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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全县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监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实抓好“打非治违”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子上解决隐患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新的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黄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光军、许光华、文军任副主任,马玛、罗密林、万姗姗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2021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结合部门职责于3月22日前制定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体,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办的组织优势,协调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消安办等部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挂牌督办,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县局将成立督察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和督察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谎报瞒报的从重处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教安《20xx》123号和明教综【20xx】84号文件精神,我校于9至11月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系列活动,为确保我校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现将行动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以校长(李金禄)为组长、副校长(陈雪英)为副组长、学校负责相关工作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根明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从维护校园和谐与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组织、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学校实际,找准着力点、勇于突破难点,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专项行动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内容,学校认真研究和分析学校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制定针对性强的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学校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开通校园广播、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的作用,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和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学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
立举报电话、信箱,进一步畅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方位的监督与广泛的参与中取得良好时效。同时,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五、统筹兼顾,完善机制。
学校按照县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公安、交管、安监、卫生、工商等部六联合执法行动。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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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城市“黑出租”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xxx、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20xx年5月-12月。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
(七)城市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xx号《xx县教育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保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稳定。
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为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本次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主要包括:
1、建筑安全情况。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图书室、实验室、板报栏、体育设施、楼梯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以及消防设备、照明设施、供电供气设施等各类设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消防安全情况。检查校园内重要部位是否存在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情况,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私接乱搭电线情况。
3、食堂安全管理情况。一是狠抓食品采购、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饭菜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制;二是要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炊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三是要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餐厅、库房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设施,避免发生投毒等事件;四是要坚持定期消毒、通风,确保食堂安全卫生。
4、宿舍安全管理情况。一是要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员安全巡查制度,每天坚持对分宿舍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要坚持每天午休、晚休两次清点学生人数,作好记录,确保学生按时回舍休息;三是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时处理学生在舍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四是要扎实做好宿舍和学生的卫生工作,定期通风,确保舍区无异味;五是要密切与班主任、家长的沟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增强宿舍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一是要对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并建立接送方式档案;二是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学校上下学接送制度,实行人卡分离,不得让家长以外的其他人员接送学生;四是制定重大活动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6、校园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检查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门卫人员履职情况、监控系统装备情况。
本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5月)。
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实施联合执法,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消除所有人为因素方面的隐患,并积极努力消防硬件因素方面的隐患。
第三阶段:加强巩固阶段(8月)。
学校要对第二阶段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明确监管人员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
学校对本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同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1、以校园活动为载体,通过讲座、观摩、板报、横幅、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师生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师生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学校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师生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师生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3、做好安全预警工作。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学生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水防电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4、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6、定期自查,限期整改。学校要结合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派出所、综治办、村建中心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范围。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和无证无照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
(三)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
乡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有关情况报送至乡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本站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
乡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202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xx(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xx(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xx(乡党政办主任)。
xx(乡派出所副所长)。
xx(乡安监站站长)。
xx(乡综治办一级科员)。
xx(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xx(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乡科教中心主任)。
xx(乡财政所所长)。
xx(乡水利站副站长)。
xx(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xx(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乡残联理事长)。
xx(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xx(乡卫生院院长)。
xx(乡中心校校长)。
xx(寨蒿供电所工作员)。
xx(乡安监站工作员)。
xx(乡派出所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六、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乡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乡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我乡及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会议、村组干部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十分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对全乡16个隐患点实行了“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用心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在全乡6个村集中宣传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等相关通告,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党委、政府建立了值班巡查机制,要求全乡干部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掌握非法违法生产动态,对专项行动的进展状况、查处结果及时上报,进行公布,处理到位,并建立好隐患排查档案。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0000000),专人负责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查处。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素质高、潜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村、各单位,采取下发整改书、,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采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红食品药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了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乡查处14起违法交通事故,8家违规施工、3家消防设施不到位,共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
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齐打击一齐,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企业单位进行相关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到达预期效果。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简报
雨湖区安委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日常巡查、督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小超市、杂货店、香烛店等重要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在禁售禁放区域开展全覆盖监管巡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与此同时,该区通过“敲门行动”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格局。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该区共计排查经营门店144处,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余箱(件),发放各类告知书12000余份。
岳塘区岳塘街道、应急、公安、市场等部门组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组,在全区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排查经营门店128处。
与此同时,湘潭县安委办印发《湘潭县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20xx年12月1日起到20xx年2月28日,分三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方案,目前专项行动进入第二阶段,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存在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1月13日,湘潭县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602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332件,行政立案3起,罚款0.3万元,行政拘留1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个,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以校长(李金禄)为组长、副校长(陈雪英)为副组长、学校负责相关工作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根明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从维护校园和谐与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组织、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学校实际,找准着力点、勇于突破难点,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专项行动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内容,学校认真研究和分析学校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制定针对性强的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学校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开通校园广播、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的作用,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和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学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
立举报电话、信箱,进一步畅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方位的监督与广泛的参与中取得良好时效。同时,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按照县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公安、交管、安监、卫生、工商等部六联合执法行动。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桃林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发文件精神,桃林镇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街道安监所联合消防中队、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84企业检查共3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52份,,确保了辖区内生产工作安全稳定,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管理,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的联络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重点整治相结合;三、坚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安监所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顽固不整改的企业安监所将联合公安机关给予处罚。三是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各部门要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消除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打非治违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维持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力量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并建立台账,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桃林镇安监所
二〇xx年九月十一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校车、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发震、学校校长。
组员:何文龙、任自斌。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墙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努力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图片展览、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校车、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汲取庆阳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我校“打非治违”工作响应了市教育局的号召,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我校迅速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组长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打非治违”的目标明确。集中围绕中心目标展开了多项活动:
1、学校召开了安全工作全校教职工专题会议,张贴了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工作通知、宣传标语,学生班会充分宣传讲解,充分发动。
2、联合相关教师,清查了学校周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班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分低高年级两组进行安全知识讲座。结果令人满意。
4、组织了安全应急演练,相关教师迅速达到预定位置,学生快速有序地撤离,由于预案完整,组织有力,本次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5、进行防溺水主题讲座,告诫学生:不准到水边洗手洗脚等玩水行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6、多次利用了校广播、班队会向学生宣传防火等知识讲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冲击地压和职业卫生五个重点专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抓手,重点对照如下六个方面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整改。
6、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为确保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落实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精神,按照上级来问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综治办何毅任办公室主任。
2、联席会议制度。
由综治办牵头,各单位、部门及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建立镇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综治办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打非治违联席会议联络员例会,各单位、部门及村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2.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宣传培训制度。
(一)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培训,在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不得少于4次;
四、督查通报制度。
(二)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叉督查,每季度一次;
五、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1.每周三下午17点前,将本周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表报镇安监站;
2.每月30日前,将上月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自查小报镇综治办;
3.每月30日前,将上月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报镇综治办;
4.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工作信息,每月不得于1条;
5.按照镇综治办要求及时报送其他有关信息。
六、考核奖惩制度。
校园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我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中整治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补充通知(冀建城〔20**〕53号)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7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
二、治理范围。
对涉及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道路、照明等行业的设备、设施、管线等被破坏、违章占压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管线运行安全及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供水方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埋设线杆、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未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规作业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行为。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掩埋城市计费水表的行为。
(二)供热方面: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行为;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的行为;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及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气体的行为。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的行为。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作业的行为。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热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安装换热装置和管道泵、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的行为。
(三)燃气方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为;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为;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偷盗燃气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的行为。第三方违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打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四)排水方面:在排水保护范围内,未经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同意,擅自采取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行为。建设占压城镇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排水户混接雨水污水管网、超标乱排的行为。盗窃、损毁、随意移动窨井盖的行为。压占、堵塞排水设施的行为。
(五)道路方面: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打场晒粮、堆积或碾轧物料、摆摊和进行集市贸易的行为;洒泄污水、堆土堆粪的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
(六)照明方面: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的行为;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行为。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七)施工方面: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及要求,全力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9月中旬―11月底)。
1、局属各单位要彻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并建立台帐,全面详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城管局。各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局督导检查要全覆盖。局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督查、抽查、互查的方法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精干力量及专家持续开展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督促落实到位。
3、局督导检查要与严格执法检查紧密配合。重点督导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目标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巩固深化(12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局成立由局长马壮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科,主任由局安保科科长牛少冬担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督导检查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提高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对排查整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把宣传发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单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执法。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五定”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各行业科室要按时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每周一16时前报本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报局安保科。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支队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这一主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支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xxx担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xxx、副政委xxx、副支队长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处,xxx副政委任办公室主任,王亚锋处长、刘力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有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1、公路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及其驾驶人。
2、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4、校车及其驾驶人。
5、农用车辆及其驾驶人。
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夜间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尽量提前完成全市确定的13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治理措施。
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阵地悬挂联合整治标语和横幅,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利用手机短信提示交通安全出行,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搭设事故车辆残骇展台等集中宣传形式,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发生在本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事故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社会监督。
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要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和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驾驶人,必须限期要求企业调换驾驶人。
要会同安监、交通、质检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所有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要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加强客运站点的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校车安全管理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的校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坚决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要会同安监、交通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以及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细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毕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部门加强宣传提示。
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及运输企业及时整治隐患路段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要突出重点,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适时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
要联合交通运管、路政,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取消一批客、货运输车辆的营运资格;要会同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管理,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各大队要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对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也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高速公路要以省际、市际等主要入口为重点,要根据各类车辆的流量分布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道路面。国省干道,要强化流动巡逻勤务,实行动态巡逻管控。五是强化科技设备使用。要加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强化执法工作。
各大队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清楚认识到当前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因工作的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给上级领导添乱。
近期,市上将对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大队领导要定期深入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大队要将具体的工作情况和县上领导检查指导情况及时上传到支队ftp“打非治违”文件夹。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简报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进入关键时段。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省湘潭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截至目前,湘潭市各级应急系统共出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06次,出动执法人员623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068处,收缴非法产品892箱,打击非法存储11起。
连日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烟花安全监管科联合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各类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超市等场所的违规生产、储存、经营烟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