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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3篇)

时间:2024-05-05 22:55:05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和监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请大家共同来看看最近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样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制定工作有所帮助。

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篇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车间生产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车间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景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异常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经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剩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职责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我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景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本事,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本事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进取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1生产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及研究。

3.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并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4.1.1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各生产经理必须根据实际产量和质量将生产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

4.1.3各生产经理负责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并确保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生产经理助理负责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

4.1.5生产经理助理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填写生产经理助理日志,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5.1生产经理、生产经理助理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应对生产作业所需的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5.2车间主任依规定的加工流程安排生产作业,并依据作业人员的数量、操作者熟练程度及机台特性作适当之调整。

5.3车间主任应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4车间主任检查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生产经理处理。

6.1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日常润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2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7.1车间主任须依据生产指令材料定额开具领料单,经理批准后,依据仓储管理规定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料者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是否正确并签章确认。

7.2中间制品的检验。

7.2.1各工序作业人员按规定的频率、项目与方法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方可转移到下一工序。

7.2.2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及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行入库。

7.3不合格品处理。

7.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应进行适当标识、隔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

7.3.2所有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理,生产车间不得擅自使用和睦处理不合格品。

7.4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缴库,由经理助理填写入库单,组织作业人员入库,并与库管人员共同核对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库管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8.1进行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生产能力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8.2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8.3通报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8.4工艺操作方法改进意见。

8.5进行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调度。

8.6其他实际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负责分管班组安全建设规划。严格执行设备和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仪表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指导专业班(组)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分管区域内的、仪表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按设备缺陷等级,进行分类处理,督促指导专业班(组)进行缺陷治理和消缺工作。

四、建立健全设备和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帐、记录,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五、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计划,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的需要。

六、落实和监督仪表行业有关生产的技术规程、标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按规定及时编报生产工作计划、设备检修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分管班组生产技术工作的考核管理。

九、编制修订分管班组备品备件配置定额,每年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制定备品备件的计划。每月组织对备品备件的管理进行检查。

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十一、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十二、负责仪表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各类仪表在生产中灵活好用、数据准确。

十三、在进行dcs系统维护保养时要严格按照相关顺序操作,如佩戴防静电手套,接地手腕等。

十四、负责安排人员对dcs系统和plc系统的定期清扫,对系统本身或系统与仪表的连接故障进行处理,对系统的调节参数进行设定。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水处理生产前对空桶检验,重度污染的桶要单独处理,严禁马虎灌装;。

四、对空桶外表要刷洗干净,桶盖消毒后方可使用;。

五、手要经常清洗消毒,严禁用手指触摸桶盖内部接触水的部位;。

六、严禁穿工作服与鞋出水处理车间,防止外来污染源;。

七、不准在水处理房抽烟、嗑瓜子、吃东西、闲聊天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禁止在水处理车间内吸烟等其他有碍桶装水卫生的活动;。

十四、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鞋,进入非水处理生产场所(如厕所),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车间。

车间规章制度

1.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即:白班11:15夜班23:15)到车间。接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应提前通知班长,违者将以规定处罚。

1.2上班后要及时准备相关生产所需材料,服从领班安排到指定机台接机生产。

1.3下班10分钟内(即:11:4023:40)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离开机位。如接班人员10分钟仍未到,则可报告班长,班长及时通知接班班长安排人员或其它处理方式,安排交班人员下班,如在没人接机的情况下,且未经班长许可而擅自下班,将以规定处罚。

1.4交班人员有责任及义务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模具、机器、产品的不良状况及加工方法、注意事项等),接班人员也有责任和权利询问上班次所发事项。否则,经举报查实未向接班人员交接的,视涉及的损失,将处相应的罚款。

1.5在交接班后,要在生产中确认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交接内容不正确,而接班人员置之不理,造成损失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1.6在接班后,要对所负责的机台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良,要及时通知班长确认,对有功者给予嘉奖,否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1.7交班人员必须做好本机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如机台及地面有水渍、油污、料屑、水口、产品等,接机人员有责任监督卫生情况,在报告班长后有权利拒接不卫生机台,班长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交班班长处理,交班人员若拒不改善,则安排接班人员改善。拒不改善的交班人员以不服从安排处理,如在交班班长处理前交班人员已下班,则处以20元/次/人的处罚,不卫生状况由接班人员改善,前者的罚款作为后者的嘉奖。

1.8.交班人必须做到四不离岗: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事情未处理好不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同意接班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1.9接班人应按交接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1.10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上报班长。

1.11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即可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并记上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2交班人在得到接班人同意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才能下班。

1.13针对部分机台的人员具体分配情况,班长有权调动人员清洁其它机台。如对调动感觉不合理者,但仍需执行,待事后再向上级反应,否则,将以不服从安排处罚。

1.14针对目前卫生状况,本制度实行7日内作为适应期,7日后正式实行。在7日内有违规的将以书面警告的形式处理,如累计达到3次,将处30元以上惩罚。

1.15处罚: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至200元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相应赔赏并作除名处理。

1.16本制度实行当月内无以上处罚记录者,并结合出勤记录(当月无旷工、迟到记录、请假不超过一天),将以“月度优秀交接员工”名义给予100元奖励。

1.17本制度如遇厂规发生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1.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2.1每天需提前15分钟上班,巡机做交接工作(需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

2.2交接急需产品机台运行情况及要求.

2.3交接上一班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模具、机器出现的异常情况。

2.4交接每台机的产量、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要求、后加工要求、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2.5交接每台机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如:模温机、吸料机、烘料筒等)。

2.6交接并检查机台附近及生产现场的“5s”状况。

2.7交接每台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更改情况及特殊的工艺条件要求。

2.8交接公司或部门下达的新规定、新的工作要求及新的质量标准等。

2.9交接本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品质不良情况(如:不良现象、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方法等)。

2.10交接本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

2.11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确认签字。

车间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光就应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务必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务必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能够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25、员工上班及下班时光不能够进入办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违者记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时光,未经允许,员工不得进入生产车间,违者记小过一次;

28、上、下班钦水时务必将剩水倒在指定的胶盆内,乱倒者记警告一次;

备注:

1、警告一次不给于罚款,通告处理,季度内累积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

2、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当月记小过累积二次者,记大过一次;

3、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个性严重者扣除全部工资的20%,开除出厂;

车间规章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身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到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

考勤制度、生产制度来加强管理外,还要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身的心态,整理好自身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工作要求。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保证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约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贴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保证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罚则。

1.以上规定,如果有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以上违规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每次罚10元,但对于打架斗殴者,将被解除劳动关系。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车间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无法查明是谁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车间规章制度

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严禁吸烟。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

2、严禁滋事、打架斗殴、打瞌睡以及聚众闲聊等。严禁私藏废线甚至偷盗。

3、严格依照《拉丝作业指导书》操作。生产前,要检查机台定位销是否紧固,顶针固定螺母是否松动,同时应选用合格的铁盘装入膨胀轴或者定位销内,然后用扳手将铁盘锁紧(但不必用脚去猛踏扳手)或者顶进顶针锁紧铁盘(安全插销一定要到位),以免铁盘飞出造成重伤。严禁不装铁盘以及在铁盘未装紧时开机运转。正常开机前必须关好机台所有安全防护门,严禁带湿手套按电气按钮,以免触电,按按钮时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损坏。

4、严格按照《拉丝工艺卡》制定的工艺参数进行生产,严禁超速开机。操作时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生产中禁止把头伸进收线箱内观察排线,禁止用手去触摸运动中的部件。机台换进料时应使用两台叉车以避免铁架刮伤地面甚至撞坏水管。重新穿放线架裸线时必须使用人字铝梯,以免摔伤。机台转规格时必须根据模具个数调整进料孔及进线轮位置。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下单维修,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处理情况。

5、在装卸铁盘时,严禁暴力操作,不得将铁盘在水泥地面翻滚,必须做到小心轻放,以免损坏设备及铁盘、压伤手脚。冷接机及模具使用后应及时归回原处。搬运物料应充分利用翻盘机及叉车,不得滑行叉车,且要小心慢速行驶。所有叉车、冷接机以及冷接模应在当班做好相关保养工作。

6、停机后,应截断电源,关好蒸汽阀及进气开关。因车间停产或进行计划检修时,应关好设备的总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标识牌。

7、机台润滑部位应经常加油保持润滑。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牢固,可靠,严禁生产中敞开安全防护门、窗、罩、盖等装置。需要生产时,每组机台内必须有部分机台进水管开关保持在常开状态;周三集中卫生时则需将拉丝油泵关掉,以免水压过大而压爆水管。8、不得乱动车间任何控制元器件之输入参数,机台内严禁藏匿物件。遇到电气起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同时利用灭火器组织灭火。

9、不得使用重物猛烈撞击电子地磅,并不得动用消火栓取水卫生。

10、不得乱摆乱放,应保持车间走道畅通,形成安全、有序的生产车间。

车间规章制度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服装(不可奇装异服),佩戴厂牌,违者罚款10元。

2、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者(迟到30分钟以上者,未请示算旷工一次),一次罚款10元,迟到两次按旷工一次处理。

3、未请假者(包括请假没写假条者)和请假未得到主管同意者,擅自离开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两天工资,旷工二次者做开除处理。

4、无故脱岗、串岗、离岗、生产现场内追赶打闹者(特别是班组负责人无故脱岗,擅自脱离生产现场者,罚款30—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罚款10—30元。

5、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0元。

6、严禁带小孩和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30元,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0元并写检查,两次予以解雇。

7、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在车间内不服从管理者,生产过程中与车间管理员人争吵,或与其它职工互相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9、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0、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它班组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不服从安排调遣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作记过或开除处理。

11、不按正确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导致设备损坏,以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警告道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500—10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违规操作设备未造成损失者一次罚款100元;对设备、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操作工,班组长、及相关负责人员酌情、讨论作出处罚。

12、因生产过程中,未经主管协商同意擅自生产导致重大损失者,一次罚款200—1000元,工资降级,车间主管受连带责任。

1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做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记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车间生产报表,各种现场记录未及时填写者,罚责任人当事人30元。

14、车间内标识物不明确或未标示的,罚车间直接管理人50元,当事人20元。

15、车间报表在审核过程中未审核处错误而上报者,各罚30元。

16、对故意浪费原材料者每次罚款50———100元。

1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品不按规格分类摆放、摆放不到规定的地点的、乱摆乱放,车间对班长及本组人员各罚20元。

18、生产过程中,对所有包装物不按类别摆放、不爱惜包装物料(例如纸箱,铝箔袋和塑料内袋的超额损耗),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本班人员各罚20元。

19、接料人员未及时接料导致管道堵塞,对接料人员罚款50元。

21、包装过程中不按要求包装,造成外包装裸露、粗糙,对本班组处100元罚款、

22、对产品标贴使用不当,标贴张贴不合格,对本班组处20元罚款。

23、对运输途中撞坏物料周转袋造成物料抛洒且未及时清理的,处50元罚款。对发现物料抛洒却不清理的处100元罚款。

24、对各机组说属设备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且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给予操作工50元罚款。

25、对在工作中存在心态不正,无故制造同事之间矛盾,破坏和谐工作环境,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经查明立即停止查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

26、对管理人员与车间员工沟通方式不对,造成员工心情低落影响正常工作的,给予车间管理人员一次性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撤职查办。

27、发货之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根据情况,如果是班组内可控的,对生产该批次的班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处罚。

28、仓库出现货物摆放不整齐,乱丢乱放,未造成物品损坏的,全体罚款10,责任人罚款20元,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照物价的十倍偿还。

29、未听主管吩咐摆放物品货物影响到下一道工序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30、收货、送货、配组装单不清点数据的罚款10元/次。

二奖励条例。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公司损失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100—2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工作积极、得到同事及领导一致好评的,奖励100元。

4、超前完成生产任务的集体奖励200—500元(格局具体情况)。

5、在年度对生产人员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获得劳动模范奖章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6、在新品研发过正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500—1000元。

7、工龄奖励,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奖励50元,直至300元封顶!工作满五年后每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奖励100元的公司服务奖,忠心奖!

8、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生产情况设立月,季,年优秀员工奖,具体奖金根据当月总利润万分之一浮动!

9、在公司有普通需求时,介绍朋友到公司上班者奖励300元,分三个月给与。

10、对主动对待工作,积极进取的员工,在年终时公司根据全年业绩给与适当的感谢奖!并组织旅游,放松心情!

12、因生产过程中,未经主管协商同意擅自生产导致重大损失者,一次罚款200—1000元,工资降级,车间主管受连带责任。

1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做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记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车间生产报表,各种现场记录未及时填写者,罚责任人当事人30元。

14、车间内标识物不明确或未标示的,罚车间直接管理人50元,当事人20元。

15、车间报表在审核过程中未审核处错误而上报者,各罚30元。

16、对故意浪费原材料者每次罚款50———100元。

1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品不按规格分类摆放、摆放不到规定的地点的、乱摆乱放,车间对班长及本组人员各罚20元。

18、生产过程中,对所有包装物不按类别摆放、不爱惜包装物料(例如纸箱,铝箔袋和塑料内袋的超额损耗),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本班人员各罚20元。

19、接料人员未及时接料导致管道堵塞,对接料人员罚款50元。

21、包装过程中不按要求包装,造成外包装裸露、粗糙,对本班组处100元罚款、

22、对产品标贴使用不当,标贴张贴不合格,对本班组处20元罚款。

23、对运输途中撞坏物料周转袋造成物料抛洒且未及时清理的,处50元罚款。对发现物料抛洒却不清理的处100元罚款。

24、对各机组说属设备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且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给予操作工50元罚款。

25、对在工作中存在心态不正,无故制造同事之间矛盾,破坏和谐工作环境,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经查明立即停止查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

26、对管理人员与车间员工沟通方式不对,造成员工心情低落影响正常工作的,给予车间管理人员一次性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撤职查办。

27、发货之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根据情况,如果是班组内可控的,对生产该批次的班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处罚。

28、仓库出现货物摆放不整齐,乱丢乱放,未造成物品损坏的,全体罚款10,责任人罚款20元,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照物价的十倍偿还。

29、未听主管吩咐摆放物品货物影响到下一道工序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30、收货、送货、配组装单不清点数据的罚款10元/次。

车间规章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不得。