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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日(优质16篇)

时间:2024-05-06 15: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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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

3.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3.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4.1福利范围。

4.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4.1.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1.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4.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4.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4.1.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4.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4.1.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4.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五条福利待遇的种类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补贴福利福利待遇的标准。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xx元/人;总经理助理20xx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十条。

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福利待遇的给付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十四条。

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附则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起施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4、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选举任职的,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20xx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1、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15%。

2、按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执行,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基数,原享受的护龄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3、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规定,在警察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4、根据20xx年10月18日省九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职工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5%退休金,加发后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5、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76号)文件规定,因公致残人员,经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一等以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比例可加发10%;被评为二等以下的,加发5%。加发退休费后,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前基本工资。对未评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不加发。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携带本人档案及在职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由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病退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经市领导签字,附相关佐证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由基层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同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1、丧葬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

2、抚恤待遇。根据民发[20xx]64号文件和黑民优[20xx]6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干部,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遗属困难补助。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带死者死亡及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工龄认定。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5、工伤认定。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关于划分因工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呈报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及附带相关必备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承办人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主管局长或局务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困难补助。

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七条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

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自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困难补助

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七条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

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自x年x月x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福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种类及发放。

第四条公司福利由社会保险、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等组成。

第五条公司按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具备办理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与金额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员工缴纳部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工资中扣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建立。

第七条公司节庆福利包括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庆前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前负责购置与发放。

第八条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恭贺福利。恭贺福利包括员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

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丧病福利。丧病福利包括员工本人伤、病和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落实。

第十条其他福利。

1.公司员工可享受每年4个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包括资料员、材料员),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另行购置防暑慰问品进行发放。

2.公司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3.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视情况协助无住房员工解决集体宿舍,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公司房产时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并给予报销一定培训学习费用,具体标准及办理程序等按《员工进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1、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整体福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4.2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福利。

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普惠福利、特殊福利三部分组成。

5.1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等。

5.2普惠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免费工作餐、健康体检、入职体检、节日礼物或礼金、夏季冷饮券、团队旅游、团队活动经费、生日礼金、结婚礼金、新生儿贺礼、探望慰问生病员工、开门红包等,具体标准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5.3特殊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务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具体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

5.3.1交通补贴:对公司高管,公司统一配车使用,对中层以上管理者以及经。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五条福利待遇的种类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补贴福利福利待遇的标准。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xx月xx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xx月xx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xx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xx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xx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十条。

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福利待遇的给付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十四条。

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附则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

起施行。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内容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原则:以贡献、本事、态度和职责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一样岗位对应不一样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景,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景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景,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提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景、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景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一、防寒降温。

1、每夏季、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进取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资料。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研究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提高、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