七条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动力装备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验收,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第五章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执行。

(一)应当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严格执行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防止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做到专机专用,严禁把特种设备当作普通设备使用。

(二)对于新引进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和动力装备部门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订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并在试行中逐步修订和完善。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的“应知应会”中所规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机操作。

(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管理规定。单人操作、一班制(八小时)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的管理规定;多人操作或两班制(十六小时)以上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在机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共同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五)设备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操作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于连续运转的设备,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七)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检查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为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和权利。

(一)操作人员的职责。

1.正确地使用设备,完成各项定额指标,努力降低燃料、电力、配件等消耗。

2.认真操作和保养好设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操作水平,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懂得维护保养技术,达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的要求。

4.熟悉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参加设备故障和零部件磨损情况分析活动。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二)操作人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非本岗位人员操作本岗位的设备。

2.对于有故障的设备或者因为影响安全生产而需要安排修理或检查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和操作。

3.对于违反岗位责任制、操作及保养规程等不合理的使用设备的指令意见,可以拒绝执行。

4.对于不爱护设备、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有权提出批评。

5.对于不符合安全和工艺规定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第三十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车辆实行二级维护制度,其他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度,认真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十字”作业法。

第三十一条要加强设备的定额管理。制订设备油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第三十二条建立设备润滑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动力装备部门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懂润滑业务和油品知识的技术人员,物资供应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油品化验人员。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润滑管理规定,制订润滑管理流程图、油品质量管理措施和岗位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设备“五定”润滑管理规定,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第三十五条建立重点设备润滑图表和润滑卡片。

第三十六条对润滑油、燃料油要实行“三过滤”(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做到专罐专储、专管专输、强制过滤、密闭输送、密闭保存、密闭加注,应当保持储油设备和器具的清洁,不混用不同厂家、不同质量的润滑油品。

第三十七条设备用油必须对路,代用油品的理化指标不能低于原定油品的理化指标。定期对各类库存油品进行分析鉴定,设备用油逐步做到定期检测、按质换油。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润滑油站。油品储存室要密封,室内清洁,配齐三级过滤器具,定期对油品进行净化、化验、分析,搞好润滑档案的管理和科学润滑的指导服务。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设备用油定额,努力探索设备节油新途径。

第四十条建立软化水使用制度,设备用水应当采取防垢、反腐措施。锅炉(包括蒸汽熔蜡车)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软化水。冬季使用设备,应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四十一条积极推广使用质量可靠的润滑油抗磨剂,保障设备经济、高效运行。

第四十二条设备维修是保持设备良好状态,及时消除设备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与措施。

设备维修要严格遵守维修规程和质量标准,缩短维修时间,做到安全、高效、文明、节约,保证维修质量和进度。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精干高效的维修队伍,倡导优先利用油田公司内部维修资源。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维修计划,确保整体生产运行正常。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级别,对设备的大修、项修、保养应当做出明确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大型设备检修的外协企业要进行招标,择优选取。

(一)油田公司的设备修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的设备修理由本单位的动力装备部门负责安排,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修理工作由动力装备部统一安排。

(二)各单位对设备的大修、项修等修理项目的修理周期应当做出明确规定,修理间隔周期原则上不得提前,修理级别应当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

(三)设备总成、重点零部件的更换,应当由动力装备部门鉴定,并且实行换新交旧制度。设备修理完成后,必须经过动力装备部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和修理企业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要强化配件的检测和验收,严把配件质量关,确保维修质量。

(五)坚持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内部修理潜力,加强对维修队伍的领导和管理,加强维修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制定和完善修理规程,严格工艺流程,确保修理质量和进度。

(六)内部能够修理的设备原则上不送外协企业修理。确实需要外修的设备,实行“定点维修制”。

(七)各单位应当对单台设备建立修理技术档案和台帐,逐项登记内、外修配件及工时费用。

第八章设备的改造、报废与更新。

第四十七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动力装备部门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及中、长期改造和更新计划,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设备的更新应当坚持技术先进、生产高效、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并且有一定的可靠性和维修性的原则。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设备的技术状况,结合设备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十九条对于关键设备和重点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且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五十条重大设备的技术改造与更新应当纳入年度技术改造计划。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价值应当由财务资产部门办理增值手续。

第五十一条设备的更新应当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凡是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限期更新。

(一)经过多次大修,主要零部件磨损严重,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虽然磨损不严重,但技术状况差,效率太低,经济效益很差的。

(三)虽然经过大修后能够恢复技术性能(或者精度),但是不如更新经济,其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

(四)耗能超过原设备标准的2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十二条需要报废的设备,应当坚持果断报废的原则,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五十三条设备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并且已经退出使用状态的,应当进行正常报废处理。

第五十四条对已经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并且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除了按照正常设备进行管理外,还要加强安全方面的检测。待该设备退出使用状态时,再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第五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达到使用年限、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折旧已提满的。

(二)属于技术淘汰的,无配件来源,不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

(三)因事故造成严重损坏,已没有利用价值的。

(四)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性能差、质量低、技术落后、耗能高、不适应生产需要、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五)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五十六条设备报废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设备资产使用情况经过初步鉴定后,提出设备资产报废申请及报废需要上报的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动力装备部。

(二)动力装备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每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形成处理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理。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辆报废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对于还没有正式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当妥善保管,并且保持其完整。设备报废批准后,必须停止使用,按指定地点上交。

第九章闲置设备的清查与封存。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组织方式、产品方向等因素的改变,及时做好闲置设备的清查统计工作。

第六十条闲置设备清查工作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一条闲置设备清查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设备动态,每季度末将清查结果上报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和产品方向改变而造成长期停用的设备,应当做好封存保管工作。

第六十三条闲置设备的封存条件。

(一)闲置3个月以上的设备均可申请封存。

(二)需要封存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封存申请,报动力装备部门审批。暂时封存(封存时间:3个月至1年)的设备由主管领导批准,长期封存(封存时间:1年以上)的还应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动力装备部备案。

(一)凡是已经封存的设备,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登记造册,并且做到帐、物、存放地点、封存日期准确无误。

(二)设备封存前应当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封存后要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其性能完好、零部件齐全,做到防尘、防潮、反腐,并且安排专人管理。

(三)每年在雨季、冬季来临前,应当对封存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不符合封存管理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十五条封存设备的启用。

(一)各单位封存设备的启封由本单位动力装备部门审批,长期封存设备的启封应当报财务资产部、动力装备部备案。

(二)封存设备重新使用前,要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十章余缺设备的调拨。

第六十六条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的余缺设备进行汇总,编制设备余缺统计表。

第六十七条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进行综合平,,制定设备余缺调剂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

第六十八条设备余缺调剂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动力装备部可以在油田公司范围内对闲置设备进行无偿调拨。调拨时由动力装备部填写调拨通知单,《设备调拨通知单》一式四份(动力装备部、财务资产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各一份)。调出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进行设备移交。调出、调入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交接和资产转移手续。调出单位要保持设备的完好,不得拆换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专用备件、随机工具和技术档案一并移交调入单位。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档案、使用、事故、奖励与惩罚及报废更新等管理规定。

第七十条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人员,搞好设备技术资料、信息及设备档案的清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十一条设备管理的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季度、半年及年度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和设备新度系数。

第七十二条设备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设备交接班记录,日、周点检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润滑记录,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材料、能源消耗和备件更换记录以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记录等。

2.油田公司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3.油田公司主要专业设备技术状况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5.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二)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应建的档案和应报的报表。

2.本单位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年度报表需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3.本单位主要专业设备技术状况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年度报表需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4.主要设备分布统计表。

5.本单位设备维修报表、设备大修理及技术改造报表,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6.本单位设备台帐、分类台帐。

7.本单位设备事故统计报表。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8.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操作规程、配件目录、易损件图纸、设备大修理工艺和技术标准。

第七十四条季度报表和半年报表应当保存2年以上,年度报表保存5年以上,并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设备购置申请单、设备购置通知单、物资工程项目招标办公室回执、设备调拨单和领料单等应当长期保存。

第七十五条设备档案管理的要求。

(一)建立专册、专袋、专柜,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或损失。

(二)定期及时归档,归档资料内容齐全、准确、字迹清楚。

(三)编制目录、索引,便于查询。

(四)技术档案一般只许查阅,不许外借。

(五)设备调拨时,档案随设备转到调入单位。

(六)对有价值的报废设备,档案材料应当予以保留。

第七十六条各单位在购置设备时,要做好前期调研,掌握设备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的`资质、业绩以及设备的安全性等情况。

第七十七条安全保障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各单位必须对安全保障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定期检测,以保障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第七十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设备超负荷运行。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七十九条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对于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八十一条对于特殊设备产生的电磁波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应当有防护措施,使人体所受的辐射、施射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十二条各单位对于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应当定期检测,确保工作可靠。容易受强风和雷击损坏的室外作业设备,应当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准闲置或者擅自拆除。

第八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操作和维修设备。

第八十四条凡是正式投入使用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使生产突然中断的,称为设备事故。

第八十五条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材料配件费、修理费等,因事故而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净值计算。

第八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分类。

小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七条设备事故的处理。

(二)小事故、一般事故和大事故由各单位管理,重大、特大事故由油田公司管理;。

(六)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处罚。

第十三章设备的节能与环保。

第八十八条油田公司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实现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鼓励采购先进的节能设备,禁止采购落后的高耗能设备。

第八十九条对耗能超标的在用设备,各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

第九十条各单位对无法改造或者无改造价值的高耗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淘汰目录与淘汰期限,进行报废处理。

第九十一条油田公司对严重危及安全和污染环境的设备实行淘汰。

第九十二条设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有害物质含量,应当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凡是超过排放标准的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并且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治理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设备,应当立即报废。

防止污染的设施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九十三条设备产生的噪音,在单位界域边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超过标准的设备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或者改造。

第十四章教育和培训。

第九十四条各级领导应当重视并加强设备装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与管理培训工作。

第九十五条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要根据设备管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制定培训规划,分层次、分专业、多渠道地培养各类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九十六条制订各类设备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应当使教育和培训与设备现代化综合管理相结合,培训内容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第九十七条结合生产特点和要求,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对于主要生产工种,开展同工种竞赛、技术达标和岗位技术练兵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一)对设备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职工晋升的条件之一。

(二)对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且经过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上机操作。

(三)新引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四)对生产作业季节性强的人员,利用冬闲时间集中培训,其他人员要专门抽出时间进行培训。

(五)应当保持设备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改变工种时,要征求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九十八条各单位应当积极组织技术交流活动,对国内外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考察、学习、引进、移植、总结和推广,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与技术管理水平。

第九十九条加强设备技术信息收集工作,逐步建立企业的信息网,及时传播国内外的新技术及发展动态。

第一百条积极开展设备研究工作,组织研究反腐技术、节能技术、水处理技术、润滑技术、施工技术、密封技术、检测诊断技术、电器测试技术、施工机具等。

第十五章检查评比、考核与奖惩。

第一百零一条检查评比。

(一)各单位要制定设备检查评比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竞赛、评优活动。

(二)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评优活动,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管理检查、评优活动。

(三)设备管理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

3.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4.设备的完好情况;。

5.设备的利用情况;。

6.设备的维修费用投入情况;。

7.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情况;。

8.设备事故情况。

(四)通过设备管理检查、评优,开展设备管理经验交流、树立先进典型。

第一百零二条油田公司对各单位下达年度设备管理考核指标,实行半年考评与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内容:。

(一)主要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二)主要设备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

第一百零三条设备管理的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责任目标。各单位要在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深化设备管理改革中建立设备管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及各单位要建立设备管理奖惩制度,树立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确实起到激励及约束作用。

(一)对设备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效果的,给予奖励;。

(二)对积极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技术改造,并取得效果的,给予奖励。

(三)对设备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于在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中虚报、瞒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

(五)对于无计划擅自购买设备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导致重大、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或主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1.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的;。

2.使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设备的;。

3.雇用不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许可的企业、队伍或机构,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检测、修理的。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百零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本制度由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延油发〔20xx〕163号)同时废止。

医疗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是支撑医院正常运行的硬件,那么制作医疗设备的公司是有怎样的公司管理制度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疗设备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负责人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医疗器械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二、负责对医疗器械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做好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作 记录。

四、根据气候环境变化,对医疗器械产品作出相应的养护措施。

五、正确使用养护、计量设备,并负责对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定期检查保养。

一、公司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向证照齐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 企业购进,不得从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和私人处购进;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二、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向供应商索取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产品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示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四年,索取的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 内,所有索取的资料都应加盖供货企业公章。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内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资料。 五、购进医疗器械包装标识上的内容必须和注册证书内容相一致。

六、对于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与注册证书内容不一致的产品一律不 得购进销售。

七、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向原生产企业索取按批次的检 验报告书。

八、必须与供应商签定《质量保证协议》,该协议须注明购销双方的质 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限,《质量保证协议》每年签定一次。

九、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工作。

三、验收员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项目,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

四、验收工作中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真实、 准确、完整。

五、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 一检查。

六、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 封箱。

七、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

(二)、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产品商品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八、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 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九、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拒收,并进行系统锁定报质管部处理,由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事宜。

十、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凭总部开票员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验收员按照购进商品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报质管部。

十一、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二、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进行系统锁定由业务部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出库。

十三、当验收查对合格的,验收人员进系统点单,并在入库凭证上签 字或盖章,并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十四、保管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 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通信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

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维修保养电梯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维保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安全规程及维保人员的`管理制度,认真作好维修保养工作,消灭事故隐患,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三、维保人员要管理好技术档案。保养记录记载要准确、全面、整洁。不得随便涂抹、漏填。

四、驻场维修人员要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各种电线。要保持驻场宿舍的卫生,作到室内外整洁干净。

五、驻场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不得在室内聚众赌博及干违法事情。

六、维保人员要讲究服务礼仪。统一着装整齐干净,举止文明大方,态度诚恳,礼貌待人。

七、维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擅离职守。

本制度如有员工违反其中条款,可根据产生的后果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7.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7.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7.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7.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7.6其它应当淘汰的。

7.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公司电脑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使用好笔记本电脑,发挥其在日常业务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笔记本电脑属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2、爱惜笔记本电脑,请员工要严格按照《笔记本电脑使用说明》规定的操作方法正确使用。(详见附件一)。

3、提高使用计算机的安全意识,及时联网(自动)升级杀毒软件,对外来的文件,经查杀病毒后,再打开使用,确保笔记本电脑安全运行。

4、对于存放在笔记本电脑中的文件,员工要另有备份,因软、硬件故障可能造成文件的'损坏和丢失,由员工自行负责。(c盘系统盘,d盘为软件盘请勿用于存放工作文件,可使用e、f等盘)。

5、笔记本电脑已预装了许多软件,可以满足日常办公使用,不得随意安装和卸载各种软件。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及来历不明的软件,特别是影响计算机运行、网络畅通和危及安全的软件,如需要安装新的软件,提出申请后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安装。

6、遇到软件和硬件故障及时报信息管理中心,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维护和修理,为保障笔记本电脑的正常运转和使用须定期三个月交回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后再继续使用。

7、在使用期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故障维修,或笔记本丢失,根据公司财产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8、笔记本电脑领取时,要履行好交接手续,并对外观和附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应登记电脑底盖上的产品序列号,做到电脑与领取者一一对应,帐物相符。

9、请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笔记本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及互联网关规定参见《联合船代网络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是指对设备从选择评价、使用、维护修理、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的总称,企业的设备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有两种运动的形态;一是物质运动形态,包括设备的选购。进厂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等,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形态的管理称为设备的技术管理,一是价值运动的形态,包括设备的最初投资、维修费用支出、折旧、更新改造资金的支出等。对价值运动形态的管理称为设备的经济管理。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包括两种形态的全面管理。

在设备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专职的设备检修人员产生,即事后修理时期。这是现代化工厂刚开始产生的时期,在工厂中使用简陋的机器设备,用蒸汽机作动力。在初期,由于设备结构简单,维修不需要专门技术,维修由操作人员来完成,并且实行的是坏了再修的事后修理。

第二个时期是实行预防性的定期维修时期。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设备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中,逐步推行与完善了预防性的定期维修制度。

第三个时期是设备的综合经营管理时期。设备的综合经营管理,是对设备实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是在设备维修的基础上,为了提高设备管理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针对使用现代化设备所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继承了设备工程以及设备综合工程学的成果,吸取了现代管理理论(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尤其是经营理论、决策理论,综合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主要是故障物理学、可靠性工程、维修性工程等),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设备管理体系。

设备综合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实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对设备实行全过程管理,是有效地解决使用现代化设备所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的科学方法,是从总体上保证和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做到安全、节能、环保,以及避免设备的积压和浪费的重要措施。它是提高企业与国家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技术装备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改革我国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方向。

对设备实行全过程管理,就是冲破传统设备管理局限在维修的狭隘范围,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把设备的一生(整个寿命周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管理,以求得设备一生的最佳效益。这是现代化设备物质运动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对设备实行全过程管理的目的,是克服两个脱节:一是设备前半生管理与后半生管理的脱节;加强设备制造(包括设备的研究开发)单位与使用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并进行信息反馈。二是设备后半生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脱节;加强设备使用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配合,明确分工协作关系,共同把设备管好。

2、追求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是设备一生的总费用。它是与设备物质运动全过程相对应的一个经济指标。要求在设备经营决策的方案论证中,追求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最优化,而不能单纯地只考虑某一阶段(制造、采购或维修)的经济性。在此基础上,还要要求设备的综合效率最高。

3、开展设备的经营工作。设备的经营工作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的一切活动,毫无例外地要为贯彻企业的经营方针服务。因此,要求设备管理工作在为生产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贯彻企业经营方针服务。设备管理与企业经营方针的关系是:企业经营方针规定设备管理的方向、主要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成果;而设备管理则为贯彻企业经营方针提供物质技术和经济效益保证。

企业经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依据市场与用户需要安排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成本。市场与用户的需要是发展变化的: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产品品种在不断增多,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要求设备部门及时提供能够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因此,为企业经营方针服务的设备管理,必然是能够保证技术进步的动态型的设备管理。

4、对设备从工程技术、财务经济与组织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研究。这是管好现代化设备的客观需要。也就是说,要管好现代化设备必须具备和掌握三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是管好现代化设备的智能条件和保证。

首先,从工程技术方面来看,随着设备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设备、装置体现科学技术的门类越来越多。要管好现代化设备,就必须掌握多种科学技术,要求把各门类的科学技术,从横向上综合起来。这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其次,还要学习、掌握与设备有关的财务经济知识,提高设备管理的经济效果。在设备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存在经济问题,因此,都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分析。提高经济效果,包括:追求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选择的经济分析;合理使用的经济标准;预防检查与修理的经济界限等。

第三,搞好设备管理,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知识。因为现代设备管理,本质上是现代管理理论、方法以及科技成果同现代化设备相结台。

5、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维修工作。设备的综合经营管理,打破了把设备管理局限在维修的传统观念。但决不是否定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作用。相反,还要进一步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设备的维修工作,是现行设备管理中工作量很大的一部分工作,是企业日常设备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开展设备的综合经营管理,是用综合经营管理的观点来指导、带动设备维修工作。

6、实行设备的全员管理。现代化企业中,设备数量众多、型号规格复杂,分散在企业生产、科研、管理、生活等各个领域,单纯依靠专业管理机构与人员是难以管好的。因此,要把与设备有关的机构、人员组织起来参加设备管理,使设备管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

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这是设备管理横向序列的协调,目的是充分调动各环节职能部门,主要是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正确处理由于分工不同所形成的要求、利益的矛盾,依靠各类专业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进行知识富集,系统地解决使用现代化设备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把纵向各个层次,即各级领导人员直至广大生产工人组织到设备管理的行列中来。这是设备管理的纵向序列的协调,目的是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人员的经营决策才能,以及操作人员的丰富实践经验,有效地解决设备管理面临的各类问题。这就形成了横向序列与纵向序列、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主体的设备管理网络。这同样是管好现代化设备的客观需要。

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备的选择和评价。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和生产上需要,正确的选择设备。同时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评价,以选择最佳方案。

2、设备的使用。针对设备的特点,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安排生产任务,可以减轻设备的亏损、延长使用寿命,防止设备和入身事故;减少和避免设备闲置,提高设备利用率等。

3、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它是设备管理方面的中心环节,是工作量最大的部分。要合理地制订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计划及采用先进的检修技术并组织实施;组织维修所用备品和配件的供应储存等。

4、设备的改造与更新。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产品品种、质量和发展新产品、改造老产品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

5、设备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分类、登记、编号、封存、报废、事故处理和技术资料管理等。

(1)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企业的设备一般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即从原材料投入生产开始到产品出厂前为止,整个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非生产设备是指不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如基本建设、科研试验和管理上用的设备等。生产设备又分为主要生产设备和非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一般指企业已安装的5个复杂系数以上的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分为机械设备和动力设备两大项共10类,每一类又分10小类,每小类又分为10组。

设备编号。在设备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企业固定资产编号,一般采用两节号码的编号方法。第一节用三位数字代表设备的类别和组别,其中第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位数字表示“小类”,第三位数字表示“组别”;第二节数字表示该组设备在厂内的顺序号。两节号码中间用短线连接。如以m612工具磨床为例进行编号:

另一种是机器设备的型号编号。机器型号表示该机器的名称、大小、性能和特征。不同行业的机器型号编号方法不同,可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编号。现行的金属切削机床型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第一机械工业部1969年公布的“金属切削机床型号表”编制的。

设备登记。在设备分类编号的基础上,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投产移交单”,交给使用单位验收。在移交验收的同时,使用单位和财务部门共同登记“固定资产卡”和“设备台帐”,并定期复查核对。设备的变动、折旧等,均要在帐册上反映出来。

(2)设备的封存与迁移。企业对闲置不用或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由车间提出计划,经生产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领导批准后进行封存。封存的设备应采取防尘、防潮、防锈等措施,并要定期维护和检查。当企业生产工艺改变需要迁移设备时,必须由生产或工艺部门提出方案,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查,企业领导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后方可迁移。

(3)设备的调拨和报废。对本企业生产已不适用,长期闲置不用或利用率极低的设备应予调出。对要调出的设备,需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好帐务处理后方可调出。调出的形式有出租或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

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因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能源消耗高,或因事故造成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技术上不值得修复改装的均可报废。凡是要报废的设备,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设备的事故处理。因非正常损坏而导致设备效能降低或不能使用,均为设备事故。企业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当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凡是人为的原因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重大设备事故及处理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积累设备技术资料,加强设备资料的管理,是做好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设备档案一般包括:设备出厂检验单、设备到厂验收单、设备安装工程记录单、试车记录单、设备历次修理完工报告单和质量检验单、设备修理卡片、定期检查记录、设备的全套图纸、说明书及检修工艺文件等。设备档案是保证设备正确的使用、检查和维护修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设备技术资料的分析,可以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零部件磨损的程度,从而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检查修理计划,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运动过程既然存在物质和价值两种运动形态,就要求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以求得设备的技术状态最佳,设备的维修费用最经济。评价企业设备管理的技术经济指标有:

1、设备完好率它是反映工业企业机器设备技术状态的主要指标,表示设备技术状态的完好程度。它是检查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完好率=[sx(]完好的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sx)]×100%。

式中:设备总台数是指本企业已安装的全部生产设备,包括在用、停用、封存、停机特修和正在检查的所有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和由基本建设部门管理、物资部门代管的设备。完好设备台数是指设备总台数中完全符合设备完好标准的台数。

2、设备故障率。

它是指因设备发生故障而停机的时间占设备运转时间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故障率=[sx(]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设备运转时间[sx)]×100%。

3、维修费用效率它是指单位维修费用所能生产的产品产量,计算公式为:

维修费用效率=[sx(]产品产量(件或吨)[]维修费用[sx)]。

4、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维修费用计算公式为:

平均单台设备年维修费用=[sx(]年维修总费用[]年投入使用设备总台数[sx)]。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第十条“四整”活动

各责任单位及个人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四整”活动: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洁:工作场地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4、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保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清扫分工

对设备的清扫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设备的外表清扫工作由岗位操作工负责,岗位操作工不能承担的,如电气室的设备外部的清扫工作由岗位维修工负责,设备内部的清扫工作由检修工根据专职点检人员提出的委托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紧固

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持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第十三条设备的润滑工作

1、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因此必须加强润滑工作,凡需润滑的设备部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2、需人工注油或手动加油设备由岗位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岗位维修工或专职点检员按规定进行加油,润滑作业表见附表。

3、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加油或更换油脂。

4、点检中发现漏油、油质不佳或其它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5、要严格进行油质管理,防止杂物混入,油脂必须有合格证,按牌号使用,储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

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谁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防腐工作

1、周围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环境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环境。

2、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3、做好设备本体及钢结构构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设备部。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车间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和技术科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科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二、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四、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五、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2、在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也可自行购买设备。如安全护卫部可自行购买对讲机。

3、设备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维修保养等事宜。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购买设备金额大于20xx元的需董事会批准。

2、经公司领导及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专人购买。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库房(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网管员处理;网管员无法处理的,可报院技术支持部;都无法解决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况,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3、报废品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一)专人收管。

1每台电脑指定专人上机,负责日常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电脑的操作规定。

1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

2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

3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三)病毒防护。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2、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安装(院限制安装软件除外)由使用部门自主决定。

3、任何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软件使用前要确保无病毒。

(四)硬件保护。

1、未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2、拆卸电脑设备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复原。

4、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本部门电脑以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部门的电脑以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五)电脑的保养。

1、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用手、锐物触摸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2、定期对电脑内的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并删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证电脑运行的速度和存储。

二、电话的使用管理。

1、电话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

2、每次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3、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4、(4)电话出现故障的可报工程维保部进行维修。

三、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1、为确保复印机的安全运转,每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2、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复印私人资料。

四、传真机使用管理。

1、传真机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使用。

2、不得使用传真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3、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五、投影仪使用管理。

1、投影仪安置于公司会议室,需要使用部门向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请。

2、投影仪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六、笔记本电脑。

1、笔记本电脑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借用。

2、笔记本电脑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3、因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借用笔记本电脑的需填写《笔记本电脑借用单》。

七、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对讲机主要用于安全护卫部。

2、在上班期间,不得用对讲机聊天。

3、对讲机专人专用,不得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1、专管专用,公司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2、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3、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总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等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的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应注意爱护,提高效率,通话要简洁、明了,避免长时间占用线路。

2、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电话,须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工程部实施。

3、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电话,除行政人事部电话及传真机外,其余不具有国际长途功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拨打,确因公需拨打长途的,应填写长话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指定拨打。

4、不准用公司电话聊天及处理私人事务。

5、如查询出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费用将以加倍罚款及警告处罚。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的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因公事需使用传真机收、发传真的,应填写申请,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操作。

1、复印机是公司机要岗位所配备的工具,并由行政人事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操作。因公事需要使用的,应按规定登记,填写用纸规格、张数、内容,使用者应签名,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复印机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应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制定。

第二条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打印机、扫描。

仪、modem、ups电源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

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空调等)分开。

第八条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条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电脑出现故障时(以电话或飞秋)通知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在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软件、硬件维护。

第十二条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各单位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经部长同意后,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四条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五条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相关审批配备给各部门人员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各部门使用人员负责保管配备的it资产的完好,必须加以爱护、保持整洁,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第十七条行政人事部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计算机硬件明细清单,并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

第十八条公司it设备添置、更换、升级: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统一分配。

第十九条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更换硬件设备。

第二十条各部门如需领取计算机外围设备(例如:鼠标、键盘、鼠标垫),需得到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的确认,进行发放并收回损坏设备。

第二十一条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硬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第四章网络维护。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ups、交换机、等设备进行移动、关机、重新启动或进行其它操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分为连网电脑和不连网电脑,连网电脑主机不能配置软驱、光驱。未经允许严禁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飞秋上传播非工作的内容(如散布、传播谣言及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消息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网络管理员通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局域网服务器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及上网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电脑通过一台专用的路由器接入宽带网(internet),并对监查部部分电脑禁用外网,禁止通过物理地址欺骗的方式上网。

第二十七条公司内所有打印机不允许设置密码,应让其它同事可以直接打印。第二十八条网内禁止玩游戏,干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章internet申请及使用。

第三十一条申请直接上网的员工,填写上网申请单,经部长批准,总监审核,再由行政人事部开放相应权限。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和特别的原因,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关闭internet网。或者直接关闭某人的上网权限。

第三十四条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

第三十五条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音乐、电影或电影片断。违者将视情节处罚。

第三十六条在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允许使用qq等软件上网聊天。第三十八条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在网上填写、发布任何应聘信息。

第三十九条员工不得利用他人电脑上网,监查部员工需用公用电脑上网。

第四十条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的其它电脑或服务器,违者将罚款,情节严重者,保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六章数据安全维护。

第四十一条网络管理员定期监控网络系统的流量及病毒情况。

第四十二条公司办公电脑安装有金山毒霸杀毒软件,每天进行一次快速扫描,每周进行一次全盘扫描。

第四十三条员工不得随意修改c盘的系统文件及相关电子文档,否则会造成电脑系统不能正常启动甚至崩溃。

第四十四条应用系统只有系统管理员有权变更;数据库维护人员在未经使用部门同意前不得自行更改资料。

第四十五条除相关部门领导批准或有特殊用途的电脑外,锁定所有电脑的usb接口,拆除或禁用光驱。

第四十六条除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电脑和各部门公用电脑外,所有电脑禁止安装刻录机或相关设备。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人事部。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