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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建标准合同(热门18篇)

时间:2024-05-08 18:19:05

合同协议可以为涉及合作的各方提供明确的责任界定和行为规范。掌握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的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修建房屋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房屋拟修建两层半。层高为:第一层3。6米,第二层3。3米,第三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60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包括泥工(含钢筋工)、木工、水电工,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适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铁丝、钉子等辅助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模板、木板等施工器械。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月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年底完工。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搪糊,室内及楼梯梯步地板砖安装,室内外地坪处理,上下水管、厕所、便盆,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写。

3、付款方式:基础和地圈梁浇筑完成,预付元;每层楼面层现浇完成,各预付元;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双方检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下的工钱。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安全责任: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第三者)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支付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建房屋合同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x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绝无异议。

(二)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修建房屋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房屋拟修建两层半。层高为:第一层3。6米,第二层3。3米,第三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60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包括泥工(含钢筋工)、木工、水电工,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适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铁丝、钉子等辅助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模板、木板等施工器械。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月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年底完工。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搪糊,室内及楼梯梯步地板砖安装,室内外地坪处理,上下水管、厕所、便盆,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写。

3、付款方式:基础和地圈梁浇筑完成,预付元;每层楼面层现浇完成,各预付元;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双方检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下的工钱。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安全责任: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第三者)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支付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修建标准合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一)本合同建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

(三)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____%):东侧房屋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西侧房屋总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一)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

(二)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____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______元。

(二)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5层房屋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

(三)在东侧施工完毕后,进行西侧房屋施工前,需将每一层施工后的费用结算给乙方。

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两侧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____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工期时间。

房屋修建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二)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可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三)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二)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____日滞纳金为____元。

(二)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二)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即可生效。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修建标准合同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月。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及性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

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元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编码: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应由发包人在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x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

5.2、

5.3、

5.4、

5.5、

5.6、

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x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x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

6.2、

6.3、

6.4、

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

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

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

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

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

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

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

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

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____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

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

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

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

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

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

1

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

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

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

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

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

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

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

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

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

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保修书(附件。

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

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

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

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

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

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

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

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

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

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

6.6款的约定处理。

1

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

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

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

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

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

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

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

1.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

附件。

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

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

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修建房屋合同

乙方:杨朱成。

甲方与乙方:宕昌县计子川修建私人房工程施工承包方式,结算办法等有关条款,本公平、公正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一栋二层砖混结构,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每平方310元的单价包给乙方修建。

二、此房屋总面积560平方米左右,完工后按实际面积尺量为准结算。

三、修建房屋施工所工具都由乙方自己配备,甲方只负责提供材料。

四、在施工过程中不准浪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料。

五、屋顶防水、外墙涂料、室内仿漆、所有水电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和条件。

六、付款方式,在一层完工后付总金额的50%,在二层完工后付50%,在所有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二月份开工,五月份完工。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修建合同标准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修建合同标准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___________三层楼房。附房屋设计图。

3、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东侧房屋总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西侧房屋总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___________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5层房屋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房屋施工,___________待第一层___________施工完毕___________甲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____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工期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____日滞纳金为___________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建房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设临时板房一批,经过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临建地点位于以南,以东,数量暂定为200间,实际结算数以甲方要求及实际建设间数为据。

2、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临建房屋的地基处理、地面硬化,乙方负责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设施工,门窗安装。

3、房屋构造。

单间房屋尺寸一般为3米5米结构,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地基上两层砖结构;木头门窗,门窗玻璃厚度不低于1c;杨木檩条,檩条上加苇箔,并覆盖油毡;墙壁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c,价格不低于4元张(以目前市场价为据)的石棉瓦。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地基的施工场地后____日内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设。

5、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单层石棉瓦房530元间,双层石棉瓦房660元间。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xxx年后付清。

6、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甲方有权依据损失酌情扣除建设工程款,房屋在xxx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依据约定扣除保留金。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x乙方xxx。

盖章盖章。

xxx年____月____日。

修建房屋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木工(一楼一底)。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高县大窝镇龙洞村二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

2、乙方须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负责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价款。

梁按每米30元计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楼大梁出现修改由乙方负责修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修建房屋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木工(一楼一底)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高县大窝镇龙洞村二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

2、乙方须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负责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价款

梁按每米30元计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楼大梁出现修改由乙方负责修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建房屋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位于泾川县公社路72院内,房屋拟修建两层。层高为:第一层3。3米,第二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90。52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修建主体工程,包括泥工、钢筋工、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建筑材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塔吊等施工机械。做好雨天施工的保护措施,避免因下雨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20xx年四月8日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20xx年六月底完工。(时间按阳历计算)。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粉刷,室内外地坪处理,室内外地沟修建、水暖,电上下孔预留。房屋周围硬化,自来水观察井修建、污水沉淀池修建等。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265元(贰佰陆拾五元),楼沿、阳台按132。5元/m2计算。

3、付款方式:工价为每平方米265元,建筑总面积290。52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6987。8元。由甲方分三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一万元(10000);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二万元(20xx0);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6987元。

3、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图纸中未注明的内容由甲方提供施工说明,乙方按说明施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和甲方要求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3—5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出土物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及施工人员均无权处置或带走。否则甲方按违约有权进行处置,并由乙方(承包人)负责追回原物,造成的负面影响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质量技术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成后房屋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无空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不清楚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按商定的方案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因返工、修改、重作等造成的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为以防万一,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安全保险,费用在工资中扣除。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医药等费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修建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设临时板房一批,经过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临建地点位于以南,以东,数量暂定为200间,实际结算数以甲方要求及实际建设间数为据。

2、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临建房屋的地基处理、地面硬化,乙方负责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设施工,门窗安装。

3、房屋构造

单间房屋尺寸一般为3米5米结构,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地基上两层砖结构;木头门窗,门窗玻璃厚度不低于1c;杨木檩条,檩条上加苇箔,并覆盖油毡;墙壁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c,价格不低于4元张(以目前市场价为据)的石棉瓦。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地基的施工场地后____日内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设。

5、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单层石棉瓦房530元间,双层石棉瓦房660元间。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xxx年后付清。

6、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甲方有权依据损失酌情扣除建设工程款,房屋在xxx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依据约定扣除保留金。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x 乙方xxx

盖章 盖章

xxx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修建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木工(一楼一底)

二、建设地点:____省____县大窝镇龙洞村二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

2、乙方须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负责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价款梁按每米30元计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楼大梁出现修改由乙方负责修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修建合同

合同编号。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月。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

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编码: 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x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

5.2、

5.3、

5.4、

5.5、

5.6、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x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x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

6.2、

6.3、

6.4、

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

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

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

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

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

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

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

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

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____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

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

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

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

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

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

1

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

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

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

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

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

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

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

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

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

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书(附件。

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

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

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

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

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

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

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

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

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

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

6.6款的约定处理。

1

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

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

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

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

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

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

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

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

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

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屋修建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木工(一楼一底)。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高县大窝镇龙洞村二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

2、乙方须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负责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价款。

梁按每米30元计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楼大梁出现修改由乙方负责修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数控论文可自行修建。

最近小区修建车棚的通告。

关于修建停车场的请示。

房屋修建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位于泾川县公社路72院内,房屋拟修建两层。层高为:第一层3.3米,第二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90.52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修建主体工程,包括泥工、钢筋工、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建筑材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塔吊等施工机械。做好雨天施工的保护措施,避免因下雨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20xx年四月8日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20xx年六月底完工。(时间按阳历计算)。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粉刷,室内外地坪处理,室内外地沟修建、水暖,电上下孔预留。房屋周围硬化,自来水观察井修建、污水沉淀池修建等。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265元(贰佰陆拾五元),楼沿、阳台按132.5元/m2计算。

3、付款方式:工价为每平方米265元,建筑总面积290.52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6987.8元。由甲方分三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一万元(10000);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二万元(20xx0);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6987元。

3、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图纸中未注明的内容由甲方提供施工说明,乙方按说明施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和甲方要求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3-5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出土物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及施工人员均无权处置或带走。否则甲方按违约有权进行处置,并由乙方(承包人)负责追回原物,造成的负面影响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质量技术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成后房屋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无空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不清楚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按商定的方案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因返工、修改、重作等造成的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为以防万一,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安全保险,费用在工资中扣除。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医药等费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修建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周玉龙私家住宅。

工程地点:汉滨区建民办黄沟村三组。地面面积约360平米左右。楼房层数暂定层。第一层米高,其他层高米,整栋楼有两个楼梯,具体尺寸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钢筋、模板、混凝土、混泥土结构倒置式屋面;墙面及天棚抹灰;底层地面混凝土垫层、楼面找平;室内外墙地砖、卫生间墙地砖;雨篷、室外散水、台阶以及给水、排水、雨水管及强弱电安装;卫生间洁具、室外简易化粪池修建等工作的人工单包项目。各种施工机具、模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五月十七日

竣工日期:20xx年九月十四日

工程合同总工期定为121天。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正确,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抹灰工序,必须保证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符合要求,阴阳角方正。

5、墙地砖安装,粘贴牢固,灰浆饱满无空鼓、裂缝,表面平整。

6、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天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住宅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住宅设计方案》图附后)。

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圆整)进行人工单包结算(含水电安装)。

六、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6.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及产品。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指定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协议工期完工。

7.5甲方有权对现场工程材料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并随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应按劳动法规之规定,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设立安全标记,并由乙方向其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装备等,严格施工管理。

8.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及行人的安全,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主体一层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7万元;二层工程主体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三层工程主体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四层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工程施工至装饰阶段的80%,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至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确认,再结算至本工程总款的95%,本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年后确无施工质量问题,则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中正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日期:

房屋修建合同

甲方:家庭住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经双方协商实行木工带料全包干给乙方,其具体事项如下:

一、施工项目及计算方式:乙方承担制作木工所有项目。地圈梁、圈梁制作,单价:14.00元/米;楼面制作,单价:14.00元/米2;顶楼天面制作,单价:14.00元/米2;楼梯制作,单价:360.00元/每楼,超过35厘米双算。

二、跳架及模板由乙方提供。

三、乙方必须加强指导管理,强化安全措施,确保质量安全;乙方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及防护设施,按安全施工要求规范施工,做到安全施工不出事故。凡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进度,不得拖延时间。

五、质量要求:如有爆裂、移位、合不平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返工费用。

六、其它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起脚、谢脚、香烟、施工安全费共计: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七、付款方式:甲方每楼按80%元预支给乙方,其余款项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切实信守,如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向对方给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