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奇妙百科 > 公司宣传语 > 交叉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优质16篇)

交叉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优质16篇)

时间:2024-05-01 07:29:02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安排好各个工种的工作,并协调好工作进度。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施工总结样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助益。

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1)。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的hse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2)。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4、检查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根据乙方申请,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与全体施工人员签定安全承诺书。

6、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向乙方告知并提供甲方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作业区范围、安全通道和hse措施及要求。

7、在生产运行场所的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作业隔离区,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隔离方案,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并与乙方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允许乙方施工作业。在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与乙方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共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允许乙方施工作业。

8、对于实施厂区封闭化管理的施工现场,实行临时出入证制度。由甲方向乙方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并登记备案。“临时出入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甲方门卫对没有携带有效“临时出入证”的施工人员,不予放行。施工结束,收回“临时出入证”。

9、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总承包单位引进的分包队伍或劳务工,视同总承包单位的队伍和人员进行管理。

10、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理检查发现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有权勒令立即整改或停止作业,同时签发“处理决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对乙方进行处理。

11、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理负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处理决定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对乙方未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处理决定通知书仍继续进行施工,有权予以制止。

乙方发生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甲方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乙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由甲方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出现第二款、第三款情形,甲方可依施工建设合同的约定,对违法、违章的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

12、甲方对乙方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给予解答或协助解决。

二、乙方安全生产职责。

1、乙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上岗证。在施工作业前,申请甲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项目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资格证书。

4、施工作业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5、施工作业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施工现场树立施工作业区域图(施工作业区域图见附件4),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和影响岗位人员操作与巡回检查。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出输油站、油库、仓库等封闭化管理场所,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经门卫检查同意方可进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转借“临时出入证”、上岗证。

8、在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制定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报甲方审批,与甲方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经甲方允许,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与甲方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共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经甲方允许,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9、对施工作业现场及施工机械、器具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对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提出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10、施工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1、施工废料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对甲方的hse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对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发生危及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1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迅速、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三、乙方为总承包单位时,依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乙方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四、甲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为___。乙方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为项目管理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为___。

五、施工作业前,乙方依据建设施工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下列情形扣除乙方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1、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甲方的财产损失,按甲方签发的处理决定通知书处理。

2、发生1人的轻伤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000元。

3、发生1人的重伤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0xx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00元。

4、发生1人的死亡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0000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5000元。

5、发生上述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加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6、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失,乙方应按造成财产损失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按照财产损失的30%扣除乙方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金额不足时,甲方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工程款金额不足时,乙方必须另行交纳不足部分。

七、甲乙双方共同责任造成事故,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八、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无。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其他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子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

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

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r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h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南京地杰共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区路号楼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结构,防火等级级)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特种设备有:。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___人。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委托担任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合同的施工生产、安全等一切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基本规定。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方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协议,从事生产。

2、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及年审。

3、双方共同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产总值的上交管理费(含税费)给甲方。

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办证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

2、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退、运输、使用爆破器材。若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损坏生产、安全设施等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会议和班前会议,并有记录。

6、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并作出安全费用计划,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报甲方备案。

7、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家属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配备消防器材,避免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足量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检查佩带和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出现职业病,乙方必须积极给予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

9、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项目负责人要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检自查,每周下井检查不得少于2次。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罚,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1、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

对业主提出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业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事故处理。

1、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凡因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业主参加,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存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交叉作业时,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交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精选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工程名称:________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交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精选

为了搞好___60米烟囱维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状况严重,责令停工整顿。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年月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公司公章)协议单位(公司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8:00时——晚18:30时,施工人员早8:00时之前,晚18:30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保持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承担乙方在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交叉工程施工作业协议书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

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

《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

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

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

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

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

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

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

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那么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那么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那么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代表:___________施工单位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监督单位:

发包单位:

作业方一:

作业方二: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发包单位:作业方一:作业方二: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精选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在履行《承揽协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承揽协议书》,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甲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以及其他设备事故,甲方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乙方应按要求保护好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具备本协议所涉及工程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环保、特种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施工方面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投缴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乙方指派(电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报甲方备案,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未按方案执行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旦开工,就视同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并且确保前述相关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灯具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于缺失的相关安全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乙方应当及时补齐。乙方对于其未设置或未完全设置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5、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甲方和甲方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拆除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以及夜间照明和警示、警告灯具,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的沙土堆和垃圾或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障碍物;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甲方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甲方扣除乙方的安全保证金,是乙方对甲方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不影响乙方对事故相关权利人的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且乙方对以上人员必须予以辞退。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6、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3天以上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承揽协议书》,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和其他财产损害等安全事故,乙方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10、乙方根据本协议应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可以向胶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承揽协议书,不因承揽协议书的解除而失效。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四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揽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协议单位:(简称电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简称电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电厂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20__年3月2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电建一、三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电建一、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电建一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电建三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建一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建三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电建一公司公章)协议单位(电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协议单位:

协议单位: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项目期限:

施工期限: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全部竣工。

三、协议内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电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双方负责协调施工作业时的工程调度,必须服从监理公司和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4、双方指定专人以书面形式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5、双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6、双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班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7、双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8、双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9、双方进行大型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监理批准。进行开工交底后才允许施工。

10、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11、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2、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自身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13、由于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造成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事故,由肇事单位承担责任。

14、签约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制度、纪要执行,以上未尽事宜由监理、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15、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开始执行。

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协议签字日期:协议签字日期: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注:协议书施工单位双方各存一份、监理一份、电厂工程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